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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仅以个性凸显为前提,更只有在平民化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养成。也就是说,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平民乃或下层游民对平等的追求。北宋名臣、那个“体质丰大,饮食过人”的张齐贤早年家贫,但为人倜傥有大度,某次遇群盗在路边空宅饮酒,便不管周围村民无人敢去叫应,跑去问“可允同一醉饱乎”,群盗称草莽粗鲁,“恐见笑于秀才”,他却正色道:“盗辈非碌碌辈所能为,皆世之英雄也。吾本慷慨之士,与诸君有何异哉?”说完连饮三碗,“以手劈豚肩大嚼而食之”[107],群盗感他相知不弃,皆乐与之交,临别还赠以金帛财物。张齐贤之所以得群盗钦佩,即因知盗尚义为英雄,所以认定虽身份不同仍可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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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作为江湖的社会理想,扫除不平是江湖人誓死照奉的原则。他们往往被期许为能将人从冤屈中拯救出来的英雄,正与此有关。为了这个理想,他们置生死于不顾,蹈死地如坦途,至若脱人于难,解民倒悬,更是十分乐意做的事。如清人乐钧就专门记述了明末义士毛生挺身救人的义事。说的是洪州几位举子进京赶考,在江淮间遭一貌似举人的强盗吹笛招引同道抢劫,其时有一豪客自水面跃起,持铁伞将该人击死,又趁夜半将余下贼人尽数射死。一船举子看得“汗流浃衣裾,客忽挟伞入舱坐,神气洒然。众酌酒劳苦,复飞数十觥”,拜伏谢恩,求闻姓名,豪客将一干人挟起,答以“余亦舷将军,无姓名,亦不望报,吾去矣。”[108]这种救人危难不图回报正是江湖义士的作派。也是明代,“有选人得黔中别驾,携家迄江干身死,其妻向暮哭于舟。一壮夫跳至船中问其故,俱以实对”。那壮夫便自告奋勇代其夫做官,并发誓无别的企图。在为官三年中,他办事公道,“上下咸指为神明”,后因被人认出才不得不离开,行前“捡橐中装几二千金,悉付士人妻,夜半罄身亡去”,“是人与士人妻三年未尝一面,二女依然处子”[109],实在称得上是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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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者或认为,江湖活动属生命活动的低级形式,即使是正义的侠,所表达的也是民间基本而朴素的价值观。只有在雅文化层面或文人士大夫群体,才有生命活动的最高形式。可是,比之江湖义士的铁肩担道义,那种“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110],遁迹山林、归隐江湖的高士隐者是否真能代表人生命活动的最高形式?检视中国古代的高士与隐者,往往不敢正视现实的黑暗,与恶势力作正面的交攻,一旦失意于朝堂,舔一舔伤口,咀嚼着个人小小的悲欢,就会转而投向山林田园,以期山水清音能抚平自己的创痛,荡涤他胸中久积的尘垢,因为林中景物清新可以养人,江湖波涛不兴可以适兴,以至历代文人留下太多类似“江湖散人”、“笠泽渔隐”的名号,更多啸傲林泉的趣事和佚闻,可当国家需要其拿出担当,抗论金殿,立节朝堂,他们既不在朝中,也不在官衙,即在官衙也是不出一议,不建一策,所谓“中隐留司官,似出复似处”[111],这能凝聚起民众的希望,实现清明与公平?应该说,当江湖义士没有自我放废,流为盗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是要较这些人高出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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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江湖社会的这种原则,乃或江湖义士的这种人格,与历代侠所执持的理想大相契合。唯此,他们中许多人会被当时及后世目为侠。这里要更进一步指出的是,江湖义士的行为作派与观念与侠的人格也有相资相益的作用,它既吸引了不少侠者或任侠之士有意识地投身江湖,更影响了侠的人格建成,使之变得更加丰厚深广接地气。譬如它告诉人:可以以周游交结为务,但这交结不要以分割利益为意;要坚执公正的信仰,且这公正不要仅止于一己的得失恩怨,而须推向众人乃至天下;要刻以自励树名立节,但这名节不要成为行动的蔽障,阻塞人性中诚实的善念,由此以不名之名为侠者真正的大名,等等。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认为它也是造成侠人格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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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的人格与世界 先驱者的格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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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就侠人群自身人格格范对历代侠者的影响作一番检讨。这种人格,特别是游侠先驱的人格,对后世侠的人格塑造是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比上述诸端更直接更有效。倘若结合侠的人群构成、活动方式和社会关系来看,这一点就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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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游侠最初的集团构成而言,无疑是由春秋、战国失职士人中偏尚用武的一类蜕变而来,以后不断有平民和自由民加入。两汉以后,社会各色人等都有投身为侠的,其中尤以豪强地主和亡命无赖居多。唐宋以降,商业、手工业者又大量涌入,乃或花鸨梨姏也有挺身为侠的,遂使其整体构成更趋驳杂。这种构成因素的驳杂,直接影响了侠的人群特征和人格特征的建成。如前所说的,侠好游好勇好名,为求公正的伸张,乃或一己意气的伸张,可以不顾一切。这其间,自有尚友重信、刚毅坚忍的一面,有严于自律、爱重名节、为求社会公正不惜身陷法禁的忠直一面。然而,由于来自各个社会阶层,居上层者好以财势役人,居下位者又每每以强力压人,也使其人格在核心特质之外,带上了明显的两面性。那种偏尚意气、快意恩仇,过执是非、睚眦必报,尤其受到来自传统伦理规范的无数次拷问。而随着社会的转型发展,商品经济和城市生活的日渐活跃,其交结官司,役使衙蠹,明作威福,暗操生杀,更常被人视同盗匪,畏避如寇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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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当中,先秦游侠先驱和两汉著名侠魁的影响力无疑是巨大并且正面的。尽管这些人当中也不乏贩夫走卒和鸡鸣狗盗之徒,然他们能高上其志,平居不异常人,乃或唯唯诺诺如庸人,一旦事起仓猝,变难突发,都能慨然慕义,挺身奋起,极具人格上的感召力。如《晏子春秋·内篇杂上》所载的北郭骚便如此。靠结罘网、捆蒲苇和织屦履奉养老母的北郭骚因不能维持生计,尝前往求见齐相晏子。晏子仆人识得他是“不臣乎天子,不友乎诸侯,于利不苟取,于害不苟免”的贤士,极力怂恿晏子满足其要求。晏子见如此清高之人独独向自己告贷,颇为自得,取出一些钱粮相赠。北郭骚“辞金而受粟”,不道一声谢就走了。不久晏子因见疑于齐王,不得不出奔国外,行前来辞,北郭骚沐浴而出,问明情由,只淡淡说了句“夫子勉之矣”,晏子十分绝望,叹自己不会识人,合该有今天的出亡。北郭骚见晏子一走,立即招来朋友,告以“养及亲者身伉其难。今晏子见疑,吾将以身死白之!”然后穿戴齐整,入见齐王,力言晏子当世大贤,若离去齐国必遭列强侵凌,自己不忍见此,所以先死一步,来此是请以一己之头为晏子开脱。从他同去的朋友将其头颅放入竹笥,称北郭骚为国而死,我也将为他而死,遂回家自刎。齐君听说后十分惊骇,想到晏子如此得人爱戴,亲自将他追回。北郭骚一旦受人恩惠,不惜以身相报。北郭骚之友激于义气,也能以死报答友人信任,真可谓人以群分。此后,有侯嬴报平原君恩刎颈而送之事,北郭骚及友人的侠行足以与之相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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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于利不苟取,于害不苟免的人格精神,知恩必报而不伐己德,为求事成而无所畏惧的气概,无疑为后代侠者舍生取义、感分遗身作出了榜样。榜样是什么,无非是一种人格范型。每个人的认知、情感和意志都不相同,基本精神面貌因此各有特点。然既为侠者,则必须接受一种共性特质的指引。就实际情形看,侠是乐于接受这样的指引的。所以当有一气义兼具的人格挺立在前,因身心受到震撼,他们是不仅要在自己身上复活这份气义,更要使这气义代代无绝发扬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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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公孙杵臼、程婴、毕阳、偃息、仲行、缄虎、专诸,战国时豫让、要离、孟胜、徐弱、聂政、蔺相如、朱亥、毛遂、鲁仲连、虞卿、唐雎、缩高、荆轲、高渐离、田光和养士四公子等人,各立侠节,做出许多名动天下的义行,包括汉代朱家、郭解等人的倾家无吝,扶贫济困;以命归之,必见存拯,大抵都不出于利不苟取,于害不苟免的范围。他们虽只乱世中一弱士,然大多具特操,有信仰,能行动,又廓落自喜,不矜细行,与据于儒、依于道或逃于禅的士人别一怀抱,由此自成别一种格调,对后世侠人格的养成与确立都发挥过重大的影响。乃至到近代,当朝多秕政,败亡之渐,仍有人以此相砥。如冯自由《革命逸史》记潮州黄冈起义英雄余通“少负气任侠,稍读书”,仍“深慕荆轲、豫让为人”,谭嗣同《报刘淞芙书一》中则自称“斗酒纵横,抵掌《游侠》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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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侠的活动方式来看,虽仍有人基于道义、激于意气来展开自己的侠行,并且,由于它不是被个人的某种缺失引出,也不需要任何外力的鼓励,他们救人救彻的活动,乃至施恩拒报的超道德行为,都很好地光大了游侠先驱的人格。但也不能不指出,在此后绝大部分时间,平世或浊世中,他们大多好以奇言奇行邀引世誉,以奇志奇节立威树名。对社会常规和世俗常理的抗拒,使得他们超然于绳检之外,拥有一份自我解放、随心所欲可逾矩的快感。从历史上侠的活动可以看到,他们是十分希望享有这份快感的,并且为了充实和加强这份感觉,乃或在被拯救者或一般社会人群面前树立起高大的英雄形象,他们不惜通过保持与外人心理距离、行为距离所获得的神秘感,来维持这种感觉的存在。而就客观方面来说,一般社会人群大多安于弱小,藉着期盼超人出现代为决断是非实现正义的心理,也愿意看到并接受有一个由里到外都异于常人的拯救者,并乐于传扬他们的异事和奇行。至于其横行不法,时捍文网,只要尚未危及自身,人们总会站在非享利者的角度拍手称快,并从中获取一种心理代偿的满足。侠受到这种殷勤的鼓励,自然更将自己的特性发挥充分,乃或至于刻意为之,以称大众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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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间,有凛遵侠者义务性的角色规范的,也有的则不免逸出正规,合理范围内的报恩报怨之外,常行受人厚赂,谋刺仇家之事,此所谓以谋奸合任为业,又称“会任之家”[112],此外还有藏亡匿死、攻讦长吏、持吏短长之事。前者正如近人瞿兑之所言:游侠“最为人所归附之原因,盖以其动即容庇罪人,抵抗官府”[113]。如东汉光武帝刘秀布衣时,性喜任侠,就曾“藏亡匿死,吏不敢到门”[114]。唐房光庭“任侠不拘小节。薛绍坐流放而投光庭,光庭匿之”,后事泄,“执政义之”,仅将他调任地方而已。[115]后者,如“汉兴,号为难治,常择严猛之将,或任杀伐为威。父兄被诛,子弟怨愤,至告讦刺史二千石,或报杀其亲属”[116]。影响及后世,如北齐李景遗当兄以受贿罪被御史举劾,禁于州狱,即率左右十余骑,诈称台使,入州城劫人,州军追讨不能制,他由此大得侠名。[117]类似的事情明清两代仍可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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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他们常常自神其迹,著叠带冒,以札刺相高,既装束怪异,又好带兵器,剑弓不离手,骏马不离身,有的怀丸挟弹,从者如云。如果说,先秦游侠先驱因置身士阶层,并无意于自尚身份的话,两汉以来的游侠则开始注意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培养,装束的奇特是这种认同与归属意识的表层外显。再者,他们资财获取的渠道也很特殊。由于大部分侠不治生产,不乐常业,若无家产遗留或富贵接济根本无法生活,然而事实是侠的生活大都不差,有的还很好,这是因为他们常做诸,如剽掠椎埋、掠卖劫质、发冢盗铸等无本的买卖,一直到在水陆两道违禁走私。如《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就曾记载“长安少年数人,谋共劫人”,明人郑仲夔《耳新》一书也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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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惠有大侠,每富豪家子弟出,即掠去。乃出帖通衢,令以多金赎取,必厌其所欲,始听归,谓之勒赎。初掠去时糊其目,有数人掖而行,行许久导至一所,入门皆纡回深巷,及里许令开目,则巍然殿宇,上有冕者端坐,仪卫如王者状,掖者令前伏谒。日廪饩之甚厚。将赎还时,令谒辞冕者,复与之燕,皆异馔罗列。燕毕辞出,复糊其目。掖至出帖处,乃令自取道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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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劫富豪以自济。当然,不排斥也有的侠行此以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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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充满刺激,斗鸡斗鸭、飞马走狗外,击剑骑射、赌博豪饮是他们最常做的事。击剑骑射“于血气精神,有鼓荡发扬之效”[118],故侠可以好此而不乐生产。赌博豪饮能激扬人的意气,获得较强烈的快感体验,更使侠为之倾倒,一时“饮博之徒”竟成侠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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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之,上述活动方式大体在两汉已经出现或基本定型。考察后世侠的活动,在行为处置和情感处置方面基本没有逸出这一范围。基于独到的道德视境和特有的好恶趣味,他们着装奇特无非是为示勇立威,求势博名;非法敛财无非是为更好地周游交结,自利利人。至于对社会法禁的干犯,对官府乃或朝廷的抗拒,显见是为了求生存,进而求从心所欲可逾矩的自由的快感。所有这一切都滋育了其轻急顽悍、果敢勇毅品性的养成,论及并归纳侠人格的总体特征不能遗落这些具体鲜活的活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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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从侠的社会关系来考察,侠秉持独特的原则,以自己的方式行事屡见于史。当他们处身民间,游于江湖,大多能葆有自己所崇尚的自由天性,并因这种天性为广大的人群所认同。然而,基于上面的论述可以知道,他们毕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异类,也生活在一定时代的社会关系中。正是在对这种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的处理中,侠向世人展示了其诸多神秘外相包裹下的复杂人格的每个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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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述数端一样,侠的主要社会关系也是由秦汉游侠先驱确定的。一是与公侯权贵的关系。在崛起之初,侠即与公侯权贵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鲁迅《三闲集·流氓的变迁》一文称“汉代大侠,就已和公侯权贵相馈赠,以备危急时来作护符之用了”,其实早在战国时,那些在四公子门下为客的游侠已与权贵交通并为其所用了。《史记·孟尝君列传》“太史公曰: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即可证明。信陵君“能急人之困”,大有侠风,他所倾心结交的夷门监者侯嬴和屠夫朱亥也都是侠。秦末,曾为信陵君门客的张耳亡命游外黄,受富人嫁女厚奉,“以故致千里客”,“高袒为布衣时,尝数从张耳游,客数月”[119]。两汉以来,养士之风不但并未消歇,侠与王公贵族的关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反而变得更加密切,这一点可从班固《汉书·游侠传》中清楚地读到。《货殖传》也曾记载其时长安富商王孙卿“以财养士,与雄桀交”,“其余郡国富民兼业颛利,以货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王褒《游侠篇》所谓“河南朝四姓,关西谒五侯”,不过是对这种现象的形象表达。[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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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王公贵族对侠的态度而言,则有一个由因钦敬而礼遇,向为利用而恩结,乃至豢养以为驱使的转化过程。汉代任侠成风,游侠享有隆盛的社会声名,并承战国余烈,活动还较自由,主人失势或自己与主人不合,都可要求离去;主人立下的规矩,也未必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如成帝时大侠楼护出入外戚王氏家,被奉为上宾。王氏假元后之力,势倾朝野,于汉河平二年(前27年)有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兄弟五人同日封侯。他们“好士养贤,倾财施予,以相高尚”,彼此间各“不相能,宾客不得来往”。但楼护却能自由穿梭,“传食五侯间,各得其欢心,竞致奇膳,护乃合以为鲭,世称五侯鲭”。有的侠不为人客,乃或自己养客,更不存在人身依附问题。以后随官制的完备,官吏特权的膨胀,还有门客向私客、奴客方向的转化,依人做客的侠对主人的服从才渐渐变得无条件,侠的独立性也才渐渐消失。[121]侠与权贵交往导致的结果是多重的,既使侠赖此为依托,做出种种有利于贫病孤弱的侠行,也容易使其障于恩义,摆脱不了名利的诱引,甘于沦为驱役的工具。[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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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与豪宗强右的关系。所谓“豪杰则游侠通奸”,汉代这两种人的联系非常密切,虽高祖、武帝迫令迁徙,但“弃其田里,违其宗党,夺其所便,拂其所习,羁旅寄食于关中土著之间”,并没有像王夫之说的那样,使他们“不十年而生事已落,气焰沮丧……摧折凋残而日以衰”[123],从某种意义上反而把两者牢牢粘连在一起,并使其在不久以后得以迅速地复苏和发展。[124]当然,就一般情况而言,迁徙之法还是能起到裁抑作用的,所以推行过程中常会受到阻力。不要说强行迁徙,即使冠以求才的美名,也会引起他们的反抗。如北魏永兴五年(413年),明元帝拓跋嗣诏令遣使“巡求俊逸,其豪门强族,为州闾所推者,各令诣京师,当随才叙用,以赞庶政”[125],就曾引起不小的骚动,“轻薄少年,因相扇动,所在聚结,西河、建兴盗贼并起,守宰讨之不能禁”。面对来自侠与豪强站在一个立场上的合力反对,明元帝拿不出任何办法,只得召北新侯安同、寿光侯叔孙建、元城侯元屈等人商议。问:“前以凶侠乱民,故征之京师,而守宰失于绥抚。今有逃窜,欲大赦以纾之,卿等以为如何?”元屈认为“民逃不罪,而反赦之,似若有求于下,不以先诛首恶,赦其党类”。崔玄伯不同意,称“王者治天下,以安民为本,何能顾小曲直也……赦而不改,诛之不晚”[126]。帝纳之。可见一旦侠与豪强联系是足以令朝廷大感棘手的,而侠与豪强似也深知这一点,由此更注意胶结朋比,以至于上干王法,下乱吏治,无所不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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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以后专制统治加强,战国余风日渐荡失,除皇室并兼土地受到保护外,一般豪强地主肆意倾吞横行不法,总会遭到朝廷的裁抑,故不敢再明目张胆地招纳亡命,任用游侠以夺权于地方,宋以后尤如此。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朝廷新颁充军条例,对大户佃仆犯法户主知情放纵设专门的处罚规定[127],更使豪强招聚人手时不能不有所顾忌。而就侠一方面言,至宋元以降日益离落,社会影响收窄,对豪强的吸引力也就大大降低了,故宋元以来能兼为大僚的日渐减少,平交公侯并与之分庭抗礼之事也再难见到。但是,上述判断是就侠与豪强关系发展的总趋向而言,相反的例证间或仍有,如前已提到,就是在明代,仍有不少豪强任用奸侠为害地方,于此可见秦汉侠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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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与盗匪及起义农民的关系。侠上可与公侯权贵、地方豪强相交通,在某些特殊时期又可与独霸一方的藩镇相往还。[128]但既称游侠,为不居常业不持恒产之人,毕竟以处民间的时间为多。此时没有正当稳定职业且有一定寄食性的他们,在不能与上述财势之人往来并得其资助情况下,赖什么为生?或者说,是借重怎样的社会关系继续他侠者的纵放生活呢?按之史实,不难发现社会上大量盗匪或有盗匪习气的浮手游闲存在,给其提供了生存发展的机会,侠与盗匪的关系由此变得十分密切。昔《庄子》称盗跖“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六室枢户,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以至“万民苦之”,这盗跖显例是一侠魁。《汉书·武帝纪》所言“今豪杰多远交依东方群盗”,则指出豪猾游侠常远交近取,勾结强盗土匪多行不法。这些盗匪自己凭强力干没本钱的买卖,对孔武有力且不爱理会官府法令的侠几乎有天然的好感。侠豪爽讲义气,轻视财货,堪托生死,更符合他们的胃口,所以他们大多乐意甚至主动与侠结交。如汉末董卓早年在羌中为侠,当地豪帅,即一批强盗头目都与他倾心相交,及其归耕故里,还打老远跑来看望。有的人因钦慕侠的为人,甚至自愿归服门下,受其约束。汉以来最崇拜游侠、而侠也多赖以成事的基本群众,那些出则无衣入则无食的亡命无赖,也都是以盗为生的歹人乃或就是盗匪。故《史记·游侠列传》称其“走死地如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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