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耨:又作槈或,短柄除草农具,主要发现于江浙一带。是一种带有两翼的三角形器具,两翼的锋刃有锯齿,两翼中间连着小口銎,銎上有横阑与翼相连。也有一种没有銎的,但两翼内侧可嵌装木柄。使用方法是执柄平坦向前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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镰:收割用的农具,有手握的和装短柄的两种。前者呈片状,拱背有孔,穿绳后可套在手掌中以割取禾穗,这种镰又称为瓜镰,北方地区较多。后者在古书中称为“铚”,近似现代的镰,多呈弯月形,小拱背,主要流行于长江流域。有锯齿纹的农具出现在南方,后才逐渐影响到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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斧、斤、锛:用于农业生产,也是木工用具。斤其实就是斧。斧与锛的区别在于:斧是直刃,刃部两面都是直的;锛是偏刃,一面平,一面微拱,有一个弧度。两者的安柄方式也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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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凿孔或挖槽用的木工用具。凿体细长,上宽下窄,直銎,刃部略呈弧形,使用时借助锤子一类工具锤击。在二里头文化时期已开始使用,春秋战国时期较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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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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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是商周时期青铜器中数量最多的一类,主要有戈、矛、戟、钺、刀、剑、弩机、矢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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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用于钩击的最常见武器,由戈头、柲、柲冒和柲末的4个部分组成,考古发掘中发现的戈绝大部分只剩戈头了。单就戈头来说,每一部分都有专名:长条形锋刃部分是援,连接援插入戈柲的部分称为内,靠近柲的下端延长部分称为胡,其上有穿,以皮索固定于柲上,在援紧贴柲的部分有短柱形突出,这是为了使戈头牢固地缚于柲上,称为上下阑。戈起源于石器时代,铜制的戈头,在郑州二里岗文化已有直内、曲内两式戈出土,但为数甚少,商代晚期出土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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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刺兵。矛体由矛身和矛骹两个部分组成,矛身具一锋二刃,中为隆起的脊,矛骹即矛的銎,直筒状,用以装柄,柄称为柲,柲下端铜的装饰称为镦(),骹旁常有两环耳,或叶身基部留出两小孔用以系绳穿在矛柄上,防止拔矛时矛头从木柄上脱出。矛始见于二里岗上层文化晚期,是商周时期一种重要的较习见的青铜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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戟:戈、矛的复合体,是一种既可刺杀也可钩杀的兵器。它是车兵器,也可用于徒兵。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戟上似矛的部分称为刺,刺和戈有分铸的,也有合铸的。在商遗址中已发现有合铸的戟,西周时期也是合铸的,但数量都较少。春秋时开始分铸,到春秋后期内延长,且内上也有刃,这样的戟三锋六刃,无论前刺、后勾、逆推、旁挥都可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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钺:劈兵。刃与柄平行,体形似斧,长方或正方形,弧曲宽刃,两角上翘,有长方形短内。可能有三种用途,可作征伐砍杀用的兵器,也可作为刑具,另有形制特别大的一种,制作精致,可能是仪仗用具或具权杖性质。在良渚遗址中出土了许多玉钺。青铜钺最早出现于商代早期,盛行于商代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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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砍杀兵器。盛行于商至西周早期,后随着青铜剑的普遍使用而被取代。可大致分为短柄翘首刀和长柲刀两类。短柄翘首刀,长身、宽刃、刀头上翘、后有短柄,刀柄插于把手中。长柲刀又有卷首刀和曲刃刀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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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随身佩带用以自卫防身,可斩可刺的兵器。剑出现于商代晚期,西周早期开始流行,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是青铜剑最盛行的时代,汉代铁剑流行后,青铜剑逐渐被排除。它的变化特点是剑体愈益增长。剑一般由剑身和剑把(茎)两部分组成,每个部位各有其专名:剑身部分,前端的尖突称作锋,中央一条凸起的棱称为脊,脊两旁称为从,从两边的刃称为锷,脊、从、锷称为腊。茎和腊连接处呈凹字或中间条形物起护手作用的,称为格,茎末端的圆形内凹的部位称作首。一般的剑都有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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弩机:弩是古代利用机械力量射箭的弓,是具有远射和杀伤力较强的武器。弩最早发现于春秋晚期的楚国地区。它的各部分构件包括钩弦的牙、牙外的郭、郭上的瞄准器——望山、郭下的扳机——悬刀。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的弩机,均无郭,仅有牙、望山和悬刀。两汉、三国和两晋时,弩的使用相当普遍,出土的数量也多,并且机件部分加大,均有郭,铸造也精,有的还镶嵌金、银丝,在望山上增加了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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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镞:又称矢或镞,是箭铤前端的锋刃,即箭头。形体为一尖锐的锋和张开的两翼,以及脊和铤组成。前端的尖头称为前锋,两边称为翼,翼上的锐利部分称为刃,两翼下端的刺称为后锋,后锋与脊相连处称为本,中间为脊,脊后端与铤连接处为关,关后为铤。弓矢的发明远在石器时代,青铜矢镞在二里头文化遗址中开始出现,以后即大量铸造。商周时的铤很短,战国时出现了长铤。矢镞必附于箭杆始能远射,杆之基部扣弦处为括,括上占全杆五分之一处设羽,羽的用途是防止箭飞射时的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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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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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食器有炊煮器、盛食器和取食器,主要包括鼎、鬲、甗、簋、簠、敦、豆、盂、俎、匕等类别。这些器物在商周时期大多属于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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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饪食器,既用于烹饪,兼可盛食。其最初的作用是煮食,但商周时期专用于烹饪的鼎很少,在日常生活中主要用于盛放已熟的肉食品。鼎是在新石器时代陶鼎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最初的铜鼎虽是模仿陶鼎而制的,但又有陶鼎所没有的某些特征,其基本形状为两耳、圆腹、三足。也有四足的方鼎和圆形、方形的扁足鼎、分档鼎等。它的形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鼎出现于商代早期,后一直沿用至两汉、魏晋时,是青铜器中使用时间最长,数量最多,地位最重要的礼器。各阶段鼎的造型变化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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鬲:也是一种炊器,作用与鼎相似。特征为:大口,袋形腹,其下有三个较短的锥形足(目的是加大腹部的受热面,使食物能较快的煮熟)。商代晚期以后,袋腹逐渐退化。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陶制的鬲,最初的青铜鬲就是仿陶鬲制成的,青铜鬲流行于商代至春秋时期,在商代和西周早中期数量较少,西周晚期和春秋初期较多,到了春秋晚期就基本退出礼器的行列,到战国时期就很少见到了。春秋战国之际的鬲多是以偶数组合与列鼎同墓随葬的,一组鬲的形制、大小、纹饰、铭文基本相同,一般二、四、六鬲配五、七鼎,八鬲配九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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甗:蒸煮器。全器分上下两部分,上部用以蒸食物的称为甑,下部煮水以产生蒸汽的是鬲,中间有箅以通蒸汽。有的甗上部的甑内加隔,可同时蒸两种食物。青铜甗流行于商代至战国时期。商代早期已有铸造,但为数甚少,到商晚至西周早期已较多,特别是西周末春秋初,是随葬礼器中的必备之器,其后一直沿用到汉晋时期。春秋始,甑、鬲多分铸,甑底即为箅,使用时把两者套合在一起。甗虽不是普遍存在的礼器,但在一定场合使用时有特殊重要性,是一种重要的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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簋:用以盛放煮熟的黍、稷、稻、粱等饭食的器具。形体犹如大碗,多数为圆腹、侈口、圈足,无耳、两耳、三耳或四耳。在考古发掘和传世的青铜器中,簋的数量仅次于鼎而列第二位,是商周时期重要的礼器,和鼎一样,也是标志贵族身份等级的器物。在西周时代,它和列鼎制度一样,在祭祀和宴享时以偶数组合与奇数的列鼎配合使用。据礼书记载和考古发现证明,簋往往成偶数出现,如:四簋、五鼎,六簋、七鼎,八簋、九鼎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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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称是根据器物铭中自名而定的,也是盛稻、粱、黍、稷的一种器具。其形制似簋而呈椭方形,口微敛,鼓腹,有盖,盖上有4个矩形纽或圈足,可以仰置盛物,两旁有兽耳或附耳,下为圈足或四足。出现于西周中期,流行于西周中晚期,到春秋时期便绝迹了。因流行时期短,数量不多,造型上差别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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簠:即文献中的胡或瑚,也有写作“匡”的。簠、簋连文见于古籍的很多,簠、簋原是同一类器。《周礼·舍人》郑注说:“方曰簠,圆曰簋,盛黍稷稻粱器”,可知簠的用途与簋同。其基本形制为长方体,口外侈,平底,有盖,器与盖的形状、大小相同,合上为一器,打开则成为相同的两个器皿(这一特征在古器物学上又称为“却立”或“却置”),器、盖各有方形圈足或矩形组成的方圈。簠始于西周早中期,盛行于西周末春秋初,一直沿用至战国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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