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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十三世达赖喇嘛的新政”及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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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国时期西藏地方的“达赖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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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清末民初乱世之际的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亲身经历了英军两次入侵西藏的战乱,目睹了清政府的腐朽无能,在两度出走中更切身体验了印度、内地某些地区在政治制度、经济建设、科学文化等方面的成就,“始察觉到世界的发展趋势”,深刻意识到,对西藏进行社会改革是西藏发展的唯一途径,“不发展科学、文化,西藏是没有前途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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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背景下,十三世达赖喇嘛回顾借鉴清末张荫棠、联豫曾经在西藏地方推行过的“新政”经验,从1913年开始,在西藏推行了一系列近代化的社会改革,历史上称为“达赖新政”。“新政”涉及西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社会习俗等方方面面,对西藏影响深远,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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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上:改革噶厦组织机构,加强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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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厦”是西藏地方“政教合一”的俗官系统最高行政机构,为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管理和控制,十三世达赖喇嘛对其组织机构进行了重大改革。首先保留了自1907年以来非法设立的“伦钦”(大臣即具有首席执行官的职能,地位在噶厦其他官员之上)一职,继续以夏(谢)扎·班觉多吉担任伦钦,并加以重用,重要的政务都先由噶伦提出意见,经伦钦审定后再呈达赖喇嘛决策执行。由此,加强世俗贵族主持噶厦事务的权力。1926年,十三世达赖喇嘛任命其侄儿朗顿·贡噶旺秋担任该职,并改称“司伦”(这一职务也是十三世达赖喇嘛非法设立的),进一步加强了达赖喇嘛对噶厦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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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噶厦组织,十三世达赖喇嘛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在由4人组成的噶伦中,规定由僧官来出任首席噶伦,以提高僧官权力。1923年时还增设常驻昌都的噶伦1人,统一领导康区军政事务。为推动新政的顺利开展,十三世达赖喇嘛因时而设,陆续在噶厦里面增加了许多新的机构,如1913年设立“索朗列空”(农务局)、“甲擦列空”(盐茶局)、“欧康”(银行);1914年设立“查希列空”(机电局)负责制造钱币和枪支弹药;1918年设立“札康”(邮政局)、“达尔康”(电报局);此后,又先后设立了“协尔邦列空”(司法局)、“巴希列空”(地粮调查局)等,逐渐充实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现代行政职能。对此,国内藏学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这些“新政”的举措,实际上延续了晚清大臣帮办张荫棠入藏推行“新政”的内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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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地方行政区划和管理制度,十三世达赖喇嘛也进行了改革与调整。还在西藏各大地区设置了“基巧”组织,常设性的地级基巧公署有昌都基巧、山南基巧、日喀则基宗、黑河基巧、江孜基宗、卓木基巧;临时性的地级总管府有:类乌齐总管、波密总管、那曲总管等,加强了对各地基层组织及专门事务的管理和控制,也为现代西藏的地方行政建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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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噶厦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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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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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十三世达赖喇嘛还整顿吏治、完善制度,让一批理解、支持改革的人来参与政治,以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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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选派贵族青年到英国、印度学习近代科学文化知识,学成回藏后,委以要职,使他们成为推行新政改革的积极力量;他破除“噶伦”等重要官职由少数大贵族世袭的制度,规定只要是对政府做出过特殊贡献又有才能的人,即使是中小贵族或者贫民也可以晋升为噶伦。比如,他的随身侍从达桑占堆本为平民出身,但因护卫达赖喇嘛返藏有功,被破例晋封为札萨,任藏军总司令,随后又被委任为噶伦。这就是西藏近代史上著名的擦绒·达桑占堆,他是一个改革论者和西方社会制度的崇拜者,是亲英派的代表,“他把自己的孩子送进了大吉岭的学校上学,一些官员,虽然为数很少,也以他为榜样”。[3]十三世达赖于“新政之初”即挑选贵族子弟到英国留学,但大贵族都出于种种考虑而一概婉言谢绝,他再从中等贵族的子弟中挑选。被选中的有强俄巴·仁增多吉、门仲·齐洛贵木桑、吉普·旺堆罗布、果卡尔瓦·索朗木贡布四位少年。1913年,由西藏地方政府孜本龙夏·多吉次杰带领,经加尔各答坐轮船前往伦敦。强俄巴·仁增多吉等四位贵族少年到伦敦后,由于不懂英语和现代自然科学,一切课程均从小学读起,既学英语,又学数理化课程,经多年补习后才进入诺裴里大学,该校条件很好,可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齐名,到该校学习的人,多是印度王室、英国贵族和大资本家的子弟。进入专业课程时,门仲·齐洛贵木桑学习矿业,吉普·旺堆罗布学习邮电,果卡尔瓦·索朗木贡布学习军事,强俄巴·仁增多吉学习电力。强俄巴·仁增多吉学习专业的同时,还悄悄地学习制造枪支弹药。[4]这是十三世达赖喇嘛在西藏地方推行“新政”后,有组织的外派“留学生”。所派贵族子弟从英国学成归来后,分别委任负责筹办各项新兴事业,故“留学风气在第十三世达赖在世时曾盛行一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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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十三世达赖喇嘛还多次颁布命令,大力整顿吏治,如藏历水猴年十二月上旬吉日(1933年1月),达赖喇嘛“向各寺庙和宗谿发布之训令”指出:“以三大寺为首的各不同教派之僧众”,“宗谿的宗本、谿堆为首的诸头人”,“宗谿长老、头人”,“对百姓要不偏不倚,依法征派差税,不准徇私或随心所欲,巧立名目增派新差税,危害人民”,“不能随便行施上述处罚”,“不许援引以往陋规搁置不问,马虎了事”,“要自己重视自己的职守”,对私设公堂拷打犯人至死的,还要上报西藏地方政府进行处理;“宗谿长老、头人不得借口从中贪污、欺压百姓,应加强管理和巡查”,等等。[6]可见,十三世达赖喇嘛严禁僧俗官员曲解西藏地方政府的命令,独断专行,敲诈摊派,以减轻百姓负担。这一切措施,都表明了他对整顿吏治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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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政治方面的改革措施,让十三世达赖喇嘛加强了自己在西藏地方政府中执掌大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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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上:改革经济制度,创办近代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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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宗教的信仰,西藏各地有众多的神山、圣湖、灵地,都实行严格的封禁政策,严重限制了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推动西藏农业发展,鼓励人民开垦荒地,继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十三世达赖颁布文告,鼓励开垦土地、发展农业生产之后,又在1913年《水牛年文告》中明确提出:“今后,凡在有共荒山野川开荒造地,种植杨柳蘖刺,谋求福利的勤劳门户,政府、贵族、寺院三方不得阻拦,并免征三年差税。三年过后,按土地面积和收获多寡,或征税、或租赁。在固定土地主人时,须官民双方共同认可。”[7]这一规定,从字面上看,大大鼓励了广大失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藏农业生产的发展。但在实际执行中,按照西藏地方政府的法规,所有土地都要计入宗谿管理,该文告中所说的“在固定土地主人时,须官民双方共同认可”,指的是宗政府与谿卡农奴主双方的共同认可,而不是宗政府和差巴、堆穷的双方认可,当时,西藏的农奴不可能有人身自由和人权,即根本不配有任何属于自己的权利,包括租种和开荒的土地,都是三大领主的,这是西藏民间所谓“没有无主之地”的实际情况,以此按照“永系”制度缴纳税赋,[8]无论差巴、堆穷[9]都要按照人身依附的农奴主和土地所依附的庄园交税支差,农奴们即使是开垦了荒地也不可能有多少收益,而受益最大的是西藏谿卡的庄园主。西藏地方从清末到民国时期,几十年间新垦土地约200万亩(参阅本书上册第二章),这些新垦土地在征税之后,对于改善西藏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有着不小的补益,其中被称为“马岗”的土地,附着于其上的税赋和差役都是为藏军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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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制度上,为了扩大西藏地方政府的收入,十三世达赖喇嘛对西藏地方的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和整顿。辛亥革命后,随着英印商品的大量进入和周边贸易的兴盛,西藏地区商品经济日益活跃,十三世达赖喇嘛为开辟财源于1914年开始征收盐税、皮革税和羊毛税等,按5%的税率收取。十三世达赖喇嘛还听从日本人多田等观的建议,在全藏征收人头税和牲畜税,僧人和寺院牲畜“因为优待”而交,“结果出乎意料地集中上来很多钱”。[10]1920年,为获取更多税收解决扩军的军费,成立了“巴希列空”(地粮调查局),对以下几类土地进行调查并征收粮食税:西藏的贵族世家、历代达赖家族、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及寺庙以各种不合法方式获取的土地。另外,任命噶伦、代本职位时划拨的庄园,虽占有庄园但尚未在西藏地方政府中任职的贵族。这一办法的实施,一般大的贵族所要缴纳的粮食达到四五千克,较小的贵族也不少于数百克。到十三世达赖喇嘛晚年时期,“征收的粮食已装满了西藏地方政府所有仓库”。[11]这实际上也与“新政”时期新垦了大量土地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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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尤其是民国初年,南方各省多有组建本省银行的举措,并铸币发行,西藏地方政府也在民国初年整顿币制。在货币制度上,十三世达赖喇嘛下令组建银行,改革西藏币制。当时的西藏,各种货币都可以流通,既有内地的银圆,也有尼泊尔的尼币,其中,英国殖民主义者在印度铸造发行的一种“托剌”金币,在市场上更是流行,形成了多种货币交易的局面。为了整顿这种币制混乱的情况,英印金币成了十三世达赖喇嘛首先要驱逐的对象。为此,十三世达赖喇嘛于1918年委派亲信达桑占东在罗布林卡西侧筹建了罗堆(Norstod)金币厂,当年即批准仿照英属印度“托剌”金币的式样,铸造了“色章郭木”金币。原计划用“色章郭木”金币来取代市面上流通的“托剌”金币,并以此杜绝西藏财富的大量外流。西藏地方铸造的“色章郭木”金币重量和“托剌”金币一样,直径略大,为26.5毫米,厚1.4毫米,略薄于“托剌”金币,面值藏银二十两。按金币上的年代,分别有藏历纪年十五绕迥第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年,即1918年、1919年、1920年、1921年四版。到1921年,由于世界金价大幅上涨,每“托剌”黄金涨至藏银三十两,同时,发现英印商人在用货物大量套购金币,致使西藏黄金外流,如继续铸造便会亏本,因此,“色章郭木”金币实际只铸造了三年多,便于1921年停铸了。1913年,西藏地方政府在原查希造币厂旧址建立机器厂,在克什米尔技师的指导下制造枪支弹药,但产品质量太差,于1914年改为造币厂和印刷厂,铸造银币、铜币并印刷单色纸币,这是西藏纸币发行的开始,设计纸币并发行的打算,可能是想有利于西藏商品经济的发展。但西藏地方政府发行的纸币,一开始就是一种不完善的货币,它根本没有准备金制度,也没有物资作保证,而是地方政府根据需要,任意滥发,以此对劳动人民进行残暴的掠夺。[12]在十三世达赖喇嘛的“新政”中,藏币、藏钞最后成了西藏地方政府用以弥补财政赤字的法宝,成为变相掠夺西藏人民生产品的替代物。后来,西藏贵族和寺院从政府借出大量纸币后向人民强迫收购羊毛、皮张、药材、硼砂、食盐等土特产,运到印度去出售,又换回大量的外货,以高价派售给农牧民。实际的效果是,藏钞的滥发,加重了西藏地方的社会危机。在十三世达赖喇嘛“新政”时期,西藏地方还通行印度、尼泊尔等国的金属货币,但由于其铸造质量越来越差,在藏使用逐渐减少;在民间最受欢迎的是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发行的银圆,因其质地好、成色足,成为买卖交易的硬通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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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民国时期的西藏地方政府,又先后建立了梅朵吉彩造币厂、罗堆金币厂、朵底造币厂等,并自1926年开始使用机器印刷套色纸币。1931年,将上述各造币厂并入查希电机厂,由西藏地方政府直接管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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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政”中,十三世达赖喇嘛先后创办了一系列近代实业。1918年,在罗堆金币厂内附设了一个羊毛纺织厂,从印度进口一批毛纺织机,又在西藏本地仿制了一些,生产各色氆氇和毛毯,被称为“色章氆氇”享誉一时,但后来随着罗堆金币厂的停业而停产。1924年,开始在拉萨以北的夺底沟修建西藏第一座水力发电站,两年后125马力(91.875千瓦)的夺底发电站竣工发电,并在罗布林卡安装供电设备,点亮了“西藏的第一盏电灯”。随后,又向拉萨市内大小昭寺,及摄政、司伦、大贵族、大商家的家内供电,虽然也遭受一些保守人士的抵制,毕竟,古老的拉萨也开始接受了近代的科技文明。但后来因为山洪暴发冲毁电站,而经费短缺无法再建,最终停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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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近代邮政始于晚清,[14]民国后西藏地方政府接办邮务,1912年5月26日(藏历水鼠年四月十九日)自办西藏地方邮政(札康),并陆续发行西藏地方使用的邮票(一说在1918年建立“札康”邮政局,发行地方邮票,这种说法经过考证不准确[15])。在当年拉萨战事中,新设的邮局和支所被毁,到“新政时期”开始恢复,民国三年(1914年),为了适应邮政业务的发展,西藏地方邮局发行分别为4章噶和8章噶的大面值大票,随着地方局势稍事平顺,又陆续发行了各种面值的邮票。黄慕松1934年入藏时,见拉萨邮局“掌管拉萨到江达、拉萨到江孜、亚东的邮务。发行简单邮票,藏内挂号信资三钱,平信七分五厘,每年收入不过百秤(五千两),一过江孜则不能通邮,需要改贴印度邮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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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世达赖喇嘛非常关注近代电报事业。1913年藏历七月,他派孜仲强巴年扎负责修建拉萨至工布段的电报事务。[17]1920年,又架设了拉萨到江孜的电线,与英国管理的江孜到印度段的电线接通,开通电话、电报业务,并在1925年成立“达尔康”(电报电话局)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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