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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20 III 全文的逻辑联系和先后次序并不那么整齐,主题与主体并不是首先提出来加以规定,而是列到了他所要指明的五蠹之一的“籍仁义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中去了的。而且,韩非这篇文章虽说是反对五蠹,其实着重点全在第一囊上,第三蠹“带剑聚徒属,立节操以犯五官之禁”也被他包含在第一蠹中去痛加论列的,其余不过泛泛带过,并未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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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22 第一蠹大体上分为五个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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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24 一是仁义辩智足以亡国或削国,唯有富国强兵才足以超五帝,侔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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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26 二是人性本恶,所以,治国必须“赏厚而信,罚重而必”——在《显学篇》中,还指出群众是短视的,“民智不可用”,这是对于人性本恶的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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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28 三是承“赏厚而信,罚重而必”这个前提所作的进一步推论:“誉仁义则害功,用文学则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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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30 四是以上推论的补充——不行仁义,君主任用的不都是小人了吗?答复是肯定的:“人主处制人之势,奚待不欺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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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32 记得在别的文献中,还读到韩非论人主权术运用的诀窍,说到能用则用,不用要杀。五蠹篇中还没有作这样的发挥。不过这本文选所选录的《扬权》篇里也已经有所补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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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34 五是结论:“明主之国,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以斩首为勇。”但是“以斩首为勇”,不是以功叙爵的意思,《定法》篇批评了商鞅的“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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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36 下面摘录以上五条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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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38 IV 仁义辩智足以亡国或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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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40 古者文王处丰镐之间,地方百里,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荆文王恐其害己也,举兵伐徐,遂灭之。故文王行仁义而王天下,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是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去偃王之仁,息子贡之智,循徐鲁之力,使敌万乘,则齐荆之欲不得行于二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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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42 ……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既畜王资而承敌国之衅,超五帝,侔三王者,必此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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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44 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斲,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麑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故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是以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重争士橐,非下也,权重也。故圣人议多少,论薄厚,为之政。故罚薄不为慈,诛严不为戾,称俗而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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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46 韩非在这里还不够勇敢,因此陷于逻辑上的矛盾。他说“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那是对儒者称道先王让了步,可是,他又力争上古的“轻辞天子”是因为“势薄”,当今“重争士橐”是因为权重,这就是把上古和当今的“事理”看作是一个,那么说“上古竞于道德”就和上述命题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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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48 韩非要是彻底一点,他就应当在理论上彻底粉碎道德这个范畴,并证明上古也不例外。他的本意是这样的,他以性恶说为基本,下面摘录的这一段,他证明,世间并非没有“乱子”,其实彻底一点,他还应进一步证明世间的“顺子”即有也不过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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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50 V 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是以赏莫如厚而信,罚莫如重而必,法莫如一而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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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52 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父母皆见爱而来必冶也,君虽厚爱,奚遽不乱?……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故十仞之城,楼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故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也。……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故主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而贤不肖俱尽其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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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54 这是彻底的性恶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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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56 针对如何对付“本恶的人性”,性恶论者还可以分成二派,一派重教化,一派重刑赏,或者还有主张教化与刑赏兼施的。当然,认为本恶的人性实际上是在“为善”,那在中国哲学中是从来没有的。韩非矢口不谈教化,唯重刑赏。不仅如此,他还要求“誉辅其赏,毁随其罚”,那就是要舆论跟着刑赏转,这一点,还成为以下三条论证的根本立脚点。这是一元论,而且一元论得十分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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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58 VI 誉仁义则害功,用文学则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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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60 今则不然。以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赏之,而少其家业也;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轻世也;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毁誉赏罚之所加者相与悖缪也,故法禁坏而民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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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62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伊养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故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则害功;工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苍颉固已知之矣。今以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然则为匹夫计者,莫如修仁义而习文学。仁义修则见信,见信则受事;文学习则为明师,为明师则显荣,此匹夫之美也。然则无功而受事,无爵而显荣,有政如此,则国必乱,主必危矣。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斩敌者受赏,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禄,而信廉爱之说;坚甲厉兵以备难,而美荐绅之饰;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而贵文学之士;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国平养儒侠,难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简其业,节游学者日众,此世之所以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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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64 “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这里,逻辑上倒是极度发挥了矛盾律的。据此,韩非要求灭绝文学,扫平邪说,全国军事化,“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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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66 两千年来中国的停滞,意识形态上的根源,实在可以上溯到商鞅、韩非。篇末评注,于此当痛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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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568 VII 教化无用:“人主处制人之势,奚待不欺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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