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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486 此说顿时在马克思主义者中引起轩然大波:因为作为共产主义者,他们对土地“私有化”再无好感,也不会同意在一个专制国家实行“土地国有”——人们认为这就是马克思指斥的那种最落后的“亚细亚制度”。只有民粹派,而且是距离马克思主义最远的原教旨民粹派才会这样主张。普列汉诺夫声称:土地国有化是“我国的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无论土地或农耕者都是国家的财产,这种制度不过是作为所有强大的东方专制制度基础的经济制度的莫斯科版本而已。土地国有化会成为使这个制度在我国复辟的一种企图,而这个制度早在18世纪即已受到几次严重打击,并为19世纪下半叶的经济发展进程大大动摇了”(70)。实际上,列宁本人当时也是反对土地国有化的,他认为:“国家土地占有制——由国家把土地转交给农民—村社—合作制—集体主义”,这是“警察民粹派”的“公式”。他还指出:土地国有化会导致普鲁士式的“国家社会主义”,“在警察国家里,提出土地国有化的要求,就等于……助长一切官僚习气”。(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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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488 因此不难理解,当列宁转而采取“民粹派式的”土地国有化主张时,即使在布尔什维克一派中也引起了惊愕。在1906年斯德哥尔摩的党的统一代表大会上,不但孟什维克与自认为超然于诸派之上的普列汉诺夫反对列宁的土地国有化主张,甚至在与会的布尔什维克代表中,列宁的主张也仅有C·И·古谢夫、A·B·卢那察尔斯基、B·B·沃罗夫斯基、Э·M·雅罗斯拉夫斯基等数人支持,其他如C·A·苏沃罗夫、B·A·巴扎罗夫、斯大林等人都反对这一主张。甚至就是列宁本人,也承认普列汉诺夫阐述的土地纲领在“理论部分”是正确的,只是“实践部分”不行,它犯了“政治上的近视”(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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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490 而什么才是政治上的“远视”呢?实际上普列汉诺夫与列宁心中都有数,并且都讲过类似的话。列宁那时十分喜欢引用恩格斯的一句名言:“在经济学形式上是错误的东西,在世界历史上可能是正确的。”普列汉诺夫则说得更清楚:“我们现在正经历着一个非常特殊的、极其罕见的历史时刻,这时农民想‘使历史的车轮倒转’的意图变成了社会进步的泉源。”(73)也就是说,农民反“改革”的村社复兴运动成了推翻沙皇统治的革命因素。由于政治上的“斯托雷平反动”伴随着经济上“进步”的“彻底”改革,因而“政治上”革命者若不想犯“近视”,就应当对“经济学理论上”不“进步的”、“错误的”、“倒转历史车轮的”反对派运动持宽容态度,而当前的村社复兴运动就是这样的运动。普列汉诺夫、列宁(其实也包括大多数社会民主党人)都是这样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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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492 区别在于,普列汉诺夫认为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不去反对这种运动就是了。而列宁认为这仍然是“政治上的近视”,列宁主张不仅不反对,而且还要与民粹派抢潮头,站在这场运动的前面来领导它。于是列宁便提出了从字面上看起来比社会革命党的“土地社会化”更激进、更具有“公社世界”意味的纲领:“土地国有化”,而不顾这个纲领与土地社会化一样曾为民粹派所用、为社会民主派所反对,甚至也是他自己曾经批判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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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494 以“土地国有化”的提出为起点,列宁对民粹主义与自由主义的评价也来了个大转变。如前所述,社会民主派过去对自由主义的评价高于民粹主义:前者只是“不彻底”的,而后者则是“反动的”。如今列宁则发现,民粹主义具有“过去我们社会民主党人没有给以应有评价的一个特点”,即它“反映着先进的革命的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74)。过去列宁曾大骂民粹派“为警察局的禁令辩护”,“堕落到公开反动的地步”,而如今列宁则发现民粹主义是“先进的”,只是具有“空想”色彩而已。另一方面,从1907年起,列宁就多次抨击“有些社会民主党人”“认为立宪民主党的土地政策比民粹派的土地政策进步”的错误,后来更指出:“民粹派乌托邦”类似于空想社会主义,而“自由派乌托邦”则是“极端反对民主”的坏东西,前者比后者好得多(75)。于是过去那“不彻底的”自由主义与“反动的”民粹主义,现在则变成“反动的”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的民粹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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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496 与此同时,列宁对封建社会、农民、资本主义、议会民主等一系列问题的观点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封建社会被视为“公社剥削个人”的传统共同体桎梏,反封建则是个解放“个人”的过程,如今封建社会被视为“大土地私有制”侵犯社会,反封建则被理解为消灭地主。过去认为农民具有维护传统公社的“保守性”和争取成为私有者的“进步性”,如今农民则表现出维护“小私有”的保守性和反对“大私有”的进步性。过去列宁认为西方议会民主能发出工农的呼声,而传统的“农民民主派”则可能成为“专制制度的支柱”,如今他则认为“农民民主”是“资产阶级革命可能达到的最高限度”,而西方议会民主只不过是虚伪的骗局,如此等等(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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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498 但这种变化不仅与社会民主派的基本理念相冲突,而且与列宁所用以解释这一时期俄国形势的“普鲁士”与“美国”两条道路斗争论有距离。“美国式道路”要的是公平的分家,可不是大家庭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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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00 对此,列宁的解释倒是十分机智的,他宣称他所肯定的民粹主义只是一种“否定的概念”,它只表达拒绝什么(拒绝斯托雷平式的分家),而不表达赞成什么(即不是赞成恢复公社)。它只“破”不“立”,只求鼓动群众“否定”了现体制就成,至于“否定”了之后干什么,那是将来的事,现在考虑这些是“官僚的想法”,而不是革命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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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02 这的确是列宁特有的一种思维方式。列宁据以说服布尔什维克一派的社会民主党人实现大转折的,除了“经济学形式上错误的东西历史上可以是正确的”之外,主要就是这样一种“否定的概念”观。而孟什维克和普列汉诺夫尽管也懂得“开倒车的意图”可以推动“社会进步”这样一种“历史辩证法”(77),却无法接受列宁那种“否定的概念”观,因此他们可以容忍这种“开倒车的意图”而不与其为敌,却无论如何也不会“借用”“开倒车”的纲领并反过来指责纲领的制定者倒车开得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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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04 但列宁却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多次强调:“必须消灭地主土地占有制,同时也消灭份地占有制的‘羁绊’——农民的国有化思想所包含的就是这些否定的概念。”“在反映农民的要求和希望的民粹主义思想中,占主导的无疑也是……否定的方面。消除旧障碍,赶走地主,‘废除’地界,摆脱份地占有制的羁绊……民粹主义思想中十分之九都是这些东西。……这一切多半都是否定的概念。”(78)于是,列宁自己也只是从“否定”的角度倡导土地国有化。列宁对土地国有化绕来绕去实际上只讲了一点,即它将废除旧有的一切土地制度,而对于土地国有化“立”的方面,即它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列宁却没有肯定任何东西。列宁反对民粹派提出的在村社基础上实行集体耕作以防止分化与兼并的主张(即“公有共耕”),认为这是“企图用独轮车战胜火车的骗人的儿戏”;列宁也反对按村社原则把国有土地作为份地分给农户经营(即“公有私耕”),认为这“是把中世纪的土地占有制保留了一半”;最后,列宁还反对普列汉诺夫等人主张的把土地分配给独立的个体农民(即“私有私耕”),认为这“超越了当前革命的历史任务”。在列宁看来,党“不应该用必须支持某种经济形式的决议来束缚自己”,也不要老是从“官吏的观点”去纠缠土地分配的具体问题,“问题的提法应当是:打倒农奴制”(79)。可见,列宁完全是从“破”的意义上去宣传土地国有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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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06 这样一来,土地国有化在“立”的意义上究竟意味着什么,就变成了一个随意性极大的问题。在党内争论中列宁不断暗示,实际上土地国有化的前景仍是在打倒斯托雷平之后走“美国式道路”,是独立农庄化,是土地流转中的“六大自由”(自由业主、自由土地、自由交易、自由迁居、自由扩大地块、自由的合作社)。然而在社会上,人们却把土地国有化理解为村社化。而后来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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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11 传统十论 [:1707292852]
1707295512 传统十论 六、从村社化到集体农庄:“从米尔到康姆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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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14 1917年2月,沙皇被革命推翻,临时政府最高土地委员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除了斯托雷平土地法。“否定”完成了,到“肯定”的时候了,土地国有化应当从“破”转向“立”点儿什么了——然而此时列宁再也不提“美国式道路”。相反在他从国外赶回后召开的布尔什维克第一次会议上他便提出要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而这个革命的第一个步骤便是实行(用列宁自己的话说)“完全是按社会革命党人的委托书照抄的”土地法令。“按照社会革命党人纲领所规定的方式”解决了土地问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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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16 与此同时,列宁告诫全党:对民粹派的策略要转变,当然仍然要斥责他们(这是争夺领导权所必须的),但过去我们是说他们的纲领不行,现在我们要说他们是“自己纲领的背叛者”(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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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18 这样,这时列宁主义与民粹主义的斗争,就与过去俄国马克思主义与民粹主义的斗争完全翻了个个——过去批判的是“警察民粹主义”,如今批判的是“自由民粹主义”;过去批判民粹派搞“国家社会主义”,如今批判他们主张“小农经济稳固论”;过去批判那种“反对政治自由(据说这只能使政权转到资产阶级手里)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分子的观点”(82),如今这已成了彻头彻尾的咱们的观点;而过去我们要“使农民独立地与市场发生关系”,如今这却是可恶的民粹派主张——总之,民粹派“背叛了自己的纲领”,而我们则实行了他们的纲领——但我们是否也实行了自己的纲领、抑或也“背叛”了这一纲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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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20 俄国的土地改革和中国的土地改革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中国1949年前后的土地改革是全面推行小农私有制,不仅分掉了大私有土地,而且分掉了族庙公产等传统村社土地。而俄国十月革命以后的土地改革,在剥夺大土地所有者这一点上和中国一样,但在农民土地私有制这个问题上是完全倒过来的。俄国十月革命以后的土地改革实际上是一场彻底的村社化,不仅取消大私有,也取消了独立农民的小私有,使俄国的农村公社比斯托雷平改革前更加发达,一直到新经济政策时期还有95%的土地在村社手里(83)。这样,俄国革命后形成的与其说是小农农村,不如说是村社农村。这种村社化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反现代性(对“经济学上进步”的斯托雷平改革的全面否定),另一方面又具有传统村社小共同体自治倾向,农村出现“村社与村苏维埃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对国家本位的一元化改造具有强烈的抵制能力。因此革命后俄国农村出现了一种左右皆难的局面:走市场经济道路,则需搞“新斯托雷平主义”,以克服小共同体对个人经济自由的压制;走计划经济道路,则需用一元化控制下的“康姆尼”制服自治的米尔,以克服小共同体传统对国家主义的抵制。两者皆难避免社会的剧烈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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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22 十月革命以后的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列宁实际上是想走后一条道路,直接在“米尔”的基础上搞“康姆尼”。他在解释那个“按社会革命党人的委托书照抄的”土地法时明确指出:“在由谁掌握土地的问题上,我们让土地公社居第一位”(84),从而清楚表明当时所谓土地国有化实际上就是村社化。但他同时把这个土地法又解释为:“农民已经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了”(85)!而在实践中,当时不仅取消了本来是社会民主党“唯一要求”而斯托雷平时代成为现实的退社自由,强制独立农民返回村社,甚至还恢复了早在斯托雷平改革前的1902年就已取消的村社连环保。同时,这一时期又在米尔的农村中努力发展共耕制的“公社”(名称恰恰就叫康姆尼——Commune),以实现向“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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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24 在同一时期,列宁一方面对作为政治对手的民粹派打击越来越严厉——从镇压主流派社会革命党,到消灭十月革命时还是同盟者的“左派社会革命党”,另一方面却在理论上史无前例地指出:民粹派政党的“学说中,有着健康的、富有生命力的、伟大的社会主义种子”(86)。这样,列宁对民粹派思想的评价就形成了一个“三级跳”:从斯托雷平改革前“反动的”东西,到斯托雷平时代“彻底的民主主义但非社会主义”,再到如今的“伟大的社会主义种子”。有趣的是,这时列宁与以前一样,喜欢对民粹主义各流派作出区别。但过去他评价最高的是据说正在“向社会民主党学习”、“转向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革命党切尔诺夫派,最坏的则是坚持“反对政治自由”的原教旨民粹派(最高纲领派)。而如今恰恰相反:前者成了最坏的敌人,后者却是“伟大社会主义种子”的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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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26 但是这种“直接过渡”遇到了严重的阻力。在农民以至社会上普遍抵制的严峻形势下,列宁对社会主义的看法“根本改变了”。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又曾试探走前一条道路(至少是想尽量“利用”资本主义成分)。然而村社农业的自给自足倾向使农民农场的商品粮生产潜力无法发挥。尽管在这一时期相对宽松的经济政策下到新经济政策后期苏联又一度出现了独立农民的苗头,但很快就在“反对独立农庄化”的旗号下被压了下去。其结果,新经济政策的所谓“向农民让步”实际上成了向传统村社让步,而不是向“小农”、向农民家庭农场让步。村社农业的自然经济性与苏联工业化原始积累所需的巨额廉价商品粮和其他农产品供应之间的严重矛盾最终导致了1927~1929年间连续几次“粮食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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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28 村社农业没有前途,“独立农庄化”又不能搞,那就只有化“公有私耕”为“公有共耕”、以国家控制下的强制性农业生产与几乎是调拨性的强制收购来解决农产品供应问题了。而这恰恰就是当年民粹派主张的“从米尔到康姆尼”之路。1929年,斯大林在击垮了“亲农民的”布哈林等党内反对派之后,又以俄国村社农民没有“小土地私有”为由批评了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中“过分谨慎”的观点,旋即发动了“大转变”,放弃新经济政策,开展“全盘集体化与消灭富农阶级”的浩大运动,结果引起了强烈的农民反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公有私耕”的传统村社农民反而比具有一盘散沙特征的“小私有者”更难集体化,与斯大林的设想相反,传统村社的自治功能与“集体主义”纽带恰恰成了农民拥有的组织资源,使其更能抵制来自外部的强制。从宰杀大半牲畜的消极抗拒,直到出现70万农民卷入的“斯大林的农民战争”。斯大林以“既然割下了脑袋,也就不必怜惜头发了”的决心,进行了代价惨重的军事镇压,终于完成全盘集体化,实现了“从米尔到康姆尼”的社会变革(87)。一个囊括全俄的超级大公社从此取代了俄罗斯土地上的35万个传统小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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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530 这样苏联终于解决了“小农”问题,建立了计划经济的“大农业”,并以此为基础实现了工业化,发展为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体制。但是,这种社会主义不仅与马克思、恩格斯、考茨基、普列汉诺夫直到早期列宁所设想的大有区别,而且与他们当初对民主革命(以及这一革命的土地纲领)的设想,包括摆脱共同体束缚,实现“人的独立性”、从“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分配”到自由的交换、从传统村社社员到独立农民等,更是判若霄壤。不仅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社会与苏联的现实南辕北辙,当年马克思主义者作为底线的最低纲领,即通过民主革命走上“美国式道路”,也并没有在苏俄历史的任何时段成为现实。在斯托雷平时代的特殊背景下以平分土地代替民主革命的上述内容,使得民主问题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这最终导致了70多年后的那场“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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