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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项羽略地至河上,陈平往归之,从入破秦,赐平爵卿。项羽之东王彭城也,汉王还定三秦而东,殷王反楚。项羽乃以平为信武君,将魏王咎客在楚者以往,击降殷王而还。项王使项悍拜平为都尉,赐金二十溢。居无何,汉王攻下殷。项王怒,将诛定殷者将吏。陈平惧诛,乃封其金与印,使使归项王,而平身间行杖剑亡。[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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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随从入关灭秦,又是“卿爵”“封君”,又曾率魏王咎之“客”出征,逼降了殷王,得以拜都尉、赐黄金。整体来看,属于西楚政权的新贵,但是,当刘邦攻下殷地之后,项羽大怒,要诛杀参与定殷的将吏,陈平害怕被杀,就封金挂印,只身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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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像是项羽不重视人才,要滥杀无辜,导致人才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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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对照秦律,就会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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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是“击降殷王而还”。殷王投降后,依旧在当地,而秦律之中有“举吏连坐”的规定,即“被推举人”犯法,“推举人”也要连坐的责任制。陈平明显与殷王是这个关系,则“失地之罪”,当然要“连坐”,而且是一条责任线上的人都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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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项羽阵营一方的记载较少,对于其行“秦法”的旁证难以齐备,但仅就陈平的遭遇而言,项羽的处置明显表现出了“秦法”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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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项襄这样的亲族,在汉二年就主动投奔了刘邦,而且还没有在楚强汉弱的形势下反复,从而深得刘邦的信任,到了讨伐英布时,已经成为汉廷的“大谒者”这样的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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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原因就是,项羽与刘邦一样,要建立的是“小家”之天下,“大家族”在渡过了创业初期的艰难之后,就只剩下累赘了。当西楚霸王的法度与亲族冲突时,法度的优先级更高,那么,在亲戚项羽治下,最好不过封侯以赏,最差却是依法论刑的境遇,远比不过刘邦治下轻松简易,还能博个封侯前程来得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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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就是,项羽破坏秩序,还留了一条条规矩红线,而刘邦则不介意任何破坏,大不了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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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更受欢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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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对刘邦已经解答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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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王为人,恭敬爱人,士之廉节好礼者多归之。至于行功爵邑,重之,士亦以此不附。今大王慢而少礼,士廉节者不来;然大王能饶人以爵邑,士之顽钝嗜利无耻者亦多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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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项王骨鲠之臣亚父、钟离眛、龙且、周殷之属,不过数人耳。[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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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治下,有规矩法度,清廉节操、喜欢礼仪的士人多归附他。到了行功论赏时,又慎重以授予爵邑,士人因此不愿做他的臣子、下属。现在刘邦为人轻慢无礼,也就是不讲规矩,有德者都不来,但却能够慷慨地授予人爵位、封邑,所以,那些愚顽、迟钝、贪婪、无耻者都归附过来。不过,项羽手下的有德之臣,也就那么几个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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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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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天下”不是考试,哪怕你选对了所有答案,胜利可能也属于“人多”的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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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瓦:西汉王朝洪业启示录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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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制”的原始状态,实际上是“都”——“县”二级。“县廷”才是“王廷”的权力触手和复制。而“郡”也好,“执法(御史)”也好,都是为了分“县廷”职权、防止割据的权上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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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如此,“秦”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接近真正“中央集权”概念的时代,之后的2000年“郡县制”实际上是在东汉“以郡为国”的“半封建转授权体制”基础上发生的演化,与“秦制”关联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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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王廷”与“县廷”的关系是这样,所以,“秦制”本质上一直面临一个贵族“在都”和“在县”的两重性问题。“高爵”的顶级贵族“在都”,“低爵”的大夫、士“在县”,各自“入廷”服务,也就形成了事实上“仕途”隔绝。二者唯一的合流,也只有“战争”。这个功能恰恰是“周代”的遗产,而非“秦代”的创造,在“天下已定”后,这个流动渠道自然逐步干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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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县廷”对于本地“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的主宰是绝对的。也就意味着,“低爵”贵族一旦进入“县廷”,掌握了实权,在经济和行为自由上的“特权”就会难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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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史记·高祖本纪》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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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之,时时冠之,及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乃是也。[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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