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427500
[394] 《法兰克人行谊》的作者明确肯定,克洛维安置一部分法兰克人在赛通吉和布尔德罗,罗里柯倒是深表同意。然而他们很快就与阿基坦的罗马人混杂在一起,后来查理曼在这里建立了更多有势力的殖民区。
1707427501
1707427502
[395] 由于克洛维是君王的敌人,意大利的《岁时记》对这样一个执政官,自然就会拒绝登录他的名字。但是那些能够解释君士坦丁堡和埃及保持沉默的合理假设,都被阿旺什主教马略同样保持不予置评的态度所推翻,他在勃艮第王国编写自己的《岁时记》。要是图尔的格列高利所提出的证据缺乏分量或是不够肯定,我就会相信克洛维像奥多亚克一样,接受大公这个永久性的头衔和位阶。
1707427503
1707427504
[396] 在墨洛温王朝国王的统治下,马赛人从东方输入纸张、酒类、食油、亚麻、丝绸、宝石和香料等等。高卢人和法兰克人到叙利亚去做生意,而叙利亚人也在高卢建立贸易据点。
1707427505
1707427506
[397] 法兰克人可以命令特里夫、里昂和阿尔勒的铸币厂,像罗马皇帝那样将一磅黄金铸成72个索利达斯金币,但是他们把金和银的比例提高到10倍,1个索利达斯金币的价值相当于10个先令。蛮族贡金的一般标准是40个笛纳银币或是3便士银币,而12个笛纳银币等于1个索利达斯金币,价值是1磅银。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到了现代的法兰西,这个比例反而减低。
1707427507
1707427508
[398] 图尔的格列高利倒是展现出非常不同的风格,在同样的历史空间对蛮族贬多于褒,这很不容易。他们把粗野和腐化的行事原则合起来运用,真是让人感到极为震惊。
1707427509
1707427510
[399] 杜博斯神父承认这种学习和研究的过程真的非常缓慢,他提到图尔的格列高利的有关作品,在公元1560年之前也只出版了一次。海尼修斯抱怨日耳曼对蛮族的法典摆出漠不关心和轻视的态度,出版者包括赫伦达斯和林登布罗杰斯等。现在这些法律和格列高利的历史著作,都是墨洛温王朝的纪念品,在《法兰西史》的前四卷表现出纯正和完整的面貌。
1707427511
1707427512
[400] 《日耳曼法律史》和《日耳曼法律原则》是海尼修斯两本内容精辟的作品,我阅后获得很多助益。他在《日耳曼法律原则》一书的序文中,试着要为蛮族法律体系所产生的缺失提出辩白。
1707427513
1707427514
[401] 《萨利克法典》的最早的文字显然就是拉丁文,可能是在5世纪初叶写成,在真假未明的法拉蒙德时代之前(421A.D.)。序文里提到四个州推出四个立法者,很多行省像是弗朗科尼亚、撒克逊、汉诺威、布拉班特,都声称这些人由他们派出。
1707427515
1707427516
[402] 很多学者知晓《萨利克法典》和《里普里安习惯法》。前者的运用范围从卡邦纳里亚森林直到卢瓦尔河,后者适用的区域从卡邦纳里亚森林到莱茵河。
1707427517
1707427518
[403] 这种选择的自由是出于推测,来自洛泰尔一世的一部成文法,当然举这个例子过于接近现代而且难免会有偏见之讥。马布利从《萨利克法典》获得另一种见解,他的假设是法兰克人的法律开始时只限于蛮族,以后才包括所有的人(罗马人也在内)。我很抱歉要否定这种很巧妙的臆测,查理曼改进以后的法典表现出严苛的意念,皇家和沃尔芬比特尔的手抄本可以加以证实。至于宽松的解释来自富尔达手抄本的权威,赫伦达斯编纂后出版。
1707427519
1707427520
[404] 在希腊的英雄时代,只要用金钱满足死者家人的要求,谋杀的罪名可以获得赦免。海尼修斯在《日耳曼法律原则》的序文中,以赞成的口吻暗示,罗马和雅典的杀人罪处罚也不过是放逐。话是不错,但是就罗马和雅典的市民来说,放逐就是最重的刑罚。
1707427521
1707427522
[405] 这种不公平的状况在《萨利克法典》和《里普利安习惯法》中还是不尽相同,后者对罗马人并没有差别对待。然而教士的阶级位于法兰克人之上,而勃艮第人和阿勒曼尼人处于法兰克人和罗马人之间。
1707427523
1707427524
[406] 安特卢斯逊毫无疑问是法兰克人地位最高的阶级,但问题在于这种位阶是及身而止还是可继承。马布利能够羞辱因家世带来的骄傲心态,倒是感到自得其乐,所以他特别提到,法兰西的贵族阶级最早是起于克洛泰尔二世统治的时代(615A.D.)。
1707427525
1707427526
[407] 参阅勃艮第人的法律、西哥特人的法典和奇尔德伯特的制度,这些跟巴黎无关,显然是奥斯特拉西亚的产物。未成熟的立法所造成的严厉不仅草率而且过分,奇尔德伯特惩罚谋杀犯和盗匪,有时连疏忽职责的法官也被纳入同一判决之中。西哥特人把手术失败的外科医生,交给亡故病人的家人去处置。
1707427527
1707427528
[408] 谋杀可用金钱和解,在日耳曼仍旧留下一些痕迹可追踪,直到16世纪还可见到。
1707427529
1707427530
[409] 海尼修斯对日耳曼的法官和法律体系这个主题,曾经有长篇大论的著述。在墨洛温王朝当政时期,我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提到估税员是从人民中选出。
1707427531
1707427532
[410] 孟德斯鸠提到萨利人的法律不承认反面证据(证明事实并未发生),所以普遍被蛮族的法典所采用。然而这种出身贫贱的侍妾,竟然成为克洛维之孙的妻室。
1707427533
1707427534
[411] 穆拉托里在《古代的意大利》这本书中,就“神断法”提出两篇论文。他期望不要用火烧死无辜者,也不要让罪人藏身在纯洁的水底。
1707427535
1707427536
[412] 孟德斯鸠不惜放下身段亲自说明和为决斗审判这个主题做辩解,他追溯这一奇特的制度一直从甘多柏德时代到圣路易时代,而一个哲学家有时会在古代的法律中迷失。
1707427537
1707427538
[413] 当着虔诚的路易这个皇帝的面前,曾经在亚琛举行过一次极为著名的决斗。尼吉卢斯的叙述里特别推崇贵族的马上战斗,然而法兰克人还不知道有这种方式。
1707427539
1707427540
[414] 甘多柏德在里昂颁布最早的诏书中(501A.D.),建立并合法运用决斗审判。过了300年以后,里昂主教阿戈柏德请求“虔诚者”路易废止阿里乌斯派暴君所制定的法律,他也提到甘多柏德和阿维图斯的对话。
1707427541
1707427542
[415] 孟德斯鸠明白勃艮第人、里普利安人、阿勒曼尼人、伦巴第人、图林吉亚人、弗里森人和撒克逊人为何承认决斗审判,事实上《萨利克法典》并没有同意。然而尼吉拉斯提到,这个习俗至少在涉及叛逆的案件时会用得到。
1707427543
1707427544
[416] 分配土地的方式通常用不引人注意的暗示,出现在勃艮第人和西哥特人的法律条文之中。孟德斯鸠校长很技巧地加以解释,我只想补充一点,对哥特人来说,地区的判决就是分配土地的明确证据。勃艮第人经常要夺走剩余的三分之一,除非他们对此加上50年的期限,否则罗马人总想要恢复他们的权利。
1707427545
1707427546
[417] 这倒是很奇怪,对于巧取豪夺这种不可思议的臆测,孟德斯鸠校长和马布利竟然会同意。布兰维利耶伯爵穿过无知和偏见的乌云,表示对这个状况有深入的了解。
1707427547
1707427548
[418] 可以参阅查理曼有关农村的诏书或法典,包括这个庞大君主国70多种明确而详尽的规定,要有羊皮和羊角的数量资料以及卖鱼的许可,要求大的庄园要养100只母鸡和30只鹅,小的庄园要养50只母鸡和12只鹅。马比荣曾经调查过墨洛温庄园的名称、数目和位置。
1707427549
[
上一页 ]
[ :1.707427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