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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诗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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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者,一身数任,所谓“天打雷劈”,未必能分清楚虚虚实实。质而言之,天塌不下来,人也登不了天,人外是有人,然天外更有天,人只能“义薄云天”或“心比天高”了,那些能上天入地的绝非凡胎。故天只是一幕道德背景,决不能“胆大包天”,没有“拯救”的煽动性,却也极重人之主体性,所以英雄一般被认为“从天而降”,而天这个“帝廷”真可以住得下任何民族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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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的就是上帝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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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其域内名山大川”,后世天子垄断了祭天权,是因为他们作为人间的主持人,必须直接侍奉王权的认证者,即精神之天。此固与他人无涉,平民自然无须在公共场合组织祭天,如同今日任何民间组织不能代表国家处理对外事务。同理,季康子自然也不能祭泰山,因天子隆重盛大地封土授民以立诸侯,还周到体面地配送车服器物与职官有司,此又与大夫、家臣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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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虽然认为“天不怕地不怕”是要不得的,但骂天却是常事,如说老天这个认证者怎么瞎了眼,选了个不堪的家伙。受苦受难,于是“不共戴天”,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老儿拉下马。而昏君一倒,立马改说“老天开眼”,“天从人愿”。窦娥也只不过是代中国人说:“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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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被耶和华视为“恶”的人,往往会被耶和华叫去死,犹大的儿子们便是如此。比照西方的上帝世界,诸位看官该“谢天谢地”的是,发表牢骚的人不会被石头打死,因为天挨得住、受得起这一骂。故凡指责帝王的郊祀歌词反映了中国人落后的宇宙观,或认为老百姓不能公开祭天便是中国没有信仰自由之铁证,都可归为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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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角度来看,在君主制下,君主没有利用神权绑架国民去实现一己之私,未尝不是中国之福。君主既然杜绝全民祭天,那么神教式的寄生人物便没有滋生的土壤,明堂里也不会有巴比伦那种以做皮肉买卖供养神殿经济的“圣职妓女”,国君也不能师出无名地号召全民去发动何种“圣战”,因为没有“乐园”供圣战阵亡的信徒立刻荣登。中国也不曾有类似天主教会这样的“代言组织”宣称“手淫是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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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为缺乏至上神的绝对权威,早熟的中国文化面临着无法克服的矛盾,这也就是人类的毛病,即精英与庸众各自心灵需求的层级差异。例如,知识阶级自然可以守着儒家的理性涉猎一番神教,进得去出得来;而碌碌之人溺于表象生活,缺乏思辨力,抵御神鬼的能力太差,他们往往把信奉天命与道德教化视为一种空头宣誓,却轻易地接纳那些光怪陆离的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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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那作为道德楷模的君子可以是伪的,那传说中近乎神的圣人其实也是可以被打倒的,而很多时候,“卫道士”是用来骂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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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第十王朝的文献《对美利卡拉王的教训》有一句话:“人民是神的牲畜。”凡接受“人贵于物”之理念者,便不得不承认在中国之“天下”,人的地位实在是高的。当然,仍高不过古希腊文化中的人,因其“自恋”倾向十分明显,神只不过是形象或者幻象。哲学家普罗塔哥拉说,人是衡量一切的尺度。而中国的大儒朱熹讲:“人者,位乎天地之间,立乎万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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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淡出与“鬼神”的明朗是否必定会带来人之唯我独尊与非人类之卑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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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虽贵,尚有天道悬于其上,故不致冲昏头脑,得志张狂。天人之际避免了人群主体性的过分张扬,真是妙不可言。中国文化将“natural right(自然权利)”译为“天赋人权”,其实这权利并不是谁给予的,而且这权利本不只限于人权。但这并非谬误,而是转化,因为在中国文化中,天地之性人为贵,而且人间所有得失,都应有天的参与,《天演论》之译名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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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千古独夫之傲慢,秦始皇既然已斗胆使用超越三皇五帝的“皇帝”称号,何以不在帝国的半两钱上印上自己的头像呢?秦半两钱的圆形方孔实际上反映出“天圆地方”的观念,而无论新出之“皇帝”为何方神圣,既然是承继周文化中的“天子”,那么天子必在天之下,此乃不易之传统,“救世主”出不来,司马子鱼说:“民,神之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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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先生论中西之文化生命,说中国首先把握了“生命”,希腊首先把握了“自然”。徐复观先生认为:“希腊文化的动机是好奇,中国文化的动机是忧患。”无论如何,是周人开启了政权世俗化的进程,故以殷周变革为“祛魅”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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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颅中国:另一个角度看先秦(最新修订本) 第五话 古典礼乐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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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血脉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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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未成,诸位深感革命是难以企及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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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既成,诸位又发觉革命是有前途之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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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更难的事业终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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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破有立”是知难行易,所以革命即便成功,同志仍要努力。令人惊喜的是,周人做到了“立”;做到“立”也许不难,还要做得如此之好;做得好了,还要长久地保持下去,此更是难上加难。纵观整部中国史,从大秦速亡,王莽惨死,直到晚清新政破产,民国宪政大挫,可知社会的全面更新往往带有社会全面毁灭的重大风险。即使有善终善果,也要反反复复,饱经周折,历数十载甚至数百年,最后连“白头宫女说玄宗”都不可得。但周人竟然成功了,他们平稳地从旧世界过渡到新世界,这正是令后人仰望且汗颜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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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智慧之高,在于其政治设计的务实。有学者称周初之世,碍于自然环境之险恶、治理技术之简陋、部族之凶悍难驯等原因,统一管制或集权中央,绝不可能。其实,中央集权并非难事,世界上古大国均是这般过来,只是成效有高低之分。若操作起来,事在人为,代价不过是幅员狭小罢了。然周人偏不用心于集权中央,而是封土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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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没有无所本的制度,武王封建与周公制礼作乐都不可能是全新的创制,“神来之笔”仍出自“底稿”,革新者只是在之前的文化上做改动调整,以求合于新形势。周人对殷人旧制汲取甚多,故儒家对周公也最有好感,周公之子伯禽在鲁国施展的治术就是“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左传·定公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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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的设计灵感自然来自商人维持共主地位所摸索出来的“外服制度”。商王封给周边部落以“侯”“伯”的名号(文王为“西伯”),实际上是要对方承认商的主导地位,以此保全自家的势力范围,此谓互相承认,互不侵犯,甚至联姻(有强制的)以保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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