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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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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省: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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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烦: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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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浊: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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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案: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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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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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直: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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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尚:尚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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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宁: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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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阜:盛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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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尽:达到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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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竞: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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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署: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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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尝: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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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鉴赏辞典 制度的同化与分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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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南北朝时代可谓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民族融合大浪潮到来的时期。北方民族不仅仅以间歇性的劫掠为目的,转而开始深入中原并盘踞当地,形成了极为强盛的政治势力。而这些政权与以往的游牧族政权不同,它们在扎根中原的过程中,逐渐被当地深厚的农耕文明吸引并同化,而着手对自身相对落后的制度加以改造。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前秦可说是这一行动的先导者,而北方政权汉化的浪潮在北魏一代达到了顶峰,并在隋唐时期臻于成熟。但北方政权的汉化并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一方面,北方民族所体现的灵活机动被本民族的政权承继下来,并推动了南方在部分领域的胡化;另一方面,由于北方仍有汉族的世家大族留存,北方政权在建立自己的制度时,就不单单效法南方政权这一实例,而是在学习南方制度的同时,根据北方各儒学世族的家学积累,形成具有北方特色的政治理念与政治制度。事实上,南北间关于正统论的争执从未停止,《魏书》中斥南朝诸国为“岛夷”,与之相对,《宋书》中有《索虏列传》,《南齐书》中则有《魏虏列传》,这些均可视作南北政权争夺正统论归属的表现。因此,北方少数民族在建立封建式的政权时,常常要面临较为复杂的局面。在取舍的过程中,北方政权逐渐形成了立足于汉族封建统治的基础、秉承上古时期礼仪观念的儒家思想、承继自身流动性传统的特色。官职制度往往很明显地彰显了这些特色。《魏书·官氏志》一文详尽记叙了北魏时期官制与氏族的变化,而西魏、北周的官职制度则详见于《周书·卢辩列传》。西魏、北周政权既承袭了北魏的特色,又在其基础上顺应时事做出了一定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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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鉴赏辞典 官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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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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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不能以自治,故立君以司牧[1];元首不可以独断,乃命臣以佐之。然则安海内,正国家,非一人之力也。书契已外,其事蔑[2]闻,至于羲、轩、昊、顼之间,龙、火、鸟、人之职,颇[3]可知矣。唐虞六十,夏商倍之,周过三百,是为大备[4]。而秦、汉、魏、晋代有加减,罢置盛衰,随时适务。且国异政,家殊俗,设官命职,何常[5]之有。帝王为治,礼乐不相沿;海内作家,物色非一用。其由来尚[6]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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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氏世君玄朔[7],远统阙臣,掌事立司,各有号秩。及交好南夏,颇亦改创。昭成之即王位,已命燕凤为右长史,许谦为郎中令矣。余官杂号,多同于晋朝。建国二年,初置左右近侍之职,无常员,或至百数,侍直[8]禁中,传宣诏命。皆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机辩才干者应选。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若今之侍中、散骑常侍也。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孤监北部,子实君监南部,分民而治,若古之二伯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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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登国元年,因[9]而不改,南北犹置大人,对治二部。是年置都统长,又置幢将及外朝大人官。其都统长领殿内之兵,直王宫;幢将员六人,主三郎卫士直宿禁中者自侍中巳下中散已上皆统之,外朝大人无常员,主受诏命外使,出入禁中,国有大丧大礼皆与参知,随所典[10]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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