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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时为胜置守冢于砀,至今血食。王莽败,乃绝。[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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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句与《史记·陈涉世家》相似,但多了“王莽败,乃绝”。点明了时间,自刘邦为陈胜设置守冢户,一直到新莽灭亡,一直有人祭祀。而少了“三十家”之语,则应与班固所见资料的矛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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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班固收录的诏书是楚隐王守冢户十户,但是,作为“当代人”,在褚少孙(或司马迁)的时代看到的,陈胜官方祠祭涉及的守冢户明显是30家,这才有了特意的记录。否则《史记·高祖本纪》已经与《史记·陈涉世家》出现数量矛盾,褚少孙(或司马迁)既然去实地考察过仍有“血食”,没理由发现不了10家与30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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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班固的时代,对照诏书,才删去了此处的“三十家”,也未采诏书中所见的“十家”之说,有三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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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他所知的实地情况只有“十家”,“三十家”应为传抄讹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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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他所知的实地情况有“三十家”,而诏书底本为“十家”,为了消除矛盾,所以采信更权威的诏书,抹掉了“三十家”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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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他根本不知道实地的情况,诏书与《史记·高祖本纪》记录一致,则排除“三十家”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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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可能性都存在,究竟何者更接近真相,资料有限,我们不得而知。只以常理判断,刘邦的这一行动,本质上并不是周礼体系中“立二王三恪”的礼仪活动,而是对特定区域、群体的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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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几个受益者可以如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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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朝皇帝: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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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六国君主:魏安釐王、齐愍王、赵悼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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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义反王:楚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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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少年偶像:信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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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反常的,就是对楚隐王陈胜的尊崇,省去了楚王负刍之前的楚幽王(故此《史记索隐》记:“系家作‘幽王’,名择,负刍之兄。”[26]对照诸书可知不确)、楚哀王,等于是修改了“楚国”的统绪,陈胜能和秦始皇以及六国君主同列,意味着他的帝王身份被新兴的汉帝国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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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诡的是,这里面没有提及“义帝”楚怀王和“西楚霸王”项羽。后者是刘邦的敌人,以“鲁公之礼”安葬,不承认王位也说得过去,可“义帝”楚怀王这个“旧主”,为什么也不在其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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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已故史学大师田余庆先生在《说张楚》一文中给出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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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为陈胜而不为义帝置守冢,而且户数多,优于其他帝王,正是由于汉初特重张楚法统的缘故。[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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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田余庆先生的结论,需要普及一点儿历史常识,那就是“奉正统”的标志之一,就是“奉正朔”,“正”即正月,“朔”即元日,代指的就是“纪年历法”,在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即令天下以“十月”为岁首,用“颛顼历”,后世汉武帝更制之后,则以“正月”为岁首,颁行“太初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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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纪年”“正朔”,就是最重要的政治标志,田余庆先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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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出土的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帛书,其《五星占》中的五星行度和另一种古佚书的干支表,具列秦及汉初纪年,其间有张楚而无秦二世年号……马王堆三号汉墓年代不晚于汉文帝时,该墓帛书以张楚纪年,证明此时人们在观念上尊重张楚法统。其所以形成这种观念,当是由于张楚有首事之功,如果没有张楚,就不会出现灭秦的战争,也就不会有汉。[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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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传播的书中,以“张楚”纪年,无疑说明当时的大众观念中,秦始皇驾崩前的秦朝仍是“天下正统”,而秦始皇驾崩之后,已经进入“张楚”为天下正统的新时代,“秦二世”虽名为皇帝,不过是与“张楚”对峙的一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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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余庆先生还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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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立月表记秦末事,不名曰“秦汉之际月表”,而名曰“秦楚之际月表”,说明司马迁明确地意识到楚在秦末历史中具有独特地位……《史记》中的月表系年未用张楚而用楚义帝,是以义帝代表楚;《史记》中的本纪不立陈胜而立项羽,是以项羽代表楚。与帛书比较,《史记》尊楚虽旧,但张楚陈胜的地位却被义帝、项羽取代了。《史记》以陈胜入世家,比帛书书法降了一等。历代史家对《史记》立《陈涉世家》事,议论甚多,但都难于说透其中的道理。因为,若是如司马迁所说尊重亡秦首事,则张楚之功不在项羽之下,虽立《陈王本纪》亦无不可;若从陈胜不继世而亡言之,比诸侯立为世家也不合适,入列传就可以了,又何必立世家呢?[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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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余庆先生认为这是《史记》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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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于此确有缺陷,不惬人意而已。[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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