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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消除民国北京政府的顾虑,朱迩典于同年12月3日就西藏问题公开发表五点声明:(1)无侵略西藏之野心;(2)英国绝无供给西藏军火之事;(3)尊重中国为五族共建之国家;(4)藏界问题以维持印度之完全为目的,其他并无奢望;(5)将来双方商议此事,英政府必可酌量让步。[128]英国政府以为发表了上述声明,中国政府和民众就会同意续议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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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1月20日,朱迩典面晤陈箓,称其接到外交大臣训令,“中国方面提议在拉萨开议,可以照办”,并称自己因办事不力,将调离回国。但陈箓以“现在决非商议藏案之时,时机未成熟,徒劳唇舌”而再加拒绝。[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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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8月26日和31日,英国外相寇松(Lord George Nathaneil Curzon)和驻华公使艾斯敦爵士(Sir Beilby Francis Alston)分别在伦敦和北京向中国新任驻英公使顾维钧和中国政府外交总长颜惠庆递交了英国政府的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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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略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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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事自一九一九年停议以来,已越两载,当时中政府说明仅系暂缓磋商,英政府现拟请中政府在伦敦或北京重行开议,勿再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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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若不克日继续会议,则英国政府实无理由再行延宕承认西藏为自治国立于中国宗主权之下,即拟将来以此承认为根据与西藏商办事件……若会议果能重开,则英政府愿尽力设法俾西藏政府承诺中国所以为满意之解决办法。此即根据一九一四年草约加以修改,以求合于一九一九年中国提案内所表示之意愿也。[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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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敦并向颜惠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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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贵国政府不能于一个月内开始续议此案,以期三方了结,则英国政府不得不承认西藏为自治之邦,以后即与自治之西藏直接商定协约,增进英藏关系,委派印度官员前往拉萨,并为西藏谋普通之发展与疆域之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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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中国政府允于期内开议,则事后英国政府对于中国政府所请在印度设领一节愿意从优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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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惠庆当时答以“华盛顿会议开始在即,无暇顾及,俟该会议结束后再进行”[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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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中国外交部向英国公使馆递交节略,正式答复英国政府,藏案“俟太平洋会议后必设法及早开议”[132]。这实际上是中国政府的缓兵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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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英国政府内部关于对藏政策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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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拒签《西姆拉条约》对于英国图谋控制西藏的政策打击沉重,同时也导致英印政府和英伦政府产生了激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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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总督哈定指责英国外交部对中国政府的压力不够,由于朱迩典的“示弱”,给“中国人造成了还有可能通过谈判修改已达成的协定的印象”,从而使印度成为英国在华商业利益的牺牲品。哈定甚至认为中国最终拒绝签字是受了外国的“煽动”。[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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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朱迩典却认为西姆拉会议失败的原因系由麦克马洪自己造成的。他批评麦克马洪提出的条件超出了袁世凯政府所能接受的底线。中国人根本无法接受“内外藏”的划分,“在中国人听起来是一个新的地理名词,从而使调解就好像是在割让中国的领土”。朱迩典同时指出,理塘、巴塘等地原先就是中国的领土,英国官方早已公开承认。但麦克马洪却要将这些地方划归“内藏”,这无异于要将袁世凯和中国政府置于卖国的境地,“使他因放弃中国领土而遭受耻辱”。朱迩典后来猛批娄师:“英国及其它列强均承认这些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地方,为什么还要在谈判中坚持将它们划入内藏?”所以,朱迩典认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等待时机,修改条约的部分内容,使中国接受它。[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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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来英国政府实际上采纳了朱迩典的意见。朱迩典在北京同中国外交官员的一系列晤谈,目的都是为了通过适当让步,诱使中国政府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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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英印政府后来认为与北京政府谈判“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也必定是无效的”,因此主张继续向西藏提供有限的军火援助,等到时机有利时再同中国政府谈判。英印政府遂开始以各种方式援助西藏地方政府扩军备战,在江孜开办军官学校训练藏军军官,到1915年底,部署在川藏边境的藏军人数已达万人。[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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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英国外交部依然主张三方谈判解决西藏问题。1917年5月17日,台克满提出一份西藏问题备忘录,认为中英藏三方会谈不能再等待下去,因为西藏背离英国而同中国单独谈判的可能性与日俱增。台克满提出解决西藏问题的十项基本条件,包括西藏在中国宗主权之下完全自治;撤销原《西姆拉条约》中关于内藏的划分;外藏边界大体上按西姆拉会议所确定的走向,成立一个中英藏边界委员会勘画边界;中英代表驻拉萨,享有同等地位,卫队数目相等,指导西藏对外事务,西藏不得侵害中国的宗主权;中英在包括昌都在内的商埠设立商务代表或领事;除上述官员外,中英不得在西藏派驻军队及官员,不得干预西藏内政;中英在西藏享有治外法权,享受最惠国待遇;西藏不参加中国的国会;新的协议在西藏各商埠公布,英国保证向中国通报英藏谈判协议的全部情况和内容,中国承认英藏商约;达赖保有对青海、甘肃、四川的寺院宗教权。[136]台克满这个方案貌似妥协,实际上以退为进,包藏更大的祸心。当然也不可能为中国政府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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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英国政府为何如此急于要求中国续议西藏问题呢?其主要原因在于英国迫切希望尽快通过中英藏三方会谈,以合乎国际法的法律形式将西藏的地位确定下来。西姆拉会议由于中国撤出议约专员、拒签条约而流产,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令英国不得不暂时放弃对中国施加压力。一战结束后,英国之所以在山东问题上支持日本,隐藏在后面的险恶用心,就是英国试图援例压迫中国政府让出在西藏的主权和权益。但中国因巴黎和会而爆发的五四反帝爱国运动,使得北京政府不敢再在西藏问题上向英国让步。徐世昌在接见朱迩典时说:“现在事势与欧战以前之情形相差如此之远,在本国政府办理此事,总须就国内情形通盘筹算,究竟此举国内各方面是否不致反对?参众两院对于此项问题能否通过?将来是否不致因此激起全国人民之反动,均不能不详为筹虑。”[137]这充分说明北京政府不会在山东权利未收回之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再在西藏问题上向英国让步。这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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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局势的发展趋势,对英国图谋控制西藏的野心不利。首先,俄国十月革命推翻了沙皇政权,1919年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宣布成立,布尔什维克主义席卷中亚:苏俄支持阿富汗反抗英印入侵的战争,同时苏联红军以追剿恩琴白匪军为名侵入外蒙古,19世纪末英俄争夺中亚的局面似乎又形成,引起英国的不安。作为英国防止苏俄向印度扩张缓冲地的西藏,再次引起英国的重视。其次,华盛顿会议召开在即,美国向来标榜“门户开放,利益均沾”的机会均等主义,美国国会否决凡尔赛和约以及华盛顿会议将解决日本在满、蒙、鲁特殊地位问题列入议题,预示着英国要在华盛顿会议以后依照《西姆拉条约》范式同中国就西藏问题达成协议几无可能。这是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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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时任英国外相的寇松(Lord George Nathaneil Curzon),1899~1905年担任印度总督,正是他于1903年派荣赫鹏带兵侵藏,占领拉萨,强迫藏人私订条约,以对抗俄国在中亚的扩张。寇松于1919年任英国外相,由于他有经营西藏的历史背景,其对藏政策自然会更具侵略性。他极希望通过同中国政府续议藏事,订立条约来树立政绩。因此,英国政府旋于1920年11月间令前锡金政务官贝尔由拉萨返回印度,同印度总督会商草拟印藏直接协约条文。贝尔自1920年1月被再次任命为锡金政务官以来,在拉萨一直逗留到1921年10月。[138]中国外长颜惠庆于11月11日接见英国公使艾斯敦,表示“如果印度有直接议订协约之事实,本总长不得不提出抗议”,并向英方声明,“凡英国与藏人无论订立何种契约,中国政府万难承认”。[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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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中国政府当然不会顺应英国的政策贸然行事,故希望利用华盛顿会议将解决青岛问题为契机,以图将来时机成熟时再行谈判解决藏事。因此,自华盛顿会议结束以后,英国政府也不再与中国政府重提藏事谈判。英国方面基本放弃了《西姆拉条约》,从此采取了控制西藏、武装西藏同中国抗衡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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