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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麦克马洪与谢扎关于藏印边界的秘密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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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英印之间的东南部领土争端起源于1913~1914年的西姆拉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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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英两国政府之间事前商定的会议规程,西姆拉会议的主题应是西藏的政治地位问题。但会议开始后,英方代表突然提出要西藏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讨论内地与西藏的划界问题,曾遭到中国代表陈贻范的抵制。后来北京政府做出妥协,同意将内地与西藏的划界问题列入会议议程。必须强调的是,这里所指的仅仅是谈判内地数省同西藏之间的划界,西姆拉会议根本没有讨论中国和英印边界(即西藏和印度边界)划分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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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英印占据中国藏东南领土的野心,英国全权代表麦克马洪(A.H.McMahon)背着中国代表策划了一个阴谋。在《西姆拉条约》的草约中有一张比例为1∶380000的附图(即1英寸等于8英里),图上有一条蓝线和一条红线。蓝线标明争议中的外藏和内藏的分界;红线则是所谓内藏同中国其余各省的界线。麦克马洪在会外向西藏伦钦谢扎·班觉多吉表示,英印政府会帮助西藏在西姆拉会议上取得其所要求的东部边界,即“内藏”与中国其余各省的边界,并许诺将来给予西藏军事援助。作为交换,麦克马洪要求西藏代表同意他划定的印藏边界,即麦克马洪线。麦克马洪信誓旦旦地向谢扎保证:“如果他们将来对麦克马洪线的作用不满意,还可以对这一边界线任何地段的走向予以修改。”[84]麦克马洪劝说谢扎同意沿喜马拉雅山顶划出一条新的印藏边界线,而传统的印藏边界线是沿喜马拉雅山南麓平原地区划分的。谢扎于1914年3月24日和25日与麦克马洪通过书信往来,竟然接受了这条新的边界线,这就是所谓“麦克马洪线”,这就是关于不丹东部印藏边界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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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麦克马洪1914年3月24日致谢扎信函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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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藏全权代表夏(谢)扎伦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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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您曾接受的从伊苏拉孜山口(Isu Razi Pass)至不丹边境的印藏边界已如图(两幅)所示,谨附上该图附件两份,交由贵政府确认,并附如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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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英国边界内西藏私人拥有之庄园和财产所有权将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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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圣地噶波湖(Tso Karpo)和咱日萨玛(Tsari Sarpa)坐落于英国边界一日路程之内,那么它们则应该被划归西藏领土,而边界线亦依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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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得悉贵政府在以上述两项条件为前提的基础上业已同意该条边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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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欲知现由西藏政府在错那宗、工布和康区向门巴人和珞巴人所征的某些税赋能否继续征收之事,贝尔先生已通知您,一俟您按照过去之允诺向他提供进一步情况后,将本着友好精神商定详细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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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印藏边界的最终解决,将有助于防止引起进一步的争端,从而对双方政府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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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英国全权代表麦克马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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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谢)扎于3月25日复函麦克马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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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藏会议英国全权代表亨利·麦克马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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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将印藏边界明确划定,否则将来的边界冲突势所难免。您于上个月送交给我的地图,本人已呈送拉萨候命。现在,本人已经收到拉萨方面的指令,据此在由贝尔先生转交来的您3月24日信函中所提及两项条件为前提的基础上,同意您用红笔在两份签名地图上标出的边界。本人已经在这两份地图上签名盖章。本人保存一份,另一份谨此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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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虎年一月二十九日(1914年3月25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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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全权代表伦钦夏(谢)扎(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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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封信函就构成了所谓麦克马洪线换文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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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定将中印(藏印)边界从喜马拉雅山南麓藏印传统分界线北移到喜马拉雅山山顶,这就意味着西藏在喜马拉雅山南麓的9万多平方公里的富饶领土、40余万淳朴善良的人民,将割让给印度统治。贝尔指出:《西姆拉条约》包括“西藏把达旺地区割让给我们(英国),这片土地大约有2000平方英里,大部分地区都很肥沃”;“西藏还割让了东北部边境山区部落的一大片土地。我们从而可以在沿阿萨姆北部边境全线与西藏之间形成一个缓冲地区”,[86]这就是察隅、珞隅和门隅地区。贝尔后来回忆此事时依然沾沾自喜:“此大区域面积约四万至五万平方英里,吾国探险殆遍,收其人民,渐加管束。是皆负责平定边地诸人之功,不然,仇视最甚之种族,榛芜没径之山林,瘴疠盛行之湿地,其困难岂易克服哉?”[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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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扎·班觉多吉之所以将达旺及“东北边境特区”让与英印,显然是期望借此换取英国对中华民国政府施加压力,迫使中国中央政府接受《西姆拉条约》,以达到西藏在东部和北部多占内地土地的目的。此点,伦钦雪康已经说得很清楚,他在答复谢扎的信中指出:希望谢扎向英方“强调提出要求,今后能使西藏获得独立,并使康区的汉军官兵全部立即撤回汉地,只要能做到这些,则在一奉到(英方)通知后,即可立即派人划界及将西藏政府的收入和土地、百姓,移交给大英政府之人员”[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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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论麦克马洪线的非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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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麦克马洪则采取偷梁换柱的办法,将这条麦克马洪线作为标明“内藏”与中国其余部分界线的那条“红线”的延长部分,画在《西姆拉条约》的附图上。这种背着中国政府代表私下换文的行为,显然是非法的,违背了国际法公认的原则。更为重要的是,西姆拉会议的目的,是要“试图找到有关汉藏边境事宜的解决办法”[89],没有讨论中印(藏印)边境划界的议程。特别是后来中国政府拒绝承认《西姆拉条约》,不准陈贻范在条约草案上签字,使《西姆拉条约》成为不合法的文件,那么英国和西藏代表背着中国政府代表划定的所谓“麦克马洪线”当然更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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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英国方面的文件,英国政府并未授权麦克马洪与中方谈判中(藏)印边界问题。1914年7月23日,印度总督哈定勋爵(Lord Hardinge)在向伦敦的印度部大臣转呈麦克马洪的备忘录时特别写道:“我们认为,考虑印度东北部中印两国边界问题不是西姆拉会议职责的一部分,亨利·麦克马洪爵士在这方面所提出的观点和建议只能被看作是他个人的,并未得到英印政府的批准。”[90]这就间接批评了麦克马洪的越权行为,并暗指麦克马洪线的不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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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锡金政务官贝尔兴奋地向英印政府报告西姆拉会议“成果”时,英印政府反应消极、冷淡。英印政府外务部在给贝尔的信中强调:“那种利益纯粹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中国政府没有在《西姆拉条约》上签字,俄国政府也没有予以承认,因此,该条约现在还是无效的。”[91]正是由于麦克马洪线是非法的,是英藏两方代表瞒着中国政府私下议定的,因而英国官方对此严格保密,不敢公布。1929年英印政府出版了一部由外务和政治部副部长艾奇逊(C.U.Aitchison)主编的印度官方文件集,叫《印度和邻国的条约、契书、证书集》(Collection of Enagagements,Treaties and Sanadsetc),简称《艾奇逊条约集》(Aitchison’s Collection of Treaties)。在该文件集第14卷中有关西藏部分谈到西姆拉会议时,只字未提英藏秘密协议,更没有提及麦克马洪线。该书关于西姆拉会议的内容仅在引言中做了简短的记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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