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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坐落在阿姆河畔的肖尔特尕伊距离哈拉帕超过600公里,距离摩亨佐—达罗约1000公里,距离洛塔尔的港口更有1500公里之远。然而,它却是一个相当完备的定居点,实际上是印度河文明的一个殖民地。毛里西奥·托西(Maurizio Tosi)在自己的文章中称,“(这里)完全具备了哈拉帕式建筑群的所有标准特征”[2]。1976年这一遗址被发现,发掘者们在遗址中找到了光玉髓珠和青金石珠、铜制品、陶偶和陶车模型、贝壳串成的手镯,以及一枚有犀牛图案的印章。建筑所用的砖块的长宽高比例完全依照典型的印度河文明比例[3]。考古人员发现了一块被犁过的田地,里面撒有亚麻种子,还有灌溉水渠,说明那时这里已有农业。然而,肖尔特尕伊处在这样遥远的位置,说明它存在的真正意义(raison d’être)也许并不寻常。一开始,它可能只是一个贸易地点,用来交易阿富汗北部出产的矿产,主要有青金石和包括金在内的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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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如何控制和运作这样一个庞大的贸易网络?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印度河文明曾经铸造钱币;而学界尚未对印章上文字的解读达成一致,也就没有办法像苏美尔文字那样,把印度河文字中的任何一个符号划归为货币的表示方法。在苏美尔文字中,一个斧子的象形图代表“gin”,在苏美尔语中,这个词即指斧子,也指“谢克尔”这个货币单位。不过,虽然有些模棱两可,但从印章图像和砝码中,能找到确凿的证据证明印度河文明贸易体系受到管理,图像和其他原始资料中还能找到体现贸易运输途径的更清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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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塔尔,考古学家们发现了超过一百枚泥签,这些泥签上面都盖有印章。泥签出土地曾发生的火灾焚毁了旁边的一座大房子,不过这些泥签却因祸得福得以保存下来。在这些印章的图案中,最常出现的是独角兽,其次是大象和一些卍字符[4]。最具启发性的一点在于,有许多泥签上盖着不止一个印章,甚至有几个盖了四个印章。一般来说,新的印章会覆盖前一个印章上的动物图案,但在某几个泥签上,独角兽的角和同样的文字重叠出现,很明显是重叠盖了几个独角兽图案的印章。克诺耶认为,根据这些盖有多个印章的泥签,可以对印度河文明贸易的组织方式做出两种不同的解读。一种可能性是,在单一一项商业交易中,存在着不同(可能多达四个)的所有者;另一种可能性则是,在某包货物得以进口或出口前,需要数位官员(也许是海关官员?)对其内容物进行查验和核对,然后才可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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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洛塔尔出土了一枚印有印章的泥签,印章中有大象的图案。这枚泥签因受火烧而得以保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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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砝码用途的一般性解读是,较轻的砝码用来称量贵宝石、金属、香水以及其他价值极高的物品,在日常商业交易中使用;较重的砝码用来称量大宗商品,比如谷物。然而,克诺耶提出,这种解读并不适用于印度河文明,因为印度河文明定居点中几乎没有发现砝码。他辩称,这些砝码应当用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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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一套七枚燧石制砝码,出土于阿拉迪努。砝码系统体现了一个复杂的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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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最近对哈拉帕的发掘可知,城门入口处发现的砝码最多,此处应当是入城货物称重、计税的地方。较小定居点中的税收员或村中耆老应当只需要一两套砝码,以对珍贵的商品或出产征收税贡。最后,最大的砝码都仅出土自城市中心,这与称量周边村落和市镇上缴的贡物不谋而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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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看运输途径。从出土的玩具车和现在印度河谷地区使用的推车来看,印度河文明的先民们可能设计了牛车用于平原运输。陶土制成的玩具车并非只有单一的设计:有些玩具车的车板和车斗侧边是固定的,有些则由空车架和利用孔洞拆装的侧边组成。印度河文明真实的车子应当都是由木头制成,可能配有皮革和筋腱制成的轭具。在克诺耶看来,与现在信德地区仍然在使用的牛车相同,当时车子上安装的沉重的轮轴和硬质车轮是一体转动的:“这种简单的结构相当适合在广袤的沙地平原上使用,在这里,车辆转大弯是常态,也没有人会被吱扭作响的轮轴吵到。”[6]哈拉帕遗址的街道上保存了车辙的痕迹,由此可知当时实际使用的运输车的轮距是1.6米,最多或可运送重达1870千克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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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印度河文明与美索不达米亚文明进行了海上贸易,船只是不可能不存在的,但至今尚未发现任何船只的考古遗存,有可能是因为船只的制造材料易腐,又存放在河边而非城镇内。不过,哈拉帕出土了内河船只的黏土模型,在摩亨佐—达罗出土的一枚皂石印章和一件陶护符上,还清晰地留着船只的图案。这些船只与今日信德地区印度河上航行的传统木制船屋类似,底部平坦,甲板上有船舱,船头船尾翘起,并配有一对长舵桨或短桨[7]。这种船适合在浅水区运送货物,且不需要码头或船坞。但即便印度河文明已出现了适宜制帆的纺织纤维(比如棉花),这种船上却并没有安装船帆;此外,据那件皂石印章的发掘者麦凯所说,船体似乎是由芦苇(而不是木头)制成的,然而这枚印章上的图案较为模糊,并不能下定论。如果当时的人们确实使用芦苇作为船体的主材料,那么他们应当会用绳子把芦苇捆扎起来制作船体;绳子的材料也许是石茅(baru grass,Sorghum halepense),现在古吉拉特地区的人们仍然会在造船时使用这种本土植物。尽管目前还没有证据显示印度河文明的船只中使用了沥青,不过芦苇船体上还是可能会涂抹沥青以防水(就像摩亨佐—达罗“大浴室”里使用的砖块那样)。这种防水措施可见于阿拉伯半岛沿海的诸多地区,但在有记录的年代里,南亚地区的船只并无使用沥青的记载。没有沥青,一只芦苇船可能在几个月后就开始腐朽——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没有船只残迹留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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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船只的图案出现在一枚未过火烧制的皂石印章(上)和一只陶护符(下)上,这两件文物均出土于摩亨佐—达罗。这些船的两个船头高高翘起,船体中心位置有船舱,配有双船舵;陶护符上的船只的甲板上还停着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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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摩亨佐—达罗附近印度河上的船坞,安有桅杆。摄于19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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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芦苇制的内河船在大海上到底能航行多久是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索尔·海尔达尔(Thor Heyerdahl)证明,一条芦苇船可以在海上航行五个月之久。1977—1978年,他驾驶着一艘在伊拉克制成的芦苇船(底格里斯号),航行到了巴基斯坦的印度河三角洲,又驶回红海,最终这艘船在非洲海岸上的吉布提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海尔达尔确信,麦凯发掘出的印章上描绘出的印度河船只,展现出“芦苇船上典型的横向捆索”[8]。经过在底格里斯河中的测试,海尔达尔发现沥青并不能防止芦苇船进水,反而只会增加船身重量,因此他没有在“底格里斯号”上涂抹沥青。几乎可以肯定,通过在卡奇地区数不胜数的水道上行船,印度河文明先民们获得了经验,确定了自己的船只可以在什么水域、何种航道航行。此后,他们有可能驾驶帆船沿着莫克兰海岸线航行,前往波斯湾,最终抵达美索不达米亚的城市;在那里,他们更换新船并原路返航。往返过程中,他们一路沿航线进行贸易,这种近岸航行和贸易一直延续到现代,被称为“沿海贸易”(cabotage)。海洋史学家、水手布莱恩·费根(Brian Fagan)这样写道:“他们以多次、短途的方式航行,每年的路线都一样。海上刮强劲的西南风时,他们停靠在岸;待温和的东北风吹起,他们再顺风沿近岸航线向西或向东航行。”[9]经过长久摸索,在公元前2世纪,水手和商人们才终于摸清远海航行的方法,利用西南季风和东北季风,一年一度地往返于红海和印度之间。如果印度河文明的航行先驱者们离开莫克兰海岸太远,他们也许会利用鸟来导航,摩亨佐—达罗出土的陶护符上就出现了这样两只鸟的图案。水手们应当会放飞一只鸟(或许是一只乌鸦),这样它就会飞向最近的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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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航行至阿拉伯海之前,平底的印度河船是否已经变形成海尔达尔驾驶的那种新月形的芦苇船?它们是否像“底格里斯号”那样,抵达了遥远的东非海岸?没有人知道答案。但是,公元前三千纪至公元前两千纪早期,粟米经阿拉伯半岛被引入印度河流域,而其原产地可能是非洲,这让人不禁猜想,或许这些粟米最初就是船员们的食物,随着他们从非洲返回波斯湾。另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是,前文提到的公元前三千纪至公元前两千纪早期美索不达米亚铭文中的“美卢哈”,指称的可能是印度河地区,而在公元前15世纪前,就在印度河文明衰退后,这个名字被转用于称呼埃塞俄比亚。印度河流域和美索不达米亚平原间的海上贸易始于印度河先民,而非美索不达米亚人,这是相对可以确定的。因为,并没有证据证明,在公元前三千纪中期,美索不达米亚的船只——像海尔达尔的“底格里斯号”那样的船——曾经从美索不达米亚出发航行到美卢哈;莫克兰海岸上的船运全都是相反方向的。麦金托什注意到,“我们知道,印度河文明的商人们航行去往美索不达米亚,但美索不达米亚的船只并未离开过波斯湾的边界。这个事实暗示人们,适合航海的船只是印度河文明的发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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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索不达米亚发现的考古学证据毫不含糊地证实了这一贸易的存在,但这些证据也有问题。这些证据主要包括光玉髓珠(经过钻孔和蚀刻加工)、砝码以及印章,都能轻松地归为印度河文明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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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乌尔城出土了一枚由黄光玉髓制成的砝码,为1.85厘米×1.85厘米×1.80厘米的立方体,略有斜角,重13.5克,与印度河文明遗址发现的大部分普通砝码极为相似。在其关于印度河—美索不达米亚贸易的论文中,西琳·拉特纳格尔(Shereen Ratnagar)这样写道:“它的材质、形状、重量都确凿地指出,这是一枚[印度河文明]砝码,而实际上,在强胡—达罗发现了与它(在尺寸和重量上)几乎一模一样的物品。”[11]她得出结论,这枚印章或许表示当时曾有一个印度河文明的商人在乌尔城经商。第一份关于美索不达米亚出土的印度河印章的报告,就发表在马歇尔于1924年宣布发现印度河文明之前。1923年,阿海米尔丘(Tell Ahaimir)[12]出土了一枚神秘的印章,上面刻有一头牛的图案和一个由三个字符组成的铭文,此地原属古基什。甚至更早一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巴黎卢浮宫就购得了一枚保存良好的泥印,上面印着相似的图案和一个由六个字符组成的铭文;据卖家说,这个泥印出土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南部一座未发掘的遗址,这个遗址现在被判定为乌玛城(Umma)。此泥印看上去是用来封一个罐子的,因为泥印背面有“蒙在罐口、以绳子绑住的蒙口布的清晰痕迹”,托西这样认为。[13]泥印的真正价值在马歇尔宣布发现印度河文明后才显露出来。1931年,马歇尔出版了《摩亨佐—达罗与印度河文明》一书;鉴于这枚泥印与英国在印度河谷进行的研究有关,卢浮宫在同年将它捐给了牛津的阿什莫林博物馆(Ashmolean Muse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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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证明印度河—美索不达米亚贸易的确凿证据并没有考古学家们期望的那样多。尼森(Nissen)称其为“匮乏的考古学记录”[14]。比如,美索不达米亚及与其相邻的伊朗(苏萨)和波斯湾地区总共只出土了十四枚印度河砝码,其中乌尔城仅出土一枚。算上早期的发现,美索不达米亚一共出土了二十枚左右的印度河印章,其中九枚断代为阿卡德时期(公元前2334—前2154年),两枚断代为伊辛和拉尔萨(Isin and Larsa)王朝时期(公元前2000—前1800年)。此外,位于波斯湾的法伊拉卡和巴林诸岛屿上出土了超过一百枚“海湾型”(Gulf-type)圆形图章,许多图章上的图案都是一头野牛(bison),正面有印度河文字铭文,背面则是印度河风格的背钮,它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100—前2000年。几乎可以肯定,波斯湾——特别是迪尔蒙(今巴林)——在当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商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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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考古证据也比较复杂,因为有一些文物上存在着并非印度河文明的元素,可能是在融合了美索不达米亚当地的文化后产生的。举例而言,美索不达米亚出土的一些光玉髓珠上刻有楔形文字,但印度河地区出土的光玉髓珠上从不会刻印度河文字。(其中两枚珠子是阿卡德王舒尔吉[15]供奉给宁格尔女神[16]的,是他攻打苏萨[17]的战利品。)之后出现的“迪尔蒙型”图章是模仿前文所述“海湾型”图章发展而来的,上面的图案受美索不达米亚雕刻影响,而不是印度河风格,并且也没有任何铭文。整体上看,印度河—美索不达米亚印章“可能是某个受印度河文明和苏美尔文明双重影响的地区的产物”,亚述学家C.J.加德(C. J. Gadd)早在1932年就做了这样的推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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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楔形文字铭文提供的线索比较模糊。如果像大部分人接受的那样,把楔形文字中的“美卢哈”认定为印度河文明,那么印度河地区是美索不达米亚奢侈品的来源地之一这个事实就很清楚了。恩基(Enki)和宁胡尔萨格(Ninhursag)的故事是一则非常著名的苏美尔神话,其中提到美卢哈产光玉髓。[19]拉格什(Lagash)王古地亚(Gudea)于公元前2144—前2124年在位,他的一则铭文中提到,在建造位于拉格什的主庙时,用到了光玉髓、金屑以及其他美卢哈来的奢侈品。据帕尔波拉判断,这些奢侈品中可能包括水牛,是进献给阿卡德王萨尔贡的皇家礼品。之前已经提到,萨尔贡王在首都阿卡德接待了来自美卢哈的商船。并没有文字记录能够说明这些船上载有水牛,但帕尔波拉论述称,水牛见于印度河印章而不见于美索不达米亚艺术,直到两地开始贸易,水牛才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的艺术作品中。公元前2300年左右,水牛突然取代了野原牛(aurochs bull)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艺术中关键的“比斗”画面中,而这恰恰在萨尔贡王漫长的统治时期内。在此时期的一幅“比斗”画面中,一个战士(或许就是国王)刺穿了一头野兽,以彰显他的力量。如果帕尔波拉的理论是正确的,那么从印度河谷来的商船一定足够宽敞和结实,才能够运送水牛这样的大型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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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河地区来的商人和工匠是否曾定居在美索不达米亚?证据依旧不够充分,但已经能很明显地表示出他们曾经定居于此。首先,肯定是当地的印度河工匠使印度河风格与本地审美相融合。多面切割的有孔光玉髓珠和梨形带装饰光玉髓珠都是美索不达米亚独有的款式,也许是在本地需求下产生的。克诺耶写道:“这些线索说明,印度河谷来的商贩或贸易人可能在乌尔这样的城市内开设商铺,销售自己的产品,并根据当地市场需求加工生产。”[20]乌尔城的发掘者伦纳德·伍莱(Leonard Woolley)也认同这一观点,他在自己的《“迦勒底的”乌尔》(Ur “of the Chaldees”)一书中这样写道:“最晚在阿卡德王朝时期,苏美尔和印度河谷间的贸易就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美索不达米亚可能已经有了来自印度河谷的代理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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