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971890
1706971891
图7.14 安徽出土熨斗
1706971892
1706971893
虽然青铜灯的数量很少,但形制多样,有带一个小柄的简单杯形灯(很可能是盛灯油和灯芯的),也有精致的连枝灯,后者有莲花形的灯盘和莲蕾形的支座,一般置于长方形案上[71]。在大同司马金龙墓的漆屏风画中出现了一件这样的连枝灯,不过结构稍显简略[72]。还有一件造型很有意思的北魏烛台:中空的高足立于盘内,高足内嵌有两只对称的小杯,将蜡烛立在小杯里,上端套入圆环后可以竖立,蜡烛燃烧时杯子可以上下滑动[73]。还有一种灯是在竹节状高足柄上安一个简单的灯盘,高足柄立于一个大盘内,大盘有的无足,有的有三足,有一个带有龙首形端饰的弧柄。甘肃魏晋墓中曾出土一件结构复杂的树形灯的残件,树枝上挂着灯盘,还有桃形树叶[74]。这种树形灯在汉代就已出现。四川还发现过一种形制特殊的灯,作龟蛇相绕的玄武(象征北方)造型,龟的嘴里衔着一只耳杯,龟甲上有插蜡烛的烛孔(图7.15)。此外,还有一种小型的(只有7厘米长)带盖的耳杯形灯,器盖的一半可以掀开成一个小杯。蜡烛插在杯的底轴上,杯子是活动的,有流,蜡油熔化后可以通过流注入底座,灯上有穿绳的孔,可以悬挂[75]。除了青铜灯,还发现了很多青瓷灯或烛台,多呈简单的碗形,内有灯油和灯芯,常用作墓里的长明灯。不过,还是青铜灯的种类和意趣要丰富得多,较好地体现了工匠们别出心裁的设计。
1706971894
1706971895
1706971896
1706971897
1706971898
图7.15 四川出土灯
1706971899
1706971900
还有青铜制作的长柄勺,由碗和柄组成,柄的末端多饰有龙首。其他青铜用具还包括熏炉、火盆、唾盂、盒子、带扣、尺子、印章、针、纺轮、镊子、管子,甚至还发现过一双青铜的筷子。不过这些器物发现的数量很少。总的来说,这些青铜器或未作装饰,或装饰简单,外表有些粗糙。
1706971901
1706971902
青铜也用作各种各样的装饰品。墓葬出土的大约1/7的戒指和手镯、1/3的发钗和其他装饰品都是青铜质地的。有一种造型很有趣的青铜饰品,两端有三股叉,中间是形状不同的两根横条,长15厘米~17厘米不等(图7.16),其用途长期困扰着考古学家,但最近孙机根据一座汉画像石墓的图像,将其视为一种发笄(图7.17)[76]。
1706971903
1706971904
1706971905
1706971906
1706971907
图7.16 发笄
1706971908
1706971909
1706971910
1706971911
1706971912
图7.17 发笄的用法
1706971913
1706971914
尽管青铜资源有限,但青铜器仍是六朝物质文化中的重要元素。随着对这种金属的科学分析结果和相关的矿冶遗址资料的发表,我们对这个时期青铜器的认识水平也将得到提高。
1706971915
1706971916
1706971917
1706971918
1706971920
六朝文明 三 铁器
1706971921
1706971922
铁的产量对六朝政权来说非常重要,它必须确保为当时的军需提供充足的供给。随着重骑兵和铠马装备的增多,铁的供应就显得更为重要。此外,政府对铁农具的制造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为了达到最高效率的冶铁,需要有大量的劳动力资源,而这些最好由政府来提供[77],在时局动荡时期,私人资源似乎并不是那么可靠。正因如此,六朝时期的各个政权都设立了铁官,以监管官营铁矿和作坊。在大多数当时有关铁的文献中都提到了这些官营铁器作坊[78]。
1706971923
1706971924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北齐的铁器制造,北齐朝廷设立了七个铁器作坊,三个在东部,四个在西部,都隶属太府寺管辖,太府寺是负责为政府提供物质供给的部门[79]。在北魏时期,各个不同地区的农业和军事装备都是由本地铸铁作坊提供的,但可能相州(今河北临漳附近)因为铁制武器的技术非常精良,被指定为首都的武库制作锻剑[80]。
1706971925
1706971926
生产铁器所需的大量工人一般来源于囚犯。如天兴七年(公元404年),北魏早期在太行山东部(山东)设立了许多铁器作坊,作坊的劳动力就是来自不同郡县的流放罪犯[81]。据说在西北建立夏国的赫连勃勃就曾因产品没有达到他的苛刻要求而处死了数以千计的工人[82]。生产铁器的劳动力还可以通过徭役的方式获得,例如,夏阳(今陕西韩城)的铁器作坊,在西魏时为了供给军需,曾经役使八千名徭役人丁[83]。从东晋官员的谏言中也可清楚看到当时依靠徭役进行生产的情况,当时冶铁作坊役使大量的工人,朝廷耗费太大,谏言主张削减铁器冶铸的规模,仅供维持必要的军需即可[84]。
1706971927
1706971928
从历史文献关于铁器的记载来看,当时也有私营的铁器作坊。刘宋时有位益州刺史设立了官营铁器作坊,关闭私营作坊,但由于官营铁器价格太高,引起当地百姓大为不满[85]。此外还有一些关于私人买卖农具的记录[86]。但凡中央势力衰微之时,为了满足百姓所需,私营的生产活动就会比较兴盛,但在中央集权、社会安定的时期,官方对行业的垄断则可能会迫使私营作坊退出生产。无论如何,目前关于铁制品的分布情况,可用的资料非常少。
1706971929
1706971930
有资料显示,这个时期可用的铁的总量还是很稀少的。仅有两组数字提到了铁的数量。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一支刘宋的军队武力攻占了今山东北部的一个北魏军事据点,缴获的物品中包括1.5万公斤铁和9000多件大大小小的铁器[87]。另一个记载是天监十三年(公元514年),为了封堵淮河上的一个溃口,用了两个作坊总数达数万公斤的铁器,其中既有较大的铁壶,也有小件的铁铲和铁锄[88]。
1706971931
1706971932
尽管从现有资料很难推断铁器生产的规模,但从发表的一处铁器作坊遗址来看,其中的发现非常引人注目。遗址位于涧河边(古时的穀水)的河南渑池,涧河是洛河支流,在洛阳汇入洛河的上游。在一个直径1.28米~1.42米、底径1.68米、深2.06米的窖藏里发现了4195件铁制品,其中1300件是成品,包括60多种器物,总重达到3500公斤。遗址被一层矿渣和泥土覆盖,因为密封而避免了铁器生锈。这些堆积于此的铁器很可能是准备在附近作坊里回炉的,器物包括铸范、农具和武器[89]。很难断定这些器物中哪些是六朝制品,因为铁器本身没有任何线索,而且这些工具和其他用具曾经被长期使用过。不过,根据其中292件器物上的文字字体风格(标明了器物的生产地点、所属铁官和工匠姓名),该报告推测这是一处北魏遗址,并指出其中有些铁锄可能早到汉代,但其他多是曹魏到北魏时期的遗物[90]。
1706971933
1706971934
六朝时期的制铁技术与以前没有太大的不同,不过还是有一些改进。铁的主要形式仍然是铸铁,即熔炼出的一种含碳量相对较高的铁。由于这种铸铁比较脆弱,所以只能制作不会受强力的器物[91]。公元5世纪时,水力双动风箱已经普遍使用,能够提供熔炉所需的连续气流[92]。铁可以通过多种冶炼方式,制成不同用途的器物。冶铁的过程是:在搅拌炉中通过氧化和减少碳的含量,将所谓生铁转化为锻铁,之后对这种低碳的物质反复锤打和加热,以制成熟铁,这种熟铁材质坚硬,有韧性,延展性好,适合作钉子和车轴等。钢的碳含量介于铸铁和锻铁之间,通过淬火可以变得坚硬和有韧性,或者慢慢降温使之具有延展性。像剑这类器物是通过对不同碳含量的钢一层层地叠加、碾压,然后加热和锤打而成的。反复进行这个过程,会形成具有高硬度和韧性的层状。中国文献中提到的“三十炼”“百炼”可能就指这个过程,不过不能从字面上理解炼的次数[93]。要将铁的含碳量控制在合适的比例以转化为钢,意味着熔炼过程中要在合适的时间及时停止脱碳过程,而要做到这点需要相当的技巧。最终人们找到了一种简便的设定碳含量的方法,即将铸铁和锻铁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从而得到含碳量合适的钢。这种方法叫作“灌钢”,即“合炼”的意思。关于炼钢的“灌钢”过程,在公元6世纪的文献中已有明确的记录[94]。略早时期,陶弘景(公元452~536年)就提到了将不同含铁量的金属制成不同器物的过程,他认为铸铁最宜作锁栓和壶,而钢适合于作刀镰[95]。
1706971935
1706971936
尽管铁器在六朝随葬品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但它还是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金属器使用情况。铁器在北方地区发现得较多,在约44%的墓葬中都发现了各式各样的铁器,其中辽宁更是达到了69.7%,而南方只有26.7%。随着时间的推移,随葬品中的铁器数量也呈增长之势:西晋时期为34%,西晋以后则为55%。土壤、气候条件以及埋藏的时间都是影响铁器保存状况的因素。迄今所见,铁器最常见的用途是棺钉(有192例,占墓葬的10.74%;图7.18);有时也用作棺木的把手。其他铁器还包括武器,尤其是刀和剑(142例),镜子(65例),剪刀(88例,图7.19)和一些可能无意遗落在墓中的工具(图7.20),还有一些散落的灯、带扣、发钗、铰链、针和一些器皿(图7.21)。此外,铁也用于制作马具(图7.22)。
1706971937
1706971938
1706971939
[
上一页 ]
[ :1.7069718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