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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次康藏军事冲突爆发的同时,西藏与青海又起了边界冲突,而且,同样也是由寺院的税收与土地之争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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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海南部的玉树地区,分布着众多的藏族部落,其中的“苏尔莽族”与西藏类乌齐地区接壤。在苏尔莽境内有一尕旦寺,属格鲁派寺院,达赖派堪布一名进行管理;附近另有一属白教的德赛寺。在民国初年,尕旦寺依仗达赖声威,横行乡里,强行向德赛寺所属的苏尔莽地区征差,德赛寺不从,便抢收其地的庄稼,德寺与苏寺矛盾激化。德赛寺与苏尔莽民众一起向玉树知事控告,获得胜诉,青海驻玉树部队前往支持德赛寺。尕旦寺不服,就向西藏地方政府求援,达赖令昌都总管桑汪钦布(即噶伦)查办交涉。玉树当局认为,两寺之争属于青海的地方事务,与西藏无关,不予理睬。随后,蒙藏委员会出面要求西藏地方政府裁撤在青藏边界所设置的税卡,藏方也置之不理。1931年12月,昌都总管阿沛要求青海军队退出苏尔莽等地,由藏军接管。由此,青藏之间也产生边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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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8月,英国方面见藏军在康北大获全胜,新任驻哲孟雄(锡金)行政官威尔(J.L.Weir)前往拉萨,鼓动西藏地方政府乘藏军胜利之威,进攻青海玉树,以实现《西姆拉条约》中的青藏划界。西藏方面看到国民政府处理大金白利纠纷中的妥协态度,便开始积极谋划,在1932年初设立康北军事总管,由仲译钦波欧西洼·土登贡钦负责,并前往玉树做战争准备。3月23日,藏军以保护尕旦寺为名,调集4000余人,向青海玉树苏尔莽地区发动攻击,当时,玉树守军仅有400余人,寡不敌众,在营长战死后被迫后撤,藏青边军事冲突随即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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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藏军又占领了囊谦,并围攻结古,而结古也仅有守军400余人,坚守待援。此时,驻防西康石渠、邓柯两地的藏军也向青海进兵,并攻占通天河渡口等要地,切断玉树与西宁之间的交通。蒙藏委员会得到青海方面的报告后,致电达赖喇嘛,请其停止对青海玉树的进攻,但达赖复电表示:“藏兵进占苏、囊两地,能可调停,命刘自干(即刘文辉)办案,藏方前有恶感之仇,恐中藏和好间必起衅端。”[136]可见,西藏地方政府进攻玉树是早有预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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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青海当局也积极应对,一面遣派马训为玉树宣慰使前往结古,同藏军交涉和谈;同时,又调遣马禄骑兵旅与喇平福骑兵团驰援玉树。7月,国民政府提供的步枪1000支、手枪100支、子弹10余万发和通讯器材等先后运到青海,青军的军事部署完成后,于7月14日开始反攻,在歇武、通天河击溃北路藏军,打通了玉树与西宁的交通线;8月2日,解结古之围,27日,收复苏尔莽,9月4日,收复囊谦,进入青海的藏军全部被驱逐出境。9月底,青军乘胜向南进军,攻占了藏军据点当头寺与青科寺,到达金沙江西岸,与康军相呼应,准备一起攻打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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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军、青军节节胜利之际,国民政府再次向达赖发起和平攻势,1932年8月3日,蒙藏委员会致电达赖称:“欢迎藏使与前无异。唐委员调节无效,由琼让宣布中止。政府甚望大师提出和平办法……康藏纠纷极愿调停。”[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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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蒋介石致电西藏驻京办事处处长贡觉仲尼,西藏为五族共和之一,无异一家骨肉,中央决不愿用兵力解决各项问题。但期藏兵不进犯,和平妥商,绝无助川开衅之意。唯迭接各方报告,谓西藏正倾师犯康,添购新械,达赖且将亲出指挥。所报如确,固未谅解中央对藏之好意,兵连祸结,亦徒苦川藏人民。请转电达赖,有何固见,尽可倾诚见告,但属合理要求,中央无不乐于容纳,万勿轻信他人挑拨谣言,趋走极端,徒授帝国主义者侵略之机会也。[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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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方面,康藏、青藏两条战线上的相继失败,使西藏官民大为震惊,“谣言日盛,皆谓川康青联军将直捣拉萨”,一些僧俗官员和军政人员感到与内地大规模交战是失策的。西藏地方政府中也出现分歧,“大有不能一致奉令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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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形势下,十三世达赖喇嘛为稳定人心,召集西藏全体军政官员、各大寺喇嘛、各宗村绅长齐集拉萨,发表演说。同时,通过贡觉仲尼回电蒋介石,响应和谈称,“中藏友好垂告成功,不幸各方破坏无已,枝节横生,甚至四川借端开衅,纠纷莫解”,“蒋委员长俯念川藏人民痛苦,不忍兵连祸结,具仰慈愍为怀,藏人尤深感戴,尚冀始终主持,免纠纷之扩大,予川藏以幸福”。[139]但是,达赖还没有完全死心,1932年8月,“达赖喇嘛在绝望中转而求助于英国人,请求英国人向国民政府施加压力,以结束这场冲突。他主动提出同英国订立一个秘密条约,为英国人插手汉藏边界争端提供方便,他还邀请英国驻锡金的政治专员威尔访问拉萨”[140]。9月初,威尔一行抵达拉萨,与达赖喇嘛、噶伦多次会谈,表明英国政府从财政和外交上考虑,不能对西藏做直接的军事许诺,英国能做的就是在边界问题和谈中充当调解的中间人。英国的态度,让西藏地方政府很是失望,这也是最终促使藏军驻守金沙江以西,不再发动攻势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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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青海南部边区警备司令马步芳于10月12日通电全国,希望“拟援应川军渡江会攻昌都。此地若克,康境占地亦完全恢复”[141],拒绝青藏议和。国民政府考虑到“九一八”事变后的复杂时局以及英国的强硬态度,未敢接受马步芳的建议,还是希望和谈解决纷争。25日,蒙藏委员会致电马麟、马步芳:“会合川军奠定康境,自在意中。只以外患日亟,中央对藏采取和平,达赖亦有悔祸之意。蒋委员长已电两兄及川、藏三方各守原防,俟达赖遵办,再定和平方案。”[142]同时,民国政府为让西藏地方政府放弃依赖英国干涉的幻想,12月29日,蒋介石致电达赖喇嘛“汉藏问题纯属内部事务,现为国民政府时期,绝不允他人插手干涉。吾望一如既往,热爱祖国,忠贞不渝,团结一致”,[143]断其依赖英国的幻想。青藏之间的和平谈判,遂得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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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4月10日,西藏、青海在青藏交界的巴大唐签订了《青海西藏和议条文》,共有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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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本属一家,和好久矣。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内,即藏历岁次壬申,以尕旦寺问题双方驻军误会,以致引起纠纷,妄开战端。事后双方军队首领鉴于国难方殷,何遑自讧,乃各派全权代表休战议和,重修旧好,订立和议条文。青藏两方各执一张,以资遵守,而昭来兹。从此青藏和睦如前,西藏国防巩固,国家幸甚,边民幸甚。恐后无凭,立此合同条文,永远存照。计开和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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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尕旦寺管理寺院之堪布,由该寺众僧内自行推举后,准达赖大佛加委,堪布权力照旧,以崇教为范围,不准干涉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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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青科、当头两寺宗教权,准归作巴照旧管理,惟该两处双方均不得驻扎军队,以免因接壤而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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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和议条约成立后,藏方即先行撤兵,青方于藏方撤退十四日后即继续撤兵。双方除原驻军额外,其余限一月内完全撤退。兹后青藏两方各守疆土,不相侵犯。如藏兵侵略青海境界,有藏方昌都、巴宿、类乌齐、三十六族头目人等担保;青海军队侵略西藏境界,有玉树二十五族头目人等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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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藏方官兵如有变归青方,或潜逃青方者,青方不得收留袒护。青方官兵如有变归或潜逃藏方者,藏方亦不准收留袒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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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双方对于宗教寺院一概极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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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青方如有坏人、罪犯等逃避藏方者,藏方无论长官、民众均不得袒护隐藏。藏方如有罪犯、坏人逃避青方者,青方亦援例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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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青海对于西藏商民须极力保护,西藏对于青海商民亦须极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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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所有青方俘获藏方之官兵,在条约签字成立后,青方即完全缴归藏方。[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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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签订后,青海政府经蒙藏委员会呈报行政院,11月10日,行政院批复道:“订立此项和约,系为免除战事,维持边地治安起见。所订条文八项,对于宗教权之限制,商民等之保护,均有详细规定,其余各条亦均妥适,自应准予备案。”[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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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成立后,由于帝国主义国家的插手,地方割据势力遍布中国,各省陷入混乱之中。川青康交界之处是全国最混乱的地区之一,“百数十县,悉为军人所分据,此疆彼界,不能统一”。[146]第三次康藏军事冲突,以及随之爆发的青藏边军事冲突,是内地省份与西藏之间的边界争端,其性质属于中国的内政问题。尽管英国一直在其中多方干涉,但不同于第二次康藏军事冲突时,请英国台克满为“调停人”来解决纷争。在这次军事冲突中,西藏地方、西康和青海方面都请示民国政府调解,并且坚决反对英国的“调解”。由此看出,中央政府对于西藏地方的管辖治权逐渐加强。此次军事冲突,又恰逢日本侵略中国东北,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之际,国民政府审时度势,力排干扰,一面军事压制,一面和平谈判,最终和平解决了争端,有效地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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