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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而言,这是相持多日之后退了一步。而法国虽然海陆两路皆兵势盛极一时,但在同中国打了半年仗之后已经越来越明白“中国资源,离涸竭之时尚远”,因此不得不担忧他们应付不起的中国人的长久“支持战争”。[24]同时法国海军封销台湾之后,英国人已在中立的名义下对法国舰只关闭香港,“使它不能作为输送燃煤和修理船只之用”。[25]而后法国海军阻截海路以切断南粮北运,则直接拦住了这条海路上大半都挂着英国旗和美国旗在承运粮米的轮船。由此引出英国政府以抗议为回应,并曾针锋相对地表示,英船所载货物若遭夺取,必以武力迎击。[26]这种因商业利益的牵动而触发的排抵出现在法国海军面前,使得一心想要封锁海上通路的法国人不能不进退两难。而海路不断,则华南的战争始终不足以摆布朝廷所在的华北,俄国外交官比之为“蜂螫象背”[27]而无能为也。因此,在中国人后退一步的同时,“驻德法使”也在“介人请询”中国驻德公使,以传递“中国倘肯议和,另有和平办法”的意思,并“语气微露肯退基隆、不押关、不索费”。[28]对于法国人来说,这同样算是退了一步。自中法之间因越事引发战争以来,冲突和争执的焦点便是《天津条约》和占地(担保)、赔款(索费)。因此此日各后退一步,由中国政府接受《天津条约》而使法国人得到他们最想要的东西;由法国政府放弃占地、索费而消解了中国人最不能接受的东西,而后金登干同法国政府代表毕乐便能够以此为起点,在巴黎进入一种已经没有太多波澜的条约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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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远离巴黎的东亚,彼时正据有战场优势的法国人犹不肯歇手。在金登干和毕乐开始交涉的同一个月里,统帅北圻法军的波里也曾电告指挥作战的法国兵头,说是“部长通知我,正与中国进行谈判,这次谈判似乎是严肃有诚意的。他认为若能对龙川有所动作,派北非骑兵前去,将大有裨益”,并非常期待“明天的行动能给中国军以新的教训”。[29]在法国人的意中,是想当然地以其一胜再胜立预设,有心用战争为谈判助声势。而作为对手的中国政府则不得不跟着一面谈判一面打仗。但法国军队的这种“行动”一旦开始,几天之内就变成了战场上的一败涂地,并因之而丧尽累战所得的优势。战胜的中国人在北圻打破了法国人的预想,然而巴黎的中法交涉已在同一时间里完成了条约谈判。于是桂军从镇南关一路打到谅山,之后止于“罢战诏下”。[30]当日朝旨“分谕各督抚、统将”,言之谆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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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桂甫复谅(山),法即据澎(湖),冯、王若不乘胜即收,不惟全局败坏,且恐孤军深入,战事一无把握,纵再有进步,越地终非我所有。而全台隶我版图,援断饷绝,一失难复。彼时战和两难,更将何以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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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此时得胜”,何可“不图收束”。[31]这段话以“桂甫复谅,法即据澎”相对举,说明了在朝廷的推断里,北圻的胜利并不足以了结中法之间的战事,从而并不足以了结法国人已经造成和正在造成的祸患。以此为理路权衡于一面打仗一面谈判之间,则桂军意在反攻,“得胜”之后图“追剿”,而朝廷意在止兵,“得胜”之后“图收束”。于是中国军队克复谅山刚刚过了五天,虽然巴黎正在政局动荡之中,而金登干和毕乐已匆匆签订了中法“停战条件”。[32]之后,法军解除台湾封锁,桂军和滇军从越南撤回中国。时论说是“仓卒而成和议,虽关外大捷,而仍失越南,灰士心而长敌焰”。[33]两个月后,李鸿章以全权大臣名义与法国公使巴德诺在天津签订中法“越南条款”。[34]其大端为:中国军队不入越南北圻,法国军队不侵中国界域;会勘边界,开通商务;中国日后“创造”铁路,应向法国人“商办”;法军退出台湾、澎湖,等等。然则法国不仅占据了越南全境,可以实现“他们原来想从对东京行使保护权的计划中得到的一切利益”;[35]而且获得了谋之已久的从西南进入中国的商路。中国则接受了原本不肯接受的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并因之而全失屏障,从此无以堵挡法国人的势力由越南直接伸入滇、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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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与法国围绕越事由交涉走向冲突和战争之日,已经据有下缅甸而久与法国竞逐于亚洲东南部的英国人,同时在以亟迫之心图上缅甸。因此法国人刚刚息兵,英国人已于光绪十一年(1885)十月中旬动兵攻入缅甸京城,并俘缅王,随后将上缅甸并入英属印度之中。其图谋和进取与法国人大同小异,其手段与路数也与法国人大同小异。当日缅甸以十年一贡通好中国,受册封,列藩属。是以缅事不能不牵及中国而中国不能不过问缅事。但时当中法战争打得精疲力竭之后,中国一方既不甘心英人“灭吾朝贡之国”,[36]又没有足够的“人才财力”阻挡英人吞并缅甸。因此朝廷之主旨但以“缅祀不绝,朝贡如故,于中国便无失体”为“第一义”,而且事逢争执,常常取“延宕”为应对之道。[37]但英国人既不肯存“缅祀”,用“延宕”办交涉,也不能真当作可以一用再用的方法。稍后中英之间因英人入西藏起纠葛,有此牵动,则缅事已无可延宕。所以次年六月中国与英国在北京立“缅甸条款”。中国政府以“允英国在缅甸现时所秉一切政权,均听其便”为让步,对应地换得了“英国允即停止”派员入藏。[38]于是“缅祀”绝,中缅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宗藩关系也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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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之法国屡战之后灭越南,显见得英国灭缅甸要轻易得多。而“缅甸条款”虽以英国停止入藏为议定之约文,但溯其始末,则英人由印度窥西藏已久,其间旧属西藏的哲孟雄(锡金)最先被侵蚀,并积渐而入英人的管制和经营之中。因此虽有“缅甸条款”,这些地方显然不会算在停止入藏的范围之内。而作为一种沿历史而来的事实,藏民向以哲孟雄为游牧之地,始终不能接受英国人的管制和经营,由此导致的冲突便成为常事。至光绪十三年(1887)藏兵入哲孟雄,据隆吐山设卡阻路;次年英军攻藏兵,并乘胜北向,连陷西藏境内要隘。迨藏兵既撤,驻藏大臣升泰与英国人议退洋兵,而英人“所望甚奢,并且词多反覆”,[39]致屡议而屡沮。之后朝廷遣税务司赫政(Hart,James Henry)由海道入印度襄助交涉,并经历时多日的折冲,于光绪十六年(1890)立中英《藏印条约》,共认“哲孟雄由英国一国保护”。[40]三年后沿《藏印条约》又立中英“藏印条款”,许英人通商“藏内亚东”。[41]然则相隔七年,“缅甸条款”中的停止“派员入藏”已被“藏印条款”推翻。随后是内陆的西藏也置身于西人源源不绝的冲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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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之间,法国人由越南而及滇、桂;英国人则由缅甸通云南,由印度通西藏,他们用战争拓商路,因此,在其商路所到的地方,便是西南长久的边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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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法战争》第六册,第3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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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之洞全集》,第一册,第266、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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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彭玉麟集》上册,第4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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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同上书,第4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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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清史稿》第四十二册,第126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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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彭玉麟集》上册,第450—4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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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之洞全集》第一册,第286—2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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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彭玉麟集》上册,第4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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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清季外交史料》一,第10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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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转引自《中法越南关系始末》第2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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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法战争》第七册,第389—3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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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张之洞全集》第一册,第2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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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清季外交史料》一,第10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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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同上书,第10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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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国海关密档》第四卷,第13—14、24页,中华书局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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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清季外交史料》一,第8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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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中法越南关系始末》,第2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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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同上书,第2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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