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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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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考古资料的局限,我们很难重构六朝时期的中国城市生活状况,除了一些城墙和城门基址,城市本身的遗存相当少。历史文献也无法给我们带来更多的信息,因为它们关注的主要是宫廷和上层社会。比如,《邺中记》里有很多关于后赵统治者石虎的都城——邺的记载,但只记载了宫殿,如装饰、苑囿、后宫、朝臣、作坊等,对城市本身并无只言片语的记载。这个时期的另一部城市记录《洛阳伽蓝记》非常有用,是一部从北魏太和十七年至魏亡(公元493~534年)间关于洛阳的回忆录,成书于洛阳毁弃不久。正如书名所见,《洛阳伽蓝记》记录的重点是寺院,也有一些关于寺院背景的记载,如寺院机构、城市布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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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作为北魏的都城,除政治方面的用途,并不具备经济功能。因此,这座城市拥有的巨大财富主要来源于为宫廷和官吏服务的贸易与手工业。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洛阳重建时,除了宫殿、皇家寺院和衙署,还包括四面的郊区,共有220个坊。坊的平均大小约三百步见方,每个坊都由四面开门的坊墙环绕,各有管理里坊的里正和门士[1]。尽管如此,洛阳城内犯罪活动还是非常猖獗,无疑是由于里坊居民过于拥挤所致[2]。到永熙三年(公元534年)洛阳崩溃之时,城里有1376所寺庙和尼姑庵,占据了全城1/3的面积[3]。《洛阳伽蓝记》以大量篇幅描述了这些建筑的壮美景象,包括寺庙前林荫大道两旁的府邸、宽敞的佛殿和漂亮的苑囿。洛阳城的居民蜂拥而至,争相一睹壮观的庙宇和威严的佛像[4]。每年四月初四的行像仪式都会吸引大量百姓来观看,仪式上还会有各种各样的表演,如爬竿、走索、吞剑、吐火等[5]。讲究的葬礼一定也会吸引很多旁观的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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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富裕的洛阳居民一般居住于城内某些固定的区域,《洛阳伽蓝记》非常详细地描述了那些华丽的府邸,以及壮观的大门、花园、湖泊、长满奇珍异果的果园[7],以及在这些地方举行的奢华宴会[8]。其他的里坊被划归给一些特定行业的百姓,如酿酒者、歌舞伎乐[9]、棺椁制作者和殡葬业者[10]、陶瓷工匠[11]、屠夫和店主[12],此外还有商人,有些商人变成了巨富。据说有富商带着随从横穿闹市,威仪拟于王者[13]。洛阳居民估计有10.9万户[14],其中包括3000户左右的胡僧[15],在洛河对岸的城南四坊中还有粟特人和其他胡人居住的大型社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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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繁华的大都市一旦不再作为首都,就被彻底废弃了,直到隋唐再次定都于此才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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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人对北方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一些议论中,可以发现自北魏建立以来的百年之中,社会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南齐书》的记载和詹纳尔(W.F.J.Jenner)翻译的《洛阳伽蓝记》引文中,将当时的首都(今大同)描绘为“虏”。宫殿里充斥着货物的制造与买卖,里坊居民中有大量的恶人和醉汉(导致了长达十年的禁酒),以鲜卑习俗敬神,太后与其女子鞍马卫队出行时并不遮面[17]。相比之下,按照南朝人陈庆之的说法,洛阳是一个文明程度很高的地方,陈庆之曾访问洛阳的北魏朝廷,返回建康后有此类评论。他的评论见于杨衒之的《洛阳伽蓝记》:“自晋、宋以来,号洛阳为荒土,此中谓长江以北,尽是夷狄。昨至洛阳,始知衣冠士族,并在中原。礼仪富盛,人物殷阜,目所不识,口不能传。所谓帝京翼翼,四方之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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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衒之还说,陈庆之率先采用了北魏风格的羽仪服式,包括褒衣博带,其他人争相仿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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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北朝人对南朝的看法,至少从杨衒之的《洛阳伽蓝记》来看,北朝人并没有什么景仰之心。这一点在陈庆之访问洛阳时与北魏高官杨元慎的交流中表露无遗,据称杨元慎有如下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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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左假息,僻居一隅。地多湿蛰,攒育虫蚁,壃土瘴疠,蛙黾共穴,人鸟同群。短发之君,无杼首之貌;文身之民,禀蕞陋之质。浮于三江,棹于五湖。礼乐所不沾,宪章弗能革。虽复秦余汉罪,杂以华音,复闽、楚难言,不可改变。虽立君臣,上慢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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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慎接着又列举了南朝的诸多宫闱之乱事,如刘劭为篡夺帝位而杀父、宋孝武帝刘休龙(刘骏)乱伦、其女山阴公主淫荡(怨性别不平等,被允许纳男妃30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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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关于南朝都城建康,没有像洛阳那样的文献。公元8世纪许嵩编撰的《建康实录》是一部六朝的编年史,有纪传的内容,但没有城市本身的描述。《世说新语》中许多有关上层社会的典故都发生在建康,尽管杨元慎对南朝人的生活有一些负面的议论,但《世说新语》反映的建康名士的生活还是相当精致和高雅的。刘淑芬综合分析了零散的文献之后,认为建康是一个繁忙的大都市,人口成分混杂,她引用《隋书》后得出结论,认为建康与洛阳、长安相似,人口和风俗都具有混合型的特质[20]。正如刘淑芬和其他学者所示,建康与洛阳不同的是,建康是一个重要的商业中心,以河流和运河组成的水运网与经济重心地区相连,所以,建康并不完全依赖于其作为首都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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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文明 二 乡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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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目光由城市转向乡村,我们可以感受到文献中屡见不鲜的民生之艰,它是这个混乱不堪、战争不断的年代农民必须面对的窘况。太和七年(公元483年),在北魏统治之下实施了“均田”令,一户平均可获得140亩地(一亩约等于1/6英亩),田亩数因时代不同而变化,还因年龄、奴婢和牛的数量、是否长期耕种的永业田(如桑田)而各有不同[21]。此外,授田亩数还会定期调整,以适应户数的变化。但是也有资料提到,当时有占地千顷以上者,一顷即一百亩。至于中等之家,颜之推曾有如此议论:“常以二十口家,奴婢盛多,不可出二十人,良田十顷,堂室才蔽风雨,车马仅代杖策,蓄财数万,以拟吉凶急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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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之推还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和官员的不重稼穑表达了强烈的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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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欲知稼穑之艰难,斯盖贵谷务本之道也。夫食为民天,民非食不生矣。三日不粒,父子不能相存。耕种之,茠锄之。刈获之,载积之,打拂之,簸扬之,凡几涉手而入仓廪,安可轻农事而贵末业哉?江南朝士,因晋中兴,南渡江,卒为羁旅,至今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资俸禄而食耳。假令有者,皆信僮仆为之,未尝目观起一土,耘一株苗;不知几月当下,几月当收,安识世间余务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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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世纪中叶与颜之推同时代的贾思勰同样非常关注农业生产。他的《齐民要术》成书于兴和二年(公元540年)前后,是一部关于农业生产和食物加工等的综合性农书[24],也是现存最早的农业著作,记述非常详尽,对当时农业各方面的研究来说显得特别重要。根据白馥兰(Francesca Bray)的研究,贾思勰是一位中级官吏,可能在今山东地区为官,所以他的经验主要是关于北方的。他的著作几乎不涉及养蚕业,也有一些动物饲养,甚至奶制品方面的内容,但大部分都是关于耕地、果木、技术、工具、土地与劳力的使用,以及粮食和经济作物的栽培等内容。正如白馥兰所说,贾思勰著作所体现的农业发展阶段正处在经济中心南移之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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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耕田的内容为例,可见这部著作对农业问题论述之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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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耕高下田,不问春秋,必须燥湿得所为佳。若水旱不调,宁燥不湿。燥耕虽块,一经得雨,地则粉解。湿耕坚垎,数年不佳。谚曰:“湿耕泽锄,不如归去。”言无益而有损。湿耕者,白背速楱之,亦无伤;否则大恶也。[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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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馥兰根据《齐民要术》等资料对农业生产的条件和实践进行了详细描述,并归纳了六朝时期在农业技术方面取得的进步。根据白馥兰的研究,由于中国的土质和水源相差颇大,各地需要采取不同的农业策略。在华北干旱地区耕田要用浅犁、钉齿耙(耢)、覆土耙,还要用碾子(陆轴)形成一个细土覆盖层以防止水分挥发(图12.1)。黄河下游地区的排水非常重要,其土壤是一种较重的黏性土壤,要求使用较重的翻土犁,这种犁带有先进的犁铧,可以产生犁沟,还要用结实的有齿金属耙(耙或耖)粉碎土块,而碾子和覆土耙则在黄河下游不是那么重要[27]。犁铧曾被认为是公元4世纪的发明,现在一般认为是西汉出现的[28]。由于犁前横木(轭)的发明,使得单牛牵引的犁成为可能,最早的单牛犁可以追溯到晋代[29]。《齐民要术》里首次介绍了耙地的方法,它是中国传统农业的一个基本要素(图12.2);还介绍了用有齿耙和犁相配合,以产生干旱地区所需的覆土层的方法[30]。这部著作的内容涉及庄稼生产的各个环节,如播种、移种、堆肥、施肥、除草、收割等,还包括迄今所知最早、最系统的关于轮作的记载[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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