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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文《尚书》还未出现成熟的“以+直接宾语+动词谓语+间接宾语”的直接宾语前置式句型,强调直接宾语,主要仍然是“于+直接宾语”的后置式,“于”是其语法标志。《尚书》时代“以+直接宾语”的前置式已经萌芽,春秋以降,“以+直接宾语”的前置式已经渐成例程,但仍然还存在少量的“以+直接宾语”的后置式。《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有“秦亦不以城予赵”句,《东坡全集·策别安万民》有“教之以进、退、坐、作之方”句,前例前置,后例后置。唐以后,“以+直接宾语”前置式的“以”渐为“将”“把”代替,诸如《维摩诘经菩萨品变文》:“莫将天人施沙门,休把娇姿与菩萨。”《西厢记》:“俺今日将莺莺与你。”《西游记》:“我把这衣帽送了你罢。”“主语+将、把+直接宾语+动词谓语+间接宾语”式一直延续到现代汉语。今文《尚书》反映了“主语+动词谓语+间接宾语+直接宾语”与“主语+将、把+直接宾语+动词谓语+间接宾语”句型转换的初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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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语+动词谓语+直接宾语+于+间接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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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割于我家。 《周书·大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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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雅》:“割,害也。”以“降”为双宾语动词,用“于”引出间接宾语置直接宾语之后,其语用效果是强调间接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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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 《周书·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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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身。尔躬,即尔身,作“致”的间接宾语。“致”这个双宾语动词的特性是紧紧连接直接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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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语+动词谓语+直接宾语+于+间接宾语”式双宾语的变式句型金文里即已出现,先秦文献已亦为多见。诸如《论语·颜渊》:“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孟子·告子下》:“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韩非子·外储说上》:“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后来发展为以“与”代“于”。诸如《搜神记》:“掷两橘与之。”《世说新语》:“阮家既嫁丑女与卿,故当有意,卿当察之。”《洛阳伽蓝记》:“僧知是非常人,顶礼忏悔,授书与之。”清代以后“给”代替“与”,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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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文《尚书》还有不少这样的“主语+动词谓语+直接宾语+于+间接宾语”式句子。诸如《商书·盘庚上》:“汝克黜乃心,施实德于民。”《周书·大诰》:“矧今天降戾于周邦?”《周书·酒诰》:“故天降丧于殷。”《周书·君奭》:“天降丧于殷。”《周书·多方》:“惟帝降格于夏。”《周书·吕刑》:“(上帝)降咎于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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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语前置本身即为特殊语序,研究今文《尚书》的宾语前置,除常见形式外,尚有诸多非常见形式。例如,一般否定句宾语前置的常见句法形式为“否定词+代词宾语+动词谓语”式。否定句的否定词与前置宾语有极强的黏着性。丁声树先生对比研究否定词的大量语例,认为“弗”用于无宾语的否定句,“弗”相当于“不之”[42],兼有否定词“不”与前置宾语“之”的词汇意义和语法作用。因而否定句中否定词的位置总是置于宾语之前。然而,今文《尚书》却有异于这种常见句法形式的语序,即否定词置于代词宾语之后,凡2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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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罔敢易法。 《周书·大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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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秉钧先生曰:“时,是也。代词。易法,即易废,金文‘废’多作‘法’,二字古通用。易废,又作‘废易’,《荀子·正论》:‘国虽不安,不至于废易遂亡。’是也。易废者,怠弃之意。尔时罔敢易法,尔罔敢怠弃时也,否定句代词宾语前置,故知此为正解。”[43]否定词“罔”置于代词宾语“时”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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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乃是不蘉。 《周书·洛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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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尚书》:“乃,若也。蘉,勉力。”[44]全句译为:您假如不努力办这些事。“是”为前置宾语,置于否定词“不”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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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文《尚书》还有不少句子的语序极为特殊,亦待研究。诸如:《尧典》:“畴咨若时登庸?”“畴咨若予采?”曾运乾先生说:“《说文》:‘寿,谁也。’《尔雅·释诂》:‘畴,谁也。’‘畴’为‘寿’之借字。刘逢禄《尚书今古文集解》云:‘畴咨’二字,本当倒易,古人文字不拘也。下‘畴咨若予采’同。今按刘说是也。‘畴若时登庸’,‘畴若予采’,犹‘舜命官畴若予工’,‘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也。咨,嗟也。‘畴’句绝,‘咨’句绝,犹云:嗟!谁可顺时征用贤才者?此疑问词位于句首之通例。”[45]曾说确。咨,《尧典》共6见,除1例作动词外,5例皆作感叹词,皆置于句首,表示呼告,相当于文献中常见的“嗟”,可译为“啊,喂”。《尧典》中的“咨”,《史记·五帝本纪》引用均改作“嗟”。“咨、嗟”常见于先秦两汉文献,作感叹词,皆置于句首,独词成句。可知《尧典》的“畴咨若时登庸”和“畴咨若予采”。按照正常的语序应为:“咨!畴若时登庸?”“咨!畴若予采?”《虞夏书》的《舜典》中没有“咨”的类似疑问句亦可作为旁证,如:“畴若予工?”“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微子》:“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尚书正读》:“殷罔不小大,犹言大小罔不。倒语。”[46]“小”,指老百姓。“大”,指群臣。“小大”是主语,“殷”是“小大”的修饰语。“罔不”是状语,说明动词谓语“好”(hào喜欢)的范围。状语“罔不”与主语“小大”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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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认为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语法意义通常由语序和虚词表达,所以特别注重语序。然而,今文《尚书》不仅出现大量动词谓语和双宾语常见的语序形式,还出现诸多不常见的语序形式;不仅出现大量“定语+中心语”常见的语序形式,还出现“定语+中心语+定语”/“中心语+定语+中心语”不常见的语序形式;不仅出现大量文献语言常见的宾语前置形式,还出现大量文献语言不常见的宾语前置形式。如何解释这些语言现象?人们需要反思传统的语序观,也许那些文献语言不常见的语序形式在上古汉语中就是正常的语序形式。例如,有学者就认为宾语前置就是原始汉语的正常语序,原始汉语就是一种SOV型语言。章太炎先生首倡此说,他称宾语前置为“倒植”。太炎先生说:“倒植者,草昧未开之世语。言必先名词,次及动词,又次及助动词。譬小儿欲啖枣者,皆先言枣而后言啖。”这段话见于《章氏丛书·检论卷五·正名杂议》。俞敏先生踵继其后,通过对汉语和藏语的对比研究进一步指明:“原始汉语跟藏语都保留汉藏母语的特点:止词在前,动字在后。中心词在前,修饰语在后。”[47]另一种见解认为原始汉语就是现代汉语的SVO型语言,SOV型仅仅是一种特殊句型。换言之,SVO型和SOV型在上古汉语中都是正常语序,只是SVO型为主要句型,SOV型是由一些特殊的语言规律形成的辅助句型。现在一般的古汉语教科书和古汉语语法著作皆主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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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汉语倘是SOV型语言,文献语言中的宾语前置则是原始句型的遗迹,SOV型句逐渐为SVO型句取代则是汉语句型演变发展符合逻辑的结果。倘若原始汉语是SOV型和SVO型两种句型并存,而SOV型是一些特殊语言规律制约的句型,那么今文《尚书》和先秦文献中出现的大量不规则宾语前置现象则难以理解。今文《尚书》和先秦文献中非常见形式的宾语前置现象为原始汉语的SOV式语序说提供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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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传统语序观不是否定建立语序规则,没有语序规则就没有句法范畴。传统语序观建立的语言基础是先秦两汉的文献语言,不同汉语发展历史时期的语序规则有同有异,不能用先秦两汉文献语言的语序规则检验规约不同汉语发展历史时期的语序。在上古汉语的句法研究中也不能过分注重语序,不能唯语序是尊。在不同的时空辖域中,语言发展的程度不同,表达的内容和形式也有区别。原始汉语比较粗疏,表达单纯;现代汉语比较精密,表达丰富。也许上古汉语的语义表达并不十分依赖语序,这或许也可解释为何几乎所有传统句法认定的语序规则,上古汉语皆有例外。上古汉语的句法研究必须确立正确的语序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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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孔颖达:《尚书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79年,页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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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唐)孔颖达:《尚书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79年,页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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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唐)孔颖达:《尚书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79年,页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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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清)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页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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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页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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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清)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续修四库全书》第5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页18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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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唐)孔颖达:《尚书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79年,页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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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钱宗武:《今文〈尚书〉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页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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