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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兵高杰兵欲入扬州,士民不纳,遂恣攻掠,城外庐舍俱空,江南北大震。[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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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杰横暴,固因本人及所部起自草莽,漫无军纪,然而也明显与定策、迎立过程中朱由崧的借重有关,刘宗周《再陈谢悃疏》就直言不讳:“陛下又挟镇臣以为藩,宁负百姓,而不敢失诸镇之心。”[29]皇上既有此心态,高杰等自然感到无论如何,都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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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杰欲取扬州,与抗敌无关,与剿寇无关,跟任何军事原因通通无关,而与两点有关:一、安顿家小。对此,高杰本意是过江,而非占据扬州:“总兵高杰大掠江北,声言欲送家眷安顿江南,约刘泽清刻日渡江。”朝廷闻讯,“勉以大义,而江南辇毂重地,不便安插家口。”[30]于是转以扬州为目标,“以繁富争之”[31]。二、军阀间负气。此由著名的“设四藩”而起,五月十三日,史可法上《议设四藩疏》,提出“其一淮徐,其一扬滁,其一凤泗,其一庐六”[32]的规划,但几天后,十七日史可法又上《四不可无疏》,“四藩”规划变了,变成“淮海”(刘泽清)、“徐泗”(高杰)、“凤寿”(刘良佐)、“滁和”(黄得功),原方案内的扬州消失,变成“督师应屯驻扬州,居中遣调”。[33]这个变动的秘密在于,五月十三日规划里“黄得功分地扬州”[34],高杰、刘泽清都不满,内哄一触即发,“时得功兵至天长,高、刘整师应敌”[35],此外还有李栖凤、张文昌两支部队,也摩拳擦掌。职是之故,扬州被从“四藩”范围抹掉,改为史可法的督师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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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居天下膏腴”,“子女瑰宝累万万”[36],繁华程度,当世罕匹,这仅格局上即可看出。它很特别地有新、旧两城。新城之辟,纯因商贸、娱乐业极盛,规模巨大,旧城容不下,犹如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后今天许多大城市所创建的各种新区。《甲申朝事小纪》称新城为“肆卖区”,亦即以经营为主的非居住性质的专门商业区。这种只为商业而形成的城区,不像古代城市一般兼具军事功能,城防设施应该较弱抑或未设防。所以高杰兵至,才能够畅通无碍地大行抢掠,“庐舍焚掠殆尽”。起初扬州人“厚犒之”,希能令彼退兵,但“不去”,由此扬人关闭市场、退入旧城、登城死守。[37]高杰兵于是被激怒,暴行滔天,有说其“得城内百姓则杀之,若居城外者,截其右手,杀人甚众”[38];有说“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39]。五月二十二日,发生最严重的事态,进士、新授兵部职方司主事郑元勋出城至高杰军营充当调解,返回时,被守城民众疑为高杰奸细,“猝碎其首,脔割之殆尽”[40],“仅存遗骨数寸”[41]。二十六日,已至扬州的史可法与高杰达成协议,“将杰兵移驻瓜州”[42](瓜洲,今扬州邗江区,时辖于江都县),事件遂以此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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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简述其经过,实际上,事件内容颇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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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高杰欲入扬州,出于个人小算盘不假,但名正言顺、手续完备——是“奉旨”而来。五月二十三日他在给朝廷的奏疏中称:“奉旨分防扬、仪,人人登陴罢市,抚道(地方官)不出。”[43]此亦获证于史可法:“镇臣高杰之兵奉旨驻扬,扬人坚不肯纳。”[44]我们前面曾说,五月十三日提出了“四藩”方案,五月十七日又加以修正,最终决定史可法开府扬州;现在看来,这当中似乎还有一次调整,即曾决定将扬州拨与高杰为驻地。如此,则高杰欲入扬州非但不是狥私擅行,倒属于执行命令和公务。自高杰方面言,阻其入城,类同叛乱;予以攻打,师出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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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于高杰部在扬州的焚杀,据史可法就郑元勋被害所上之《悍民惨杀乡绅疏》[45]云:“初到之时不无骚扰”,系其先头部队所为,高杰本人时尚未至,“及镇臣既至,取犯兵而斩以狥,日不下十数人”,整治颇严。此亦证于《甲申朝事小纪》郑元勋传:“入杰营,晓以大义,且责其剽掠状。杰为心折,好慰元勋曰:‘前事特副将杨成为之耳。’出禁令退舍(退还民居),且诛杨成。”[46]郑元勋返回城里之为乱民所杀,即因其转告高杰话语时,人们将“诛杨成”误为“诛扬城”,一时激愤而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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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此事与罗九武之在桐城有所不同。高杰部犯有众多暴行无疑,而扬州民众亦非单纯受害者。万元吉从南京前往扬州路上,“兵民构祸,寸步皆阻。扬州民尤甚”,“兵与民相杀,民又与兵相杀”。[47]史可法也提到,扬州百姓“日于河边草际取零兵而杀之,因是结衅愈深,竟不可解”。[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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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郑元勋被害,凸显事件中民众并非“绝对无辜”。郑氏乃徽州歙县人,客居扬州,急公好义,勇于担当。他因与高杰曾有一面之交,此时挺身而出:“事急矣!吾不惜此身以排乡人之难。”而单骑造杰。其时,情实不可测,家僮阻之,郑氏叱而坚往。至则果然说动高杰,高杰“敛兵五里外”,表示:扬州四周还有很多其他部队(“七大将士”),均因缺饷而挨饿,“岂独蒙恶声乎?遣骑询之,果吾兵,当尽诛以谢。他人非吾责也。”保证管好自己部下。郑元勋拿到高杰的保证书,“急走城上,集公府讼言之。或扣马止之,勿听。”人们先入为主,认定他是高杰同党,根本不听他说些什么,“露刃围之数重,顷刻刃起,遂及于难。”[49]事后,扬人亦悔郑氏之冤,而将其神化:“自后,扬人常夜见公于城上,峨冠绯袍,指挥而过,若天神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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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高杰部先前在淮北的劣迹,经传闻而放大,扬州民众多少有耳食之嫌。彼此尚未谋面,成见已铸,势不两立。例如,五月初七扬州士绅王傅龙奏道:“东省(山东)附逆,河北悉为贼有,淮、扬自为守。不意贼警未至,而高兵先乱。自杰渡河掠徐,至泗、至扬,四厢之民,何啻百万,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51]这里面有事实,但未必尽属事实。所以,史可法关于扬州冲突总结了三条:“扬人惟利兵去,各兵惟愿驻扬,好事者遂造为不根之言。”扬州人坚决不肯驻军,各军偏偏又都愿驻于扬州——针尖麦芒,遂成胶着,而各种恐怖传闻则在当中起着催化发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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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事件,粗看是非分明(官军荼毒民众),细看又有些含混。暴行仅出于高杰手下一部分将士,其统帅可能并不知情,有些暴行可能来自其他部队但账却都算在高杰部的头上,民众也有暴力表现且反应过激、拒绝调解,同时从高杰乃“奉旨”驻防角度言,扬人所为反而“不合法”。然而,是非在此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扬州冲突表明,人民对朝廷不信任、拒绝和抵制。实际上,这就是一次民间自发抵制朝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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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民明明知道高杰入扬州系有旨意,是朝廷正式决定,这一点,高杰本人应曾向城内明示,首辅史可法也一再加以证实。由此可见,民众所拒绝的不单是高杰,实际矛头最终针对朝廷。朝廷派高杰驻军,冠冕堂皇的说法当然是抵御虏寇、守护扬城,而民众的坚拒,无异乎否认这种可能性,无异乎公开指出朝廷及其军队根本不会保护民众。他们宁愿相信和依靠自己,自行担负守卫任务,也不愿引狼入室、开门揖盗——在他们眼里,如今朝廷之于虏寇实无分别。朝廷派去调查的兵部员外郎万元吉发回报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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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临淮、六合,所在兵民相角。兵素少纪律,民更近乖张。一城之隔,民以兵为贼,兵以民为叛,环攻弗释。[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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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描述比较客观,双方各有责任。在军队一方,“素少纪律”是事实,是事态导火索;在民众一方,有旨不奉,亦属“乖张”。“一城之隔”四字,特别生动地揭示了彼此认识上的睽隔:城墙之内,“民以兵为贼”;城墙以外,“兵以民为叛”。中间只一道墙,立场竟如隔天渊,根本无解(“弗释”)。关于兵民敌对情绪,万元吉在另一奏疏中,分析荆襄(左良玉防地)、江北(“四镇”防地)两地前景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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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兵民积怒深怨,民必争迎贼以报兵,兵更退疑民而进畏贼,恐将士之在上游者却而趋下,在北岸者急而渡南,金陵武备单弱,何以当此。[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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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当左良玉起事时,这两点几乎全被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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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墙之隔”而其心各异的情形,表现为兵民嫌怨,内里则是民间社会与朝廷已经脱节。不难认定,扬州冲突实质在民众对朝廷信任全失,乃至欲与现政权相切割,而萌发出类乎自治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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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弘光纪事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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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民众的离心离德,扬州冲突是一次集中表现,小于此规模的,尚有许多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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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且据文秉《甲乙事案》,以甲申国变至弘光被执为时间段,从中摘录一些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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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四月二十八日,凤阳总督马士英部将庄朝阳,“行劫单县,为民所杀”。[54]马士英标兵在淮安西门外焚劫,当地“义师”(民众自发武装)逮其三十多人。[55]同日,苏州士民焚掠在北降臣项煜、汤有庆、钱位坤、宋学显等四家,常熟焚掠时敏家,海盐焚掠陈之遴家。[56]六月初十,广昌伯、四镇之一刘良佐,报告朝廷:“臣开镇临淮,士民张羽民等不服。”临淮民众则反诉:“叛镇环攻,生灵涂炭。”[57]情形与扬州一样,惟事态较小。八月中旬,浙江东阳民变,波及义乌、汤溪等地;起因系官府不公,至“哄然沸乱”,浙江巡抚左光先派兵镇压,“诸民各保乡寨拒敌”。[58]八月下旬,芜湖民抢税银,主事陈道晖上奏:“抄关税银,被贼入署掠尽。”[59]乙酉年二月,浙江巡按“纵奴强掠市钱,民为罢市”。[60]此人曾当马士英问“饷从何出”时,答以“搜刮可办”,至此践其所言,致杭州罢市。四月,贵州籍明军在徽州“肆行劫掠”,“土人汪爵率众御之,杀其首恶数人”,朝廷“命擒爵抵罪”。[61]五月十二日,弘光皇帝、马士英、阮大铖先后逃离南京后,“百姓乱,拥入内宫,抢掠御用物件,遗落街衢”;又,“百姓千余人”擒辅臣王铎,“群殴之”,“须发皆尽”;将马士英与其子宅邸“焚毁一空”,“次掠阮大铖、杨维垣家”。[62]五月二十五日,朱由崧押回南京,“帝坐小轿入城”,“夹路百姓唾骂”,“有投瓦砾者”,[63]不得民心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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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著亦各有记载。如《爝火录》卷二记,甲申年五月,“苏州枫桥一带,米牙斛脚千群,推官倪长玕部署之,练充乡兵,防守浒墅,驯其骄悍,消丛聚。”米牙,即米行;斛脚,乃米行脚伕,在最底层,迹近所谓“流氓无产者”,且群体特征突出,极易“丛聚”。至今苏州倪家弄口猛将堂东墙,存有《奉宪禁斛脚多勒陋弊碑记》,康熙三十一年八月立,文字多剥蚀,然自碑名中“多勒陋弊”四字,可略知其意而领略“斛脚”之“骄悍”。倪长玕用组成乡兵的办法,来消除为乱的潜质。不久倪长玕他任,接替者另搞一套,致“斛脚”们“遂相聚思乱,民皆逃徙,势甚岌岌”,上级只好仍让倪长玕管事,后者“晓以大义散解之,一境始安”。[64]又如《平寇志》记,乙酉年二月,福建汀州民变,由诨名“阎王猪婆”的人领头,“盘踞芜子湖,劫掠横行”。巡抚张肯堂派宁化知县于华玉招抚,“既往,贼横,几不免”。不过,于华玉仍设法予以说服,带着几百人回来。张肯堂将其改编,“命华玉率之勤王”,但走到浙东就“各散去”。[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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