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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西羌传》,西羌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又云羌无弋爰剑子孙各自为种,即武都、参狼、广汉、白马、汶山、冉駹、巴中板楯,今松潘、茂州诸夷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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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记载可见,在张澍心目中汉代西羌遗民只是当时的“松潘、茂州诸夷”。这也说明,在羌人地带上大多数的非汉人群成为中原人心目中的“番”“夷”与“汉”之后,在明、清时期,只剩下岷江上游茂汶到松潘以及北川西部地区的部分村寨人群14,仍被中原人称作“羌”。或严格地说,特别是在清代,只有极少部分的中原人仍“知道”岷江上游有羌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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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羌人带上最后的“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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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到19世纪,虽然在少数例子里“羌戎”与“诸羌”被用来泛称青藏高原东缘的非汉人群,但一般来说,汉人对此地带异族最普遍的称号是“番”以及“蛮”与“夷”。“番”指此地带北部、西部之人群,“蛮”与“夷”主要指此地带东部雅安地区以南的人群。岷江上游地区,可说是“番”与“蛮”“夷”的中间地带。在上一节中,我已说明羌人地带上大多数地区的人群,如何逐渐在中原人心目中自“羌”这个范畴中脱离。明、清时期,所有被泛称作“番”“蛮”与“夷”的人群中,只有岷江上游与北川地区土著仍经常被中原人称作“羌”“羌人”或“羌民”。以下我将进一步解释,为何岷江上游及北川地区的土著为部分中原人心目中的最后“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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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上游地区 首先,我们先看看岷江上游的汶川到松潘一带。在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西南夷列传》中,称此为“冉駹”之地。冉駹之地的土著,据司马迁记载有“六夷、七羌、九氐”。西汉初年,文献中“羌”的概念虽然还很模糊,但主要指陇西或更西方的人群是可以确定的。因此,以冉駹的位置而言,“羌”主要是指此北方的人群。“氐”在西汉时主要是指陇西之南,甘南、川北的武都、文县、平武,也就是在冉駹的东方与东北方一带的本地人群。这一范畴的人群,在汉晋时人心目中类似“羌”,但比羌人更华夏化。至于西汉时的“夷”,由于汉代“西南夷”中的主要人群是滇与夜郎等,因此相对于冉駹的位置来说,绝大多数的“夷”在其南方。如此,我们可以看出“冉駹”之地的族群分布特色,在西汉时的中原观察者看来,本地处在中原人异族分类体系中三种人群的交错地带。因此.司马迁称本地土著有“六夷、七羌、九氐”。这个记载,不见得表示司马迁基于某种严格的族群划分标准,将本地人群分为3种22类,但至少它表达在此氐、羌、夷的中间地带,族群“种类繁多”。成书较晚的《华阳国志》也记载,汶山郡有“六夷、羌胡、羌虏、白兰峒九种之戎”,同样也是说,本地人群种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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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唐代,“羌人地带”在中原熟悉边事者心目中已形成,汶川到松潘一带本地居民,因而被称作“羌”。松、茂等州,也都被归类为“羌州”。当时文献所称的“西山诸羌”,主要便是指这一带的本土人群,特别是其中的哥邻、白狗、逋祖、南水等羌。15这些诸羌部落夹处唐与吐蕃之间,吐蕃势盛则依附吐蕃,吐蕃势衰则附唐。虽然《旧唐书》中记载了这“西山八国”,并称其领袖为“国王”,然而并不表示这一带只有八个“国”,也不表示这些“国”是中央化、阶层化的“国家”。从同一时代其他文献看来,这儿还有许多的羌人部落,《隋书》称它们“并在深山穷谷,无大君长”。因此,所谓西山八国应只是其中较大的或与中原有直接来往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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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岷江上游非汉人群被称作“蛮”或“夷”,在《宋史》列传中被置于“蛮夷”类。这主要是由于宋朝与西夏的长期战争与对峙,而西夏势力所及大约是汉代河湟、陇西羌人之域,因此使得当时中原人心目中的“羌”或“羌族”,专指受西夏控制的、宋夏战争区中河、洮、岷、阶、文等州(约今甘肃南部、四川北部)的非汉人群。也因此,《宋史》中称茂州、汶川非汉人群为“蛮”“夷”,称离此不远的阶州、文州土著为“羌”。16然而《宋史》作者在回顾历史时,称包含茂、汶、阶、文等地的西南地区都是“古羌夷之地”。显然,时人心目中“古羌夷”的范围比当时的“羌人”分布地要广。宋末,胡三省在《资治通鉴》释文中也称:“白狗国至唐犹存,盖生羌也。”可见,宋代习边事者虽称岷江上游异族为蛮、夷,以别于北方的羌,然而在历史记忆中,他们仍认为此地之异族过去是“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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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岷江上游的茂州、威州、通化,都归“宣政院”管辖。元之宣政院“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也就是掌管原吐蕃之境及“吐蕃化”的人群。所谓“吐蕃化”的人群,主要指接受藏传佛教文化影响的人群。在前面我们曾提及,宋、元以来青藏高原东缘各部落人群的统治家族,常自称是吐蕃王族或将领之后。我们可以理解,在信奉藏传佛教的元朝统治下,此种祖源宣告应相当普遍。无论如何,元朝将茂州、威州、通化划归“宣政院”管辖的意义是:唐代以来逐渐由西方入侵此地的吐蕃文化,被当政者认知并强化而表现在行政空间划分上。然而这并不是说,一千多年来的汉文化影响就此消失,而是它们在新的文化视野中被忽略。因此,元朝政权覆亡后,明代政府在此面对的便是混合着汉、吐蕃与本土文化的一些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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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中原人眼里,岷江上游人群在文化与认同上的复杂与不明确性,表现在当时文献对当地非汉族群的称呼上。如前所言,当时中原人将原“羌人地带”上大多数地区的异族都通称作“番”或“西番”,岷江上游土著也不例外。如《明史》记载,“黑虎五砦(寨)番反”,“乌都、鹁鸽诸番亦叛”。17平乱将领之一朱纨,曾写下一篇《茂边纪事》诗文。文中叙事部分,称今茂县深沟、浅沟、浑水沟各寨民众为“番”。然而诗中“山椒归马赋平羌”“委质羌酋累乞盟”等文句,则显示在作者的历史记忆中,仍无法忘怀本地与“羌”的关联。18在《明史·四川土司传》中,有些地方称白石、罗打鼓诸寨生“番”、黑水生“番”为乱,有些地方则称松州“羌”、松潘“羌民”作乱,更有将土著称作“番羌”的例子。19在《明实录》中,同一地的土著或称作“羌”或称作“番”的例子更是普遍。无论如何,此时在熟习边事者心目中,“羌民”与“番”之间似乎有一模糊区分——居住在灌县至松潘间,接近城镇汉化程度较高的编户之民,常被称作“羌民”;叠溪、松潘、黑水等地汉化程度低且常生事的村寨人群,则被称作“生番”或“番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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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明至清,因着政治权力在本地的稳固与深入,进入岷江上游的外地移民也愈来愈多。他们或是聚居城中的地方政府文武官员、商贾与工匠,或是深入山中垦荒的难民。他们通过各种媒介——文书、文物、建筑、口述——为本地带来许多汉文化与历史记忆。明代宣德年间,茂州城中初次有学校建立。后来虽有毁有迁,此官方学堂一直延续到清代。除了教育城中汉人子弟外,官学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也是奉祭至圣先师孔子的场所——所谓“学必有庙”。学校与孔庙则是朝廷礼仪教化的标志。有了官学,自然也有生员学额。起初,学校生员皆是汉人。到了雍正八年(1730年),也准“羌民”应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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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汉移民之外,清代本地愈来愈多的“汉民”,是由原来的“羌民”转变而来的。如茂州明代时只有四个“汉民里”,清代道光年间扩大为九个“汉民里”。至于这些“汉民里”是如何出现的,地方志中有些记载。如“新民里”的建置是在乾隆年代。据记载,当时茂州营所属的“踏花”等18寨,寨民“恳请输赋承役”,因此他们被编为“新民里”。21道光年间,类似的事再度发生;茂州之大姓、小姓、大黑水、小黑水、松坪等地共58寨要求内属。主其事的官员在对朝廷的报告中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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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寨夷民等环跪吁求,佥称伊等久慕天朝声教。言语、衣服悉与汉民相同,亦多读书识字之人。是以一心向化,愿作盛世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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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这58寨被纳入茂州管辖,编入汉民里甲之中,“新编户口考试等事悉与汉民一体”。这便是《茂州志》中所载的“新编四里寨落”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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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官方户籍上所承认的“汉民”,是否就此成为汉人?对这问题我无法作截然的答复。因为,对近代岷江上游人群的历史民族志研究与了解,松动了传统上我们对于“汉人”的认识以及我们对于汉与非汉区分的刻板印象,甚至足以挑战我们在各种族群理论中对“族群”的认知。首先,一些近城镇或官道的村寨居民,在语言、服饰、宗教信仰等各方面都“悉与汉民相同”,至少在各种社会记忆可追溯的清末至民国此一时期,这是毫无疑问的。这些村寨中许多家族,还都自称祖先是来自“湖广”或川西平原的汉人。清代以来的确有不少逃荒的汉人进入村寨,他们为这些村寨所注入的不只是汉人血液,更重要的是可被假借的汉人家族起源记忆。因此,这里许多家族起源的“历史事实”,是一个永远的谜。然而,即使在客观文化特征、主观认同与本土历史记忆上,他们都是“汉人”,但在清代城镇居民眼里,村寨居民还是“蛮子”。距离城镇与官道较远的村寨人群,又是什么样的情形呢?如我在第三章中所描述的,清代以来在此形成的族群体系,使得一群群自称“尔玛”的人被上游村寨人群视为“汉人”而被下游村寨人群视为“蛮子”,如此形成“一截骂一截”的族群歧视。而这些村寨,有些属于“汉民里”,有些属“羌民里”。村寨居民在语言、服饰、宗教信仰、生活与年节习俗等各方面,都受汉文化、藏传佛教文化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此,值得我们深思的是:究竟什么是“汉人”?汉与非汉的界线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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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汉与非汉之间的界线模糊,被视为非汉人的“羌民”与“番民”之间也没有清楚的界线。如,今日理县与松潘都有部分村寨被识别为羌族村寨,但在清末民初时,这些地方似乎没有“羌民”。成书于清末的《直隶理番厅志》中记载,杂谷脑河流域的理县一带,“汉民”只住在一线官道之中,其他地区民众都被称作“番”;所谓前番、后番、新番、旧番,只是指他们地理位置与归服朝廷的先后之别而已。而且以修撰者的汉人观点,比起理番的杂谷、梭磨诸番而言,威州、茂州的非汉人群为“熟番”。22我们再由修《松潘县志》者的观点来看,当时松潘七十二土司之族属,在本书中被分为“西番种类”与“博倮种类”两种——也不见有“羌民”种类。23这部县志由清末修至民国十三年(1924)而完成,可代表此一时期熟悉松潘边事者的观点——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松潘境内也有“羌民”。显然,“羌民”是在茂州、威州较为人知的一个人群概念。特别重要的是,在茂州有些村里被划分为“羌民里”,并著之于地方志之中,而其他地区并无这样的例子。“羌民里”使得文献记忆与一些真实存在的“人”(一种身体记忆)结合在一起。这个复合社会记忆,是后来“羌族”能成为一个少数民族范畴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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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地区 汉晋羌人带上的北川地区,也是当时“冉駹”的一部分,在行政上属汶山郡,广柔县是此一地区中心。《华阳国志》中称,广柔有一地名为石纽,为大禹所生之地,“夷人营其地方百里,不敢居牧,有过逃其野中,不敢追,云谓禹神”。这是有关当地土著的最早记录。然而,这些被称作“夷”的土著,似乎与汉人同样信奉“大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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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世纪,南齐在此设北部都尉。梁武帝时又改北部都尉为北部郡。北周于北部郡置北川县。7世纪,唐朝又分北川县之地置石泉县,两县均属茂州,后来北川并入石泉。7世纪后半叶,吐蕃大规模东侵,此时北川地区也陷于吐蕃。整个8世纪,北川都陷在唐与吐蕃拉锯式的战争之中。直到9世纪初,唐才重新掌握北川。在这段时间中,北川北部白草河流域和西部青片河流域村寨人群,与吐蕃属部在血统、文化与族源记忆上产生相当的混合、假借。这一结果也反映在宋、明时期本地的行政区划与族群关系上。11世纪,北宋政府将石泉县划归绵州,属益州路,而白草河、青片河流域则属威、茂军使与松州管辖。这个行政划分暗示着当时石泉县大多地区人民已成为汉人编户,而白草河、青片河流域的土著仍被视为“番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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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白草河流域之住民被称作“白草番”,有时也称羌或番羌。如此番、羌不分,部分原因可能为此时本地人多信奉藏传佛教,在族源上也常自称与吐蕃贵裔有关。《明史》称,“东路生羌,白草最强,又与松潘黄毛鞑相通,出没为寇,相沿不绝云。”“松、茂、叠溪所辖白草坝等寨,番羌聚众五百人,越龙州境剽掠。白草番者,吐蕃赞普遗种,上下凡十八寨。部曲素强,恃其险阻,往往剽夺为患。”24这时所称的“白草番”也包括青片河流域的村寨民众。青片河上游向西翻过山梁,与茂县东路各沟来往尚称方便;青片河上游往西北去,可与茂县杨柳沟、松潘小姓沟等地往来。因此明代青片、白草“羌番”,常与茂县、松潘等地之“羌番”互通声气,彼此奥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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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15世纪明代北川地区都不安宁。根据文献记载,白草、青片“羌番”时时生乱。此时汉族移民大量进入北川地区,朝廷军卫城堡的设置深入青片、白草、都坝等河与湔江中上游,这应是“羌番为乱”的真正原因。16世纪前半叶,明将领何卿受命至石泉主持边事。这是改变北川地区的一个历史关键。他是一位手段强硬的军事长才,到任后强力镇压当地的“羌番”之乱。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547年的走马岭战役。此时起兵为乱的“羌番”颇有组织,有总兵、将军等职,可见此时“白草羌番”受汉文化影响很深。无论如何,各寨联军在走马岭(白草河上游的小坝乡一带)被全部歼灭。何卿的部队又乘胜追击,攻破村寨40多个,捣毁碉房4800多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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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战役之后,除了一些小盗小劫外,当地“羌番”生乱的事很少。相反,中原文献中记载了许多“羌番”如何成为汉人之事。首先,许多土著在被征服后,要求成为编户之民,每年对官府“输纳认粮”。道光《北川县志》云:“在何都督、王巡抚大创之后,青片、白草碉楼皆空,一望民居皆耕作之土也。”目前在青片河、白草河,一般所见的也都是汉式聚落,而非累石而成的村寨。“聚落”外观,是一种视觉媒介的社会记忆。因此村寨外观的改变,也加速了居民的汉化。后来,愈来愈多的“羌番”有了汉姓,延师教子读书之风盛行,百姓也普遍祭祀“白马将军”(何卿)——这些都使得白草、青片河流域的非汉土著文化与认同逐渐消失。这些“文化”变迁及其与北川人之族群认同的关联,将在本书第九章中作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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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国北川县志》中有一个戏剧性典故,体现白草河流域居民的认同变迁。据载,道光时有白草坝番刘某,自幼喜读书,期望由科考入仕。到了应试之日,试官却以其为番民,不准他参加考试。刘某说,自己一直住在汉界之内,有界碑可査。试官答应次日前往勘界。这位刘姓白草番民连夜将原在白草河中游大鱼口之界碑,背到上游与松潘交界处的那纳(口)。因此在勘碑后,刘某得到应试资格。25“刘自元移碑”的故事在民国时期之北川地方文献中被“重述”,由汉人观点隐喻北川“羌番”如何爱慕、攀附汉人文化,以及由非汉土著观点表现被视为番民或“蛮子”者如何利用、玩弄族群边界,以解脱被“范定”的劣势社会身份。故事也隐喻着汉与非汉族群边界的近代变迁。传述这故事的人,便是在第三章中我所描述的,“一截骂一截”的族群关系下之北川白草、青片流域居民。在20世纪上半叶,他们自称“汉人”,但被下游村落与城镇人群称作“蛮子”。因而在这故事中,隐含了多重的认同主体隐喻以及“族群边界变迁”隐喻。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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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到了20世纪上半叶,只有远在青片河最上游的上五寨等地居民,由于居处僻远又与茂县、松潘的村寨居民往来较多,因此在聚落建筑、服饰、风俗上还保留一些本土特色,而且在认同上也无法摆脱“蛮子”身份。然而,汉化的影响仍然深入此处,到20世纪中叶,只有少数老年人能说一点不完整的本土语言。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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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国时期民族调查者所发现的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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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清末到民初,岷江上游地区“羌族”与“藏族”之间的分野,并不是一直都很明确,而是有一个由模糊而渐清晰的过程,这也就是我所称的“民族化过程”。在此过程中,各种外来人士——如本国边政官员、西方学者和传教士、从事西方新学术研究之本国学者——与城中的本地知识分子,带着新的“民族”与“文化”概念,深入观察并描述村寨居民。他们因而获得对本地村寨居民之新知,包括分类命名及其历史与文化。这些新知通过文献、口述等社会记忆媒介,成为一种民族常识,影响官方对岷江上游人群的识别与分类,也影响本地人的自我认同。由于此时“汉人”与本地知识分子已不同程度地受西方文化洗礼(特别是国族主义),因此这个羌族化、藏族化与汉族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世界化的过程。在这一节中,我将说明清末到民国的二三十年间,羌民成为羌族以及羌族与汉族、藏族之分逐渐清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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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提及的几部地方志,其中部分内容便代表清末民初时期边政官员及地方士绅对岷江上游人群的认识。由西番种类、猼猓种类、羌民等称号看来,他们可能比过去任何正史编撰者与异域游记作者,更能深入了解本地非汉人群。但这些基于本地汉人生活经验的了解,仍无法摆脱许多偏见。无论如何,中国地方志修撰有其因承关系,后志都常在前人所编志书或所遗资料的基础上作编修。茂州、汶川、松潘、理县等地之方志也不例外。1920至1930年代,这些志书上所表现的族群分类观念,在当时民族调查者眼中已算是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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