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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的石经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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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年先圣与七十二子赞文的正式结构(有高宗的序文、字体用他的书法、末端以秦桧的碑记作结)与南宋石经相仿。南宋石经是规模更为庞大的计划,大部分完成于1143-1146年之间。注236国家主持儒家经典刻于石碑的传统可以回溯到汉代,北宋的石经则制于1041-1061年之间。然而,由于这些石经遗留在开封,建造新的石碑就成为南宋中兴政府在1142年议和之后优先的文教事业。不过,和其他早期的石碑不同,高宗决定用他自己的书法作为新刻石经的字体。这个决定结合了古代国家主持石经的传统,以及始自北宋太宗赐与新科进士御笔儒经篇章的习俗。注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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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议和之前的1139与1140年,秦桧请求宋高宗允许将赐给他的御书《孝经》、《中庸》刻于石碑。注238议和以后,1144年7月,临安御书《孝经》石碑的州郡复本,赐给了现任官员与官学学生。注239这些动作与提倡议和直接相关。始于1143年1月的南宋石经计划,乃应秦桧任湖州通判的弟弟秦棣之请。注240是年至1146年,高宗御书了《春秋左传》、《周易》、《书经》、《诗经》、《论语》、《孟子》。注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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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十三世纪中叶重要的石刻著作指出“卷末皆刊桧跋语”。注242检查现存的石碑可确认每一种御书儒经皆殿以秦桧撰写的碑记——我们应记住石碑的作用是用以制作拓本并裱褙成卷轴。注243秦桧在《诗经》篇末的碑记,全文如下:注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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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闻之《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注245自古圣王在上,则君师之任,归于一致。尧舜之世,万邦咸宁,比屋可封者,治教之明效大验也。仰惟主上以天锡勇智,拨乱世反之正。又于投戈之隙,亲御翰墨,书六经以及《论语》、《孟子》,朝夕从事,为诸儒倡。臣因得请刊石于国子监,颁其本遍赐泮宫。尧舜君师之任,乃幸获亲见之。夫以乾坤之清夷,世道之兴起,一人专任其责,所为经纶于心,表仪以身者,勤亦至矣。所望于丕应者岂浅哉。《诗》不云乎,“思皇多士,生此王国,王国克生,维周之干”。注246臣愿与学者勉之。绍兴癸亥岁九月甲子,太师、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监修国史、兼提举实录院、提举详定一司敕提举编修玉牒所、魏国公臣秦桧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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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修辞并不像1155年的碑记那般复杂,然而这个较早的文本却以类似于1155年碑记开端与结尾的话语来架构其根本意旨:高宗颁布石经,显示他达成古代集“君”与“师”于一身的理想。上天支持此一结合,加上高宗个人的献身,使“尧舜之世”得以重现。结合“治”与“教”,在任何时代皆能实现和平、学习、道德与政治秩序。高宗因此得以圆满完成孔子的志向,也就是《春秋》最后一章所说的“拨乱世,反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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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鼓励他的同时代人回报高宗的成就,就像古人回报上古贤君——献其忠与效其力。“丕应”一词来自《尚书·虞书》,该章阐述上天、臣民油然而衷心回报良善的君主。结尾来自《诗经》,强调君王与臣属相辅相成的纽带,这是文王时代的特征,也是秦桧对听众的谆谆教诲。借由鼓励“学者”往这个目标迈进,秦桧也再度暗示周文王与宋高宗都是履行“君师之任”的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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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尚书》原文,这段引语之后的文字强调,帝王正义而无私的统治将使官员产生“一心”。该段文字与《尚书》其他颂扬上古君王的家臣为政治目标而团结一致的章节,成为绍兴时代用来制裁反对1142年与金议合、倾向持续对金军事对抗的异己者时的修辞准据。简言之,熟读经典者将在秦桧的碑记中看到对破坏“一心”、不接受高宗兼为君师者的恫吓。正如黄溍与吴讷所言,1155年的碑记强烈指责“顾驰狙诈权谲之说,以侥幸于功利”者,指向反对议和的士大夫,其中许多人都和程学有关。职此之故,在1155年的政治背景中,有两项议题尽管各有其焦点、目的与修辞,但在政治上是相关的:1.禁止在1144-1156年之间大行其道的程学,2.高宗、秦桧兴起大狱迫害反对议和的政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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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记与1155年的政治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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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最早、最佳的道学史材料是李心传的《道命录》,其中收录了六份系年于1144-1156年之间的文件。注247这些文件的焦点是科举以及皇帝在考试体系的角色,依时代通读可以看出裁抑程学者的严厉程度与日俱增。有五份文件(第23-26篇与第28篇)谈论即将到来的科举考试(1145,1151,1154,1157年)。第23-27篇文件的作者要求禁止并处罚那些在试卷中透露“专门曲说”的考生及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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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命录》第23-24篇文件皆成稿于1144年,密切反映秦桧1143年石经碑记的修辞。这两份文件颂扬高宗的三项举措:1142年与金议和之后的文化复兴计划;亲幸太学;颁布石经。同时,也主张高宗书写经书之举明确表达了他对士人科举表现的期待,以及为“正”学建立了指引。第23篇文件认为高宗使科举时文“将见文有典则,与六经相为表里,丕应圣化”,注248第24篇文件则申言石经“使多士知所取法,……亲得圣上为师”。注249李心传的注解引用了高宗的见解:王安石与程颐之学皆有其优点,士人不能独宗其一。这两篇文件论说了“正”学是中道之学,是直接依赖经典文本为根柢的学问,此学之“师”为孔子、孟子和皇帝。由于“专门曲说”认同“师”和最终的权威来源在经典与皇帝之外,形同歪曲“正”学,因此采纳此类学说的试子应被黜落。《道命录》第23篇文件未具指其批评之“专门曲说”所指为谁(应是王安石与程颐),但第24篇则明确将其矛头对准程学。注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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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1150年的第25篇文件,关切之前的诏令并未有效执行。某个州近来拔擢数十位“专门之学者”,这些人因而有资格参加1151年在首都举行的会试。这份奏疏的作者认为这样的拔擢让“私意”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威胁科举的公正性,因此要求御史弹劾让这些学生通过考试的官员。注251第26篇文件撰写于1154年科考之前,疏中要求罢黜胡襄与杨迥(程颐门人杨时之子)。上疏的作者指控二十年前的宰相赵鼎操纵科举考试,偏袒程学学者,借此建立自己的政治网络;而胡襄试图运用相似的方式,重建昔日的网络。作者控告胡寅——当时坐监位于今日广东的新州——是这个计划的幕后主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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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篇文件系年于1155年10月1日,晚于1155年碑记两个月,秦桧死前三周,其精神反映了碑记的寓意。作者张震谈到学子们以“靡然乡风”回应高宗的文化更新计划,高宗希望学子直接通过经典以学习古风,但少数人仍依附“虚无不根”。张震要求学校不得传授“专门之学”,以确保通过考试的人“专以经术渊源之文”。如此一来,“士风近古,悉为可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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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篇文件系年于1156年6月15日,在秦桧逝世之后,但在整个先圣赞文计划颁布前六个月。该文再度坚称皇帝身为“师”,是经典的布道者和正统考试标准的裁决者。奏疏的作者认为秦桧“阴佑”王安石之学,黜落任何可被证明稍微注意程学的试子,这歪曲了考试的公正,妨碍“人才”中选。高宗承认赵鼎对程学的支持和秦桧于王安石之学的鼓励,都扭曲了科举考试,下令今后典试委员须一以孔孟经典为依归。注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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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编年的顺序阅读,并以1143年和1155年的碑记为背景,《道命录》中的文献显示对程学的禁止(李心传记录这总共延续了十二年,1144-1156),乃是基于皇帝既是君主也是师的典范来进行的(尽管它并未直接使用君师的词汇)。这个典范详述于1143年的碑记,早于1144年的程学禁令,又在1156年重申,以正当化对程学的摈斥。这个典范的本质可以一系列的主张来说明:1.皇帝身为终极统治者和政治权威的来源,亦为终极的“师”和教育权威的来源;2.本于后者之职能,高宗颁布官方版本的经典文献;3.这些文献构成考核学生的唯一合法依据;4.结合这两种职能,皇帝根据科举考试的表现选任官员。高宗1144年和1156年的言论,清楚表达了一项立场:任何大臣若意图利用教育体系建构自身的政治网络,无论其意识形态倾向为何,都将被视为对帝王权威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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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时代的政治肃清几乎在1138年12月秦桧一担任独相时就开始,且直到他1155年过世都是其政策的显著特色。注253迫害经常始于举劾某个人著作中的一段话,受审的文字被断为亵渎皇帝或国家政策。清代史家赵翼(1727-1814)计算《宋史》中共有四十三人被秦桧以此方式攻击。王曾瑜仔细列举的二十四案,每一案牵连人数都超过一人。此类政治迫害肇始于强制士人接受与金朝议和,但政治迫害在1142年之后的持续,常被解释为秦桧的不安全感和报复心态的表现。但是,如王曾瑜所说的,在迫害活动中高宗扮演着积极的、乐意帮助的角色。重要的文件也证明朱熹的说法:迫害活动在秦桧生涯的最后二年变本加厉。注254换言之,政治肃清是政府的政策,而且在1155年碑记前的一段时期加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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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的绍兴时代的监察举劾文献,并未提到程学为告发的特殊因素。这些案例的指控与裁决,通常远比教育体系下对程学学者施以有限度的约束和警告更严苛。然而,这两种动机之间却又存有关联。例如成文于1153年的《道命录》第二十六篇文件,将科举考试的不法行为和围绕着胡寅的反对者的政治观点密切连结起来,指控胡寅密谋重建前宰相赵鼎的政治派系。此外,至少有两个1150年代的审查案例,呈现1155年碑记的政治背景中更为尖锐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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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涉程瑀(1087-1152)注解《论语》的审查案例,终止于1154年12月。秦桧在1131年首度擢用程瑀成为其圈内人,但两人随后因为议和政策产生争执。程瑀被卷入1150年针对李光(1078-1159)党羽的调查,并在1152年去世。注255他的门人洪兴祖(1090-1155)为程瑀对《论语》的解读写序文,魏安行则用路的资财出版该书。洪的序文强调了几段程瑀对《论语》的解释,比如说,程瑀解释孔子“弋不射宿”是“不欲阴中人”之意,秦桧认为“阴中人”暗讽他有如恶名昭彰的宦官赵高,因为赵高曾计划谋反并寻求盟友,而在朝廷上演“指鹿为马”的戏码,且“阴中”那些坚持鹿为鹿的大臣。注256言官认为高宗已借由石经传布“圣学”,程瑀对《论语》的解释是无根“异说”,违反正确经典注疏的体统。如果允许此类看法毫无约束地蔓生,将会危害教育,困惑学子,产生祸害更甚于古代杨朱、墨子的当代邪说。该书的书版被下令毁弃,魏安行必须偿还刊书的花费,他与洪兴祖都被远谪编管。注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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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相关的异端审查案例是著名的“张浚与五十三贤士”,这是秦桧打压异己的最高峰。倘使此案真的追究到底,秦桧将能铲除所有的政敌、其子孙、他们尚存的政治网络。1147年赵鼎死后,张浚与李光是秦桧最具威胁性的政敌。李光于1144年流放到海南岛,张浚则在1146年后于南方受编管。“五十三贤士”之案始于1155年5月,侍御史呈论张浚与赵鼎之子赵汾互有接触,欲挑起变乱。政府派员至南方调查,设法取得赵汾的自白书,企图将张浚、李光和胡寅都卷入事端。同时期,一位路官员向刑部进呈了张浚旧属寄给张浚的贺寿诗中大逆不道的内容。1155年8月,正值秦桧草拟其碑记之际,最初的起诉已告成,调查官员被派到南方审问张浚。这个大案的完整文件照说在秦桧死前应可完成,但由于秦桧病入膏肓,无法押字签署,因此未彻底执行。注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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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的脉络和历史情境,我们可以试着总结1155年碑记的内容和目的。显然,秦桧之死(发生于1155年8月碑记的构思和1156年12月高宗颁布整个计划之间)为高宗带来政治环境急遽的变化。因此,我们应当从三个观点思考意图的问题:1.为什么高宗在1155年开启该计划?2.为什么秦桧在1155年8月草拟碑记?3.为什么高宗在1156年12月(已是秦桧死后年余),选择持续颁布这个计划,并纳入秦桧死前撰写的碑记作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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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皇帝的立场来说,1155-1156年的赞文计划是企图恢复并巩固高宗对1142-1144年的中兴修辞的主导权。借着再度强调和流通他先前的宣圣赞文,高宗无论在秦桧生前或死后皆寻求强化他个人对国家的政治和文化政策的掌控。《道命录》的文件从反方向说明高宗中兴政策的基础(即,将孔子正统、和议政策、高宗身为君/师的权威三者关联起来)遭遇持续的抵抗。这在学术思想方面是明显的,但在政治面则是隐晦的。1153年,第三代的程学信奉者诸如胡襄、杨迥,仍担任朝廷要职,而且被赋予监督会试的责任。这个事实与1155年五十三贤士的案例关联起来看,可见1150年代的反对势力依然强大。后世建构的迫害史却着力塑造了秦桧主宰一切的印象。注259再者,鉴于北宋政治史中,在政治上具有权势的家族习于设法代代传承其权势,高宗与秦桧很可能畏惧张浚或李光之类的人借机恢复他们从1130年代以来沉寂的政治网络。1155年的碑记是在五十三贤士将被彻底迫害的预想中写成的,警示下一代的学子/学者/官员要依循“正路”,不要犯了和前人一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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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碑记严重警告“狙诈”与“权谲”者,但它却也呈现了兼为君、师的高宗和他的宰执所具有的正面潜力:“器[重学生与官员]而用之”。这个词汇在北宋晚期的用法,指涉一个理想的状态:帝国的教育与政治权力发挥到极致时,将能辨别与训练个人的潜力至其极限,以此适当地任用每一个学子/官员,从而最大化国家的利益。注260秦桧使用这个词汇,暗示高宗已经达成了此一典范的完美状态。皇帝兼运君与师的权力,使他的学生/官员超越孔子门人的成就(孔子不是“君”因而无法任命官员)。但是能得益于此的只有“由于正路”和“一隆所宗”的人。如同《道命录》的文件所说明的,“正”是孔子、孟子和皇帝,而“宗”是源自这个传承的文献集成。显然,高宗无论在秦桧生前死后,都未曾想让这个正统的定义变得宽泛或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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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秦桧在1155年8月撰写碑记时,他已经开始构想如何给予政敌最后一击。五十三贤士案,将瓦解他们的政治网络,并使之无法再重建。秦桧可能怀着儿子秦熺将继承宰相职位的期待而撰写碑记。碑记中的宰相形象,是君/师权威运作的主要伙伴。这个形象毫无疑问是对过去秦桧与高宗关系的礼赞;鉴于秦桧日益恶化的健康情况,这也可被解读成在未来仍应延续这种结构的提案。高宗也许把秦桧的碑记当做过往成就的历史记录,但也可能视之为以秦熺继任宰相的提案,以及担保在秦熺执政之下君王与宰相的合作不会改变。最后,秦桧对着更广大的听众陈述:未来“多士”将被“器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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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高宗在秦桧临终时拒绝任命秦熺为宰相,相位虚悬,直到1156年5月沈该与万俟卨(1083-1157)任此职。秦桧之死留给高宗一个棘手的工作:维持先前与秦桧共同拟定和推动的政策的同时,表明自己与秦桧理政时声名狼藉的事务无涉。高宗的考量兼顾国内与国外。对内,他准许瓦解秦桧亲信的政治网络,但宽宏承诺秦桧的妻子保全其家庭。注261他停止对五十三贤士的迫害,允许平息许多案件,显著减轻其他人的刑罚。《道命录》的第28号文件承诺即将到来的1157年的科举将恢复公正无私,期待在官僚中重建信心:政府人员的传统结构,将会在新的行政体系下恢复。整个赞文计划的要旨,特别是1156年12月最终颁布一系列赞文,反映了高宗对内政策的目的。尤其,秦桧将官僚体系提高到与皇帝相侔的位阶,高宗仍愿承认其有效性,期望借之消除政府官员的疑虑:高宗依然珍视且需要他们积极的参与以达“国治”。用秦桧自己的措词来传达将要回归良好秩序的信念,这大概是最有力的一种修辞作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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