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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31 [6] [译注]原文提到罗马有30个区部,事实上全体罗马市民分属35个区部,区部与血统无关,只是一种地域的划分,就像“百人连”一样是投票单位,用多数表决来显示投票结果。选举官吏和通过法律要超过半数即18个区部的赞成票。区部的成员主要依据不动产的所在地,来决定他们权利的继承者,这一身份也可被转移或被监察官取消。区部有两种:农村区部有31个而城市区部只有4个,可见早年的罗马人仍以务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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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33 [7] 朱斯都斯·利普修斯将法律的三分法用于罗马的3个国王,后来为格拉维纳所沿用,马斯库是他的日耳曼编辑,只得勉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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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35 [8] [译注]伊吉丽亚是意大利古老的精灵,激发努马的灵感,启发他制定宗教的体系和礼拜的仪式。努马逝世时,她流出眼泪,整个人化为一道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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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37 [9] [译注]罗马的193个百人连分为六个阶级,完全以财产的多寡加以区分:第一阶级为80个步兵连和18个骑兵连,由最富有的市民组成;第二阶级财富次多,有22个步兵连;第三阶级有20个步兵连;第四阶级有22个步兵连;第五阶级有30个步兵连。以上五个阶级共有192个连,最穷的人员全部编成剩下的1个步兵连,人数不下于其他阶级的总和。财产的认定和阶级的区分是监察官的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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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39 [10] 特拉逊的《罗马法制史》于公元1750年在巴黎出版,他抱着很大的期望要重现往日的光辉,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本对开本的作品不尽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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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41 [11] 最古老的法典或是论法汇编称为《帕皮里乌斯法典》,出于首任编辑帕皮里乌斯之手,他曾在里吉弗吉乌姆王朝前后走运。即使最优秀的法学专家,如宾克斯胡克和海尼修斯,都相信帕皮里乌斯所叙述的事迹,但建城第三世纪出现如此有价值和罕见的纪念物,很难与那个不识字的城市发生关系。我强烈怀疑大祭司盖乌斯·帕皮里乌斯在振兴努马的法律以后,只留下口述的传统。我认为弗拉库斯的《帕皮里乌斯法典》不是注释,而是最原始的本文,是恺撒时代所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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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43 [12] 公元1444年在科托纳和古比奥之间挖出七八块铜板,上面有一部分是佩拉斯吉人早期的文字(其余是伊特拉斯坎人的文字),希罗多德认为是属于意大利佩拉斯吉这个地区,不过有些难懂的章节上的文字很像色雷斯的克里斯托纳地方的文字。优古比尼的铜板上那些野蛮的方言,仍旧无人能懂,难免会引起批评,但是就像同时代的萨利里·卡门一样,具备同样的特性,毫无疑问根源于拉丁语,到了贺拉斯时代已无人认识。罗马人的语法注入多里克和伊奥里克的希腊语以后,逐渐成熟,表现出独特的风格,可以在《十二铜表法》、杜伊利安的石柱以及恩尼乌斯、特伦斯和西塞罗的文章中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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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45 [13] 要是拿李维和狄奥尼修斯·哈利卡纳苏做一比较,罗马人的作品是多么简洁而生动,而希腊人的作品又是多么冗长而沉闷!然而狄奥尼修斯的作品带着赞许之意来评论诸位大师,而且是界定历史著作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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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47 [14] 在历史学家中,海尼修斯主张十二表应该是刻在铜板上。在蓬波尼乌斯的原文中我们读到“象牙”这个词,后来斯卡里杰用“橡木”来替代。可能是陆续使用木板、铜板和象牙这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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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49 [15] 西塞罗提过赫摩多鲁斯的放逐,普林尼也谈起他的雕像。赫拉克利图斯的信件、梦境和预言都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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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51 [16] 西西里和罗马的钱币是很难交代清楚的题目,本特利博士倒是能够深入讨论,基于荣誉和意气他有能耐对这方面的争论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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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53 [17] 罗马人或是他们的盟友航行远抵阿非利加最南端的海角。李维和狄奥尼修斯都提到他们航行到库米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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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55 [18] 这样的情节只能证明沙隆达斯这位古代人物,是雷吉乌姆和卡塔纳的立法者,因为狄奥多鲁斯·西库卢斯发生很奇怪的误会,后来被当作图林乌姆策略的创始人而备受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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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57 [19] 扎琉库斯遭到轻率的攻击,但他的功劳和荣誉在于,他把一帮恶徒转变为希腊共和国中守法的忠义之士,但是扎琉库斯和沙隆达斯的法律,被强加在狄奥多鲁斯和斯托比乌斯的身上,实际是一个毕达哥拉斯学派诡辩家的伪作,才识过人的班特利终于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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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59 [20] [译注]Hesperia即“西方之国”,希腊人拿来称呼意大利,罗马人拿来称呼西班牙,因为这些地区都在他们的西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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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61 [21] 我对这次国际交流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探索:(1)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斯对罗马的名称和存在与否,根本没有一点概念;(2)狄奥蓬普斯提到高卢人的进犯,赫拉克利德斯·蓬提库斯不把它当回事;(3)罗马人向亚历山大派遣使臣一事,不知是真有其事还是传说而已,经过克利塔库斯的证实,阿里斯图斯、阿斯克勒皮阿德斯以及赫拉克利亚的门农都提到过,虽然李维私下否认;(4)莱科夫伦散布最初的消息说这里是特洛伊的殖民地,再加上《埃涅阿斯》的神话,大胆预言说是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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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63 [22] 《十二铜表法》的第十表完全借用梭伦的观念,海尼修斯认为其中的条文得自希腊人的生活习惯。有权杀死夜晚的窃贼,这是摩西、梭伦和十人委员会都有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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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65 [23] 狄奥尼修斯和阿巴思诺特(1667—1735 A.D.,英国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以及很多现代人士,认为10万阿斯相当于1万希腊的德拉马克银币,或者是英国的币值300多镑。这种计算只能用在以后的时代,阿斯已经减缩到古代重量的二十四分之一。在最早的年代,即使贵重金属再缺乏,我也很难相信1盎司的白银价值等于70磅的铜或黄铜。还有一个更简单合理的办法,就是用现在的价格去计算铜的价值,经过比较制币厂和市场的单价以后,要是按最早1个阿斯是1磅铜来计算,概约等于英国币值为1先令,那么第一级的10万阿斯相当于5000镑。要是用这种算法可以明显看出来,罗马的一头牛要卖5镑,一头绵羊要10先令,一个夸脱的麦子要1镑10先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这种结果修正了我们的看法,不再让人误以为早年的罗马人很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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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67 [24] [译注]193个百人连组成百人连大会,每年选出两位执政官和六位法务官,每五年选两位监察官。以超过半数的97票赞成即可通过。第一级的百人连有98个,只要这个阶级同意,就不必让第二阶级来投票,否则就依次进行,直到过半数为止。几乎不可能需要最穷的阶级来做出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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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69 [25] 西塞罗对这个宪政问题进行讨论,指派他的弟弟昆塔斯在对立的一边发言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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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71 [26] [译注]普洛佩提乌斯是公元前1世纪罗马最有名的诗人,写出非常优美动人的情诗,受到奥古斯都的指责,认为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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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73 [27] 《法学初步》的拉丁原文里,对于法务官和其他官员收用法律手续费有严格的规定,狄奥菲卢斯的希腊文释义对这方面的解释更宽松,没有提“手续费”那个最重要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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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75 [28] 迪翁·卡修斯确定《永久成规》在罗马建城686年后颁布,里面的法规是用卢多维库斯·维维斯的文件,于公元585年发表于《每日新闻通报》。有关这种说法的真实性得到皮吉乌斯、格里维乌斯、多德维尔(1641—1711 A.D.,英国学者和神学家)和海尼修斯的支持,但是里面提到“辛布里人之盾”这个名词,可以证明是伪作(译按:公元前101年即罗马建城652年才出现辛布里人,这个条顿族被马略击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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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77 [29] 海尼修斯用大师的笔法写出有关敕令和诏书的历史,重新修订《永久成规》一书的文本,这些研究工作使我受益匪浅。布绍在铭文研究所对法律和文学进行考证,获得一系列惊人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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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34179 [30] [译注]罗马法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公法是有关罗马共和国或帝国制度的法律;私法是关系个人权益的法律。公法与宗教仪典、祭司和公职人员有关;而私法依据自然法、万国法和城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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