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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总长 陈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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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总长 程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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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总长 蔡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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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总长 张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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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总长 汤寿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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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绍仪内阁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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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总长 段祺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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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总长 刘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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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总长 陆征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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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长 王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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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总长 熊希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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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总长 赵秉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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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总长 蔡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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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长 陈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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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总长 宋教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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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总长 梁如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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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十七条:“行政各部如下:一外交部,二内务部,三财政部,四军务部,五交通部。”后来修改时,将这条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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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大借款、宋案和赣宁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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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移设北京后,于1912年八月,将《国会组织法》和《参众两院选举法》议决。初十日,由临时大总统公布1913年正月初十日,明令召集国会。四月初八日,国会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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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绍仪于1912年六月十五日辞职,由外交总长陆征祥代理。二十九日,任命陆为总理。第一次在参议院提出阁员,未能同意。第二次提出,才通过了。内务、陆、海军三部仍旧。财政周自齐,司法许世英,教育范源濂,农林陈振先,工商刘揆一,交通朱启钤。而陆已称病不出,乃以内务赵秉钧暂代。九月二十四日,任命赵为总理。阁员都照旧。“宋案”起后,赵秉钧也称病不出。以陆军段祺瑞代理。国会开后,熊希龄乃出面组阁。其阁员:外交孙宝琦,内务朱启钤,财政熊自兼,陆军段祺瑞,海军刘冠雄,教育汪大燮,司法梁启超,农林张謇,交通周自齐,当时称为“人才内阁”;又有人称它做“第一流内阁”。《新约法》成立。改行总统制以前,内阁的更迭如此。现在要说“赣宁之役”(“二次革命”)了。这一役的内容,自然是新旧之争。其导火线却是(一)俄蒙事件,(二)大借款,(三)宋案。俄蒙事件,在下一章叙述。现在却先叙述大借款和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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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武昌起义后,外交团协议,由各国银行代表,组织联合委员会,监督中国盐税和海关的收入,以为外债的担保;并议决对于南北两军,都不借款。所以当时两军军费,都很支绌,这也是战争缩短的一个原因。其间借款,只有“维持北京市面借款”七十万镑,由清资政院议决;度支部大臣绍英,于1912年1月29日(辛亥十二月十一),和奥国瑞记洋行签订。这事还在外交团决议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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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政府成立之初,财政自然是很困难的。于是发行军需公债一万万元,有奖公债五千万元。又将苏路公司、招商局等,用私人名义,向外国银行抵借款项,再行转借与政府。其中唯用汉冶萍公司向日本抵借五百万元一款,因参议院反对取消。唐绍仪任国务总理后,向四国银行团,以将来大借款为条件,请其垫款三百万元,以为收束南京政府组织北京政府的费用。北京政府成立后,唐又向四国团商借六亿元,以为(一)统一中央和各省的行政,(二)解散军队,(三)改良货币,(四)振兴实业的费用。四国银行团怕日俄两国不在团内,终究不妥,又向日俄劝诱加入。日俄两国以“四国承认满、蒙为其特殊势力范围”为条件,四国不肯答应。而唐绍仪亦以四国团要求中国“以后不得向他银行借款”,斥为垄断,宣言“中国有自由选择借款的权利”。于是以京张铁路为担保,于三月十四、四月初六,先后向华比银行借得1250000镑,四国提出抗议。政府不得已,允许将来大借款成立,把比国的借款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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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日俄两国,业已加入银行团,四国变为六国。五月初二日,唐绍仪要求从五月到十月,垫款八千万两。因银行团要求用外人监查,借款中止。旋由财政总长熊希龄和银行团交涉,银行团开出条件:一、在财政部附近,设立检查所,由银行团与财政部各选委员一人,监督借款用途。二、各省解散军队,须由中央政府派遣高级军官,会同税务司办理。政府把这条件提出参议院,参议院不肯承认;舆论尤其大哗,交涉又停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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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日俄两国加入之后,六国银行团就在伦敦开一会议。因(1)日俄两国,提出“借款不得用之满蒙”;而(2)四国方面,提出“发行公债,各由本国的银行承当”;至五月十五日,会议遂决裂。旋又移到巴黎开会,议决:(1)另由外交上解决。(2)俄得在比利时,日得在法国共同引受银行发行债票。又议决:关于特定问题的用途,有一国提出异议时,即可作废。于是各国的意见,大略一致。乃先订立基础条件——六月十九日。随即电告北京银行代表,于二十四日,向中国政府提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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