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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早期的清末新政已预示了民国政府向基层扩展的企图。国家建设(受到城市精英的支持)表明,村庄与省以及国家政府间的关系将要比之前更为密切,它意味着,政府将努力以一种帝制体系从未尝试的方法深入村庄之中。就上文述及的“嵌套等级制”市场体系所造就的国家一体化而论,农民仍只是被不完全地整合到了国家之中。部分上,他们仍是在自己的世界中自行其是。绝大多数农民甚至不知道辛亥革命已发生有一段时间了,或即使知道,也以为袁世凯已建起了一个新王朝。不过,他们中的许多人对附近城市发生的事情有所了解(纵然是以扭曲的形式),途径则是通过秘密社会(他们的领袖与革命者有联系)、遣散返乡的士兵、剪辫运动,以及新官员或有了新头衔的旧官僚对乡间的巡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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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往往在半途中与外来代理人碰面。在清朝时期,理论上,赋税额是根据对所占有土地数量与质量的评估而确定的;但事实上,要维持这一制度,就必须进行土地清丈,而后者从未能跟上。结果则是,赋税额变得既是习惯性的,又是临时性的。缴税义务通常由一群村民或全村来集体担保,在县衙的“差役”与“税吏”有机会了解到确切情况之前,地方士绅、地主与村中长者就用钱打发走了他们。不过,袁世凯打算要重新清丈中国所有的农田,让富者按田纳税,将开垦出的泽地与山地也纳入税基。虽然这一方案构想显示出他有着何种程度的治国雄心,但该计划从未实行,标示的则是政府在事实上的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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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代政府的代理人对乡村有着重要的影响。如军阀割据,强征金钱、男丁、作物与设备(尤其是牲畜与马车), 这不仅对农民造成了直接的压力,而且造成农业 量急剧下滑。在有些地方,农民甚至失掉了他们传统的劳力投入、资本投资以及将作物运到集市的简易设备。以废庙兴学为例, 此事由国家指令,并受到现代化精英的支持,不过,在农民看来,这一变革对他们是有害的。在教给农家子弟所需知识(亦即一点读写能力)方面,新学堂是否比旧私塾为优是并不清楚的;新学堂的花费(不管是税款还是学费)更高,农民往往完全承担不起。而亵渎寺庙则自然要冒神佛降怒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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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军阀割据之前,晚清政治权力的下移就在影响着乡村。简而言之,中央政府的孱弱导致了地方士绅的优势。这一地方领袖的优势同样以普通农民为代价,大量证据表明,20世纪早期,村民间的关系明显地恶化了。不过,历史并不是一个政治权力的零和游戏(中央权力越大,地方自主性就越小)过程,相反,新老政治行动者需索的是不同种类的权力。[6]在某些方面,中央政府可以与省及地方机构一起成长。辛亥革命后,村庄有了设立预算与征集赋税的法定“权利”,如同老的领导者那样,村里新的正式领袖是比较富裕的那些人。他们是当地人,且仍不能被看作国家的代理人。不过,到20世纪20年代,他们面临着新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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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的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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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标志是一个悖论——虽然在许多方面,国家都被削弱了,但国家与准国家政权对乡村的干涉却增大了。许多人认为改革最终将使中国“富强”,但它花费甚多。相应的,现代化国家的财政需求——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增加税收——对村社生活施加了巨大的压力。国家确实做到了增加税收收入,但它却既损害了乡村自治,又没能保护其免于掠夺。由于需要干涉乡村,国家毁掉了它的自然支持者——传统乡村精英,正当性也受到了削弱。历史学家杜赞奇(Prasenjit Duara) 通过对华北乡村资料的考察,将之称为“国家政权内卷化”(state involution)过程——虽然国家并没有被削弱,但国家建设却随着范围的扩展而适得其反。乡村的动荡增加了三种政府体制——新政阶段的清朝、袁世凯政权以及20世纪30年代的国民党政府的不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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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帝制后期,帝制管理体系的局限意味着乡村很大程度上是在自行其是。绝大部分中国官员都看到,这一体系的弱点在于非正式的县级官吏——衙役与胥吏。他们是受鄙视的一类人,不被允许参加科举考试,也不受儒家道德教化、为官奖惩(包括俸禄,因为他们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习惯性规费与贿赂)以及他们的主人——县官(后者依靠他们办事,但却甚至可能并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的限制。在一长串批评者中就包括有康有为,他想要废掉这些人,在上代以士绅参与,在下代以乡村“自治”。在清朝时期,乡村被认为应由保甲长管理,他们在缴纳税赋与维持地方和平及秩序上向县衙负责。这是令人垂涎的工作,象征着地方威望,或会成为个人自肥之途。 村庄首领被指望着能保护村社免受外来者(不管是匪帮还是征税者)的恶劣掠夺。就根本而言,地方精英的权力是非正式的——纵使他们的终极后盾是帝制国家(其力量令人生畏),但朝廷命官毕竟离得很远。村一级的平衡通常是靠一整套的道德规范、互惠感、日常实践、宗教仪式与信仰以及家族与市场网络(杜赞奇称之为“权力的文化网络”)来维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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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晚清开始,通过向地方精英施加难以承受的压力,国家建设计划打破了权力的文化网络。村庄首领既不能满足国家贪得无厌的需索,也无法通过抵抗这些需索来保护村社。变化可见于,村民开始逃避村庄首领之职。最重要的是,征税不定期对村庄整体(不是像地税那样施于个别农家)增加了新的负担。村里不得不想办法筹出这些钱。这不仅对村庄首领施加了巨大的压力,而且显然也损害了村庄的团结。不同种类的村庄回应方式各不相同。在华北那些主要由贫富大体相同的小自耕农组成的村庄里,村民间或会强化内部纽带,成立自卫组织, 并分担税收负担。另一些村庄阶层分化更明显,或绝大部分土地掌握于不在村地主之手,面对外来压力,它们会分裂,且变得更加脆弱不堪。村庄首领弃职而去,随着新人——新类型的人——进入村庄领导岗位,品性也就跟着变了。新首领纯粹以强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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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20世纪中国“土豪劣绅”的结构性起源。这些人可能出身于任何阶级,他们共同所有的则是欺压人民所必需的气力。实际上,他们成了包税人(尽管并未得到政府承认),对村民来说,则就是敲诈勒索之徒。“土豪劣绅”可能会安排征税,但往往会欺骗国家,并反对财政管理合理化的努力。他们与地主联手,因此也就无法代表村民。与传统士绅或真正的村庄首领不同,他们没有任何正当性——国家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国家政府的去正当化与村庄权力安排的去正当化密切相关。尽管这并不是说传统秩序下的乡村生活是田园牧歌式的,但至少村民在道德体系(纵使是等级制的,但也是互惠的)下各安其位,国家也试图限制地方掌权者的特权——即使仅是为了避免触发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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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帝制国家崩溃,这不仅是中国高层政治的一个枢纽性时刻,对乡村社会也是如此。因为传统精英的正当性部分就源于他们与皇帝的“联系”。家族中若有人中举,就可以在宅院门口竖立功名旗,以显示自己的新身份。虽然从北京的真龙天子到乡村中的士绅地主,中间的联系并不是那么直接,但人人都知道它的存在。然而,到革命派都督或袁世凯的将军这里,这一正当化路径却几乎从未能延伸出省城的范围。确实,在晚清时期,分裂过程就在持续发生,不过,1911年后,速度更加快了。这并不是说,辛亥革命自身标志着乡村社会的一场革命,而是说在君主制崩溃后,地位关键的士绅阶级将无法幸存下来;而在士绅阶级崩溃后,乡村中摇摇欲坠的社会秩序也无法幸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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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奇怪,在乡村中,匪患明显加剧了。[7]盗匪是社会生态中的一个传统部分,无疑,在所有农业社会中,当有年馑时,年轻男子就可能会变为盗匪,而女子、孩子与老人则会变成乞丐。在某些地区,盗匪是一项传统的淡季营生。不过,在民国早期,匪帮的数量与规模都显著地扩大了。盗匪不仅是一项收入来源,而且,尽管危险且触犯法律,但它在两方面都可以被正当化:中国的罗宾汉传统——梁山泊式的好汉以及尚武主义的普遍流行。 许多有或没有官方头衔的军阀都出身于匪首,更多的农民则在兵与匪两种身份间来回转换。绑架勒索赎金与盗窃都司空见惯。有些匪帮有几千人,控制着颇大的地盘。尽管并没有真正专门劫富济贫的罗宾汉或“义匪”,但许多匪帮至少仍顾念本乡本土(“兔子不吃窝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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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剿匪方面,军阀队伍几乎毫无用处。通常的做法是军队放空枪,警告土匪他们正过来。这有着双重好处,既避免真正交火,又通过保存土匪来提醒官方维持军队的必要性。总的来说,在绝大部分农民看来,土匪并不比政府代理人更坏,甚至官方也往往认为土匪并不比外来士兵更坏。绝大部分匪帮都是短命且地方性的,不过,在1911年到1914年间,著名的白狼曾领导着几千人纵横于中国北方五省。从盗匪变为行伍很容易,而从盗匪发展到反叛起义则几乎甚至不具有意识的可能性。[8]事实上,土匪经常与那些能够荫庇他们且从他们那里获益的精英建立联系。匪患表明了国家政权的失败,也同样是乡村中国衰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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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匪患,在邻近村落间,同样有着大量的暴力冲突。争夺水源与树林都可能引发械斗。此类骚动与暴乱的例子很多,因为难以界定且记录分散,数量无法统计,但可见于国内与外国的官方记录与报纸中。[9]此类事件有种传统感,不过,值得询问的是,匪患与集体性暴力的上升是否仅仅代表着经济失败?民众对革命结果的失望是否也对乡村抗争有所促动?之前的绝大多数骚动与暴乱都是由征税与虐政所触发,与地主关系不大;这里的要点并不是阶级对抗与乡村中国毫不相干,而是村社—国家冲突是晚清与民国早期政治的一个主要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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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至1914年间的福建省仙游县黄濂起义就是一个明证。 它将保护当地鸦片种植者、反抗政府禁令的积极努力与抗税情绪、反基督教运动以及对新兴民国政府的普遍敌视结合了起来。[10]黄濂最初支持辛亥革命,1912年夏,他成了一个由农民、地主以及少数地方精英(士绅与以城市为依托的会社领袖)组成的松散团体的首领。可能出于地方政派争斗方面的原因,他起而反抗袁世凯政府。起义者的主要要求是废止鸦片种植禁令,且停征地税。驻仙游的袁世凯部队残暴而贪婪,引发了进一步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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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1913年夏,二次革命席卷了福建省。随着袁世凯对东南控制的加强,政府军最终将起义分子孤立了起来,并处死了他们的一些首领(包括几位持同情态度的士绅,黄濂则下落不明)。袁世凯利用起义摧毁了精英的反抗,并重新开始禁烟运动。不过,在他死后,这一地区的鸦片(获利丰厚的经济作物)种植迅速恢复。尽管这一事件毫无全国性的重要性,不过却显示了农业社会抵抗外来压力的能力。袁世凯与北京政府可以在起义一发生时就派来军队,但却无法预先阻止它。尽管农民尚不能登上政治舞台并以自己的声音提出要求,不过他们仍能表达不满。让我们来考察一下他们到底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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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抵抗、造反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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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向前看片刻——20世纪30年代与40年代,农民成了主要的政治行动者,是他们造就了中国革命。虽然“一贯”有着抵抗、暴动与起义倾向,但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自觉的农民运动才开始出现。随后,农民对革命的塑造达到了定义其内涵的程度——他们决定了革命的限度、烈度与方向。如我们将看到的,农民阶级受中国共产党的塑造(也塑造着共产党)。对20世纪的农民而言,根本的疑问在于:(1)他们面对着怎样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又是什么? (2)他们为什么要起义?又是如何开始支持共产党的?(3)他们如何认知国家?又希望它能为自己做什么? 事实上,对我们理解中国,这些疑问都是基础性的。前两个疑问引发的学术兴趣最大,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将对第二个疑问详加考察。不过,应给予更多关注的是第三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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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历史地看,所有大的农业文明都必须应对乡村骚乱问题,但是,中国的农民起义似乎尤其常见。国家需要农业剩余,这与农民以及地方精英有着矛盾,人均剩余有限这一事实意味着,在天灾与歉收时,国家的需求可能会对村社造成威胁。清朝士绅与上一千年的大贵族截然不同,与国家相比,他们要弱小得多。 同时,当冲突爆发时,他们可能会认同于村社而非国家。因此,当普通农民攻击地主时,农民起义具有阶级性,而当乡村精英加入农民运动并攻击国家(或至少它的地方代表)时,该起义又具有更明显的政治属性。尽管精英与国家联系——通过儒家教育、科举制以及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承诺——紧密,但士绅身份无法继承,家族财产每过一代就会被平分。换句话说,地方精英感受着向下的社会压力。他们可能会与普通农民一起向国家提出要求或抗税,也可能会与国家一起压制地方骚动。国家试图在农民阶级、地方精英与中央政府间保持平衡,在政府事务上,乡村精英是必要且自然的盟友,但也是潜在的资源竞争者。小自耕农经济避免了可能挑战朝廷的大家宅的出现,但如果这一平衡失效,国家自己就可能变成民众愤怒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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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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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在“社会革命”或阶级结构与社会关系的根本性重塑这一意义上来把握“革命”。根本性政治变革——重塑政体基础——将会是社会革命的一部分,急速的文化变革也是如此。另外,“造反”首先指的是非法的有组织抗争;就其外延而论,造反是要以新政府取代现政府,且只寻求对阶级结构与政治制度进行小幅调整。[11]革命——至少作为自觉行动——则是完全现代的。没有农民独自造成革命的历史先例。从“国家”——统治机制——的观点来看,造反不会有什么结果,权力与阶级结构将被恢复。从“政府”(朝廷以及官僚)的观点来看,造反是与革命同样严重的事情,造反者自然被当作叛贼。而从农民的观点来看,在造反中,他们成为政治行动者的程度与革命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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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我对“农民阶级”的归类相当宽松,是指非精英的乡村居民。但农民有时会被更严格地界定为种田人或种田人家的成员,有时甚至会排除无地的佃农或雇工。我这一较为宽松的定义的好处在于,它指涉的人群共享着同一种文化,说着同样的方言,受同一经济变革之害,家庭间也可能通婚。[12]不仅是说纯粹的“农家”女可能会嫁给商贩,而且是说农家子弟可能会去给剃头师傅或药房师傅当学徒,反过来,后两者则可能给子弟买地耕种。甚至职业土匪也往往保持着乡村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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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如何决定是认命还是造反?做出这一决定并不仅是基于时事艰难或遭受剥削,事实上,有一学派明确否认这一点。西达·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认为,农民一直受到剥削(就其定义来说),阶级与制度性安排(尤其是国家)间的关系才是解释农民起义的关键因素。[13]不过,是否在任何时候,农民都觉得自己同等地受着剥削?农民对非正义的知觉会随着环境而改变,虽然发掘农民的主观道德世界可能是非常困难的,但认为它无关紧要而束之高阁同样不是办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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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剥削”不仅是指对剩余的占有,也是指(如巴林顿·摩尔所说)没有互惠的强制性索求。[15]正当性权威需要互惠、管理能力以及对共同体目标的共享感。我相信,互惠概念对思考中国的剥削问题尤其有用。许多社会学家已摒弃了剥削概念,因为它高度主观且情绪化。然而,恰恰是主观的剥削与非正义感解释了20世纪中国农民的愤怒。不仅乡村精英丧失了他们传统的社会功能,而且国家社会功能丧失更具关键性——它无法抑制地产利益(包括高利贷者)强征极具破坏性的“特别税”以及放任道路、沟渠与堤坝毁坏。在国民党统治最初十年(1928—1937),尽管政治失序逐渐减轻,但仍继续扰乱着市场与商品化经济的其他制度,通货也仍不稳定。工业(包括本土与外资)虽有所增长,但其速度并不足以吸收增加的人口。纵使客观说来,农民总体上过得并不比以前更糟,但他们仍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潜在的社会契约正在遭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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