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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19 黑洞:弘光纪事 [:1706899924]
1706904520 黑洞:弘光纪事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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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22 拨草寻蛇,辨迹追踪。末了,锁定目标,却发现根源竟是微末的头发。正是为这微细纤缈之物,一方宁愿罔顾性命,另一方则死死咬定,万事皆有商量,唯独头非剃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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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24 我们来看顺治二年(1645)十月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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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28 陕西河西道孔文上奏:臣家宗子衍圣公孔允植,已率四世子孙,告之祖庙,俱遵薙发讫。但念先圣为典礼之宗,颜、曾、孟三大贤并起而羽翼之。其定礼之大者,莫要于冠服。先圣之章甫缝掖(指冠服),子孙世守之。是以自汉暨明制度,虽各有损益,独臣家服制三千年来未之有改。今一旦变更,恐于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备也。应否蓄发,以复先世衣冠统,惟圣裁。得旨:薙发严旨,违者无赦。孔文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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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32 那时,曲阜孔府虽已薙发,却深受愧对祖宗的折磨。显然在所有商议之后,由孔文出面,请求清廷给予孔府特恩,保留其“三千年来未之有改”的服制。注意:仅是特例,无涉旁人。然而旨意下来,绝不开恩,重申“违者无赦”;对胆敢以此上奏的孔文,仅看孔夫子薄面,才饶其不死,“着革职永不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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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34 可见在薙发问题上,清廷断然不容讨价还价;哪怕历三千年未改的孔府,现在也非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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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36 至此我们应该补充说明,薙发并非满清铁腕政策的全部。薙发成为焦点,是因由此触发惨剧太多。实际上,满清要推行的是一个整体褫夺华夏衣冠的计划。所以,继闰六月强推薙发令后,七月初九(戊午)又追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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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38 谕礼部:官民既已薙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从前原欲即令改易,恐物价腾贵,一时措置维艰,故缓至今日。近今,京城内外军民衣冠遵满式者甚少,仍着旧时巾帽者甚多,甚非一道同风之义。尔部即行文顺天府五城御史,晓示禁止。官吏纵容者,访出并坐。仍通行各该抚按,转行所属,一体遵行。[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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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40 从这个计划,我们发觉满清是很不相同的征服者。历史上,北中国多次被异族占领,到元代更是全境陷落。然而,他们却没有哪个想到迫使华族易服,否则曲阜孔家何能“三千年未之有改”。之如此,是因那些“狄夷”均未越出武力征服者层次,只顾夺取中国疆土和人民,拥而有之,便称心如意。满清之不同,正在于觉悟到不能只做武力征服者。入关以前,它即着手认识中国文化,招纳、任用汉人文士,完全是知己知彼,有备而来。它懂得,在中国,衣冠服制绝非穿衣戴帽,而连结着华族的民族认同、文化差异与等级。中国人实际上不怕国土沦失,只要冠服未改,就并不觉得已被征服,甚至反而藏在冠服的优越感下,对征服者投去蔑视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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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42 那是大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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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44 端委搢绅,诸华之容;剪发旷衣,群夷之服……棺殡椁葬,中夏之风;火焚水沉,西戎之俗。全形守礼,继善之教;毁貌易性,绝恶之学。[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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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46 以上几句,出自南齐顾欢的《夷夏论》。其写作早在满清入关之前约一千二百年。比它更早,有《汉书》对匈奴的描述:“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其与中国殊章服,异习俗,饮食不同……是故圣王禽兽畜之,不与约誓”。[124]还有东晋江统《徙戎论》的名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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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48 何谓文化?从赤身祼体到以兽皮遮羞,即是文化;从以兽皮遮羞再到峨冠博带,更是文化。人体修饰的每一种变化,都是文化使然,也无不表征了文化差异。这样一想,我们也就明白冠服发式之不同,并非无关痛痒,的确标识着文化上的高卑美恶。故而,正如顾欢所说:“舍华效夷,义将安取”[126],作为当时自居“天下”最高等文化的华族来说,变易服制,何啻奇耻大辱。幸好过往“诸夷”不大懂得中国人这种心思,对自身文化上的“卑微”亦浑然不觉;这样,中国总算没有提前发生为了头发而血流成河的惨剧,曲阜孔家也才得以“三千年未之有改”。此时不然,越过山海关的这支“胡虏”,明了其文化上的“卑微”,也知道中国人的“骄傲”以什么为根基,如欲摧毁之必须从哪里下手……对于中国来说,如果征服者不独擅长武力,还对文化有意识有想法,麻烦就格外之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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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54 黑洞:弘光纪事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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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56 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那也是笔者最想探究的:明亡之际,同是中国人,南北两地的情形为什么那样不同?先是对“贼寇”的态度,北人支持,南人抵触;然后是对“胡虏”的态度,北人顺服,南人反抗。两个反差彰彰明甚,十分惹眼,凡对这段历史有一定涉猎者,都应能注意到。然而,究竟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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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58 关于“贼寇”,我们已用不少材料,说明不是民心向背问题。并不存在北方民众厌倦明朝统治,南方民众却怀着美好感情的区别。后者确实不太欢迎北方的造反者,试图把他们拒于门外。但这并不意味着爱朝廷,两者并非可以直接划上等号那样简单的关系。相反,在南方许多地方民众眼中,“贼”与“官”倒不妨划上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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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60 关于“胡虏”,南北两地遭遇的问题是一模一样的。满清并未区别对待,在北方执行一套政策,在南方另搞一套。过去蒙元倒曾有所区别,它将全体居民定为四等,蒙古人自己以及随之而来的西域色目人为第一、二等,略早而且不太费力就征服的北中国人列为第三等,而把进行了激烈抵抗的南中国人置最末一等。满清除对“自己人”(满蒙两族)搞优惠政策,对汉人倒可以说不分南北、一碗水端平。既如此,为什么看上去南方汉人要比北方汉人更痛苦、更不满、更难忍受,就好像受到了格外不好的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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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62 思索这种奇怪情形,我首先想到鲁迅先生《北人与南人》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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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64 北人的卑视南人,已经是一种传统。这也并非因为风俗习惯的不同,我想,那大原因,是在历来的侵入者多从北方来,先征服中国之北部,又携了北人南征,所以南人在北人的眼中,也是被征服者。[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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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66 这应该不失为一条解释。中国历史上的外族征服者,好像从来没有来自南方的。而北方,从汉代起,就不断有入侵者,而且一再成功,大体晋以后都维持着一代华族、一代异族交替统治的历史,抑或以长江为界,华族、异族分治中国南北。换言之,北中国早已习惯于沦亡(从汉族角度看)或投降,故而鲁迅后面谈到南人所以在元朝列四等,又有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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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4568 因为他是最后投降的一伙。最后投降,从这边说,是矢尽援绝,这才罢战的南方之强,从那边说,却是不识顺逆、久梗王师的贼。孑遗自然还是投降的,然而为奴隶的资格因此就最浅,因为浅,班次就最下,谁都不妨加以卑视了。[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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