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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693 黄慕松入藏之后,在与噶厦交涉的过程中,行政院又再次致电黄慕松,提醒要以“恢复汉藏关系”作为一切谈判和藏事解决的前提,并增加了青藏问题。“此时首须明了藏方是否真欲恢复中藏关系。如无此诚意,则我对康藏、青藏纠纷过于让步,无异自行断送土地人民于他国矣。故至少中藏关系与康藏、青藏同时谈判,同时解决。”[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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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695 二 黄慕松同噶厦官员的直接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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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697 黄慕松入藏致祭一行分为两路:一路是以参议蒋致余等为首的先遣使团,于1934年3月从南京出发,由海道经印度入藏,主要任务是调查藏地情形,筹备使团行署和册封致祭相关事宜;另一路便是黄慕松一行,主要成员有参议刘朴忱、林东海、陈敬修、医官王兆奎、副官高长柱以及无线电台人员、摄影人员和卫士等。黄慕松4月飞抵成都;5月7日,黄慕松入藏致祭一行由成都出发,经康定、甘孜、德格、江达,于8月28日抵达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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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699 黄慕松抵达拉萨后,为了更好地进行政治谈判,一举解决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等问题,并没有急于与噶厦官员们谈判,而是首先通过走访官员和朝拜寺庙,发放布施,建立友好关系。他先后走访了热振摄政、司伦朗顿、首席噶伦赤门和其他三位噶伦以及西藏地方政府的其他重要官员,并向他们馈赠大量的礼品;朝拜了布达拉宫、格鲁派三大寺以及大昭寺、小昭寺,并向寺庙喇嘛发放布施,为其后的政治谈判和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虽然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曾一度坚持,先进行政治谈判,解决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等问题之后,再举行册封、致祭典礼,但是,在黄慕松的坚持和努力下,西藏地方政府最终还是接受了先举行册封、致祭典礼的建议。1934年9月23日,黄慕松在拉萨布达拉宫正殿主持了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册封典礼,西藏地方政府包括司伦、噶伦等在内的数百名僧俗官员参加,按照既定礼仪程序逐项举行,11点30分顺利完成。10月1日,十三世达赖喇嘛致祭典礼按照规定的礼仪程序,在布达拉宫五世达赖金塔前的大殿举行,黄慕松出席,西藏地方政府司伦及以下官员参加,150余僧人在旁诵经,蒋致余宣读祭文,致祭典礼如期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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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01 册封、致祭是黄慕松入藏的任务之一,其另一重要任务是与噶厦官员会谈,力争明确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解决中央与西藏地方间的其他问题。在拉萨期间,黄慕松在坚持明确西藏与中央之间的政治关系的基础上,抱着“从容宽宏,多晤多谈,俾中央德意能深入其心,期其渐有彻悟”的态度,[120]同噶厦官员就中央与西藏地方之间的关系问题,自9月16日开始至11月27日,进行了长达70余天的会谈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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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03 9月16日上午9时,赤门、郎琼、哲康和彭雪四噶伦前往专使行署,与黄慕松等人商谈中央与西藏地方的问题。这是黄慕松入藏以后,第一次就中央与西藏问题与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间的直接会谈。会谈中,首席噶伦赤门在指出中央与西藏地方隔阂20余年后,回顾了中央与西藏地方间的历史关系以及失和的原因、经过。赤门认为地界纠纷是中央与西藏地方双方失和的原因,“其后中央与西藏地方之所以失和者,乃因边界问题启衅”,[121]而清末联豫出任驻藏大臣和钟颖统帅川军入藏、民元时期的康藏战争和大金白利事件等系列历史事件,最终导致了双方失和。因此,赤门指出,如今,要重新恢复中央与西藏地方间的友好关系,应先解决康藏边界问题。据此,黄慕松答复说:“中藏问题,纯属内政,无论任何外国均不能参加。且关于康藏界务诸问题,则必先商榷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一点,顺俟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确定后,始能谈及”,[122]并告知四噶伦,中央政府鉴于十三世达赖喇嘛新丧,对于中央关系并没有任何旨意,希望藏方能将中央与西藏地方和好事宜逐一列出,以书面形式送呈专使,双方再进行商洽,赤门噶伦对此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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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05 9月24日,藏方按16日所提,向专使送呈公函一件,内称:经西藏官员大会讨论,“咸以西藏根本问题围在毗连地界,倘得解决,人众深蒙幸福,此即异常重要,系人众所希望者。……至于中央与西藏地方问题,汉方究有何种意见,恳祈明示,全体必当思虑”。[123]该函仍然只提康藏边界问题,并没有提及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问题,是先解决康藏边界问题,还是先明确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问题,成为双方会谈的焦点。据此,黄慕松一面复函,催促藏方尽快按照16日所谈,详细开列中央与西藏地方和好应有事项,一面派刘朴忱等进一步询问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关于中央与西藏间根本关系的意见。9月27日,刘朴忱前往赤门噶伦住所拜访赤门,向赤门说明专使关于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的态度,并劝说赤门应考虑当前所处环境,切实谋求中央与西藏地方问题的解决。但赤门仅表面赞同,重述清末川军哗变之事,并无实际言论。当刘朴忱对川军哗变之事做出解释之后,赤门又说,这些事件已经成为历史,应该忘记。由于赤门的游离,此次商谈并没有实质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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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07 致祭典礼结束之后,10月2日,黄慕松亲往拜访热振摄政和司伦朗顿,除为册封、致祭典礼的顺利完成表达谢意之外,再次谈到解决中央与西藏地方问题应以明确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问题为前提,但是,热振摄政和司伦朗顿都没有实质性的回答。据黄慕松致行政院的电报,此次会谈中,司伦朗顿说:“中央与西藏地方暌隔已久,多提问题恐徒劳无功,西藏当局遵照达赖之主张,故欲解决康藏问题,倘中央提出别种条件,则宜交大公所会议解决”[124],亦即表示西藏地方政府是根据十三世达赖喇嘛的遗嘱处理康藏问题,倘若中央政府有其他条件提出,则需提交官员大会讨论。黄慕松回答说:“康藏问题固属重要,倘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不恢复,征诸往例,恐难达福利目的。中央别无苛求,所以本使极愿聆悉西藏当局对于恢复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之意见”[125],指出只有先明确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其他问题方能顺利解决,并再次催促藏方提出关于恢复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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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09 10月4日,以首席噶伦赤门为首的四噶伦前往专使行署拜访黄慕松,递交公函。公函中,噶厦突然变卦,提及所谓“中央与西藏地方檀越”关系,并说只要康藏界址问题解决,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问题就可解决,完全无视中央政府关于解决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的原则。此外,公函中还指出,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为檀越关系,要求将中央与西藏地方语文通行的地方和德格、瞻化、霍尔五属等地归还给西藏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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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11 10月5日,黄慕松召集专署职员开会讨论噶厦函文,会议决定由黄慕松亲往拜访赤门噶伦,“表示请让土地,事实上难以办到,并询问中藏之关系究应如何决定”[126]。黄慕松往访赤门噶伦后,问道:“五族共和、共同建设中华民国,西藏是否诚意合作?”赤门回答说:“若满蒙各族加入,西藏亦可加入。”又问:“西藏对中央政府之政治关系如何?”赤门答:“对外可用整个力量,但内部则当继续昔时檀越关系。若内地人士欲抢夺西藏之政权,则万难办到。”[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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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13 接着,二人就先明确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问题,还是先解决康藏边界问题再次展开讨论,各执己见,并未达成一致。黄慕松认为,此次交涉以来,藏方仅谈边界问题,政治上又一味要求自治,实属过分,但为了维持汉藏感情,他决定忍耐,10月8日,复函噶厦。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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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15 本专使凉德之躬,奉命入藏,原为爱国爱藏之心所驱策,明教所告,除随时以亲爱坦白之精神约略致答外,固无日不在深思熟虑中,求所以秉承中央意旨,于中华民国五族共和、共同建国之制度下,以恳挚之态度谋我国族内部之精诚团结,商榷中央与西藏之政治关系,以期永远和好。……本专使为诚意商洽中央与西藏和好期间,敬请准出明确表示西藏对中央之政治关系,庶得早行商议康藏及其他各项问题。[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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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19 黄慕松以恳切的语言,详细陈明利害,表达出中央政府对于恢复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的态度,希望西藏地方政府也能坦诚相待,尽早明确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以便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问题的解决。该函由刘朴忱、巫明远二位参议送达噶厦,并就对内谋求西藏安定,对外谋求力量的结合,向噶厦做了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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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21 噶厦接函后,召开官员大会,商讨对策。但由于英国势力的介入,会上亲英分子依恃英国,甚为活跃,肆意指责亲中央一派,以致亲中央一派默不敢言。17日,噶厦复函专使,言辞颇显激烈,且在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上仍提檀越关系。该函件代表了赤门等亲英派在英人的挑唆下对中央的态度,内容大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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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23 西藏……为佛教国家,其施行途径,须有政教合一之执行,爰改变为民国之法规,于教于政,均由极大相悖之处,且接到人众大会(即“官员大会”)呈递盖章之书,谓根本无法承认。西藏为自主之国家,其内政教,无与汉政府致干预,汉方在藏亦不设官驻兵。西藏东北之西宁、〈西〉康边界一节,如前函所陈,最好将通行汉藏语文之地及人民悉数设法交还藏政府。若汉政府有碍难时,以前青藏因边界之事,于先年彼此曾遣代表会议立约盖章者,希予履行。俄洛早属西藏,应仍之,西宁不宜派兵威胁。四川西藏之边界,德格、瞻化、霍尔五属等地人民,一时被汉方派兵强夺,立应交还藏政府。如是则顾全佛法,彼此边界之军皆可撤退。……若以如是盛大之意顾念西藏,则汉藏两方檀越关系一致对外;南京国都,西藏亦可遣派代表常川驻彼,如现在然,和好必见日益增进,西藏可作中国之外城矣。[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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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27 10月24日,黄慕松偕刘朴忱参议、林东海参议等前往噶厦,针对藏方复函中所提民国法规与西藏政教制度相悖的问题,反复解释,痛陈厉害,说明中华民国的五族共和制度与西藏地方的政教制度并无相悖之处,中央也不会改变西藏地方的政教制度。但“各噶伦以英人逼近可危,中央力弗能及,改变现状,好则无功,坏则受咎为理由,坚持‘官员大会’之决议,不参加五族共和,不承认民国统治”[130]。黄慕松将此电呈行政院后,时任行政院长汪兆铭即电示黄慕松说:“今噶厦复函既已表明态度,吾兄不妨以致祭事毕为理由定期回京”[131]。黄慕松也认为,会谈至此,双方已再无磋商之余地,恰好藏方提出留无线电台于拉萨,以方便联系,便趁机提议:“(一)请藏方派大员答礼,借使考察中央实情。(二)我方留置若干人设一通讯处,以资联络”[132]。同时,黄慕松通知噶厦发放乌拉马牌,准备离藏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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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29 11月9日,乌拉马牌到位,专署正式通知噶厦,黄慕松专使一行将于11日往布达拉宫辞行,后分别于14日和18日启程返京。当日下午,四噶伦前往专使行署挽留黄慕松,请其多住时日,以便进一步商洽中央与西藏之间的问题。黄慕松表示,如需进一步商洽中央与西藏地方问题,则“须藏方承认西藏为中华民国之领土及服从中央”“对外必须一致用中华民国之名义,共同拥护中央政府,西藏人士可望中央参政;对内则可因地制宜,允许西藏自治,不干预西藏之自治权限,不改变西藏之原有政治制度;中央派遗(误,应为‘遣’)大员常川驻藏,代表中央执行国家行政,指导地方自治”。[133]赤门当即表示接受,但要求黄慕松备一说帖,以便提交官员大会,黄慕松也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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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31 10日下午,林东海参议和李国霖秘书将黄慕松所备说帖送交噶厦,并声明,说帖内容仅为个人意见,不能视为中央之意见。黄慕松说帖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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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33 为诚意商洽中藏和好问题起见,应请西藏首先认定以下两点,即:一、西藏当然为中华民国领土之一部分;二、西藏服从中央。上列两点实无碍于西藏之宗教与政治。盖国家领域广大,西藏情形不同中央,对内自因地制宜,适应西藏之民意。对西藏政教制度,郑重声明如下:一、共同尊崇佛教,予以维护发扬;二、保持西藏原有之政治制度,可许西藏自治,与西藏自治权限范围之行政,中央可无干预;其在对外,则必共同一致。凡关于全国性质之国家行政,应归中央管理。如:(一)外交应归中央主持;(二)国防应归中央策划;(三)交通应归中央设施;(四)西藏重要官吏,经西藏自治政府选定后,应呈请中央加以任命。上述种种诸大端,皆共同一致范围以内之整个国家行政也。于此须说明:所谓共同一致者,中央政府非汉政府之谓,实吾等大家之政府也。西藏同胞自可前往参政,外交部、军政部、交通部以及其他各院、部、会均可选学识相当之西藏同胞服务。其详细办法,西藏可派员赴京与各院、部、会商榷。且现时驻京代表贡觉仲尼已任立法委员,阿旺坚赞已委蒙藏委员会,更可证明中央政权早经开放,不仅可予西藏以适当之自治权限已也。中央既许可西藏自治,则为完整国家之领土主权计,自应派遣大员常川驻藏,代表中央,一面执行国家行政,一面指导地方自治。盖非如此,则在中央不足以言真是扶持西藏,在西藏不足以言真实拥护中央也。至驻藏大员之权限,仍照上述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分配办法,当有明确规定,亦非为干预西藏自治权限范围内之行政而设也。[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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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37 11月16日,经全体官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噶厦回函,分十条答复,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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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39 第一条 对外西藏为中国之领土,中国政府须答应不将西藏改为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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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5741 第二条 西藏之内外大小权力暨法规等,无危害政教者,可以依从中国政府之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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