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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郦道元的时代仍可以确认,萧何、曹参“迎高祖”的“沛县”实际上是“城极大”的“沛县故城”,“小沛县”城其实是在“故城”南的小丘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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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东汉末年,刘备将徐州治所迁至“沛县故城”,袁术来袭,吕布救援就屯兵在“小沛”,而这个“小沛”恰恰是日后一直到唐代的“沛县”地标,所以唐代《括地志》中说的泗水亭在徐州沛县城东一百步,其地标选择本就不是“沛县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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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前述《述征记》已经明确说了“沛县故城”四周堑通丰水,丰水又在城南东流入泗水,也就意味着,坐落在故城东南的泗水亭比较合理的位置,应该是丰水(泡水)入泗的交叉口之东岸,也可以算是区域内的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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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刘邦的“泗水亭”或“泗上亭”根本就不在“沛县故城”内,这样的水陆交通要津,在秦汉制度之下,一定会设置亭鄣,也就是驻扎有“亭长、亭卒”的小型堡垒,这个堡垒既要在亭的辖区,也就是“部”内维持治安,又要担当军事预警、防御据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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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朝,由于施行“中卒制”,还没有过渡到西汉的“正卒制”,也就是还没有建立“郡国兵”,所以,中卒中的“发弩”也被配属于“亭校长”指挥,同时担当战争动员时的组织者角色,并与“亭校长”一样,随时准备被抽调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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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征的“屯军”中,“亭校长”即转为“士吏”一职,即百将、屯长之上的基层军政官。而“发弩”则分蹶张、引强,与另一部分归属于“厩”管理的“中卒”,即“轻车”,共同组成一个“戎车”(也称立车)的车组,也就是极端重视“车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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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担任秦朝“泗水亭长”时的人员配置应包括如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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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亭校长——汉代中期变为“门下游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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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亭佐(“都亭啬夫”离官,交叉管理)——汉代延续,变为“亭长”属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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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弩(“发弩啬夫”下属,交叉管理)——“发弩”讹为“负弩”,再讹变为“弩父”“亭父”,至西汉中期变为“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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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求盗——(或为“发弩”的同职异名)至西汉中期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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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亭卒——汉代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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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刘邦的这份工作,涉及秦王朝的“日常军事管理”“战时军事动员”和“日常治安管理”“日常地方镇守”的综合职能,毫不夸张地说,做好“亭校长”就相当于读懂了秦王朝的整个军事组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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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于“亭”往往与“市”配套,还会承担一定的市场管理职责,则“亭校长”又对秦帝国除了“种地”和“文书”之外的所有业务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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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证了上述事实之后,我们可以确切地描述出刘邦在秦朝担任“亭校长”时所能触及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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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吏,含萧何、曹参、夏侯婴、任敖,均为他的“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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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井之徒,因“泗水亭”(或泗上亭)地处交通要道,可能有“亭佐”存在,所以含周勃(以织薄曲为生)、樊哙(以屠狗为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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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豪,含吕公、王陵、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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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交往面,在“居处相察,出入相司”的秦制国家已经属于非常广阔的,过往有说法,认为刘邦属于战国“大侠”的概念,应该说并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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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萧何所说的“好大言,少成事”,恰恰与《史记·游侠列传》中“重然诺,轻生死”的“大侠”完全相反,而王陵评价他“慢而侮人”并在他起事之初不愿居于其下,都说明,刘邦本人的气质,可能更近似于“宋、元、明话本”中的“豪杰气概”,而并非战国、秦汉时的“豪侠”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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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与沛县令为友的“吕公”为什么要主动将女儿嫁给刘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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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瓦:西汉王朝洪业启示录 第三节 一句大话换来一个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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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贺万钱娶妻”的故事,在《史记·高祖本纪》中的记载要点可拆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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