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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通常建筑在山上或崖上,既是住所又是要塞。在欧洲,迄今仍可看到许多这样的古老城堡,大部分已成为倒塌的废墟。宅邸本身—城堡主楼—是用木料或石头筑成的,有几处地窖、一间大厅、一座小礼拜堂以及领主家属的卧室。四周是守望塔。院落中有库房以及仆役和工役的住房。在整个城堡的四周还筑有坚固的围墙,围墙之外绕以壕沟,上架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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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农的村庄 庄园的其他成员——一般佃农,住在茅屋里,集结在一起成为一个村庄,也许几个村庄。一般地说,这些村庄均离城堡或设防的庄园宅邸不远。把佃农村庄放在庄园宅邸或城堡的附近是为了方便和安全。在处理日常工作和事务上,佃农与领主便于联系;一旦遭受攻击,佃农就能迅速撤入城堡以求安全,同时可以协助领主进行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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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8-3 英国现存一座城堡的壕沟与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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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重要性 中世纪欧洲的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是生活在农村之中,田庄之上,以耕种土地为生。如旧日罗马一样,大多数人的社会地位是由农业来决定的。一个封建领主的财富和权势,主要依靠他的庄园的面积和价值大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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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分配 在每个庄园中,领主占有某些特殊田地作为自己的专用地,称为“私有地”;每个住户,不论是领主或佃农,都有他自己的一个园子。庄园的其他一切土地则由领主和佃农们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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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村庄最近的是可耕地,分为若干长条,每条又以狭窄的草堤区隔开来。在可耕地外面是提供干草的草地,即培植牧草之地;离村庄更远的地方——在庄园的外圈—是荒地、牧地和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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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佃农均有若干块专用的可耕地,种植谷物以供家属和牲畜之用。他也可以在某条特定的草地上刈割干草。同样,他也有权在公共牧场上放牧一定数量的牛羊,有权在公共林地采伐一定数量木料用于建筑或燃料。各块可耕地的分配有时是抽签决定,各条草地的分配则经常是抽签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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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农与农奴 佃农分为两个相当明显的阶级:“自由农”与“农奴”(serfs)或“佃奴”(vilie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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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农居少数。他们是较富裕的佃农,只需向领主缴纳固定租金,便可以自由使用某部分土地。他们可以留在庄园,觉得合适的话也可以离开。他们参与领主的法庭,也可以到国王的法庭去申诉。佃奴则既非奴隶,也不是自由民。领主并不占有他们的人身,不能出卖他们。虽然他们对领主负有特定义务,但与其说他们附属于领主,不如说是附属于土地。他们在庄园中生活的权利不能被剥夺,但没有得到领主的同意,他们也不能离去。他们参与庄园的法庭,即领主的法庭,但不能上诉到国王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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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奴的义务 在佃奴中也分几等,但作为一种常规,每个佃奴须为自己分得的那份领地付出钱币、实物和劳力。在钱币方面,他要付出一小笔定额租金和一定的税款。在实物方面,每十二只鸡交出一只,每一打鸡蛋交出一个,每十磅蜂蜜交出一磅,如此等等。在劳力方面,他的负担就重得多。或许一年中有一半时间须为领主工作。除此之外,每当收获或其他农忙季节,他可能被召去承担额外的劳动。更有甚者,所有庄园运输的工作均由佃奴去做。他们有时还得把货物拖送到远至 161 公里以外的地方去。修整犁头、树立篱笆、挖掘壕沟、修剪羊毛以及其他一些杂务,也都由佃奴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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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的农作法 中世纪的耕畜很小,谷物种植稀疏。庄园里一切牲畜都同时在公共牧地上随意放牧,因而妨碍了畜种的改良。笨重的犁和其他粗陋的农具都不能使农民在整地或栽培作物方面做有效的工作。犁是木制的,一般都没有铁尖。种子是用手撒播的;不知使用化肥;作物轮种法没有多少人知道;因此一半或三分之一的可耕地每年只好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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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是一个经济单位 尽管耕作落后,牲畜矮小,愚昧无知,墨守成规,饥馑不时到来,封建战争频繁,中世纪的庄园仍然是一个经济单位。这就是说,它实际生产一切食物、衣服、工具以及它所使用的其他经济货物。每个庄园都有一座磨坊,一所面包房,一个酿酒坊或一架葡萄榨汁器,以及一些特别店铺;在这些佃农中,除农夫外,还有工匠,如铁匠、磨坊工、酿酒工和织工。此外,还有行政人员:管家,代表领主并监管其庄园中的事务;领监或领班,代表佃奴,并分配他们的劳役;下面还有羊倌、猪倌、养蜂者以及牛倌。每个村庄都有一所教堂和一个教区神父。他通常与领主和佃农都是朋友,而且既是这个社区的讲道者,又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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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陋的农舍 农民(包括自由农和农奴)的生活一般是艰苦而单调的。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极少使用蜡烛。因为怕火灾焚毁他们草屋顶的村落,他们就不设火炉或壁炉,烹调烘烤都集中在一个中心炉灶上。他们的农舍不仅在冬天无法取暖,而且一年到头都是十分凄清简陋的。伙食粗劣,烹调不好。家庭洗濯均由妇女到河边或池塘边去做。天花、伤寒、霍乱以及其他疾病时常发生。出生率很高,但死亡率,特别在幼儿中间,也同样地高,以致在整个中世纪欧洲的农业人口简直没有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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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的城堡 一般的城堡无疑要比一般的农舍暖和得多,领主的家庭及其宾客与农民相比,也有较好的食物、衣着以及较多的闲暇;然而由于它的厚厚的围墙,既少又窄的窗户,以及它同外界的隔离状态,也显得黑暗、潮湿和阴沉。城堡里没有电灯、浴室、电话,甚至连好的灯火都没有。当然,那里也没有缝纫机,所以妇女都是手工缝纫——她们必须用上很多时间。领主和他的家人没有多少娱乐活动,也很少有兴趣去阅读或研究。许多领主用剑的本领高于用笔,许多贵妇使用绣花架的本领高于使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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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面 人们几乎可以说,中世纪生活中比较光明的一面还是在户外——农民肯定享有充分的户外生活;但是在城堡里面也时时举行盛大的典礼、节日宴会以及快乐的运动比赛,宽大壁炉的火焰压倒了微弱的烛光,人们载歌载舞,欢笑和音乐回荡在整个大厅。遇到某些盛会,特别是圣诞节和复活节,农民们是可以全体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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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区礼拜堂是社交中心,所有的村民为了做礼拜和互致友好的问候经常在这里聚会。中世纪庄园的农村生活尽管有它的一切缺点,但比起古罗马或古埃及农庄的农村生活要好一些。例如,这里几乎没有奴隶制。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人身权与财产权,一般都受到尊重。虽然领主与佃奴属于分隔很大的社会阶级,但他们都是基督徒,从而能以人与人的地位互相会见。庄园是一个合作的社会,每个佃农、佃奴或自由民和领主一样在庄园中都持有自己的一份地,在管理方面也都有其发言权。因此,中世纪庄园的底子里存在着农业民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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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市镇和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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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市镇和新市镇 黑暗时代目击了市镇人口和市镇繁荣的急遽衰落。中世纪则以市镇生活和市镇活动的复兴作为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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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市镇重新繁荣起来了,新市镇产生了。有些中世纪城市,特别在南欧的,是古罗马时期的残存,例如罗马、那不勒斯、热那亚、比萨、佛罗伦萨、马赛、里昂、科隆、美因茨、伦敦和约克。威尼斯是一颗苦难中的宝石。它是在 6 世纪正当伦巴德人入侵时,由意大利的流亡人民在亚得里亚海顶端的沼泽地带中的许多小岛上建立起来的。还有在尼德兰、德意志的中部和北部、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以及匈牙利的许多城市,是在黑暗时代或中世纪早期,由国王和封建领主等新建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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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这些城市的原因各不相同,而且很有意思。有时是因为一个国王需要一座都城;有时是一个边防要塞;有时是一个主教的驻节地和基督教教会工作需要建立的中心。城市兴起的地方常是交易的场合,因为来自不同庄园的人和商人们在那里汇集。有时一个城堡及其附近村庄由于发展了制造业和贸易而成长为城市。在欧洲的许多古老城市中,至今还可以找到立于巉崖之上的古城堡。它从前或许只是一所庄园宅邸,但恰巧地点适宜于工商业,于是这座宅邸和邻村就发展成为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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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镇和封建制度 大多数的中世纪市镇都是总封建网中的组成部分。有些是主教的采邑,有些是国王或皇帝的采邑,有些则是公爵、伯爵或男爵的采邑。一个城市的宗主也可能又是某个国王或主教的封臣。一个城市本身也可能是其他几个城市的宗主。有少数城市,特别在意大利,像前面已看到的,保持了他们的独立性——完全不受封建契约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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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地方自治 因为许多中世纪城市是主教的驻节地,这样也就成为教会的管理中心。又由于它们有坚实的城池和武装的市民,经常抵御住了蛮族的袭击,而赢得了皇帝、国王以及其他封建领主的尊敬,从而逐渐取得较大限度的“地方自治”或自治。一个城市同它的封建领主所订立的封建契约通常是写下来的。这种特许状,亦即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成文记载,在治理和商业方面给予城市以确定的基础。在中世纪,市镇无论在数字、面积以及重要性方面都增长得很快;它们不仅发展成为制造业和贸易的中心,也发展成为政治与社会民主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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