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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01 贵州,古罗施鬼国。汉西南夷牂牁、武陵诸傍郡地。元置八番、顺元诸军民宣慰使司,以羁縻之。明太祖既克陈友谅,兵威远振,思南宣慰、思州宣抚率先归附,即令以故官世守之,时至正二十五年也。及洪武五年,贵州宣慰霭翠与宋蒙古歹及普定府女总管適尔等先后来归,皆予以原官世袭。帝方北伐中原,未遑[18]经理南荒。又田仁智等岁修职贡,最恭顺,乃以卫指挥佥事顾成筑城以守,赋税听自输纳,未置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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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03 永乐十一年,思南、思州相仇杀,始命成以兵五万执之,送京师。乃分其地为八府四州,设贵州布政使司,而以长官司七十五分隶焉,属户部。置贵州都指挥使,领十八卫,而以长官司七隶焉,属兵部。府以下参用土官。其土官之朝贡符信属礼部,承袭属吏部,领土兵者属兵部。其后府并为六,州并为四,长官司或分或合,厘革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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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05 其地西接滇、蜀,东连荆、粤。太祖于《平滇诏书》言:“霭翠辈不尽服之,虽有云南不能守也”,则志已在黔,至成祖遂成之。然贵州地皆崇山深菁,鸟道蚕丛,诸蛮种类,嗜淫好杀,畔[19]服不常。霭翠归附之初,请讨其陇居部落。帝曰:“中国之兵,岂外夷报怨之具[20]。”及仁智入朝,帝谕之曰:“天下守土之臣,皆朝廷命吏,人民皆朝廷赤子,汝归善抚之,使各安其生,则汝可长享富贵。夫礼莫大于敬上,德莫盛于爱下,能敬能爱,人臣之道也。”二十一年,部臣以贵州逋[21]赋请,帝曰:“蛮方僻远,来纳租赋,是能遵声教[22]矣。逋负之故,必由水旱之灾,宜行蠲[23]免。自今定其数以为常,从宽减焉。”二十九年,清水江之乱既平,守臣以贼首匿宣慰家,宜并罪。帝曰:“蛮人鸱张鼠伏,自其常态,勿复问。”明初御蛮之道,其后世之龟鉴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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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07 选自《明史》卷三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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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09 广西瑶、僮居多,盘万岭之中,当三江之险,六十三山倚为巢穴,三十六源踞其腹心,其散布于桂林、柳州、庆远、平乐诸郡县者,所在蔓衍。而田州、泗城之属,尤称强悍。种类滋繁,莫可枚举。蛮势之众,与滇为埒[24]。今就其尤著者列于篇。观其叛服不常,沿革殊致,可以觇[25]中国之德威,知夷情之顺逆,为筹边者之一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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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11 选自《明史》卷三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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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13 〔赏析〕土司制度是封建统治者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统治方式,由中央政府任命少数民族贵族为世袭地方长官,通过这些官吏管理当地人民,以期达到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统治的目的。土司制度之渊源,应当追溯到两汉时期的羁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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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15 土司制度肇建于元朝,明廷沿袭元制并大为开拓,使土司制度不断地获得完善。“迨有明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而法始备矣”,明廷从这一制度中获得益处当是显而易见的。“国朝兵平六诏,诸夷纳土,乃各因其酋长,立为宣慰、安抚等官”,此后,明朝在湖广、四川、云南、贵州等省设置土司制度。土司制度能够在西南地区获得成功,关键在于统治者抓住了各地区的要害。西南民族以占有的土地与自然资源为生存的基础,首领的任务便是保护这些资源,朝廷实行的土司制度可以让土著官员守卫其土、世辖其民,而且职位可以世袭,对官员来说可谓是条件优渥,中央政府亦可坐享稳定的边境环境所带来的安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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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17 湖南、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等地区都是少数民族集中的地方,而少数民族自古以来就是统治者极想征服与治理的。“湖南,古巫郡、黔中地也……溪峒深阻,易于寇盗,元末滋甚”,这些偏远区域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一个迥异于其他地区的群体,他们有着自己的民族性格与政治主见,很难融入统治者的政治理念之中,民族之间的纠葛往往因此而产生,社会的动乱是这一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时所迸发出来的最终结局。明朝统治者善于抓住时机,利用土司制度来加强对于南部边疆的统治,这一制度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土司地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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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19 明朝统治者在施行土司制度时,并非千篇一律,而是因地制宜的,即使同是西南地区,还存在着民族、社会习俗等差异。例如明代的湖广土司,最大特点就是“流官参用”。流官不能世袭,任期满后就要调任。西南地区的土司,较多是经过明初大兵围剿之后才归顺朝廷的,明朝也经常采取“悉送酋长入朝”或“戮其渠魁”等手段来对付那些桀骜不驯的土司。同时,湖广地区的情况又有些差异,据《明史·湖广土司》记载:“元时所置宣慰、安抚、长官之属,皆先后迎降,太祖以原官授之”,明代的湖广土司是以土官为主,而以“流官参用”的。湖广土司履行着向朝廷纳贡的义务,不仅要贡献物资,还要贡献人力,故而土兵在朝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嘉靖年间,朝廷面临着“南倭北虏”的严峻形势,造成朝廷对土兵的依赖进一步加剧,《明史·湖广土司》就有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调荣美、永顺、保靖士兵征倭的记载。在广西土司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弘治九年(1496年),总督邓廷瓒说:“广西瑶、侗数多,土民数少,兼各卫军士十亡八九,凡有征调,全倚士兵”。可见,朝廷采用土司制度后为己所用,以土军代替官兵镇守边疆,大幅减少了国库的支出。由于湖广土司能够和朝廷保持稳定和平的关系,这就促使这一地区的社会得以长期稳定,同时对于湘鄂西土家族的经济、文化发展,也在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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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21 毋庸讳言,土司制度也存在着一些弊端。由于土司获得了朝廷的承认与保护,一些胆大妄为的土司利用朝廷授予的职权,经常搪塞官府,甚至形成了割据一方的利益集团,朝廷对其也是鞭长莫及。当土司制度对朝廷致力于促成的中央集权政治产生不利影响时,也是这一制度行将腐朽的前兆,所以其后实施“改土归流”的政策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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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23 广西土司、云南土司、贵州土司和四川土司也都存在着各自的一些地方特点,不过其相同点在于皆为政府为实行有效统治而采取的一种策略,用这种派遣当地人管辖自治的方法达到“为我所用”的目的。但是物极必反,土司制度在明代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开始逐渐瓦解,“改土归流”遂变成为另一种趋势。土司制度在历史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有利于西南地区稳定状态的形成,有利于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促进,也有利于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对于这些正面的影响,都应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其以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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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25 (张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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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27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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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29 [1].原:推究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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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31 [2].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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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33 [3].尝: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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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35 [4].阙: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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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37 [5].振: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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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39 [6].比: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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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41 [7].啖:利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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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43 [8].兵: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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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45 [9].梗: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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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47 [10].去: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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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21149 [11].略: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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