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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光使团马绍愉致吴三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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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绍愉,太仆寺少卿,弘光使团副使。此信除感戴清朝、称赞吴三桂与陈洪范信同,还提到要与满清“两家一家,同心杀灭逆贼,共享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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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国家“主权”概念,既不强烈,也不精密。申包胥的行为,置诸今日,非落个乞求外国势力干涉本国内政的骂名,古人却目为忠义救国之举,垂范后代,流芳千古。这就是为何吴三桂洞开国门、导异国之军入境这样一幅图景,在我们和明人那里唤起的联想会大相径庭。我们所想到的,大概是《地道战》“鬼子进村”中胖翻译官一类形象,古人脑海浮现的却是昼夜哭于秦庭的申包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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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只是多尔衮把吴三桂比附于申包胥,我们不妨嗤之以鼻,只当他巧舌如簧。问题在于,明朝人士持有完全相同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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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三桂一武臣耳。至割父子之亲,甘狄之俗,反仇作援,辱身报主,卒挫狂锋,逐凶逆,此申包胥复楚之举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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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包胥典故,是中国话语,不是满清话语,多尔衮不过是鹦鹉学舌,他了解这种话语在中国的正面性和有效性。而他对中国思维的理解,颇中鹄的。关于吴三桂邀清兵击退李自成,明朝果然解读为申包胥第二,是救国的忠臣,而非叛国的逆臣。他这一形象的终结,将一直等到顺治后期率军进攻云贵等地,尤其是在缅甸亲手俘获永历皇帝朱由榔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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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五月二十八日,弘光登基当月,明朝决定晋平西伯吴三桂为蓟国公,“给诰劵禄米,发银五万两、漕米十万石,差官赍送。”[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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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三日(1644年8月7日),朱由崧就与满清关系及交涉等,召对内阁成员,共讨论了七件事,第二件便有关吴三桂,对他引清军入关给出四字评语:“仗义购虏”。[10]“购”,通“媾”,即讲和、和解之意。这四个字,可以视为官方对吴三桂问题的正式结论。它不单给予吴三桂本人以完全肯定(“仗义”),同时以一个“购”字,追认和确认吴与满清的合作,符合朝廷的意愿。稍后,朝廷向北京派出高级使团,使命之一,正是当面嘉奖吴三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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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退回明朝语境,吴三桂头上非但没有“卖国贼”帽子,反倒顶着“忠义”的光环。他的汉奸地位是以后形成的,是历史话语转换中重新叙述的结果。这个例子说明,在不同时代,历史视阈之别可能判若云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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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弘光纪事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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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三桂未受谴责反被褒扬,只是现象。现象都有其根由,如不从根由上求解,我们对当时许多事情,都摸不到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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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制时代,没有我们现在的国家观念。我们认为,国家高于一切,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国家之上。而古代宗法关系中,“朕即国家”,国是家的放大,君犹父,君主是这大家庭的家长。循这种关系,帝制国家伦理对罪恶、仇敌的认定,以“危我君父”为第一顺序,此种人、事或势力,才是全体臣民不共戴天之敌。而1644年,逼死崇祯皇帝的是李自成,不是满清。在这过程中,依礼法论,后者不但无仇,反倒有恩。它出兵与李自成决一死战,将其赶出紫禁城和北京,解除了明朝宗庙社坛继续为其所窃据、凌辱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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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虽然自崇祯即位之初,虏、寇就并为两患,明朝久为两者同时夹攻,但此时此刻,明朝的仇敌是“寇”,不是“虏”。对于后者,明朝如果不加感激,至少没有理由视为敌人。就好比父亲被人害死,自己没有能力雪恨,多亏一个邻居施以援手,方替自己出了这口恶气,末了自己反对别人怒目相向,这叫什么?这叫“以怨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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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逻辑,任何现代人岂但接受不了,更觉匪夷所思。笔者并不例外。我在此娓娓述之,绝不表示认可。作为经过民主思想熏陶过的我们,对君父至上、爱君甚于爱国的是非观,只能斥之“咄咄怪事”。但是,回到1644年,这种是非观不仅不是“咄咄怪事”,反而无比真切,人们正是通过它来指导判断,决定言行。而且,不单明朝的态度为其左右,满清当局的举措同样处处以此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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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清方面,对于入主中原一事,显然经过极精审的计划。他们透彻研究了中国的伦理体系,深知如何获致权力合法性。单说以武力推翻明朝,他们早有此能力,却一直在等待真正合适的时机。当李自成作为造反者攻克北京、逼死崇祯皇帝时,满清意识到,最理想的时机出现了。入关后的事态,也继续证明满清当局有既定、成熟的政治战略。他们倾其兵力,一路向西追歼李自成,对黄淮以南的明朝则置之不问。他们尽可能地为自己捞取合法性,以便最终向中国臣民证明其君父大仇是仰赖他们方得偿报,乱臣贼子是由他们亲手化为齑粉。在北京,他们还为崇祯夫妇正式发丧,令其入土为安。第二年,当清军携带着李自成殒命的成就出现在黄淮北岸时,他们已经站在伦理制高点上,俯视着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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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即多尔衮1644年8月28日(旧历七月二十七壬子)致信史可法时,何以能堂而皇之指责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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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贼李自成称兵犯阙,荼毒君亲,中国臣民不闻加遗一矢,平西王吴三桂界在东陲,独效包胥之哭。朝廷感其忠义,念累世之夙好,弃近日之小嫌,爰整貔貅,驱除枭獍。入京之日,首崇怀宗帝后谥号,卜葬山陵,悉如典礼……耕市不惊,秋毫无扰。方拟秋高气爽,遣将西征,传檄江南,连兵河朔,陈师鞠旅,戮力同心,报乃君国之仇,彰我朝廷之德。岂意南州诸君子苟安旦夕,弗审事机,聊慕虚名,顿忘实害,予甚惑之!国家之抚定燕京,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国也。贼毁明朝之庙主,辱及先人,我国家不惮征缮之劳,悉索敝赋,代为雪耻。孝子仁人,当如何感恩图报。兹乃乘逆贼稽诛,王师暂息,遂欲雄据江南,坐享渔人之利,揆诸情理,岂可谓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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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掊击福王登基一事,称为“俨为敌国”之举,威胁就此“简西行之旅,转旆东征”,乃至不排除与闯军合作,“释彼重诛,命为前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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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说多尔衮此信蛮横霸道,有些内容很是无赖,然而却不能否认,在伦理上它无懈可击。这一点,明朝方面也无力辩驳。史可法复信就不得不说,满清入京后一系列举动,“振古烁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半跪,单膝着地)北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12]吏科给事中熊汝霖上疏,议及多尔衮之信,颇感其先声夺人,令本朝处境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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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卤有谩书,以不葬先帝、不讨逆贼为辞。使彼果西入,而我诸镇无一旅同行,异日何以藉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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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多尔衮捉刀的,显然是汉族文士[14],对礼教条理谙而熟之,所谓以彼之道还治彼身,用中国纲常质问明朝,刚好捏住后者软肋。明朝虽然首都为其所占,国土为其所分,一时间,却好似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且不说南京自身有成堆的问题,局如乱麻,就算它政治清明、可以有所作为,只怕暂时也不便以清为敌,行“恩将仇报”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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