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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乃是人类繁衍之方式,然交合未必产生感情,有感情未必能组成家庭,群婚制里的感情还“懵懵懂懂”,孩子便未必能清楚地认定自己的父亲为谁。诸位自然晓得妓女的可怜,故说她们是“生为万人妻,死作无夫鬼”。这倒像是在揶揄群婚制。动物交配之后入式对于男女而言,无眉目交流,实不易发生爱情。然人毕竟智慧,改换姿势,四目交投,耳鬓厮磨,自可情生,而至情深,对偶婚制方能产生。质而言之,婚姻的意义主要在一个“家”字。婚姻作为一种结合,绝不是“互相占有性功能”可以解释的。而家的确立表明人类已经找到了父亲,父的意义将被逐步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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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周公整饬民风,制礼教民,就是触及此理,并暗合优生学之旨。王国维称:“而同姓不婚之制,实自周始;女子称姓,亦自周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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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故君子慎始。”春秋之元,诗之关雎,礼之冠婚,易之乾坤,皆慎始敬终云尔。素成,谨为子孙婚妻嫁女,必择孝悌世世有行义者,如是则其子孙慈孝,不敢淫暴,党无不善,三族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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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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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王的家庭观之,一夫多妻制已在王室牢固确立,贵妇整体地位一落千丈。政治的核心人物中不再需要女性,“牝鸡司晨”的现象被明确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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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誓》中有“惟妇言是用”罪状,《诗经》中有“妇人长舌”的指摘,后来的“周法不昭,而妇言是行”(《国语·郑语》)也是周幽王犯了大忌,才闹出了“哲夫成城,哲妇倾城”(《诗经·大雅·瞻》)的政治笑话。郑厉公因此发一名言:“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左传·桓公十五年》)从妻分嫡妾到子分嫡庶,贵妇之所欲,不过是“子孙相继为王”(《战国策》),“母以子贵”终究是个理想。无论如何,周人对“殷道亲亲”的革命,既收息争之效,又使传位规则一目了然,此谓“周道尊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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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是否就看不上女人了呢?周人有着部族联姻的丰富经历,在《诗经》中,大任、大姒是常被歌咏的“京室之妇”,她们道德完美,功劳巨大,故也被用以反衬殷商可笑的“女祸”,显出周人之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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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先读一篇《诗经·周南·关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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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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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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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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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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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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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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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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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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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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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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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诗的男主人公应是贵族男子甚至周王本人,如此,“求之不得”“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便反映出国家政要为求偶所花费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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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为共主之后,周人仍然格外看重“政治婚姻”,“夫婚姻,福祸之阶也”(《国语·周语》)。周人的新世界住着文明程度参差不齐的族群,婚姻之于个人家国,都有着非凡的意义。他们自然也讲究门当户对,郑国太子忽就说“齐大非偶”,不敢高攀齐僖公之女齐文姜。这表明婚姻(通婚)尤其可为宗法政治添砖加瓦,如“秦晋之好”。在宫廷之外,明媒正娶,上行下效,都指向夫妇关系为人伦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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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基本形成了后世中国人普遍遵循的婚礼“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且看“亲迎”一项,《诗经·大雅·大明》中便有“文定厥祥,亲迎于渭”。这个重要的民俗虽常因战乱、贫穷而马虎,但依旧有其顽强的生命力。在今日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水塘镇塔井村有一个穴居部落,包含吴、王、罗、梁四个姓氏的20户人家,大概有近百口的苗族人。他们的栖身之地是被称为“中洞”的山顶溶洞。洞里的媳妇多是从洞外接来的,也有洞内相互通婚的,但都是按照周代的六礼进行婚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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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并不阻止自由恋爱,他们自然明白“君子好逑”“有女怀春”的道理,更体会到春暖花开时节正是动物发情之期,故设立春二月为开放月以鼓励繁育人口,使男男女女“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诗经·郑风》)。憨傻的追求、愉悦的幽会、好事多磨的嫁娶都在《诗》中呈现。“野合”也并非是恶劣之事,那是心有所属,情之所至,有张有弛,“乐而不淫”。此间有木瓜、芍药、琼瑶之属的心意互表,绝非直入性交主题。据《墨子·明鬼》载,燕之祖,齐之社,宋之桑林,楚之云梦,都是男女相会的佳处。而“桑间濮上”便是最为著名的“幽会”场所,甚至一度成为鄙俗的文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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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自由选择结合乃是人性得到尊重和张扬的必然结果,放眼今日寰球,男男女女亦是如此。《史记·孔子世家》曰:“纥(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以今观古,无可指摘。中国人口得繁衍至今日之巨而未问题百出,真有赖于“行周公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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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性的节制正是“周公之礼”的核心,必要的性压抑是为了爱与生。至此,再读一篇《秦风·蒹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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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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