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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口之家的雷明远,佃田40亩,在当时可以衣食不愁,但也远谈不上富裕。佃农一般租地多少可以为生呢?这往往视经营能力而定;即取决于缴纳地租之后,是否还有足够剩余产品,维持再生产和最低生活水平。超过最高限量,则无力经营。当然,如果是我们前面提到的那种大佃户,情况则不同,他们可以把地再转佃给其他小佃户耕种。如前所述,四川农民每人每年食与用各项开支至少需原粮730斤,五口之家即需3650斤。按清前期亩产118斤算,自己要消耗约31亩的粮产。按收成的二分之一交租算,那么最少需佃60亩左右。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租地限量也发生了变化。清中期亩产达到151斤,最低佃田量为48亩;清末亩产达到215斤,那么最低佃田量为34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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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佃农实际租地面积在最低限量之上。当然,地田有肥瘠,租额有高低,气候有好坏,技术有先进与落后,此外还有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之分等,因此这个最低佃田量也应是上下浮动的。那些有能力经营最低限量以上土地的佃农,至少能够得到自己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的一部分,显然,这就为佃农的积累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能。民国时期,由于川西地区农业的过密性发展,亩产已经没有多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总体亩产量和清末相比没有大的增长。对雷明远来说,地里所产,必须精打细算,方能有所积蓄。但是他的袍哥身份使他无法节省开销。后面我们将看到他所面临的深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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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家的这种身份,也挑战了过去我们对农村阶级划分的认识。土改时期共产党对农村的阶级划分,包括地主、富农、中农、贫农、自由雇工。一般佃农都是划归贫农。但是,雷家应该算什么身份呢?农村阶级划分前三项,都是指土地占有者,这显然不适合于雷明远。他也不属于后两项,虽然他没有田产,但是却雇有长工和短工,俨然和地主富农一个档次。其实,他更像一个小农场经营者,他的收益是靠经营,而不是靠田产。[31] 如果他经营得当,则收益足够养家,甚至还可以资助一帮袍哥小兄弟。反之,则可能面临破产。后面我们将看到,雷明远最后也是由于经营不善,而面临破产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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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 第二部分 地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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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精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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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们的生活,总是和神灵联系在一起。家有灶神,乡有“社公”(又称“土地”),城有城隍。沿着“望镇”的河坝,有一条曲折的小道,两旁长着树,道边就树立着一尊佛像,在受现代西方科学教育的沈宝媛看来,“这是一个迷信的代表物”,但是对于乡民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精神寄托,它是“专为死魂超度所用,同时也是镇压邪气的祭祀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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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沈宝媛去过雷家以后,也觉得“迷信的思想在雷家迷漫着”,堂屋正中的神龛,驱邪的香,“均表现全家具有信奉鬼神的迷信色彩”。街邻中也不时会传出一些碰到鬼神的新闻。夏天大河涨水,冲走了土地庙的菩萨石像,“大家争相诉说着,这是因为土地公公与婆婆吵了嘴,所以籍[藉]此分家”。土地庙可能是中国最常见的小庙,几乎在任何一个村庄、乡场、城镇都可以看到,土地公或者土地神也是乡民最经常祭祀的神,人们一般直接称其为“土地”,也称为“社神”,还有不少人家在家里祭祀土地(图6-1、6-2)。[2] 人们认为土地是一方土地上的守护神,可以说是最接近人们生活的大众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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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一座四川乡村小庙。甘博拍摄于1917—1919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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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杜克大学D.M.鲁宾斯坦珍稀图书和手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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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一座驱鬼石像。甘博拍摄于1917—1919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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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杜克大学D.M.鲁宾斯坦珍稀图书和手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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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民还信奉驱邪、消灾、巫医、端公等仪式。雷大娘曾讲到,女儿淑英有一次重病,昏迷不醒,赶快拜了一个“同属性”的干妈。这里所谓“同属性”,显然是指生辰、八字、属相、克相、凶吉等等。拜干妈有一套送礼的规矩,先由干女家送去一刀肉、几十个鸡蛋、一双袜带、一对红烛、一把香,由雷大娘扶着病中的女儿去干妈家,点好了红烛与香,向干妈叩头,干妈受了礼,给干女家一千一百块钱。拜干妈以后,淑英的病就好了,所以雷大娘对这个仪式的效力深信不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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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灵官”是另一种驱邪活动,即凡演戏前由一些艺人站在灵官像前,“照样装束,鼓锣迎归,登台说神话,说毕收戏,谓之灵官扫台,不如此不能驱除鬼怪也”。又如“捉寒林”,寒林是传说中相貌凶恶的旱魃魍魉之类,凡遇有瘟疫或者得病死者,便找一个乞丐,装作寒林,藏在墓地的草丛中,众人将“寒林”捕捉回来,囚在笼中,以此来驱邪。再如“收鬼”,如果遇家里有人病重,则请端公跳神,端公称有鬼,必须收鬼病人才能痊愈。他取一小瓦罐,开始作法,然后说鬼已经收进罐中,将罐封闭后埋于百步外,或者倒悬庙中,有的则置于石牌坊上。人们在路边会看到石牌坊上,瓦罐重重叠叠,可见“收鬼”活动的频繁(图6-3)。[4] 当然,在沈宝媛看来,这些都是“迷信”活动。傅崇矩在20世纪初编的《成都通览》中,也把这些活动归在“成都之迷信”的类别中。在20世纪上半叶,随着现代化和西化的推进,精英经常使用“迷信”这个词,去描述大众宗教和风俗,带有明显的批判和鄙视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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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川西平原的农民家中,人们还在家里供奉天地君亲师、历代祖先和去世的父母,还有其他杂七八杂的神灵,如门神、观音、弥勒、泰山石敢当等。各乡都有神祠,以观音、文昌、关帝、财神等为最多。拜神经常是季节性的,还有就是传说中的神的生日等。在民俗中很能代表地方特色的就是各地的时俗,即岁时节令,是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存活动中,认识到了物候变化与时序节令之间的密切关系,并将它们与社会生活结合起来,糅合成带有纪念、祈福、祭祀、驱邪、禁忌、娱乐等功能的节日民俗。一般时节与农忙错开,双抢、秋收等农忙时无重大节日,特别是没有持续时间长的活动,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农闲时的节日则有利于恢复体力、调整节奏。节日多在场集活动,届时远近乡民都要赶会,无疑也促进了市场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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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乡村大路边的神龛和石柱。甘博拍摄于1917—1919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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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杜克大学D.M.鲁宾斯坦珍稀图书和手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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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许多时俗与生产直接有关。如农忙前举行节会,既可准备农具,也提醒大家时节来临,不可错过农时。农忙后庆祝丰收,祈求来年风调雨顺。时俗丰富了民间精神文化生活。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支配下的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单调、精神贫乏,只有在节会上得到文化享受,满足较高层次的心理需要。特别是川西平原分散的居住形式,需要有定期的共同性、聚集性的活动,以满足人们社会交往的心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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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平原上的几乎每一个县志,都记载了乡民们的各种节庆活动。正月初一元旦,祀神祇、祖先,拜尊长,上冢墓,亲戚互相拜贺;正月初九观音会,乡民到观音寺拜观音;正月初九至十六上元会,街头演百戏,张灯火。二月初三文昌会,士人宴客赏玩。三月清明,扫墓祭祖。四月初八浴佛会,人们将鱼、龟、鸟等放生。五月初五端午节,包粽子,在门上悬蒲剑和艾虎,饮雄黄酒,龙舟竞渡;初十三关帝会,乡村多演戏庆祝;初二十八城隍会,城隍出驾,演戏。六月初六晒衣会,晒衣物、书籍防虫蚀。七月初七土地会,各家祭祀土地,这天也是乞巧节,夜陈酒和水果于庭,拜织女乞巧;初十五中元节,祭祀祖先。八月初十五中秋节,团圆,赏月。九月初九登高会,饮重阳酒,登高。十月初一牛王会,做米团系牛角以犒劳其辛苦。十二月初八,腊八节,吃腊八粥。十二月二十三至除夕为年节,祭灶、清扫、易桃符、守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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