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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51 夸大的类比,把或然率极低的归纳推论归之为必然的结论,“因明与玄通”而不是“分析与综合”,你要说它们都是逻辑方法,当然是可以的,不过这些无非证明老子的体系是不合逻辑的神学体系,远远达不到“理性主义”的标准。进一步讲,正是由于这种“逻辑方法”,从老子开始长期来成为中国思想的顽强的传统(它渗透到法家、儒家,渗透到宋明理学中去了),所以中国一直并不存在什么逻辑学、文法学与数学。基督教和希腊思想中最宝贵的传统,虽然一直是西方神学和神权政治的顽强的堡垒,在中国是阙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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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53 汪奠基还进一步论证,老子体系中“同一、矛盾、排中、充足理由”四律如何表现。全录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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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55 IV 关于逻辑简单法则(按即同一、矛盾、排中、充足理由律)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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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57 a.道德经首章说:“有无”同出异名,这就肯定了一个抽象的同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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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59 道德经23章说:“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这当然是论同一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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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61 老子是从“同出异名”的关系上来讲明同一性的存在的。……他对同一性主要还是采取客观相对的看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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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63 b.(老子)根据异的概念,已经认识到思维不能无条件地同时有“道”与“不道”或“非道”的并存。所以矛盾法则的形式,是通过下面的表述方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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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65 “大道废,有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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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67 “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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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69 “大道”与“仁义”,“乐杀人者”与“得志于天下”不能同时两皆对道概念为真。矛盾的逻辑性与现实性在老子是有分别的,(4)他的朴素的辩证思想,正是明白肯定了“现实矛盾”的存在,谓“善之为善,斯不善”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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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71 c.老子认为思想认识,必须根据一定的原则性,不能无所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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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73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故去彼取此。”(ch.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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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75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ch.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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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77 这就是排中律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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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79 d.又如75章“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是完整地运用了充足理由律的说法。(以上均见注书c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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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81 汪奠基:《老子朴素辩证的逻辑思想——无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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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83 中国式的辩证法,从根本上排除了“同一、矛盾、排中律”的地位。也许这就是徐光启初见几何有所震动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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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85 18世纪的欧洲人初见中国式辩证法,惊为妙绝,周易还启发了(通过Leibniz莱布尼兹)电子计算机。世界文化的每一个因素都含有积极的因素。不过对于中国人说来,这个包袱太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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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87 Compare(对比)《矛盾论》引“祸兮、福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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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89 (1) 作者旁注:这条,却是汪奠基证为“无”的范畴概念的主要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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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91 (2) 作者旁注:这是逻辑吗?这简直开宋明理学的先河: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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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93 (3) 作者旁注:太委婉,干脆,那是否认同一性。这是中国式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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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95 (4) 作者旁注:这是曲为之辩。既以“客观相对的态度”来看(实际是否认)同一律,当然不会去排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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