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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武元年(公元317年)至永初元年(公元420年)间,南方的最高统治者势力衰微,朝廷内部尔虞我诈,南迁流亡士族间的关系也极不稳定。大多数南迁的北方士族没有土地,没有根基,他们的影响力仅限于朝廷和军队。不过,他们由于有能力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进攻,所以还能被南方人接受,但前提是南方人自身的利益必须得到维护。比如,朝廷曾试图征募南方地主家的佃农入伍,结果导致站在地主立场上以道教名义发动的反叛[4]。因此,南迁的北方士族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铤而走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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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要想掌控政权,对北府兵的控制是非常关键的因素。这是一支建立于山东、随朝廷南迁的军队,军人在都城以北被授予土地,成为兵户,也就是说他们平时耕种、战时出征,主要职责是抵御北方军队的入侵。这支军队是国家的重要壁垒,主要为南迁的北方世家大族服务。不过在公元4世纪早期,当南迁的北方世家大族陷入权力争战的时候,一些低级军官发动了叛乱,刘裕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永初元年(公元420年)掌控了新的王朝——宋,自称为帝。他的兴起标志着北方世族掌控军权历史的结束,从此他们不再拥有军权,而是完全依附于朝廷。刘裕希望自己家族的统治长治久安,在遗诏中明确规定府兵不得独立。出征的将领回朝时,统军之权会被剥夺,一些重要的州刺史也改由皇室宗亲担任。如果没有朝廷的文书,州刺史也无权调动军队[5]。不过这样的规定也无法确保统治的稳定,在公元420~589年,南方四朝26位统治者中,有13位暴死、4位被废黜,只有9位是自然死亡。不过,正如刘裕所希望的那样,这些政策确实大大地维护了当时的权力结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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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晋向刘宋的过渡时期,当南迁的北方士族真正失势之后,他们除了忠于皇帝,已经别无选择。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是最有利于朝廷的群体,他们必须认同皇室的利益,没有了利益的冲突才会得到朝廷的信赖。也可能正因为如此,阉人在朝廷中从来没有得势,因为皇帝已经有了自己的傀儡。当权势不再之后,身份地位就显得尤其重要,对家族、血统、门第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但是,由于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权力和职务,他们在生活上日趋颓废。一位公元6世纪的评论家这样写道:“治官则不了,营家则不办,皆优闲之过也。”(《颜氏家训·涉务》)“明经求第,则雇人答策;三九公燕,则假手赋诗。”(《颜氏家训·勉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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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字的本意是批评士族的颓废生活,但也反映出文才在当时精英阶层里的重要性,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可能还是梁代的几位皇室成员:父亲(梁武帝)主持着规模宏大的文学沙龙,一子编写了《文选》,至今仍是有关当时文学作品选集的典范;另一子(梁元帝)也对道教、文学和诗歌抱有浓厚的兴趣。由于统治者的推动,当时的文学艺术取得辉煌成就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且影响到以后几代,甚至远及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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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方地区,汉族与北方游牧民族的冲突一直是一个主要的问题。汉代末年,虽然与匈奴的争战有所缓和,但另一个游牧民族——鲜卑,开始自东北内迁,从公元2世纪开始成为匈奴的腹背之患。匈奴被迫南迁,被中原王朝安置在边境以内,成为抵御北方新敌的缓冲,同时也成为中原王朝的重要兵源,用来戍守北方边疆,或服役于内地,这有些类似于在罗马帝国服役的德国人。由于北方民族的纷纷内迁,到元康九年(299年)时,已有人抱怨“关中(今陕西和甘肃)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8]。边界逐渐形同虚设,游牧民不断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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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政权稳定,这些游牧民都会非常忠实于朝廷,会一致抵御外部的蛮族,但是一旦政局动荡,他们本身就成为朝廷的大患。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匈奴洗劫洛阳,这是一件与公元410年哥特人洗劫罗马同等重要的大事,标志着整个北方地区开始陷入长期的外族统治之下,即中文所谓的“五胡乱华”。“五胡”包括匈奴和藏语系、突厥语系的多个民族,他们在北方地区先后建立了16个短命的政权,中国历史因此步入所谓的“黑暗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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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世纪初期西晋瓦解之时,北方地区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形呢?永嘉元年(公元307年),新任并州刺史刘琨在赴任途中上了一表,这样描述沿途所见:“道崄山峻,胡寇塞路,辄以少击众,冒险而进,顿伏艰危,辛苦备尝……臣自涉州疆,目睹困乏,流移四散,十不存二,携老扶弱,不绝于路。及其在者,鬻卖妻子,生相捐弃,死亡委危,白骨横野……群胡数万,周匝四山,动足遇掠,开目睹寇。……九州之险,数人当路,则百夫不敢进,公私往反,没丧者多。婴守穷城,不得薪采,耕牛既尽,又乏田器。”[9]汉人和非汉人都无法幸免于这样的惨况,年复一年的干旱与饥馑更使得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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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情况下,逃避不失为一种途径,毫无疑问当时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迁徙。众所周知的是很多大户逃到了南方,但对当时农民的情况我们知之甚少,他们可能也跟随大户逃到了南方。也有很多难民涌入东北和遥远的西北地区,那里的社会相对安定。而留在中原的人赖以自保的方式就是联合起来,共同防御。关中和关东(今山西、河北和山东)地区在战争中所受的冲击尤其严重,大量土地荒芜,处处是流民与强寇。留下来的精英阶层则建立坞壁以自卫,这样的坞壁最先出现在汉末,是堡垒式的庄园,但现在坞壁的数量和规模都大为强化了。坞壁的人员构成主要包括侍从、宾客、奴隶、宗族和一些本土人群。靠个人之力是无法生存的,他们必须依附于附近的坞壁。据说仅在关中地区,这样的坞壁就有三千多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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坞壁通常建造于易于防御骑兵和步兵攻击的地点,如河湾处或山顶上;有些人甚至逃往山里寻找更为牢固的要塞。有座坞壁方圆数英里,河流环绕四周,能容纳十万之众,据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内有耕地和水源。坞壁的首领不仅是军事首长,而且是政治和经济管理者,他们充当着以往刺史的角色,执行着来自不同朝廷的使命,有些可能还是自封的刺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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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坞壁主要是防御性的建筑,无法抵挡过长时间的进攻,因此他们还得寻求其他的生存之道。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向当地的权势人物效忠,可能多至两三个(即向胡人小国的首领们效忠,他们兴起于晋室南迁后的北方),向他们提供人质,并向他们进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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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游牧民族在管理靠武力所得的地区时,往往缺乏建立行政制度的技巧,不过,当时建立的政权数量之多,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他们有意去尝试统治这些归顺的农业居民。为了有效地管理,游牧民族首领往往需要中原地方豪族的支持,因此,当他们获得这样的人才时,一般会保留原有的地方行政体系。地方首领与胡族首领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而不像是外族对本土的占领[12]。据说南方军人桓温北伐之时,那些被俘至南方的中原士兵潸然泪下,频频回首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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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登国元年(公元386年),北方地区终于统一于鲜卑部落联盟的一支——拓跋部。他们建立的北魏王朝在北方地区建起了长城和边塞,以阻挡其他游牧民进入中原,给北方地区带来了一个半世纪的安定。拓跋氏与中原世家大族有着密切的合作,大量资料证实,拓跋氏大力支持世家大族的世袭特权,他们建立官学以培养士族子弟,反对士族与寒族通婚。在北魏都城甚至禁止贵族与平民居住于同一区域。尽管如此,中原世家大族还是必须十分谨慎,因为如果哪个家族过于显赫,都会被拓跋氏当成对自己统治的威胁,会被迅速而残酷地剿灭。不过,拓跋政权比起其他非汉民族建立的政权,还是做到了政局的相对稳定和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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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当中央政府势力衰微,无力保障社会的稳定时,地方势力就会寻求自保之道,坞壁的规模越大越好。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排他性宗族(exclusive lineage)(这种群体越少越好,因为瓜分财富的人较少)向包容性大族(inclusive clan)的转变,因为后者能够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13]。但是当社会重归和平时,又会出现相反的趋势。在土地的占有上,无论是农民还是政府都不占优势,大量的土地都被地方豪强占有。于是,政府会施行一些旨在削减坞壁规模的政策,既是为了缓解它们带来的潜在威胁,也是为了提高税收。对于佃农而言,比起以往向地主缴纳高额租金,现在向政府交税显得更划算一些。由于北魏给北方社会带来了稳定,那些大型的地方坞壁体系开始变得不那么稳定了,逐渐分裂为小型的坞壁。这点在北魏政权里主要表现为均田制的出现。均田制最早出现于太和元年(公元477年),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开始规范化。这是一项将土地分配给个体家庭的政策,是土地的田产化,分配土地的数量依家庭的规模大小而定。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开垦荒地的措施,但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一种削弱地方豪强势力的方式,即通过向需要土地的人提供土地,以限制地方豪族的土地占有量。这样的措施会给社会带来和平与稳定,但也正因为这种秩序的重整,使得传统的鲜卑社会结构发生了严重的扭曲,最终导致拓跋政权的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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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元5世纪末期,拓跋政权顺利完成了向中原式政权的转型。越来越多的汉人在朝廷里担任要职。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都城也由北部边境的平城迁往洛阳。洛阳在永嘉五年(公元311年)被毁后,此时得以重建。当时迁都的理由是更好地备战南朝,不过从其他因素考虑,更可能是追求一种更为理想的改革环境,是让朝廷摆脱鲜卑贵族集团的束缚,这些鲜卑贵族在传统的部落联盟体制下掌握着重要的话语权;当然,迁都也是为了使北魏政权更接近于中原式王朝,如让皇帝少受约束,朝臣们虽然可以进谏,但无法否决皇帝的旨意。孝文帝可能也感到,在一个中原地区的政权里拥有一个真正中原式的朝廷,将会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所以,他的改革并非完全出于一己之私利。他在迁都的同时还颁布了一系列摒弃鲜卑传统服饰、风俗甚至语言的规定,拓跋氏的姓氏也改为汉姓。到孝文帝的继任者统治时期,汉化进程仍在继续,不过北魏的汉化越来越疏远那些部落贵族,因为他们并没有从中获得多少利益。随着汉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部落贵族的不满情绪越来越浓,最终导致了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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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北方边境的鲜卑部落贵族们深切感受到自己被利用了,他们的地位一度变得与奴隶相差无几,他们不能改变职业,不能与外族通婚,而且还得不断接收来自内地的罪犯(这是中原王朝开发边疆的惯用方式),不得不与罪犯为伍。他们的将领也无法获得与南方朝廷官员同等的升迁机会。不满情绪越来越强烈,终于在公元6世纪20年代爆发了叛乱。据说上百万被剥夺了特权的鲜卑人席卷南下,一举推翻了北魏政权。公元534~535年,当硝烟终于散尽之后,由于战乱中朝廷内部的权力争斗,出现了东魏和西魏两个政权,它们后来又分别被北齐(公元550~577年)和北周(公元557~581年)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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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证据表明,这段时间里中原汉人与鲜卑部落民之间存在着频繁的摩擦,东魏统治者高欢曾试图调和双方的矛盾。据文献记载,他曾用鲜卑语对士兵说:“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陵之?”对汉人则说:“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疾之?”[14]另有一次高欢还说:“今督将家属多在关西,宇文黑獭常相招诱,人情去留未定;江东复有吴翁萧衍,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15]所以,高欢的统治无疑需要十分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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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两个政权之间的战争旷日持久,双方都宣称自己是前朝的合法继承者。西魏、北周政权对鲜卑部落民的驾驭变得越来越困难,他们不得不另辟蹊径寻求兵源,解决办法就是将汉人部落化,也就是说吸纳一部分汉人,让他们自备武器入伍,以免除赋税作为回报,并授予拓跋族的姓氏,将他们编入中央军队系统,让他们都充当鲜卑人。这种后来被称为府兵的中央军队体系很快就派上了用场,在西北政权的统治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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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政权的统治无疑也是困难重重,一般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大规模地调遣军队,但作为南迁北方大族根基的世袭中央军队体系,在历经两百年之后已经变得老迈不堪。至于其老迈程度,在太清元年(公元547年)的事件中有着明显的体现。当时来自北方的冒险家侯景带着区区千人渡江,伺机占领了南朝宫廷,俘获了年迈的梁武帝,并迅速收编了一支10万人的大军。而驻扎在上游各地担任刺史的亲王们,行动却非常迟缓,他们只能依靠南方士族的私人武装,这些私人武装是随着中央政府的势衰而应运而生的。结果,辉煌地统治了梁朝50年的梁武帝在救兵到来之前就饿死于台城。大同十年(公元544年),西魏派兵攻克了南朝的大部分疆土,梁朝的残余政权归于梁朝将军(陈霸先)统治之下,他在永定元年(公元557年)建立陈朝,此后又延续了数十年。在分裂的状态下,军队下属只有在符合自己利益的情况下才会顺从,士兵也只能从无地的佃农中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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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西魏、北周异常精良的军事实力,北齐政权也未能苟活得太久,承光元年(公元577年)终被北周所灭。隋朝继承了西魏、北周的这支军队,于开皇九年(公元589年)终结了南朝的统治,于是中国重获统一。尽管拓跋统治者创建了这支军队,但他们根本无法有效地控制它,因为大部分士兵都已是汉人,军队的部落组织形式只是促成了由鲜卑体制向汉制的平稳过渡。尽管如此,拓跋氏的军事体系还是继续存在了下来,并为隋唐的扩张与荣耀提供了军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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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南北朝时期的这种分裂局面,在中国历史上似乎比较特殊,它只是重归统一之前的短暂过渡。不过,这么说也可能是一种误导。根据对公元220~1912年中国历史的统计,只有950年属于统一时期,而有742年处于分裂状态。即便如此,还是有误导之嫌,因为在大部分历史时期,中国名义上虽然是一个王朝,但实际上并不处在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对中国来说,至少自秦汉开始,自然平衡(natural equilibrium)似乎是国家统一的动因,与印度等地相比,统一似乎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印度同样是一个幅员辽阔而封闭的地区,但那里的自然平衡是地域性的,全国范围内的统一似乎要求过高了,事实上它在历史上也只有几次短期的全国统一。印度的统一主要在孔雀王朝(公元前321~前187年)和笈多王朝(公元320~540年)时期,但这些王朝给人以不安定之感,因而并不持久。而中国的情况恰好相反,只有分裂时期才会给人以不安和过渡之感。那么,在六朝社会里,什么样的自然平衡成了统一的动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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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血缘贵族。地方政权的世袭统治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存在,但历经战国时期的消耗,已经被完全消灭了,秦的中央集权将地方贵族体系送到了尽头。汉代曾实行过短时期的封建,但由于朝廷的中央集权措施,以及汉文帝时对叛乱的镇压,封建化进程并没有持续下去。封号与封地名义上仍然存在,但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受到朝廷的特赐,封号是不能世袭的,世袭是特例,而不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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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类似,也没有了血缘意义上的高等级宗族(clan),没有了超常规的土地授予。宗族的先祖都是人或被赋予了人格,人们热衷于追溯自己的先祖到传说中的某位皇帝,也就是说他们的祖先是人而不是神。即便是皇帝,虽然被称为“天子”,但他们并不真的源自神,这点与日本的情况不同,理论上只要有“天意”,人人皆可获得王位。不过,朝代的延祚是有限的,除了秦希望自己的统治千秋万代,一般朝代都只能延续约三百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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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地方上无人能够自然地纠集反抗者创建一个独立的政体,同样从全国来说,也无人能以自己的血缘来称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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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上的首领都是乡绅和土地所有者。在这一时期,没有证据显示当时出现了像后来那样强大的宗族或世家大族组织,不过已经出现了同一宗族内的个体家庭集中居住的趋势,这样有利于个体家庭的生存和稳定。即使在新的政权之下,也没有发生暴力性的剧变,或大规模的财产没收,它们保持着强大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地方统治者是不允许个体家庭拥有土地的,他们将土地以奖赏的方式授予自己的亲信和随从。对于本地土地和水源的暴力争夺无疑是存在的,但由于对手也是当地的,所以不会发生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冲突。在中央政府衰微时期,会出现一些独立军阀统领的地方性军队(与本地地主统领的防御性兵丁性质不同),即使这些军队在某些地区攫取了粮草供应,那些当地居民也不一定认为与自己的利益和命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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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中,郡县一级的地方政府往往由当地的精英人士控制。虽然国家的上层人事可能会发生变动,但一般不会影响到基层,这些地方精英也有可能被选拔进入朝廷。这样的职官体系虽然比较复杂,但非常稳定。单个的家族往往表现出惊人的延续性,不过很明显,家族的长期延续可能只是在家族的长期兴衰循环中,保留下来的一个姓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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