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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西藏著名学者恰白·次旦平措先生告诉课题组成员说,藏文史籍曾明确记载,十三万户与三却喀长官“是按照皇帝与上师商议决定而任命”。三却喀分为青海、甘肃的藏区,四川、云南的藏区和卫藏(主要指现在西藏自治区所属的藏区),分别由元朝中央任命的三却喀长官分而治之。因此萨迦政权也并没有统一管辖过所有的藏区。王辅仁、陈庆英较早已经将十三万户的具体名称和所在地陈述得很清楚,范围与今西藏自治区大体一致,参见王辅仁、陈庆英编著《蒙藏民族关系史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第49~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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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张云:《元朝在西藏地方征税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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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明太祖先后对前来归附和请官的大批西藏故元官员授予新的官职,这些官职大抵有:乌思藏或朵甘思都指挥司同知、指挥佥事、宣慰司使、巡检司巡检、招讨司官、万户、正副十户、百户,等等。在大明永乐年以后,西藏来京者主要是入贡或请袭封之事,这说明在大明永乐年间,明朝对各教派和地方势力从上到下各级首领的分封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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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石硕:《西藏文明的东向发展》,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第2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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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第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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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羁縻统治政策,是我国自唐朝以来中央政权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统治方式。羁縻地域不同于藩属国,一般是中央通过委任当地少数民族部落首领对这一地区实施统治,中央政权在羁縻地区通常不设行政机构,也不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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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固始汗(1582~1655)又译顾实汗,皆蒙语“国师”之音译,姓孛儿只斤,名图鲁拜琥。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1638年至拉萨会见五世达赖和四世班禅,获“顾实·丹增曲结”(“国师·持教法王”,或作“丹津却吉甲波”,意“佛教护法王”)尊号。1642年固始汗灭藏巴汗,掌握西藏地方政权,命长子达延鄂齐尔汗驻守拉萨。在藏时,以前后藏之税收奉献五世达赖作为寺庙费用。除日常政务由其控制的第巴索南饶丹料理外,西藏高级官员均由其委任,并制定“十三法律”,新添噶伦达本等官职,健全西藏地方行政机构,直接控制西藏军队,牢固掌握青、藏地方政权,以黄教护法王自居。固始汗屡遣使与清廷联系,接受清朝中央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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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吴从众:《西藏封建农奴制研究概述》,《西藏研究》199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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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组编《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之《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六),民族出版社,2009年修订本,第10页。在《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一)至(六)的资料中有大量反映西藏清末庄园情况的记载,例如《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六)中的“拉孜宗杜素庄园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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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松筠(1752~1835),姓玛拉特氏,字湘圃,蒙古正蓝旗人,清朝大臣。翻译生员,考授理藩院笔帖式,充军机章京,能任事,为高宗所知。累迁银库员外郎。嘉庆年间官至武英殿大学士,曾任军机大臣,兵部、礼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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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民国)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129“松筠传”,中华书局,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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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民国)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129“松筠传”,中华书局,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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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雍正乾隆朝,03—057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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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民国)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129“松筠传”,中华书局,197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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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西藏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藏有此通告的藏文版原件,布告为木板印刷的大幅纸张,内容全系藏文,盖有驻藏大臣的官印。此件与内地馆藏有藏汉满对照的布告内容基本一致,个别地方稍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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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民国)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129“松筠传”,中华书局,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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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03—060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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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藏语音译过来的汉文“谿卡”与“溪卡”,以及早年的“郤卡”等词的内涵没有歧义,都是指“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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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例如中国东汉(公元25~220年,又称后汉)的豪强地主田庄与西欧中世纪庄园,都具有经济上自给自足,独立经营,在军事上拥有武装的特点。有所不同的是,东汉的庄园是皇帝的赏赐与豪强地主自行兼并,且能世袭,但必须受皇帝控制;而西欧中世纪的庄园是分封土地同时分封人口,相对独立,不完全受国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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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张平宇、邱永明:《从中西封建庄园的比较中看中国封建庄园的特点》,《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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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徭役即封建统治者强迫平民提供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杂役、军役等。在封建制度下凡国家无偿征调各阶层民众所从事的劳务活动,皆称为徭役,由于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一些地方的上层人群可以将徭役转嫁给中下层平民,让其替代他们服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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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岗、墩系西藏过去土地的计量单位,一般可以换算为克(习惯亩),例如1岗等于40克(习惯亩)地、1墩等于80克(习惯亩)地。西藏社会科学院多位研究员指出,“岗”的土地计量单位只在政府谿卡中使用,岗地主要由支兵差的人租种;“墩”的土地计量单位则多在寺庙和贵族谿卡中使用,亦即贵族、寺庙的谿卡不使用“岗”为徭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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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第悉·桑结嘉措〔生卒年不详,1679年桑结嘉措任五世达赖的第悉(第巴),管理西藏地方政务〕在其专政时代设立了“永系”,“永系”是一种统一的田赋性质负担,以征收实物为主,同时摊派差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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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这种学术论述转换为最直白的通俗话语,即20世纪50年代西藏上层开明人士所说的“农奴们都死光了,贵族也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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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堆穷,藏语意即冒烟的小户。堆穷是西藏农奴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堆穷是低于差巴的阶层,其中一部分是由破产的差巴转变而来,一部分是由差巴分家或失去“份地”而逃出来的。堆穷是没有“份地”的农奴,主要靠打短工或租种大差巴户多余的份地生活,他们也向大差巴户支应劳役或缴纳地租。他们的人身仍然依附于该庄园的农奴主。有一部分“堆穷”从事手工业或出卖劳力;有的无地可耕,四处流浪,或以卖艺为生,或从事打猎;有的流落小镇,从事打工;有的成为游民或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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