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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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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驮(duò)子:即驮垛,捆扎成垛供驮运的货物或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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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cuō):笼状的盛物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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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斛斗:皆为计算粮食的量器,因亦以作粮食的代称。古代以十斗为一斛。按,《清明上河图》画卷端首,有五头小毛驴,背上驮两搭木炭,行走在树木夹峙的郊野小路上。在汴河虹桥上下,也有五头小毛驴,它们背上驮的是圆滚滚的粮袋子。在第一个十字街道和大街小桥边的大树底下,各有三匹方匾竹筐两搭背上的毛驴。在“孙家正店”前的一棵树下,有人正从两匹毛驴背上卸货。据统计,驮着粮食、货物的毛驴或骡子,在图中共有十三匹之多。南宋洪迈《夷坚志·夏二娘》中也说,北宋东京南薰门,每天早晨都有驮运麦子的驴子联翩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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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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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供骆驼、骡、驴驮运的驮子,或者用皮革、或者用竹皮做成,宛如方匾或竹,一边一个搭在牲口背上。如果是装运粮食,就用布袋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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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梦华录 都市钱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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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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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介绍北宋东京城中实行的“钱陌制”,虽然只有53字,却对了解北宋时期的货币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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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高承《事物纪原·钱陌》中说,“自古用钱,贯皆以千,百皆以足”,“钱陌”就是指串起来的一百文钱。中国古代基本上以金、银、铜钱(其实是以铜为主的合金)为主要货币,每一百文钱串成钱串,方便计量与携带,因此“陌”就成为计算钱数的单位。但是,早在南朝梁武帝时期,就曾经以“八十为陌”“七十为陌”甚至“三十为陌”,至唐、五代时期,这种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宋代实行铜本位制,以铜钱为主要货币。随着商品经济迅猛发展,钱币铸量不足,“钱荒”成为具有宋朝时代特点的社会经济现象,因而普遍采用“以不足一百文的钱当作一百文来计算和使用”的办法,称为“短陌”,而把“足数满百”(足陌)称为“十十钱”。“短陌”的数额,依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随意性较大,无一定之规。宋朝政府曾有以“七十七陌”统一“短陌”的计划,但是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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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元老所说的“都市钱陌”,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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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用七十七”,就是以七十七文为“陌”,相当于是对“足陌”打了个七七折,在孟元老所介绍的“短陌”中,是实际钱币数量最多的一种,或者说“含金量”最高。与官府相关的经济行为大多采用这一标准,称为“官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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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市通用七十五”,就是以七十五文为“陌”,是北京东京城的经济活动中普遍通用的标准,称为“市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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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鱼、肉、菜七十二陌”,这个标准,使用范围相当于菜市场,属于“行陌”之一种。这一行业的交易有如下特点:频繁发生,但数额通常不会很大;买主基本上是普通市民,手中货币存量有限;交易活动为民生所必需。为保证这种“刚需”交易活动的实现,在“市陌”基础上“又克其五”,称为“依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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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银七十四”,是金银行的“行陌”。北宋时期,金银主要用于铸造器皿和装饰装潢,并不作为货币使用,但仍被视为重要的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有时甚至作为价值尺度。当时有专门从事金银买卖的店铺。这一行业所采用的钱陌标准,低于官陌和市陌,应该与交易数额巨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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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珠珍、雇婢妮、买虫蚁六十八”,观其所列交易种类,这种“钱陌”应该适用于奢侈品、雇佣奴婢以及花鸟虫鱼等宠物交易。这类交易一般不会发生在普通市民之间,不是基本生活所需,单笔交易数额可能也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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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字五十六陌”,这是孟元老所记“折扣最高”的钱陌,或者说是“含金量最低”的钱币,适用于提供文字类服务的行业。“行陌”数额在某种程度上是供需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是供需关系的反映,似乎由此可以推知,北宋时期文字行是一个买方主导的市场,读书人靠卖文为生,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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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陌”是中国古代铜本位货币体系所特有的现象,很早就出现在经济活动之中。关于出现原因,学界认识不一,其最初原因与采用铜币形式但铸币权不统一有关,此后发展中,又复合了产铜量与钱币铸造量无法满足交易需求、商业行为中奸诈之人恶意“取人长钱,还人短陌”从而获利、政府有意以之作为克扣手段来增加财政收入、市场中的通货膨胀导致点检钱数困难因而以贯论钱等复杂因素。唐代政府曾将不足数的短陌钱定为非法,进行打击,但是唐宪宗时期,政府为平定藩镇叛乱而面临筹措庞大军费的压力,曾经采用从“足陌”钱中抽取一定数额以补助军费的权宜之计,使得市场流通的“陌钱”不足数。此后,经过晚唐、五代时期,“短陌”成为官方承认的常态形式,并为宋代政府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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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钱币陌数混乱,使得钱数计算十分麻烦。人们在用钱时,经常面临不同陌制之间的换算问题,特别是“足陌”与“省陌”之间的换算,几乎成为必备能力。但是这种换算并不像加减法那样简单,是一种专门算术知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掌握。即使在官方、在文化人中,也经常出现换算错误。但是,从货币发展角度来看,“短陌”的实行,使得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充当一般等价物的意义逐渐淡化,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得到凸显,这成了纸币这一货币符号在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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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钱陌:官用七十七①;街市通用七十五②;鱼、肉、菜七十二陌③;金银七十四④;珠珍、雇婢妮、买虫蚁六十八⑤;文字五十六陌⑥。行市各有长短使用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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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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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官用七十七:此指宋代短陌制中的“官陌”,也叫“官省钱”或“省钱”,是由官方制定、以七十七文为陌的标准短陌。与官府相关的经济行为,诸如赋税、薪俸、物价、铸钱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使用“官陌”。北宋“官用七十七”的规定,是继承五代旧制的结果。唐代政府本将不足数的短陌钱定为非法,进行打击。宪宗时期,急需筹措巨额军费平定藩镇叛乱,“内外用钱,每缗垫二十外,复抽五十,送度支赡军”(《新唐书·食货志》)。“缗”指成串的铜钱,每串一千文。亦即先承认每缗少二十文为合法,再从中抽出五十文,交给官方补充军费。这种作为权宜之计的垫抽,形成了“九十三陌”的短陌。穆宗长庆元年(821),下诏“从俗所宜,内外给用,每缗垫八十”,“九十二陌”合法化。天祐年间(904—919),降为八十五陌。到五代时,又降为八十陌。元人马端临《文献通考·钱币考二》中说:五代后汉隐帝时,三司使王章聚敛刻急,“旧制:钱出入,皆以八十为陌。章始令入者八十,出者七十七,谓之‘省陌’”。法定的短陌,至此定以七十七陌为下限。北宋政府的“官用七十七”即承此而来。宋僧文莹《湘山野录》中说,北宋大文豪欧阳修为亡友石曼卿撰写墓表,因其碑文拓片被定力院僧人以“半千买得”,觉得价钱太低,受了污辱,回来怒骂违反约定、私自售卖拓片的僧人秘演说:“吾之文,反与庸人半千鬻之,何无识之甚!”秘演慢条斯理地安慰他说:“学士已多他三百八十三矣。”欧阳修更怒,问秘演什么意思,秘演说:“公岂不记作省元时,庸人竞摹新赋,叫于通衢,复更名,呼云:‘两文来买欧阳省元赋!’今一碑五百,价已多矣。”意思是说,当年你省试得中的那篇赋,被庸人大肆翻抄售卖,要价只有两文,现在一份碑帖卖了五百文,已经贵了三百八十三文了。欧阳修转怒为喜。这里所说的“半千”“五百”,都是“官用七十七”的“官陌”标准,即五百文省,按七七折转换,为三百八十五文足,所以说比“两文来买”的“欧阳省元赋”多三百八十三文。南宋周必大有《题东坡子高、无雪二帖》:“丙午秋,有衣冠子持坡帖两纸,从小儿鬻钱。以七十千官陌得之。”“七十千官陌”,折合实钱五万三千九百文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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