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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秋瑾最终选择了“娜拉式”的道路,这在当时无疑是惊世骇俗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秋瑾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实际上也抛弃了过去的那种传统女性的身份,甚至不乏母性的丢失。留日期间,秋瑾仅探视过一次子女,其目的还是向公公索款办学,当朋友问起她的家庭时,秋瑾只淡淡地说:“如隔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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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期间的秋瑾似乎找到了自己的新生,1904年至1905年,秋瑾至少参加了天地会、三合会、光复会、同盟会等六个会党抑或革命组织,其热情和精力为大多数革命男党所不及。1905年春,秋瑾一度回国并先后拜访了蔡元培、徐锡麟,由此走上革命的不归路。1905年7月,秋瑾再次来到日本并被推为同盟会浙江主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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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此时的秋瑾无疑是特行独立的,她已完全褪去了女性的衣着而改穿日本和服、腰佩倭刀,并改名为“竞雄”。据日本女子教育家服部繁子的回忆,秋瑾与之初次相见时,“高高的个头,蓬松的黑发梳成西洋式发型,蓝色的鸭舌帽盖住了半只耳朵,蓝色的旧西服穿在身上很不合体,袖头长得几乎全部盖住了她那白嫩的手”。这个装扮,让服部繁子完全不辨雌雄,而秋瑾的话更是让她感到震撼:“我之所为,并非我个人之事,是为天下女子。我要让男子屈服。我要做男人也做不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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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日本颁布《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留日学生大哗,陈天华蹈海自尽。追悼会上,据说周树人、许寿裳等人主张继续留在日本读书,而秋瑾力主回国,以示抗议。话到激动处,秋瑾竟从靴筒里拔出倭刀插在台上:“如有人回国,投降满虏,卖友求荣,欺压汉人,吃我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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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秋瑾践守诺言,返回国内。她开始到浙江吴兴浔溪女校任教(校长为其好友徐自华)。两月后,秋瑾赴上海设“锐进学社”,作为光复会的联络点。1907年1月,秋瑾创办《中国女报》,她在发刊词中将之形容为中国女性“脱身黑暗世界放大光明”的“一盏神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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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报是秋瑾的夙愿,但此时有更重要的任务需要她去完成。1906年冬,光复会领袖徐锡麟派王金发找到秋瑾,请她主持绍兴大通学堂事务,实则为举义准备力量。为掩人耳目,秋瑾主持大通学堂时以“新学”相号召,绍兴知府贵福也为之迷惑,并曾前来参观并送对联:“竞争世界,雄冠全球”,宾主双方还在校内摄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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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里,大通学堂实为革命联络站,但徐锡麟于1907年7月6日仓促起事后,两人通信被官方发现,浙江巡抚张曾敭急电绍兴知府贵福派兵查封大通学堂并拘捕同党。7月13日,贵福会同山阴县知县李钟岳、会稽县知县李瑞年(绍兴为府治所在地,同时又是山阴、会稽两县的县治所在地,大通学堂属山阴县管辖),并由常备军第一标第一营管带徐方诏督率一营之兵围搜大通学堂,当场抓获秋瑾、程毅等13人,另有十余人逃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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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等“人犯”随后被押至府署,由知府贵福与李瑞年、李钟岳连夜“会审”,但当晚的审讯毫无结果,之后贵福又命山阴知县李钟岳继续审讯。李钟岳科举中人,为人宽厚,其不忍心对一女子施用酷刑,而秋瑾只以“秋雨秋风愁煞人”七字相答。贵福闻之大怒,随后气势汹汹地责问李钟岳:“为何不用刑讯,反而待若上宾?”李以“均系读书人,且秋瑾又系一女子,证据不足,碍难用刑”回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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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因“徐锡麟案”牵连而起,但后者系在职道员刺杀省部级大员,案情极其重大,“秋瑾案”被波及也在所难免。或为邀功心切,或为洗脱与秋瑾曾经交往的嫌疑(或两者兼备,杀人灭口),贵福之后亲赴杭州面见浙江巡抚张曾敭并报告案情,因“造反”为“十恶”之罪,张曾敭即下手谕:“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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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深夜,贵福赶回绍兴府署并立即召见李钟岳,令其立即处死秋瑾。因案未结,李钟岳抗辩曰:“供证两无,安能杀人?”贵福出示张曾敭的手谕并厉声道:“此系抚宪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杀,在君;宥,亦在君。请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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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逼之下,李钟岳将秋瑾提至山阴县署大堂并宣布巡抚手谕。之后,他颇为无奈地说:“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对此结果,秋瑾表现还算镇定,她只提出了三件要求:“一、准写家书诀别;二、勿枭首;三、我系女子,勿剥我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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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遇难后,舆论一片大哗,当时各报刊都做了连篇累牍的报道,而其中最大的质疑在于,秋瑾不过是回国办报办学的新女性,此案没有确供就行杀戮,实为“冤狱”。如《神州女报》即发表《秋瑾有死法乎》一文,其中称:“浙吏之罪秋瑾也,实为不轨、为叛逆。试问其所谓口供者何若?所谓证据者何若?则不过一自卫之手枪也,一抒写情性之文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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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申报》登出官方伪造的《绍狱供词汇录》,编者在后面加有按语:“按秋瑾之被杀,并无供词,越人莫不知悉。有之,则惟‘寄父是我同党’及‘秋风秋雨愁煞人’之句耳。而今忽有供词,其可疑者一秋瑾之言语文词,见诸报章者不一而足,其文辞何等雄厉,其言语何等痛快,而今读其供词,言语支离,情节乖异。其可疑者二:然死者已死,无人质证,一任官吏之矫揉造作而已;一任官吏之锻炼周纳而已。然而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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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的攻击下,绍兴知府贵福也有些慌了手脚,他命山阴县令李钟岳前去秋家搜查军火,但一无所获。之后,贵福又对被捕的大通学堂学生及教员程毅等六人严刑拷打,令其“跪火练、火砖,惨状不忍睹”,但还是未能从他们口中获得秋瑾“通匪”的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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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各报之所以否定“秋瑾案”,道理其实很简单,秋瑾虽然加入了光复会、同盟会等秘密组织,但其“革命”尚处于密谋状态而没有公开发动的事实。在大众舆论的眼里,秋瑾是敢于打破旧传统的新女性代表,其公开身份是归国留学生,而且是从事新教育的知识女性,其“无端受戮”自然激起了舆论的强烈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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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传播学的角度来说,各报对秋瑾及其案情的报道可谓是事无巨细,不遗余力。秋瑾被杀后,《神州日报》连续公布案情的有关通报、函电与文告,并转录外电、外报的相关消息;《时报》不仅对“秋瑾案”做了连篇累牍的报道,而且还刊发了《哀秋瑾案》、《记秋女士遗事》、等几十篇评论文章和诗词漫画;《申报》发表了各种体裁的报道评论30余篇,还刊登了秋瑾的男装照、遗诗、生前演说稿及其好友徐自华、吴芝英所写的纪念文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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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历史学者李细珠曾有如下评论:“历史曾经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在秋瑾被浙江官府以谋乱或通匪罪处死时,当时的一般舆论并不认为秋瑾是革命党人,并为此与官府展开了激烈的抗争”。在其看来,历史人物研究有一种近似于“马太效用”的现象,因某些历史因素的机缘际会,某个历史人物被重点关注与研究,其形象也随之放大,而秋瑾有幸成为其中的一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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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离奇的是秋瑾的身后“十葬”。秋瑾遇难后,其亲属害怕株连而不敢前去收尸,之后遗骨由绍兴同善局草草成殓,葬于绍兴府城外卧龙山西北麓;两个月后,秋瑾长兄秋誉章秘密雇人将秋瑾遗体挖出,放入棺木后暂安于绍兴常禧门外严家潭殡舍,殡舍主人得知这是“女匪”尸首而迫其移至附近一荒地,仅以草扇覆盖。这是秋瑾的“二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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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死后,其生前结拜姐妹吴芝瑛、徐自华为之哀伤不已,后按秋瑾遗愿,“卜地西湖西泠桥畔,筑石葬之”。1908年2月,秋瑾棺厝落葬于杭州西泠桥西侧,吴芝瑛亲书墓碑“鉴湖女侠秋瑾之墓”。吴后还做了挽联数副,其中之一为:“今日何年,共诸君几许头颅,来此一堂痛饮;万方多难,与四海同胞手足,竞雄廿纪新元。”此为“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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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10月,秋瑾葬于西湖之事被人告发,浙江当局强令秋墓迁葬。当年12月,秋瑾家人将西湖畔的棺梓迁回绍兴城外严家潭暂放。翌年秋,其夫家出面将棺骨运至湖南湘潭昭山与秋瑾丈夫王廷钧合葬。这是秋瑾的“四葬”与“五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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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成功后,长沙岳麓山建烈士陵园,黄兴、蔡锷等相继落葬,秋瑾墓也随后迁葬于此,此为“六葬”。1913年秋,在浙江革命党人与秋瑾结义姐妹徐自华的要求下,秋瑾棺骨仍还葬于西湖西泠桥原葬处,并在墓边修有风雨亭和秋瑾祠堂。此为“七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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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秋瑾将会就此安息,但人算不如天算,五十多年后(1964年),有人提出“不能再让死人占据美丽的西湖”,于是西湖边的那些“死人”墓便被迁到了西湖的“边陲”鸡笼山,秋瑾、徐锡麟墓均在此列。不知何故,有关部门在次年又悄悄把秋瑾墓恢复,但在随后的“文革”中,秋瑾墓再次被踏平。上世纪80年代,重建秋瑾墓的呼声再起,但鸡笼山脚下的辛亥革命烈士陵园已种了庄稼、树木,遗骨无存。后,文管部门在一株柏树旁挖出一陶罐,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遗骨属秋瑾。于是秋瑾墓再次迁回西湖之畔,此为“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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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年之后的绍兴,站在古轩亭口放眼望去,街上车水马龙,一片繁忙芜杂。秋瑾的纪念牌,正对西边的古轩亭口牌楼,而它的东后侧,有一尊汉白玉雕像,背后是孙中山的题字——“巾帼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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