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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计12章31条。总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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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帝国主义,以谋宪政实力进行,名曰帝国宪政实进会;依政纲所揭各条,分别筹备,以期国利民福为宗旨;所有筹备事项,按切时势。分期进行,每期另分办事纲目,筹议办理;政纲及章程,会员均有遵守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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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还规定:总会设于京师,各省会设立分会,府厅州县设立支会。凡入会者均要填写证书,并由三名以上会员或各省公共团体加以介绍。会内设调查、编辑和审议股。正副会长和股长由民主选举产生。会议分大会、例会、股员会三种,大会每年二次,议决重要问题。会员要交纳入会费和常年捐。有违背宗旨或妨害本会名誉者,经大会议决,令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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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实进会成立后一直忙于发展会员,联络议员要求召开资政院临时会,其他工作没有怎么开展,也没有正式进行选举。大家感到工作不便,提议选举股长,6月2日选张祖廉为调查股股长,正式通为编辑股股长,吴纬炳为审议股股长,推康詠为会计长,张毓书为文牍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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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陈宝琛被简放为山西巡抚。次日,该会召开职员谈话会,议定另推主席。7月2日,又议定推举临时常议员,组织各省分会,主席仍请陈宝琛遥领。其后准备了修改《资政院院章》的议案。不久,陈宝琛又被简派为宣统皇帝师傅,仍留京师。8月,筹备创办机关报,并趁中央教育会开会时拉了一批会员,陆慎言、吴季昌、恩华、王季烈等就是此时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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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召开大会,进行选举,陈宝琛当选为会长,于邦华、姚锡光当选为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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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辛亥俱乐部。辛亥俱乐部发起于资政院议员,骨干人物有湖南民选议员罗杰、易宗夔和钦选议员刘泽熙、王璟芳、毓善等,创立于1911年3月。该组织成分十分复杂,有民选议员、钦选议员,政府和军队官员,也有革命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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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辛亥俱乐部召开大会,通过了政纲,选举了干部。选出12名常议员、12名评议员,此外还选举了庶务员、书记员、会计员、交际员等。在24名常议员、评议员中,资政院钦选议员有8名,占三分之一;民选议员7名,陈社社员;程明超、陈命官(民选议员)、席绶(钦选议员)、漆运钧则为同盟会会员,程明超为临时主席。领导层的这种结构使得辛亥俱乐部既不像政学会那样接近政府,也不像宪政实进会那样倾向保守,政治上比较稳健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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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俱乐部初成立时,约有成员60余人,不久发展到8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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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俱乐部订有《规约》10章31条。规定“以促政治改良,谋国利民福为目的”。政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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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阐扬立宪帝国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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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倡军国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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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地方自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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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张保护政策,以振兴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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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整理财政,以增进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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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度公私经济能力,以谋交通之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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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整饬军备,以充实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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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体察内外情势,确定外交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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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者必须赞成政纲,有选民资格,由两名社员介绍,经俱乐部许可。社员有严格遵守宗旨及规约,扩张及尽心本社事业的义务,有选举及被选举为职员,提出意见,介绍人入社的权利。入社要交纳入社金,平时交纳常年捐。社内机构分庶务、书记、会计、评议、交际、常备各科,另设调查编辑部。凡被选为常议员、评议员及其他干部者,不得再任其他政团的干部及发起人。本部设于北京,各地方设立支部。总部与支部的关系是:本部议决交办事件,支部必须极力执行;支部议决事件关系全体者,必须经常议员会议议决;关于地方事件,支部可自由议决实行;支部有需要具奏的地方重大政俗利弊问题,本部予以全力支持;支部应将社员名册、调查编辑成绩、工作及议决的问题,每月汇报总部一次;支部代表来京,可参加本部常议员会议,本部常议员到支部时,亦可参加支部的常议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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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宪友会。宪友会是在咨议局联合会和国会请愿同志会的基础上建立的黻宸为咨议局议长,刘颂虞、刘冕执为前政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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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11月请愿代表团解散时,决定在国会请愿同志会的基础上改组政党,培养积蓄实力,推举孙洪伊等起草党纲党规。各省咨议局和团体对成立政党期望甚殷,纷纷致书国会请愿同志会从速组织。经过多次讨论,决定组建一个全国性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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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的名称,当初没有定下。12月上旬,孙洪伊致电梁启超“促定党名”,梁启超建议叫帝国统一党。同月底,孙洪伊等拟出帝国统一党党规30条、党纲13条。1911年1月1日,孙洪伊等邀请38人讨论党规、党纲草案,与会者认为还应作进一步修正。接着议决推举临时干事40人,负责成立大会前的一切筹备工作,先在到会诸人中推出一少部分,遂推定吴赐龄、李文照、席绶、康士铎、彭占元、汪龙光、王敬芳、陈登山、雷奋、罗杰、易宗夔、齐树楷、张之霖、李素、牟琳、江辛、孙洪伊17人。继之讨论党名,易宗夔、康士铎、李文熙皆反对用“统一”二字,雷奇、王敬芳则坚持原议,最后决定将党名与党纲党规一起提交临时干事会修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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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统一党党名传到社会,引起了一些人的误会,以为此党成立之意,“在于统一国内之党派,或且目为专制”。因此,临时干事不得不写了一篇《帝国统一党党名释义》,于1月4日《国民公报》刊出,进行一番解释。该文说,以“统一”命名者,“绝非统一国中党派”。其用意有三:一是防止外国人利用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猜疑生事,“欲防患于未然,必先结合国内之各种族,协力一心,共谋对外”。二是为了“造成一种有统系之政策,有统系之舆论,以贡献于国家”。三是为了打破旧有的省界之见,以便全国化除畛域,相与戮力国家,以图存于今世。并说此名仅系暂定,以后还要讨论。但是,当时“警厅对于各团体之集会取缔极严,风声鹤唳,志士心寒”。孙洪伊等为了“释群疑而定众志”,便采取了权宜措施,将党纲党规草案径呈外城巡警总厅,转申民政部立案。3月上旬,民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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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伊等接到批准的通知后,于3月9日发出公启,附寄党纲、党规和入党证书草案,向各省解释了请立案的原因,并请推定支部干事,于咨议局联合会开会时齐集京师,公决党纲、党规,宣告成立,再进行呈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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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召开发起会,与会者53人。公举谢远涵为临时主席,李文熙为书记。张国溶报告了开会宗旨,宣读了章程,提出党名不用帝国统一党,改用宪友会,请大家讨论。大家赞成更改党名,原则上通过了章程,决定6月4日召开成立大会,推萧湘、袁金铠、康士铎、梁善济、陈登山、孙洪伊为临时干事,准备成立大会的召开日期为29日,预定成立大会日为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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