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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的变化,其实在春秋、战国时代发生的,即“尉”为军之主官,司马、候只是其下的“军吏”,与其并列的还有“千石之令”“八百之令”“七百之令”“六百之令”,同级的还有“二五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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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商君书·境内》记录时代的秦军编制应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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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千石之令、八百之令、七百之令、六百之令(其中含司马、候)】与“二五百主”——五百主[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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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这与《二年律令·秩律》时代的西汉初期军吏管理序列有承继性,即司马、候秩级有差,却不体现编制的上下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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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另一处变法,则变化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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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和(3)中,根本没有统兵500人的编制层级,而只保留了100人、50人两级,且(2)和(3)中,统兵100人的编制都叫“官”,只是主官名字不同,一为“五百”、一为“官长”,可以视为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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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和(3)中,统兵50人的编制都叫“队”,只是主官名字不确定,已知者为“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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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1)中有“五百主”,(2)中有“五百”,或称“五百将”。两者之间应有承继关系,但所辖兵力,(1)为500人,(2)为100人,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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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都摆出来了,如何解释呢?变化的轨迹是什么样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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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矛盾点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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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军”这个编制,到底是10000人,还是3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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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官”这个编制,到底是500人,还是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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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境内》记录的秦国“军尉”统辖一个独立作战单位,以1/10的“短兵”比例看,必为“万人之军”,“将军”的“短兵”则是4000人,总兵力应为4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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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汉制”的“军”,已经不再以“尉”为统帅,一个独立作战单位以“将军”统率,总兵力为3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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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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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味着同样的出兵规模,“汉制”下的“将军”要比秦朝多得多。更直白地说,西汉的“将军”远不如秦朝的“将军”值钱,同级编制也应该比秦朝小得多,那么,在秦汉之交,到底发生了什么,造成了这样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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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还在《墨子》这本书里,见《墨子·备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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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楼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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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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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过来就是,守卫之法是每五十步男子十人,成年女子二十人,老小十人,共计五十步四十人。城下守楼的士卒,则需要一步一人,计二十步二十人。按城的大小以此为标准,才足以守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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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在城墙上防守的,每十个人,要配六把弩,四支兵器,成年女子和老少,每人一支长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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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是在城中防守,还有在野外作战的情况,见《墨子·备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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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攻以遂,十万物之众,攻无过四队者,上术广五百步,中术三百步,下术五十步。诸不尽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广五百步之队,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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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韵》解“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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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醉切,音燧。六乡之外地。一曰道也,通作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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