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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41 一般情况下,奴儿干都司、乌斯藏都司、朵甘都司的都指挥、指挥、千户、百户等军官,皆由当地的部落首领担任,而且可以世袭。他们必须统一接受朝廷的节制,并定期进贡;除此之外,基本上不需再负有其他义务。需要说明的是,正德朝时,东北地区的努尔干都司已经废弃,但原设于该区域的一些土著卫所依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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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43 第三个朝贡圈子是亲密的藩国区,主要国家有东北的朝鲜,东南的琉球,南边的安南,西面的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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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45 这类藩国具有比较明确的臣属感,进贡比较频繁,与朝廷的关系比较密切。朝廷也视他们为重大利益相关者,对它们的关心仅次于内地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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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47 安南国在永乐年间曾一度被撤销藩国地位,改置为郡县。当地的豪杰不愿服从,奋起反叛,赶走朝廷的官员与军队,重新恢复为自治国家。不过,尽管他们与朝廷兵戎相见,杀得不可开交,可一旦获得自治地位,马上遣使请求皇帝册封。皇帝虽然无力阻止某人在安南国称王,但此人如果不经过皇帝的诏命认可,他就处于半非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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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49 第四个朝贡圈子比较特殊,他们虽然经常进贡,与朝廷往来频繁,但基本上不服从皇帝的权威,皇帝也无力对他们施加影响。明朝对这类国家的管理完全是防御性的,皇帝的权威只能体现在外事礼仪之上与官样的文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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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51 这类国家主要有草原上的鞑靼国和瓦剌国、东海中的日本国、西域的吐鲁番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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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53 这几个国家常常被定义为捣乱者,尤其是草原上的鞑靼与瓦剌,它们在朝廷心目中的地位,远超过所有的属国——朝廷对他们基本不能要求什么,他们愿意进贡就进贡,愿意劫掠就劫掠,完全随他们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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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55 尽管是实实在在的敌人,却不妨碍皇帝视鞑靼与瓦剌为臣属,因为在明朝这个大家庭中,不可能所有的臣子都孝顺,即便出现一两个冥顽忤逆的儿子,也不能算不正常。绝对和睦的大家庭是没有的,吵吵闹闹,不可能完全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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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57 第五个朝贡圈子是与朝廷往来比较频繁的较远之国,例如西方的撒马尔罕国(即帖木儿汗国,核心区域在今乌兹别克斯坦一带)、哈烈国(在今阿富汗附近)等;南方的真腊国(在今柬埔寨境内)、暹罗国(在今泰国境内)、占城国(在今越南中南部)、苏门答腊国(在今印度尼西亚境内)、爪哇国(在今印度尼西亚境内)、苏禄国(在今菲律宾境内)、马六甲国(在今马来西亚境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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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59 这些国家向明廷进贡,虽有一定的政治考量,更多却是为了商业利益,因为他们每次进贡,一般都能得到皇帝的超额赏赐;而且,他们还能趁机与中华上邦做生意。朝廷接受它们朝贡,主要考虑政治礼仪,所以有时对他们过于执着商业利益的行为不胜其烦,常常出台措施,限制它们进贡的次数与使团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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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61 当然,这些国家与朝廷的政治关系也不可忽视,假如他们的国内发生变乱或遭到邻国入侵,到京城请求朝廷出面干涉的事情并不罕见。不过,朝廷自宣德之后,就奉行孤立主义政策,干涉的意愿不是很强烈;有时为了颜面,也仅仅是下诏要求作乱者或侵略者停止他们的不法行为,却从不直接出兵,或者像汉、唐那样,借助天子的权威,派员持节组织属国联军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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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63 明朝本有许多机会扬威域外,可最终都放弃了。葡萄牙人与跟随其后的西班牙人、荷兰人,能在东南亚诸岛上自由行动,就与朝廷的不作为有关。假如当时明朝坚决履行自己的义务,给马六甲、苏门答腊、苏禄等国提供支持,这些刚刚崛起的西方海上强国,将很难在那里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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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65 第六个朝贡圈子是与朝廷往来比较生疏的遥远之国,例如天方国(在今阿拉伯半岛)、古里国(在今印度南部)、麻林国(在今肯尼亚)、拂菻国(即拜占庭帝国)等。据史籍记载,这类国家有六七十个之多,它们与明朝几乎没有直接的政治关系,所谓朝贡,主要是为了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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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67 我们现在计算明朝的疆域面积,一般只算到羁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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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73 1514:发现大明 2. 为什么不设宰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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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75 明朝的政府组织,与此前的历代朝廷有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即它不设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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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77 明朝开国之初,沿袭元朝旧制,朝廷是有宰相的。洪武十三年,宰相胡惟庸谋反伏诛,朱元璋顾忌宰相职高权重,废去宰相一职,并且严厉告诫子孙不得复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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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79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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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81 朱元璋此举是对相权膨胀的一个过激反应,他本可以学习汉、唐,分削相权,大可不必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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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83 宰相是皇帝的辅助者,其权力的大小,与皇帝的个人能力呈此消彼长之势。一般而言,宰相都由才识卓越的饱学之士担任,而皇帝的个人能力则不确定。假如皇帝英明,宰相的权力就会受到遮蔽;假如皇帝暗弱,宰相的权力就容易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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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85 为了解决相权威胁皇权的问题,自汉朝始,即逐步发展出一套制约相权的机制,具体说来,大致形成了外朝、中朝与内朝。外朝由宰相统领,中朝由领尚书事统领,内朝由中书令等宦官统领。外朝的宰相统领百官,处理政府的日常事务;中朝的领尚书事预览分拣各种给皇帝的奏章,充当皇帝的顾问;内朝的宦官则是皇帝的生活与政治秘书。假如遇到重大事情,皇帝可以通过御前会议,召集宰相与中朝官员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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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87 隋唐时期,为了规范管理,设计形成了三省六部制。外朝变成了尚书省、中朝与内朝变成了中书省,另设了一个门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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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91989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是个执行机构,没有决策权。朝廷的决策权在中书省,原则上,朝廷的政令都出自中书省;但是中书省并不能一家独大,因为它有个制约机构,那就是门下省。中书省拟定的所有诏书敕令,必须送达门下省审议;如果门下省不同意,可以涂归封还——即便这道命令已经预先经过了皇帝签字,也照样白费。在具体实践中,这种相互制约的权力安排,容易形成相互扯皮现象,效率往往会大打折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唐朝采取了变通的手段,规定朝廷在下诏敕之前,中书与门下两省要召开联席会议,预先统一意见。如此,便形成了政事堂议事制度。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的长官,虽然名义上都是宰相,但假若尚书省的长官不被允许出席政事堂会议,就不能算真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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