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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复余斗南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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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告养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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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淳安政事•兴革条例•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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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复吴悟斋操江都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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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协济夫役民壮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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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转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第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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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转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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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明史•毛羽健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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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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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堂堂大元,奸佞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万千。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愚贤,哀哉可怜。”无名氏:《醉太平•无题》,引自卢润祥《元人小令选》,第1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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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见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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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原文是《农民日报》记者写的调查报告,转引自《我向总理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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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张正明:《晋商兴衰史》,第262页,山西古籍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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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张研:《清代社会的慢变量》第149页,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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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见《道咸宦海见闻录》第113页,第88页,参见第86页。中华书局1981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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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见郑秦:《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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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转引自袁伟时:《章士钊思想演变的轨迹》,《炎黄春秋》杂志200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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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在修改本文的时候,读到郭于华介绍詹姆斯•斯科特的《弱者的武器: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和《支配与反抗的艺术:隐藏的文本》这两部著作的文章——《“弱者的武器”与“隐藏的文本”》。“暗器”的提法深受她这篇介绍文章的影响,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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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甫田即大田(毛亨、朱熹),大田为贵族所有(程俊英《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华锋等《诗经诠译》,大象出版社,1997)。《诗经•小雅•甫田》中对甫田上的劳动场面和劳动关系的描绘也支持这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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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整个故事来源于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咸丰二年。中华书局,1960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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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转引自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群众出版社,1995年,第4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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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转引自(美)布迪和莫里斯:《中华帝国的法律》,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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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史记•淮阴侯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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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清代浙江省田每亩科银的幅度从三分二厘至一钱四分三厘不等。另加米一合一勺至一斗九升六合七勺不等。参见袁良义:《清一条鞭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120页。我在这里以每亩七分银子另加三升米的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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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据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道光二十九年记载,浙江海盐一带平年的米价为每升34文,灾年时民间米价每升50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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