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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21 《十批判书》,pp. 3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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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23 郭沫若的批判中有两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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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25 第一,郭以不足的根据,判断春秋战国之际是奴隶、封建制的交替时期。其实,春秋战国之际,在政治上最大的事情,就是法家政治的兴起,而法家政治所要改革掉的东西和所改成了的东西,丝毫也不足以证明这是什么奴隶封建的递嬗,恰恰是封建政治权利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的递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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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27 甲、法家消灭了私门。什么是“私门”?这就是并非郡县制的,不是把土地和人民交给有薪俸的史秩按郡县去治理,而是交给诸侯性质的功臣世家从宗室去治理。没有统一的税制,而有诸侯的贡赋。没有国家军队,而有诸侯军队。周是如此,殷制如何不可考,大概它的邦畿千里也是这样的。其结果,当王权强盛时,诸侯来宾。而王权终不可能强盛到三百年以上,结果必定变成诸侯分王室。周之于殷如此,春秋前后的兼并和周室在东迁前后的衰弱是如此,三家于晋,三桓于鲁,田氏于齐莫不如此。如果没有一套郡县、俸吏、保甲、赋税、抑宗室、赏军功等的办法,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政府是建立不起来的。即使有这一套办法,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政治下,也前后贯穿着“编户荫庇”之争,或“豪强兼并,臣户势家逃赋,农民逃亡”的斗争。因此,周的那种封建办法是不能维持久长的,同样,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政治,从其本身的规律来讲,也是不能维持于久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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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29 乙、西周及其以前的奴隶,没有证据。民有等第,到唐还有课户不课户的划分。“得五甲首者隶五家”,这个有军功的老兵和隶属于他的五家,分明也是有等第不同的,既然这不是奴隶,“收以为孥”的“孥”也不是一般的奴隶,正如永乐令方孝孺等家的家属入教坊,不是一般的奴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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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31 但小农分隶领主,不直属中央政府,和直属政府的编户确有不同,说这是巨大的变化是可以的,但绝不是奴隶制到封建制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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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33 李亚农说,除去他的奴隶和封建制的框框,是可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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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35 第二,郭沫若极力赞扬法家,但这种赞扬我基本上不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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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37 甲、说法家的中央集权是国家本位,而不一定是王家本位,仅取“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一点来说,似乎勉强可通。问题在于,这个“国家”到底是谁的国家?姑不取阶级分析之说,按中国古代的君权理论的传统,“受命于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它一定要变成绝对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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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39 诚然,商鞅还有儒者的成分,而韩非以前,以权术操纵臣下的那种绝对君权理论未建立,召王的威仪还未发挥到淋漓尽致,“民为本,社稷次之”之说,还可以公然横行,还不至于杀头。然而,有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又在君王之外,再也没有足以与君王抗衡的权力机关,其要发展到“势治”(中央集权的法制=势治),真是大势所趋,无可避免的。有这样的绝对权力,君王不用,就会造成权臣,权臣必定会篡国。战国时代,我们见三桓三家,此后的中国历史,不有王莽、赵匡胤、萧衍、陈霸先,以至其他无数成功了和未曾成功的弑逆之臣吗?所以,君王必定要用权术才能御下,才不致大权旁落。韩非是商鞅的必然的补充,用Hegel(黑格尔)术语来说,韩非是商鞅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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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41 乙、中国历史上,开始封建太早。中国历史,是由封建主义转向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而不是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转向封建主义的。所以,像欧洲那样,封建分裂中的城市与市民,成为资本主义兴起的契机的,在中国不可能发生,因而也是无可羡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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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43 可是,即使不是拿西方来套中国,而拿中国史本身的发展来论法家,来论统一,结论和郭沫若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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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45 战国时代,有其罪恶的一面:“列国相争,杀人盈野。”然而战国二百年间,未闻人口减少,经济衰退,相反,却是一种进步发展的气象。思想学术的繁荣,更无论矣。假若战国七国分立的局面,或者三国四国分立的局面再继续五百年,一千年,中国决不会搞到秦汉以后的长期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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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47 丙、郭沫若称颂法家,又贬抑韩非与秦始皇。郭沫若拥护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又要行儒术。郭沫若不懂“法家→韩非→秦始皇”的逻辑,而幻想儒家的仁能够行于专制主义的王朝,真是典型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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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52 顾准历史笔记 [:1707505915]
1707509553 顾准历史笔记 贾谊论法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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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55 I 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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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57 ……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岂顾不用(法)哉。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曰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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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59 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苟积而民怨背,礼又积而民和亲。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使民善者或异,或遵之以德教,或殴之以法令……汤武置天下于仁义礼乐,而德泽洽,禽兽草木广裕……累子孙数十世……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下憎恶之如仇雠,祸几及身,子孙诛绝……今或言礼谊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罚,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以观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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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61 II 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故陛九级,上廉(侧偶也)远地则堂高,陛亡级,廉近地则堂卑。高者难攀,卑者易陵,势所然也。故古者圣王制为等列,内有公卿大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延及庶人,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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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09568 里谚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谕也。鼠近于器,尚惮不投,恐伤其器,况于贵臣之近主乎?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今自王侯三公之贵,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礼之也,古天子之所谓伯父伯舅也,而今同众庶同黥劓髡刖笞弃市之法,然则堂不亡陛乎?被戮辱者不太迫乎?廉耻不行大臣无,乃握重权大官,而有徒隶亡耻之心乎?……夫尝已在贵宠之位,天子改容而体貌(礼貌?)之矣,吏民偿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过,帝令废之可也,赐之死可也,灭之可也,若夫束缚之,系之,输之司寇,编之徒官,司寇小吏,詈骂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夫卑贱者习知尊贵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习天下也,非尊尊贵贵之化也。……主上遇其大臣如遇犬马,彼将犬马自为也。如遇官徒,彼将官徒自为也。顽顿亡耻,诟亡节,廉耻不立,且不自好,故见利则逝,见便则夺,主上有败,则因而挺之矣,主上有患,则吾苟免而已,主而观之耳……故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所以厉宠臣之节也。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不饰,坐污秽淫乱男女亡别者……曰帷薄不修……故贵大臣……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其有中罪者,闻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颈而加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抑而刑之也。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遇之有礼,故群臣自,婴以廉耻,故人矜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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