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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71 永,在今文《尚书》中可用作时间副词和程度副词。“永”本指“水长”。《诗经·周南·汉广》:“江之永兮,不可方思。”“永”即为本义用例。引申之为喻时间之长远,水之长,可视而知;时之长,可感而知。然再进一步虚化为程度副词“深深地”,仅能可想而知之了。今文《尚书》时间副词有17见。例如:《商书·盘庚中》:“永敬大恤,无胥绝远!”此“永”即为时间副词。今文《尚书》亦有2个程度副词语例。例见《周书·大诰》和《周书·君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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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73 1.3 副词向更虚的词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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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75 副词相对于连词、介词而半实半虚,既有词汇意义亦有语法意义,而介词和连词,特别是连词,已基本完全语法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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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77 1.3.1 表已然的时间副词转化为表推论的连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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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79 既,作副词表示动作行为已经发生、出现或存在。今文《尚书》中,“既”凡60见,56见用作时间副词,如:“九族既睦,平章百姓。”(《虞夏书·尧典》)既,《词诠》:“时间副词,表过去,已也。”[475]表已然的时间副词“既”转化为连词,表示推论,提出推论的前提,可译为“既然”。今文《尚书》仅1见,见之于《周书·洪范》:“凡厥正人,既富方谷,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人斯其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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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81 1.3.2 程度副词转化为表递进的连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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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83 矧,本义即为表程度递深的副词,转化为表递进关系的连词。《经传释词》:“《尔雅》曰:矧,况也,常语。”[476]今文《尚书》“矧”作连词,凡15见,主要表示递进关系,有13个语例。可译为“况”“何况”。诸如:“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矧曰其克从先王之烈?”(《商书·盘庚上》)“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周书·大诰》)“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周书·康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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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85 实词语义虚化的三个阶段,揭示了在语义平面上实词在历时向度上所进行的漫长的动态的虚化过程。而从共时的角度考察今文《尚书》的副词,除了一些单频副词而外,几乎所有的副词都是兼类词,或者与实词兼类,或者与其他虚词兼类,或者副词系统内的小类之间兼类,各个副词小类以及小类之间的各个副词在功能上和语义上呈现出虚实不一的参差现象,正印证了上文的论述。我们将副词系统内小类的虚实程度分为三个层级: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词汇意义演变的相应程序是:虚化→再虚化→脱落。语法意义演变的程序是:有语法意义→强化语法意义→完全的语法意义。这是一个互为因果的逆序运动程序。这又是一个完全符合逻辑的程序。这一个程序规约着实词的词汇意义虚化以至为语法意义所替代,实词虚化为半实半虚的副词再虚化为完全的虚词介词和连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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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87 2.语法平面上实词同音假借的语义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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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89 实词的同音假借是古汉语副词产生的另一重要途径。但实词同音假借的语义虚化基本限于在先秦这个共时区间内进行,后世则很少采用这种方式产生新的副词。有学者曾对先秦、汉、唐这三个时段的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后发现,实词同音转借产生的新副词,先秦有149个,汉代增加了18个,而唐代仅仅增加了8个。另外,实词同音假借的语义虚化同语义平面上实词的语义虚化。虽然同用“语义虚化”这一概念,但二者的结果相同,方式和性质皆不相同。语义平面上的实词虚化是同一时空向度上的词义虚化,尽管各词虚化的程度有别,但虚化过程中的各个义位与实词的词源义位始终保持或远或近或松或紧的语义联系,虚化的过程具有渐变性和历时性。而由实词同音假借产生的语义虚化并不在一个时空向度上展开,虚化后的义位与实词原有的义位没有任何语义上的联系,实词只是在语法平面上完成了功能的语法化,虚化的过程具有突变性和共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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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91 因而,所谓实词的同音假借,即为在语法平面上,由于各种语用因素的相互作用而诱发的共时向度上的虚化现象,这种虚化的条件是词的读音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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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93 2.1 实词同音假借为“本无其字”的副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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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95 根据汉字造字法的“六书”理论,语言中有音无字的某一字,借用一个音同音近现成的字来记录它,便是通常所谓的“本无其字”的假借。今文《尚书》中有些副词词义抽象,无形可依,假借音同音近的同形实词来造词。对于有词无形的副词而言,原音义无形可依,现在音义有形可托了。对于某一实词而言,在其词义系统中新有了一个较为抽象的词义,虽然这个义位与词源义位没有任何联系,但毕竟是从这个词形产生出来的,仍应视为词源义位的虚化。以“难”为例。“难”字从“隹”,本为鸟名。后假借作“难易”之“难”,本义渐隐,“难”也就完成了由实词(鸟名)虚化成一个副词的过程。“难”,今文《尚书》中就有作情态副词用例,表动作行为的情态,可译为“困难地”。“易”亦如之。“易”本为蜥蜴,后假借作“难易”之“易”。反而另造一个“蜴”以代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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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97 2.2 实词“同音假借”为“本有其字”的副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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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899 今文《尚书》中有许多“本有其字”而借用音同音近的词来替代的副词。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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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901 “兹”,通“滋”,表“更加”,作程度副词,“兹”“滋”上古皆为精纽之韵,二者双声叠韵,例得通假。“兹”原为“草木多”貌,同音假借语义虚化作程度副词“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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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903 “屑”,通“悉”,表“皆尽”,作范围副词,“屑”“悉”上古皆为心纽质韵,二者双声叠韵,故可转借。“屑”本为“蟹醢”,同音假借语义虚化作范围副词“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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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905 今文《尚书》中还有若干实词假借为同一副词的现象。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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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907 “匪”,通“非”、“棐”通“非”。“匪、棐、非”三者上古皆为帮纽微韵字,声韵俱同,例得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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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909 “棐”原疑为弓檠之类的物名,“匪”为器名。二者因皆与“非”同音而假借语义虚化为否定副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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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911 “勿”通“毋”、“无”通“毋”。“勿”上古明纽物韵,“无”“毋”皆为明纽鱼韵,三者声母相同,音近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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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913 “勿”原为“州里所建旗”,“无”甲骨文象人舞之形,当为“舞”之本字,因与“毋”音近假借,语义虚化为否定副词“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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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915 “本无其字”的转借和“本有其字”的转借所不同的是前者实词转借的虚化用法被固定了下来,而后者并不直接导致新的虚词的产生,只是在一个共时区间内增加了该实词的虚化意义和虚化功能,虚化用法被固定下来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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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917 实词虚化正是在词义和语法的两个平面上,历时和共时的不同范围内互相补充,不断变化,副词也在不断增加,不断更新,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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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67919 3.实词虚化的内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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