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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墨子·迎敌祠》中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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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守门,二人掌右阉,二人掌左阉,四人掌闭,百甲坐之。[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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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甲士论,则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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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将营300人、四面之将400人、四门之将400人,总计1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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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正的“营兵”,并不包含在城墙上与老弱混编接敌的400甲士,则只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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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将营300人、四门之将400人,总计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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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编制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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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将(司马,领300人)——大率(候,城内有2“候”,则各领2门200人)——四门之将(户将,即“五官”“五百将”,领100人)——百长(领100人)——什长(领10人)——伍长(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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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商君书·境内》所记载的秦军编制走向汉军编制“完全体”的变革进程中,恰恰插入了《墨子·号令》所展示的“城守兵”体系,尽管《墨子》与守城相关的多个篇章之中,反复强调了“全民动员”的思路,但在具体的守城编制之中,又将守四向城门的“营兵”甲士与守四面城墙的男女老幼分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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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商君书·境内》中的“三军”一样是男女老幼一齐上阵,可以说,他们代表的是极度落后的军事体制,绝大部分兵力是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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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史书可见的军事单位,仍有“卫卒”、“县卒”(乘城卒)、“都尉屯”,这些城守编制与野战编制之间的关联仍无从稽考,哪怕是上述“城守”相关的固定职位“司马、五官、百长”等和临时职位“中涓、候、队将”等,在里耶秦简中记录秦洞庭郡迁陵县官吏编制的《迁陵吏志》中也无对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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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如此,应与秦国到秦朝的军事体制变革有关,在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中有“县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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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马五尺八寸以上,不胜任,奔挚(絷)不如令,县司马赀二甲,令、丞各一甲。先赋蓦马,马备,乃粼从军者,到军课之,马殿,令、丞二甲;司马赀二甲,法(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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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战马体高应在五尺八寸以上,如不堪使用,在奔驰和羁系时不听指挥,县司马罚二甲,县令、丞各罚一甲。先征取战马,马数已足,即在从军人员中选用“战士”,到军前考核,战马不合格,罚县令、县丞二甲,司马罚二甲,革职不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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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秦始皇、秦二世时代的里耶秦简和岳麓书院藏秦简中,县级官吏中再无“县司马”,至西汉初年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中,则只见“郡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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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意味着,在秦代和西汉初年,在出征的“兴发”军事体制从县级区划剥离之后,连“城守”军事体制也从县级单位剥离,收缩到了郡级单位,也就是“郡守”“郡邦尉”“都尉”的统属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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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郡县的日常军事制度”“兴发出征的编制”与“城守的军事编制”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分野。日常的官僚组织以《二年律令·秩律》中记录的“军吏”,如“中(郡)发弩”“中(郡)轻车令”等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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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出征的编制,则如上文中引用的项梁、项羽在江东起兵时所使用的编制,即校尉、候、司马体系,旁证见于《史记·傅靳蒯成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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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梁地,别将击邢说军菑南,破之,身得说都尉二人,司马、候十二人,降吏卒四千一百八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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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攻破赵军,得其将司马二人,候四人,降吏卒二千四百人。[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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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尉、司马、候的数量比例,应为1:2:4,所统兵力数量也在2090人以上,这也印证了秦楚之际的赵军、西楚军,采取的编制,都是类似的尉、司马、候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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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守的军事编制则以刘邦起兵至封汉王前的军事组织为代表,但在“入汉中”“还定三秦”之后,军事组织也走向了将军、都尉、司马的编制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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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说明了,秦末汉初兵制大变革的发起者并不是刘邦,他只是众多“新兵制”试水者中的一个,由于其起兵后身份地位的限制,只能选择与“沛公”身份匹配的军事编制,这才在创业初期,显得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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