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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丰”在地理范围上,包含了“邑”和“里”,在政区、人群的概念上,“邑人”和“里人”却是分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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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可以参见萧何和卢绾的籍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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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萧相国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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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相国何者,沛丰人也。[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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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韩信卢绾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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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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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丰人”与“丰人”区别不大,但卢绾以“丰人”与刘邦同里,且同日出生,里中人相贺,说明其与刘邦出生地均同为“中阳里”,而萧何无“同里”词句,也没有和刘邦幼年交往的记载,极大的可能是,他为“邑人”,而非“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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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地说,尽管都在一个“丰邑”的地理范围内,刘邦、卢绾是“城镇户口”,萧何却是“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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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里社”,在先秦周礼时代是各诸侯国常见的宗教与行政合一的基层组织,春秋时,又称“书社”,齐、鲁、卫、赵、越、楚都有相关记载,特点是里、社合一,聚族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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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战国时代,至少秦、楚、魏三国仍旧存在“里社”,包山楚简中就记录了22个楚国的里名[33],天星观M1、包山M2、望山M1、秦家嘴M99和新蔡葛陵楚墓所出楚简,记录了为数众多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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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楚简的简120至简123记录了楚国下蔡地区4个“里”中存在着4种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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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公、加公、士尹、亚大夫。[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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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里都有的职位是“里公”,参照简牍中的祷辞也可以了解,“里公”就是“里”之长官,“加公”则为楚国官吏的“俸禄州”的管理者,即《国语》中“加田”的主官,“里公”多负责户籍相关的事务,而“加公”则以经济活动为主,类似于秦汉户籍、地籍的分离。[35]其余两个职位则执掌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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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简文中所见的“里公”和“里人”,祭祀、祝祷的地方往往是固定的“里社”,但从祷辞来看,涉及的“社神”有“宫地主”和“野地主”,或“宫侯土(通后土)”与“野侯土”的“宫、野”对称,据研究,“地主”和“侯土”所指应为同类的神祇——土地神。[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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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引包山楚简《集箸言》(简138反)中的法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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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社、同里、同官不可证,匿至从父兄弟,不可证。[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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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到战国中期,楚国的“里”和“社”已经不再等同,“里”固然有“社”,也同时存在超过“里”范围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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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中阳里即“宫”之内,丰邑即“野”,丰邑的“社”——枌榆社,则普遍覆盖了邑、里,故此,刘邦、萧何和卢绾,都是“丰邑人”“沛丰人”或“丰人”,他们共同的纽带,应该就是“枌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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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个非常吊诡的记载,也存在于上文引用的《西京杂记》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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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少时常祭枌榆之社。[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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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少时”殊不可解,按照《史记·高祖本纪》的记载,刘邦“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应该是他离开丰邑到沛县任官的时间,“壮”年应解为30岁,也就是30岁前,刘邦除至外黄从张耳游数月外,大部分时间应都在丰邑活动,而“社祭”在礼法上需要一年数次,哪有年龄限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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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据《史记·封禅书》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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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初起,祷丰枌榆社。[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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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初起兵之时,就在丰邑枌榆社祝祷,所谓“祷”,是为了解除灾难、祈祷愿望实现,它在祠之前举行,而祠则在得偿所愿之后举行,是对祷的还愿之祭,通俗地说,“祷”是许愿,“祠”是还愿。“祷祠”又与“祭祀”不同,属于“非常之祭”,也就是“因事起祭”的临时行为,而祭祀是“正祭”,为四时常祭。[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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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刘邦“少时常祭枌榆之社”与“祷丰枌榆社”都是事实,但性质却完全不同,前者的矛盾现象,应与刘邦的人生历程中发生变故有关,导致了“少时常祭”的习惯中断,而最有可能的变故,就是身份的变化和政权的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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