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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572 (五)广泛的巡查和监督庶人耕作:在“籍田”举行“籍礼”完毕后,“稷则遍诫百姓,纪农协功,曰:‘阴阳分布,震雷出滞,土不备垦,辟在司寇。’乃命其旅(众)曰:徇(巡行)”。这是说:要在广大地区普遍通告贵族,去监督庶人耕作,如果土地有未开垦好的,就应由司寇严加判罪处罚。司寇原是当时负责镇压人民反抗、搜捕“盗贼”和掌管刑狱的官,这时他的主要任务在于责罚那些“土不备垦”的庶人,可见当时贵族监督庶人耕作的严厉。不仅如此,所有各级官员还要分批不断出动巡查,所谓“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司空四之,司徒五之,太保六之,太师七之,太史八之,宗伯九之。王则大徇”(韦注:“大徇,帅公卿大夫亲行农也”)。这样由低级到高级,一层层官吏出动巡查,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九,最后由天子亲率大臣出来大巡查。当时贵族监督庶人耕作的严厉,于此又可见[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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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574 上述这种“籍礼”,不但在开始春耕时要举行,在耨耘、收获时也要举行,只是举行的仪式略有不同。《国语·周语上》载虢文公说:“耨获时如之。”仲山父也说:“王治农于籍”,“耨获亦于籍”(韦注:“言王亦于籍考课之”)。当时贵族就是运用“籍礼”对庶人各种农业劳动进行监督,从监督春耕,而监督耕耘,直到监督收获,没有放松其中任何一步的监督。当时贵族监督庶人耕作的严厉,于此更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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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576 “籍礼”具有监督庶人从事无偿劳动的性质,很是明显。当开始作行礼的准备、稷把行礼日期报告国王时,就说:“王其祗祓,监农不易”,明确地指出行“籍礼”的目的在于“监农不易”。王引之解释说:“易当读为慢易之易,易者轻也,……监农不易者,民之大事在农,监之不敢轻慢也”(《经义述闻》卷二十)。虢文公谈“籍礼”时,确曾说过“民之大事在农”,又曾说“王事唯农是务”,好像当时“籍礼”的举行,确是为了“民之大事在农”,其实这完全是幌子,我们只要从他们对庶人的监督如此严厉,就可明白。所谓“监农不易”,就是要对庶人的农业劳动严加监督,不得丝毫放松。当“籍礼”举行时,“王耕一坺,班三之”,所谓“亲耕”完全是象征性的仪式,贵族们如此象征性的一坺或几坺,却要“庶人终于千亩”,把“籍田”上全部艰苦的农业劳动自始至终负担起来,很是明显,贵族就是要通过这样一种仪式,强制庶人进行无偿的劳动。而且在行礼完毕后,还要普遍通告贵族去监督庶人耕作,要司寇去责罚“土不备垦”的庶人;更要派出各级官吏四出巡查,天子也要亲率大臣出外大巡查。不仅在春耕时要进行如此监督,耨耘时,收获时,都要如此。不难看出,当时天子诸侯举行“籍礼”的实际目的,不仅在于强迫庶人在天子诸侯的“籍田”上作无偿劳动,更重要的,是要迫使庶人在所有贵族的田地上作无偿劳动。《吕氏春秋·上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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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578 是故天子亲率诸侯,耕帝籍田,大夫士皆有功业,是故当时之务,农不见于国,以教民尊地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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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580 这时举行“籍礼”,说是为了“教民尊地产”,当然也只是幌子,其目的就在迫使庶人全到田野去劳动,使“农不见于国(都邑)”,努力于“当时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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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582 在西周、春秋间,不仅天子、诸侯有籍田,有这种称为“籍”的剥削收入,所有贵族都是把“籍”作为其主要的一种剥削收入的。《国语·鲁语下》载孔子说:“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认为按照周代的土地制度,是采用“籍”的办法来剥削庶人的劳动力的。孔子又认为这种“籍”法是出于周公制定,如说:“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矣”(韦注:“籍田之法,周公所制也”)[163]。《春秋》三传,也都认为在鲁宣公十五年“初税亩”之前,实行的是“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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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584 初税亩,非礼也。穀出不过籍,以丰财也(《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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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586 讥始履亩而税也,……古者什一而籍(《公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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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590 古者什一,籍而不税。初税亩,非礼也(《穀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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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594 三传都采取顽固的反动立场,反对“初税亩”的改革,主张维持原来的“籍”法,认为“初税亩,非礼也”。“籍”确是西周、春秋间对庶人的一种主要剥削办法,“籍礼”就是维护这种称为“籍”的剥削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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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00 古史新探 二 “籍田”和“籍礼”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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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02 古时“籍田”上的收获,按礼是要用于祭祀的。《孟子·滕文公下》说:“礼曰:诸侯耕助(籍),以供粢盛。”《礼记·祭统》也说:“是故天子亲耕于南郊,以共(供)齐(齍)盛”;“诸侯耕于东郊,亦以共齐盛”。据说天子诸侯所以亲耕,把亲耕的田上的收获用来祭祀,以表示对鬼神和祖先的恭敬。如《礼记·祭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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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04 是故昔者天子为籍千亩,冕而朱纮,躬秉耒;诸侯为籍百亩,冕而青纮,躬秉耒,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祖先),以为醴酪齐盛,于是乎取之,敬之至也[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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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06 在《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孟春纪》所载的“籍礼”上,特别重视对上帝的祭祀。在行礼之前,由天子“以元日祈谷于上帝”,而且把“籍田”称为“帝籍”。行礼时,由天子“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天子三推,公五推,卿诸侯大夫九推”。为什么要叫“帝籍”呢?高诱注说:“天子籍田千亩,以供上帝之粢盛,故曰帝籍。”当时祭祀的不仅是个上帝,又为什么独称“帝籍”呢?《周礼》贾公彦疏说:“籍田之谷,众神皆用,独言帝籍者,举尊言之。”“籍田”的收获,既然按礼是祭祀鬼神用的,因此收藏“籍田”收获的仓廪,或称为“神仓”。如《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季秋纪》说:“乃命冢宰藏帝籍之收于神仓。”高诱注说:“于仓受谷,以供上帝神祇之祀,故谓之神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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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08 春秋时代各国都设有“甸人”掌管“籍田”。《左传·成公十年》杜注:“甸人,主为公田者。”“甸人”在《周礼》称为“甸师”。《周礼·甸师》说:“甸师掌帅其属而耕耨王籍,以时入之,以共齍盛。”这里虽然把“籍田”称为“王籍”而不称为“帝籍”,依然认为其收获主要是供给祭祀的。春秋时鲁国收藏“籍田”收获的仓廪,虽然称为“御廪”而不称“神仓”,名义上还是用于宗庙祭祀的。据说当时“籍田”上收获的粟,先要由甸人送纳到“三宫”,经过“三宫”舂成米,再送入“御廪”保藏。《穀梁传·桓公十四年》载:“天子亲耕以共粢盛,……甸粟而内(纳)之三宫,三宫米(舂成米)而藏之御廪。”范宁注:“甸,甸师,掌田之官也。三宫,三夫人也。宗庙之礼,君亲割,夫人亲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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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10 “籍田”的收获,名义上除了供给祭祀以外,据说还要随时布施给穷困的农夫,用于救济方面。《国语·周语上》载虢文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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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12 廪于籍东南,钟而藏之,而时布之于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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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14 俞樾认为这三句是错简,“于农”二字是衍文,三句应该接连在下文“民用莫不震动,恪恭于农”之上,“于农”二字涉下句“恪恭于农”而衍。他还提出理由说:“且王所籍田以奉齍盛,何以布之于农乎?”(《群经平议》卷二十八)其实,俞樾这个校勘完全错了。最初“籍田”的收获,名义上除了“以奉齍盛”之外,确是还要“时布之于农”的。虢文公在下文中谈到“籍礼”的作用时,就曾说:“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则享祀时至而布施优裕也。”“享祀时至”就是指“以奉齍盛”,“布施优裕”就是指“时布之于农”;“媚于神”是指“享祀时至”的效果,“和于民”是指“布施优裕”的效果。由虢文公看来,“籍礼”的举行,表示“王事唯农是务”,在“籍礼”举行后广泛的巡查和监督劳动,可使庶人“恪恭于农”和“不懈于时”,达到“财用不乏,民用和同”;“籍田”的收获用来享祀和布施,可以“享祀时至而布施优裕”,做到“媚于神而和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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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16 “籍田”的收获,其次的用途就是提供国君“尝新”之用。《左传·成公十年》载:“六月丙午晋侯欲麦(杜注:“周六月,今四月,麦始熟”),使甸人献麦,馈人为之。”周正的六月,正是夏正的四月,这时麦刚熟,晋侯要甸人从“籍田”上收取新熟的麦来吃,就是“尝新”。《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孟夏纪》载有这种“尝新”之礼说:“农乃登(升)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高诱注:“升,献。麦始熟,故言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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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18 这样把“籍田”上剥削所得,宣称用于祭祀、救济、尝新等,和他们宣称“籍礼”是表示“王事唯农是务”,“以教民尊地产”,同样是掩饰其剥削行为的一种欺骗手段。他们所以会采用这样的欺骗手段,是有其来历的。这个来历,和“籍礼”这种仪式的起源一样的古老,一直可以追溯到原始公社制末期。“籍礼”如同当时贵族所实行的许多“礼”一样,是由原始公社制末期的“礼”转变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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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620 在原始公社末期的氏族聚落中,当他们以农业为主要生产时,所有集体耕作,都是由族长和长老带头进行的。在每种重要的农业劳动开始时,往往由族长主持一种仪式,以组织和鼓励成员的集体劳动。因为当时确是“民之大事在农”,而族长的主要任务确是“唯农是务”,有着“教民尊地产”的责任。我们以海南岛黎人在解放以前部分地区保存的“合亩”制为例。“合亩”在黎语中是“有血缘关系的集体”的意思,原先本是男系的血缘亲属组织,基本上统一经营土地,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产品。每个“合亩”有个“亩头”,黎语叫“俄布笼”,意即“家长”,他们原是集体生产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同时又是富有生产经验和传统知识的人,负有传授经验和知识的责任。黎人的各种农业劳动,开始时都有一定的仪式和禁忌,“亩头”又是各种仪式的主持者,当耕田仪式举行时,“亩头”要先作几下象征性的挖土动作。由此,我们不难推想到,周天子在举行“籍礼”时要带头“耕一坺”,就是起源于这样的耕田仪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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