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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吴晴溪先生传》,《恬致堂集》卷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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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姚祖恩:《史记菁华录》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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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史记·季布传》集解引孟康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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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东汉以降,侠者间或右文。如陈鲁悉达“虽仗气任侠,不以富贵骄人,雅好词赋,招礼才贤,与之赏会”,事见《陈书》本传,是其好学之外,任侠归任侠,与改节无关。也有北魏李业兴,“爱好坟籍,鸠集不已,手自补治,躬加题帖,其家所有,垂将万卷,览读不息,多有异闻,诸儒服其渊博。性豪侠,重意气,人有急难,委之归命,便能容匿。与其好合,倾身无吝。若有相乖忤,便即疵毁,乃至声色,加以谤骂”,事见《魏书》本传,是好学归好学,仍任气尚侠。更有平鉴“受学于徐遵明”,“虽崇儒业”,但“不为章句”,始终“有豪侠气”,事见《北齐书》本传。可见侠之右文有复杂的面相,长而改节,乃其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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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后汉书·段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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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新唐书·刘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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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见《后汉书·袁绍传》。又,《后汉书·何进传》载:“又以袁氏累世宠贵,海内所归,而绍素善养士,能得豪杰用,其从弟虎贲中郎将术亦尚气侠,故并厚待之。”可并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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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晋书·李庠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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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的人格与世界 第四章 绝弃庸常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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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由情感处置方式的角度来考察侠的人格样貌。有鉴于从心理学上看任何态度都表现为情感,对情感处置方式的考察实际上就是对一个人知觉态度的考察,而如何处置情感又涉及价值标准和评判等问题,因此它与情感的品质实际构成一而二、二而一的同一关系。那么,侠的情感品质、情感发展水平,以及它们与其他人群的差异究竟是怎样的呢?基于这种情感品质,他们将一己好恶落实到现世人生,又能造成怎样的人格面貌与特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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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社会学一般原理所揭示的,情感品质的高下是可以由情感的倾向性、深刻性、稳定性、效能性和广阔性几个要素来界定的。其中倾向性无疑是构成情感品质的关键,它规定了主体所持情感的价值走向,是一切情感问题的核心。由于这种倾向性受到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深刻影响,因此对它的考察最足以见出主体所拥有的情感品质的高下。情感的深刻性是指情感所能达到的深度,而这种深度的取得又与主体的认识水平相关。基于这两个因素的交合作用,情感的稳定性、效能性和广阔性因此可以确定,即情感的稳定、持续程度不唯与人的气质有关,还与情感本身的深刻性密切相关;情感的效能性、即它的发挥水平又与情感的深刻性和稳定性有关;而基于深刻、稳定且有效能的情感,其落实的范围必定超越狭窄的一己体验和个人小圈子,达到很高的伦理层次。因此,全部的情感学理论和实践告诉人的无非是面对情感,人该如何自处和处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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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来看侠这一特殊人群,便会发现其情感品质的特殊一面。就情感的倾向性而言,他们最倾向于公平正义,并截然以公平为正义。基于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可以不避艰难,倾爱无吝,甚至不惜用种种刻意自励的行为,向自己和他人表明对此信仰的理解。因此,在情感的深刻性和稳定性方面,他们都高出常人许多。正所谓“结交不必皆荐绅,缓急叩门谁可亲”[1],“天下有亟事,非侠士无足属”[2]。而从他们怀抱远大,不以一身一家为念,因而社会对他们的期待也大这一点来看,又可知其情感的效能性和广阔性也非一般人可以比拟。当然,与此相伴随的是,当执求太过,倾向过于分明,他们的情感处置也会逸出正常边际,堕入破坏性的恶道。这一点,在历代侠者特别是那些放而为盗为匪的侠身上不时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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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结合其处置求公正的信仰,求发舒的意气,以及求落实的私情等方面所表现出的特殊性,对其人格特征的另一面相作一番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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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的人格与世界 为求公正平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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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侠在情感投放时最为人称道的方面,由对除不平、行公正一事的执著,转成对社会清明世道祥和的追求,几乎已成为历代尚气任侠者内生性的情感诉求,它稳定、执著而深沉,具有直接表征其人群类别和人格精神的鲜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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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说,如果要用一个字来概括侠这方面的特征,乃至侠的人格特征,人们大多会想到“义”字。唐代李德裕在《豪侠论》中,对此有专门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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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侠者,盖非常之人也。虽以然诺许人,必以节气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难兼之矣。所谓不知义者,感匹夫之交,校君父之命,为贯高危汉祖者是也。所利者邪,所害者正,为梁王杀爰盎者是也。此乃盗贼耳,焉得谓之侠哉……士之任气而不知义,皆可谓之盗矣。然士无气义者,为臣必不能死难,求道必不能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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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游侠尚气自属当然,但这气必须有正义的贯穿和统驭才值得称道。如若不然,废义行气,就不免放而为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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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义”是什么?应该说它原不过是合理适宜的意思。《周易·文言传》释乾卦所谓“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疏曰:“言无能利益庶物,使物各得其宜。”然而在经历了“哲学的突破”的先秦时代,诸子竞出百家争鸣之后,经儒家的阐释和后世正统派人士的观念注入,它渐渐定于一尊,成为一政教与伦理合一的道德规范。按孔子的理解,“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3],这“义”即“宜也,尊贤为大”[4],也就是必须遵从社会既有的等级规范,他是以能遵循此规范为“义”的。《吕氏春秋》称“义也者,万事之经也,君臣、上下、亲疏之所由起也。”《礼记》将“义”具体化为父慈、子孝等“十义”,孟子将其视作人固有的四大“善端”之一,称为“人之正路”[5],则是进一步把它升华为一种先验的无所不在的道德准则。因此说到“义”,包括司马迁在内,在传统知识体系中接受教育并长成的官僚士大夫,基本上都会毫无疑问地将它与正统道德观与政教理想联系起来,并视这种联系为其精要之所在。然而侠的崛起却是以“以武犯禁”为前提的,连司马迁也承认它常常“不轨于正义”。那么所谓“侠客之义”又从何说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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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前引李德裕的论述,他显然是秉承儒家之义来衡量侠行义之宜与非宜的。依此标准,如秦末贯高之行事自然不得与其列;梁王刺客之所为更等而下之。贯高原是张耳门客,“生平为气”,“能立然诺”,是一个尚气任侠的烈士。后为赵王张敖相,因不满刘邦对其主人傲慢,劝赵王别作良谋:“夫天下豪杰并起,能者先立,今王事高祖甚恭,而高祖无礼,请为王杀之!”为张敖斥退后仍伺机行事。汉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趁刘邦路过赵地,欲加谋害,事泄被捕,赵王自然不能幸免。时被捕十多个人争相自刭,唯独贯高为开脱主上无罪,虽被刑法仍坚忍不死。刘邦见硬逼不行,暗中派人好言相问,得知赵王确实不反,将其赦免。又壮贯高之行,也一并赦免了他。当贯高知主上已无罪开释,十分欣慰,慨言“所以不死一身无余者,白张王不反也。今王已出,吾责已塞,死而不恨矣。且人臣有篡杀之名,何面目复事上哉!”说完自绝而死。[6]依贯高的生平行事判断,他这番话显非出于对刘邦的感恩戴德,并惭愧至于无地自容,他是不愿接受这种由上而下的恩赐,特别这恩赐是来自一个他并不敬重和服气的皇帝。然而,不管刘邦本不过是一无赖流氓,也不管他做错过什么事,他是君,以臣犯君,自然与“义”相悖,并称不得侠。袁盎在李德裕看来“气盖当世,义动明主”,与汲黯一起被称为“豪侠”。袁盎离职家居时,景帝常派人上门讨教问题。时梁王欲求为皇位继承人,袁盎以不宜立弟之义相告,令其一时语塞,由此心怀怨恨,派刺客来行刺。“刺者至关中,问袁盎,诸君誉之皆不容口,乃见袁盎曰:臣受梁王金来刺君,君长者,不忍刺君,然后刺君者十余曹,备之”[7]。这袁盎既然是义动明主的君子,刺客所为自然就是大大的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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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可以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侠者或任侠之士看来,乃至在钦佩他们的文人士大夫和普通百姓看来,贯高所为与梁王刺客所行,恰恰是地地道道的侠行。前者在当时就曾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人们感于贯高忠于故主,敢于任事,并不惜为之身死的精神,纷纷传扬他的事迹,以至“当此之时,名闻天下”;后者也为历代人赞不绝口,影响所及,有晋刘裕刺客不杀司马楚之,唐太子承乾刺客不杀于志宁,西夏刺客不杀韩魏公,苗刘刺客不杀张浚等等,而诗人如元稹也会在《侠客行》中,用“白日堂堂杀袁盎,九衢草草人面青”这样的诗句给予正面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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