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743421e+09
1707434210
1707434211 [46] 马斯库曾描述两派之间的各种状况和结局,有人赞扬他公正评论两个已经消失的派别,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1707434212
1707434213 [47] 他第一次听到召唤就飞奔到乱哄哄的会场,然而尤维纳利斯称誉罗马郡守是刚正不阿的法学家,也是精通本行技艺的老学究,有人说他本身就是一本书。他获得珀伽索斯这个奇特的名字,得名于他父亲所指挥的一条战船。
1707434214
1707434215 [48] 马斯库在《论学派》一书中,用一个法律用语“分离主义者”来称呼这些折衷派的律师。
1707434216
1707434217 [49] 这份诏书就像一部天书,给耶稣会争辩的机会,是否法官必须跟从帕皮尼安的见解,不必考虑自己的判断或良心。然而立法者不论对错,都必须基于合法性发表见解,须知合法性基于法律而不是真理。
1707434218
1707434219 [50] [译注]培根(1561—1626 A.D.)是英国散文作家、哲学家、法学家、史学家和政治家,唯物主义和实验科学的创始人,反对经院哲学,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论点,重要的作品有《工具论》《论人类的知识》《人生观》。
1707434220
1707434221 [51] 我用苏伊达斯的两段文句来检视同一个人,发现每个情节与记录都完全吻合。然而律师似乎不知道,法比里修斯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人。
1707434222
1707434223 [52] 赫西奇乌斯、普罗科皮乌斯和苏伊达斯都提到这个故事。这种奉承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丰特内勒嘲笑个性温和的维吉尔不够谨慎,但是他还不是将自己的国王置于神圣的奥古斯都之上?就是明智的布瓦洛(1636—1711 A.D.,法国诗人、文学理论家)发表谄媚的言辞,也不会感到脸红。事实上,无论是奥古斯都还是路易十四,都不会是傻子。
1707434224
1707434225 [53] 法学家对于斯卡埃沃拉、马塞利努斯和塞尔苏斯的《论法汇编》都很熟悉,但是查士丁尼认为《民法汇编》和《论法汇编》是同义语,这是错误的。不管是希腊语还是拉丁语,“民法汇编”这个字到底是阳性还是阴性,就是勤奋的布伦克曼也不敢碰这个极具争议性的题目。
1707434226
1707434227 [54] 根据阿格拉斯·波利提阿努斯的统计,《民法汇编》提到37位法学家,都是知识渊博的人士,在他的时代是很特殊的一份名单。《民法汇编》希腊文索引列举的法学家是39位,工作勤奋不知劳累的法比里修斯找到40个人的名字。安托尼鲁斯·奥古斯都说是54位,但必定把名不见经传的二流角色也算了进去。
1707434228
1707434229 [55] 希腊原文里的“行”用于古老的手抄本,严格的定义是完整意义的句子或段落,同时在很宽的羊皮纸卷或册上,写出很多长度不等的“行”。至于每本书各“行”的编号,是用来防止抄写者发生错误。
1707434230
1707434231 [56] 舒廷吉乌斯有一篇坦诚而博学的演说,用来证明特里波尼安的选择非常正确,反驳弗朗西斯·霍托曼和他的党派出于情绪化的指控。
1707434232
1707434233 [57] 要是敲破特里波尼安在外保护的硬壳,允许使用本行的专业术语,就会发现《民法汇编》的拉丁文不亚于白银时代。劳伦提乌斯·瓦拉是15世纪一位吹毛求疵的文法学家,加上他的辩护人弗洛杜斯·萨比努斯,对这本著作施以猛烈的攻击。阿尔西阿特和一位不知名的拥护者(很可能是詹姆斯·卡佩卢斯)加以辩驳。杜克搜集到他们所发表的不同论文。
1707434234
1707434235 [58] 这些谬误(是伪造比较文雅的说法)之处经过宾客斯胡克的订正已经减少很多,但还是不足以维护查士丁尼的权威和特里波尼安的责任。
1707434236
1707434237 [59] 《御法集》和《民法汇编》条文自相矛盾,经常是民法含糊不清的原因与借口,按照蒙田的说法是“自寻烦恼”。
1707434238
1707434239 [60] 富斯特或福斯图斯首次在巴黎将印刷的《圣经》当成抄本出售,这样一本羊皮纸的书籍价格从400克朗或500克朗降到60、50或40克朗。大家开始很高兴竟会这样的便宜,最后发现这是欺骗行为,激起众怒。
1707434240
1707434241 [61] 这种极为可恶的做法从公元8世纪开始流行,等到12世纪时已经非常普遍。
1707434242
1707434243 [62] 蓬波尼乌斯提到民法的三个奠基人是穆修斯、布鲁图斯和曼尼里乌斯,还保留着他们的若干资料。一些古老共和国时期的律师,已经根本不被理会。奥古斯都时代的8位贤明哲人像是卡西多里乌斯、特雷巴提乌斯和图贝罗等人,只是简单地介绍一下。《民法汇编》很多引用的资料来自特里波尼安从未看过的书。罗马从公元7世纪到13世纪这么长的一段时期,当代人所能读到的东西,还是依靠前辈所提供的知识和真理。
1707434244
1707434245 [63] 抄写和置换造成的错误,仍旧保留在佛罗伦萨人的《民法汇编》之中,这可以找出很多的例证。然而这部《民法汇编》被沙特尔的伊沃、坎特伯雷大主教狄奥巴尔德和瓦卡里乌斯等人所引用,其中瓦卡里乌斯是英国最早的教授,时间是公元1140年。不知不列颠的《民法汇编》手抄本是否经过校勘?
1707434246
1707434247 [64] 波利提安是名宗教狂热分子,把《法典》看成查士丁尼一样,当作可信的标志加以尊敬,但是这种矛盾的地方,被佛罗伦萨的手抄本驳斥。这部书是两卷四开本,在很薄的羊皮纸上留下很宽的空白,从拉丁文的字母可以知道出于希腊抄写员之手。
1707434248
1707434249 [65] 布伦克曼在他的历史著作后面列入两篇论文,分别是有关阿马尔菲共和国以及公元1135年的比萨战争。
1707434250
1707434251 [66] 波洛尼努斯最早提到在阿马尔菲发现《民法汇编》,登录在大家公认的比萨编年史上,没有作者姓名和日期。
1707434252
1707434253 [67] 佛罗伦萨人在公元1406年占领比萨,在公元1411年将这部《民法汇编》运到首都,这件事非常可信,而且在当时引起大家的注意。
1707434254
1707434255 [68] 它们被重新装订,封面为紫色,保存在华丽的盒子里,在展示给好奇的旅客观赏时,僧侣和官员都要脱下帽子,手里拿着点燃的小蜡烛。
1707434256
1707434257 [69] 这部《民法汇编》经过波利提安、波洛尼努斯和奥古斯提努斯的校勘以后,后来又由陶雷拉斯重新编纂,极得好评。荷兰人亨利·布伦克曼开始到佛罗伦萨的朝圣之旅,花费几年的时间研究这部独一无二的手抄本,写出《佛罗伦萨的民法汇编史》,虽然可以看出用力之深,但只是达成最初企图的小部分而已。
1707434258
1707434259 [70] 从弥尔顿(1608—1674 A.D.,英国诗人,著有长诗《失乐园》)或塔索(1544—1595 A.D.,意大利文艺复兴诗人)的短简,使我们对国会的行动感到吃惊。查士丁尼在第一版的《法典》里说道:“人有永久的权力就能不朽。”
[ 上一页 ]  [ :1.7074342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