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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的义务 这样可以看到,在封臣和宗主之间的封建契约总是包含着双方的义务。这始终是每个契约的本质。宗主不仅要庇护他的封臣以抵抗入侵者和盗贼,而且还要注意他们在任何分歧或论争中是否获得公道。宗主还经常在他的公馆里开庭审理关于封臣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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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臣对其领主担任的服役有如下几种:兵役、宫廷劳役等;在某些情况下,他或许被摊派特别款项:(1)如果领主被敌人俘虏而需缴纳赎金;(2)当领主的长子被授予骑士称号时;(3)当领主的长女婚嫁时。这些特别款项统称为“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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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等级 领主和封臣由于“贵族出身”而区别于平民。他们都是战斗人员,因而自视为高于体力劳动者。他们具有不同的地位或等级:公爵,仅次于王;侯爵;伯爵;男爵。每个贵族都拥有一批称为骑士的战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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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 士 骑士的主要职责是骑马作战,如有需要,每年服役达 40 天之久。他必须自备马匹和武器以及人马的防护甲冑。他通常带着一个侍从骑士,即一个随从,替他牵引备用的马匹和随身带着枪刀,如果骑士被击坠马或受伤,侍从必须随时准备救护。在中世纪欧洲的军队中,骑士是真正的战斗人员。一个领主的势力大小是以他能召集骑士的人数多少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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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应该记住,就是国王和大贵族也都要把他们的儿子授为骑士,作为一种荣誉的标志或一种教育的手段。因此,任何以公认的方式获得这个称号的人,都称为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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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 产 领主或封臣死后,他的产业或采邑,连同其封建契约中所承担的义务,均传给他的法定后嗣。继承与遗产的规则是有变化的。曾有一个很长的时期,如果有几个后嗣,则大家分享产业和采邑;但后来长子承袭全部财产成为惯例。这就是“长子继承”的特权,它是一个真正的阶级——骄傲的地主贵族——的基础。但这是后来的事。在中世纪早期,贵族地位是以他个人的勇敢和领导能力来估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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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镇 不仅农庄,市镇也卷入到封建契约之中。大多数市镇就是属于一个国王、公爵、伯爵或主教的采邑,必须向宗主提供士兵和钱财来换取他的庇护。另一方面,一个市镇可能又是一些附庸农庄和村落的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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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会 教会也大部分封建化了。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变得兼为封臣和宗主。许多主教就他们拥有的封建财富和封建权力的范围和性质而言,同大贵族十分类似。虽然教会禁止他们身携武器,但他们却经常派遣自己的封臣去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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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外 欧洲还是有一些人和一部分地方处于封建关系之外。在意大利和其他地方有几个城市,总是设法维持它们的独立。在一些地区,罗马法一直被遵守,农民保有土地的完全所有权;但是在整个西欧,封建制度是占统治地位的和盛行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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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制度的价值 封建制度并不完善,但它满足了一个需要,也适应了一个目的。在当时当地,它可能是最好的社会形式。它减轻了新的蛮族入侵的危险,在当时普遍的无法无天的情况下,它给人们以某些保障。虽然它阻碍了民族的统一,但也遏制了有野心的诸王。它帮助欧洲摆脱了奴隶制,因为它承认几乎每个人都能参与一种契约;也就是它承认了他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件单纯的财产。单就骑士制度是封建制度之花而言,它对义侠美德是一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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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8-2 大比武。为了取代私斗,大比武便成为一种为社会所接受的方式。这幅插图里,武士们正在列队准备进行一次模拟的战斗。画面上方是穿着红袍的裁判与观战的贵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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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制度的祸害 就像我们已经看到的,封建制度把国王和其他可能成为暴君的人的权力分散到许多封臣手中,以遏制他们的权力,这样也就长期推迟了民族的统一以及在广大疆域上建立起坚强稳定的政府。封建制度还抬高和推进了贵族政治、等级和阶级的种种特权。它在西欧的每一个国家中煽起了国家与教会之间的剧烈斗争,这点我们将在下一章里看到。最坏的是,封建制度鼓励了战争。它之所以能够这样,就是由于地主经常有可供召唤的人员,再就是它所培育和崇尚的武士精神。中世纪人们所喜好的运动和娱乐就是“马上比武”,勇士们竟将对方击坠马下,以博取贵妇们的欢笑。它是一种游戏,但却是和战斗非常相似的游戏,使得骑士们经常处于实战的训练和心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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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和平” 基督教教会牢记着它的和平使命,力图制止封建战争。宗教会议给某些阶级和地方颁布和平的教令—称为“上帝的和平”。还有一些宗教会议在某些特定时期,如一星期的某些天和一年的某些季节,颁布和平教令—称为“上帝的休战”。所有这一切都有些帮助,但也可看出暴力与骚乱是十分平常的事。只有在国王的力量增强时,封建战争才停止以至最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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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城堡和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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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 园 中世纪的典型农场并不是一个人拥有一块土地,由他和家属或几个雇工终年耕作。说得更恰当一点,它是由若干家庭共同持有、共同耕作的一大片地产——在英国称为庄园。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只有极少数中世纪农民是他的土地的绝对所有者。一块地产即庄园中的大多数人不过是份地持有者或佃农。庄园的面积大小不一,从 4 平方千米起,到今日美国人所称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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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的城堡 每个庄园的首领就是领主。领主通常不过是一个骑士,但在某些情况下,领主是一个主教或一个修道院院长,或者是一个大封建贵族,如伯爵或男爵,他们都占有许多庄园。领主都有一座庄园宅邸作为他的居所,如果他是一个有权势的贵族,则有一座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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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通常建筑在山上或崖上,既是住所又是要塞。在欧洲,迄今仍可看到许多这样的古老城堡,大部分已成为倒塌的废墟。宅邸本身—城堡主楼—是用木料或石头筑成的,有几处地窖、一间大厅、一座小礼拜堂以及领主家属的卧室。四周是守望塔。院落中有库房以及仆役和工役的住房。在整个城堡的四周还筑有坚固的围墙,围墙之外绕以壕沟,上架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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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农的村庄 庄园的其他成员——一般佃农,住在茅屋里,集结在一起成为一个村庄,也许几个村庄。一般地说,这些村庄均离城堡或设防的庄园宅邸不远。把佃农村庄放在庄园宅邸或城堡的附近是为了方便和安全。在处理日常工作和事务上,佃农与领主便于联系;一旦遭受攻击,佃农就能迅速撤入城堡以求安全,同时可以协助领主进行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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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8-3 英国现存一座城堡的壕沟与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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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重要性 中世纪欧洲的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是生活在农村之中,田庄之上,以耕种土地为生。如旧日罗马一样,大多数人的社会地位是由农业来决定的。一个封建领主的财富和权势,主要依靠他的庄园的面积和价值大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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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分配 在每个庄园中,领主占有某些特殊田地作为自己的专用地,称为“私有地”;每个住户,不论是领主或佃农,都有他自己的一个园子。庄园的其他一切土地则由领主和佃农们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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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村庄最近的是可耕地,分为若干长条,每条又以狭窄的草堤区隔开来。在可耕地外面是提供干草的草地,即培植牧草之地;离村庄更远的地方——在庄园的外圈—是荒地、牧地和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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