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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点,元末明初陶宗仪《书史会要》卷八对回鹘文所作的记述可与之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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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吾儿字虽有二十余母,除重名外,止有一十五音。因此,应声代用者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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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回鹘文字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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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n和g两个字母连写即表示ng,故有学者认为回鹘文字母最初应为16个,“用以表达36种左右突厥音位及其变化。后来字母有所增加,但也不超过20个,应声代用之字甚多。回鹘文字的这些特征,有时会造成回鹘文文献的破读显得非常困难”。[5]这也是可以接受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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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3个字母中,5个用来表示8个元音,18个用来表示21个辅音。字母的写法有字头、字中、字尾之分,形式不一。其写法最初由右向左横书,后可能受汉文的影响而改为自上而下直行竖写。早期回鹘文中的s和š,n和a(在词中),x和q不加区分,只是后来才在相应的字母之左或右加一点或两点以示分别。早期回鹘文文献中的y和w也不加区分。在字体上,回鹘文的形式也比较多,有棱角突出的刻经体,有笔画圆润的写经体,有龙飞凤舞的草书体,也有线条流畅的行书体,更有书写直硬的硬书体和字体紧凑的活字体。[6]回鹘人用这种文字著述了大量的文学、世俗作品,并翻译了大量的摩尼教、佛教、景教和道教经典。从近、现代的出土文物看,回鹘文一直流行到15世纪,其后虽趋衰亡,但并未立即退出历史舞台,直到16世纪还为吐鲁番、哈密等地的维吾尔人所使用,在甘肃河西走廊更是使用到17世纪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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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鹘文字在河西地区得到了相当广泛的使用,这从清人吴广成著《西夏书事》卷十二中可得到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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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昊既制蕃书,遵为国字,凡国中艺文诰牒尽易蕃书。于是立蕃字、汉字二院,汉习正、草,蕃兼篆、隶,其秩与唐宋翰林等。汉字掌中国往来表奏,中书汉字,旁以蕃书并列。蕃字掌西蕃、回鹘、张掖、交河一切文字,并用新制国字,仍以各国蕃字副之。以国字在诸字之右,故蕃字院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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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夏蕃字院所掌管的文字中,既有藏文(西蕃),也有回鹘文,与二者并列还出现有“张掖、交河一切文字”。张掖是甘州回鹘的国都,交河指的则是高昌回鹘的国都。回鹘文是高昌回鹘最流行的文字,此外是汉文,另外还有摩尼文、福音体文等。汉文归入汉字院;摩尼文自10世纪末以来即随着摩尼教的衰落而少见使用,更未对西夏产生影响;福音体文在回鹘汗国使用不多,而在黑水城出土文献中偶有所见。所以,西夏蕃院所管的“交河”文字,其实主要是指回鹘文。推而论之,“张掖”文字自然主要指的也应是回鹘文。在敦煌出土的汉文写本敦研001 + 敦研369 + P. 2629《归义军衙府酒破历》中有“案司修甘州文字”(第46行)、“供修甘州文字孔目官”(第85行)等字样,同时又可看到“孔目官修西州文字”(第23行)、“案司修西川(州)文字”(第92行)等内容。[7]这里的案司,又称“孔目司”,为归义军节度使下属机构,掌文案,其主事者称都孔目官。沙州案司内孔目官所修“甘州文字”、“西州文字”,无疑均指回鹘文。从敦煌等地发现的回鹘文写本中也可看到回鹘文在张掖地区的流行。前引日本京都有邻馆所藏回鹘文佛经印本残片(编号为Fuji Yűrinkan Uigur No. 24)载:“愿成就圆满。至正二十一牛年(1361年)三月一日于甘州(Qamču)印制。善哉,善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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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 甘州印回鹘文佛经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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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文献表明,及至元朝时期,甘州仍有回鹘文佛经印制,体现了回鹘文字在这一地区的流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元代甘州地区回鹘文化的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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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汉文的普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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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州回鹘境内,统治者虽为回鹘人,但主要居民仍然是汉人,汉文化如同回鹘文化一样,应为当地文化的主流,汉文在甘州回鹘境内通行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回鹘对汉文的使用由来已久,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回鹘诸部请求唐太宗给他们派遣“能属文人,使为表疏”。[9]此后,回鹘人逐步掌握了汉文。回鹘人对汉文的使用是一以贯之的。前述著名的《九姓回鹘可汗碑》就使用了突厥卢尼文、粟特文和汉文三种文字。如所周知,墓碑是供人瞻仰的,用汉文撰写,自然很能反映回鹘人对汉文字的接受程度。这里不妨再举几例。唐人娄师德曾为回鹘契苾部首领契苾明(650~695年)撰写碑文,今可见者仅有汉文而无他种文字。[10]1973年于西安西郊发现的唐代回鹘王族成员回纥琼(706~760年)的墓志。此人曾任瀚海都督、右将军卫大将军、经略军使等职,也是仅有汉文而无其他。[11]2009年7月,在蒙古国乌兰巴托西北280公里处土拉河东岸又发现了《仆固氏墓志铭》,记述了仆固部金微州第三任都督乙突(635~678年)的生平事迹。[12]这一传统长期得到延续,即使在回鹘文流行的蒙元时代,回鹘人立碑时仍继续使用汉文,如著名的《重修文殊寺碑》(1326年立)和《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1334年立)都是用回鹘文、汉文合璧镌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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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发现的属于甘州回鹘的官方文件甚多,皆用汉文书写,如敦煌P. 3931即为其典型代表。P. 3931号汉文写卷存有40余件文献,所含内容大致可分为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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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度高僧东行之牒文与游记三篇,是五代时期中印文化交往的重要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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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二个月“贺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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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种往来状、启、书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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